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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建波一行来访清华法学院


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建波一行来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周光权、院党委书记邓海峰、院党委副书记陈杭平、副院长高丝敏、法学院教授韩世远、王明远等在法律图书馆楼509会议室接待了宋建波一行,双方围绕法律专家咨询库建设、法官培训交流、实践基地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邓海峰主持。

宋建波院长对清华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他介绍了此行的主要目的,建设法律专家咨询库的有关事宜,以及双方在相关领域可开展的合作。宋建波院长简要说明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法律专家咨询库的动因,希望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能够得到专家的智力支持,进一步实现“校院合作”。 

周光权院长代表清华法学院对宋建波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并对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清华法学院愿意同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展开合作,积极参与法律专家咨询库的建设,推进“检法同堂”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探索学生实践基地的建设,实现法学院校和实务机关全面合作的双赢局面。 

此后,与会人员进一步探讨了未来合作的具体形式和相关事宜。法学院教师纷纷表示,期待两方就实务工作展开交流,将努力做好理论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玉珍、研究室主任梁晓慧、办公室副主任尚明跃等一同来访。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

图文丨学生办

编辑丨张沫

排版丨杨茜

审核丨陈杭平 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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