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新论丨陈新宇:给留学生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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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硕士项目
从2021年起,清华大学法学院将面向留学生开设的“中国法制史”课设置为该中国法硕士项目的必修课之一,全程采用英文授课。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新宇是这门独特的“中国法制史”课的主讲人。法律史、比较法、法律职业伦理等是陈新宇多年来的主要研究方向。他还著有《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等专著。
此前,陈新宇曾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和日本名城大学进行访学。访学经历让这位学者直观地感受到国际化教育的重要性,也让他的视野在立足中国的同时不断与世界接轨。
近20年来,面向留学生、用英文授课的法律课在国内多所高校相继开设。《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200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硕士英文项目正式开办;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英文硕士项目正式启动;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法LL.M.项目”正式招生开班;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首届“中国法”硕士研究生全英文项目班开课……
早在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就开办了全英文讲授国内法律课程的中国法硕士项目。“推动我国法律制度面向世界,扩大其对外影响,培养深入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境外法律人才”是该项目的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为“具有境外法学本科学位或相关学科本科学位或具有律师、法官身份的外国人”。值得一提的是,清华大学中国法硕士项目创始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晨光对推动该中国法硕士项目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
学术星空,薪火相传。今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新宇成为该项目新一届负责人。
2018年年初,教育部发布实施《法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列入十门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程之一。在此背景下,201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将中国法制史课设为中国法硕士项目的选修课,试行两年后,又将中国法制史转为了“职业伦理课程”门类下的必修课。
有专家表示,了解中国法制史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最主要桥梁,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辉煌文明,其中就包含法律文明或法律智慧。
但开设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硕士项目并非易事。语言就是一个必须克服的障碍:绝大多数学习中国法的外国学生不会汉语或仅略通汉语,他们无法用汉语学习专业课程并进行研究。因此,要成规模地招收外国学生,用外语进行教学是必要条件,包括课堂用语和教材。
十多年间,清华大学法学院逐步组建起一支能够运用英文授课的教师队伍,他们设计出了相应的课程体系,并编写出了相应的课程资料和课件。该项目的留学生人数一度仅为个位数。2023年,留学生人数出现较大幅度提升,达到了18人。中国法硕士项目的留学生要在一年的时间里,系统地学习中国的宪法、行政法、民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等课程。
清华大学法学院历届招来的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大多有扎实的法律背景,整体素质优良。比如,2023级菲律宾籍学生刘文良就来自法律世家,他本人还是菲律宾的在职律师。陈新宇记得,一名来自美国的学生曾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博士学位(J.D.),目前在芝加哥一家律所执业。
给有良好法律背景的外国学生上课,对教师授课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在传授中国法知识的同时,学生们不同的文化背景、别样的思维方式,也促使教师们主动思索和改进教学方法。
基于此,这并非一门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法制史课。采访中,陈新宇向记者介绍了这门课的特点:注重全球法律史与比较法的视角和方法;采用“翻转课堂”的方式,由教师、助教和学生们共同完善课程设计。他还强调,这门课不仅关乎传统中国、近代中国,它还涵盖了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发展。很多参与这个项目的留学生本来就对中国文化有着浓厚兴趣。在他们未来的工作中,很可能会与中国有业务上的往来。
陈新宇举例道,来自巴西的2023级留学生陈怡倩(Larissa Chen Yi Qian),已经参与到将中国民法典翻译成葡萄牙文的编译项目中。这名学生表示,对中国法制史的系统学习,使她加深了对中国法律体系的理解,这给翻译工作带来了帮助。早前毕业的马来西亚籍留学生黄恺芦(Kai Ru)目前在一家知名的物流公司做国际法务工作。此外,还有一些学生在中国律所的海外分所工作。
国际法律教育的背后实际上是全球法律市场的竞争,陈新宇解释说,“来中国学习中国法律的留学生数量,也跟我国法律在全球法律市场上的地位有关”。
二、加强案例的建设和研究尤为重要
几年前,陈新宇曾问过清华的留学生,他们对中国历史上的哪个时代最感兴趣,回答中出现最多的是汉朝、唐朝。而在陈新宇看来,近代法作为一种舶来品,古今中西问题在这一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通过对近代法律人群体的观察与研究,可以发现这段时期精彩纷呈的法律史背后之规律与人心。这一时期的法律荟萃了古今中西的问题,有着奇妙的化学反应,展现了一种特殊的气质,这在世界法律史上也是罕见的。当代中国,这种多元性的法律现象仍然存在,究其根源,仍可追溯到清末民国,因此值得深入研究。如今,他把这样的观点融入了日常教学当中。
在陈新宇看来,“给外国学生讲中国法制史,就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因此,他认为,在课上加强案例的建设和研究尤为重要。一些法治故事容易引发学生的兴趣与更深入的思考和讨论。
一次,陈新宇在课堂上讲到莫言的小说《檀香刑》,里面讲述了清末的酷刑“檀香刑”,以及围绕着这一酷刑发生的故事。实际上中国历史上并没有“檀香刑”这种刑罚,但是在欧洲的历史上有类似刑罚,“用一根木柱刺穿身体来执行死刑”,陈新宇介绍。
当时,一名来自法国的学生为了证实这一观点,自发去查找资料,并找到了“当年在埃及的法国远征军对刺杀法国将军的凶手施行这种刺穿刑罚”的图片。
在教学中,由于来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有各自不同的宗教、文化背景,陈新宇注重对每一位学生的个体化教学。作为留学生项目的负责人,陈新宇还需要了解留学生们在生活上的特别要求。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认为,中国法硕士项目(LL.M.项目)为中国法律与世界进行对话打开了又一扇窗。同时,“这也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新一代年轻法律人之间的对话机会”。
目前,清华大学法学院2023级中国法硕士项目(LL.M.项目)的留学生们即将毕业。陈新宇希望他们回国后,能将在课上学到的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以及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带回国,传递给他们身边的朋友、未来的同事。
陈新宇和中国法硕士项目的教师们也在进一步努力改进教材和课程设计。他告诉记者,该项目未来还将加强与其他学院的交流与合作。
“可以说,我们的课堂教育正在让越来越多的来华留学生把真实的中国与世界相连,并主动投身中外文明对话的大潮中。”陈新宇说。
文源丨《法治周末》第719期
编辑丨杨茜
审核丨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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