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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克:我相信斯宾诺莎的上帝



斯宾诺莎的上帝
文:洪汉鼎


最近有一个美国人物访谈的视频引起了热议,视频中主持人问马斯克信不信耶稣基督,他说他很赞同耶稣的某些主张与原则,而且他认为耶稣的教导中含有许多极高的智慧,但他明确地回答说:


我想引用爱恩斯坦的一句话,我相信斯宾诺莎的上帝。


▍斯宾诺莎,被犹太教逐出教门

1656年7月26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堂里吹响了一种名叫“沼法”的山羊角,人们带着紧张而沉重的心情聚集到教堂周围,惶恐不安地等待一桩可怕的事件发生。终于这个时刻到来了,身着黑色法衣的威严不可一世的犹太拉比们来到了大庭中央的讲台,以他们那种阴森可怖的语言,宣判将一位摩西律法的轻蔑者永远逐出教门。

这个人,就是被犹太教视为异端,并被永远逐出教门的涅狄克特·德·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生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他的家人都是虔诚的犹太教徒。犹太人先辈可歌可泣的与苦难斗争的历史不能不在斯宾诺莎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先烈们为了保持信仰自由,不畏强暴和视死如归的英雄事迹给了他极大的感染,直至多年后,斯宾诺莎在书信中还回忆说他少年时就听到过“一个犹大,一个堪称为信仰坚定的人,他被投入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当他知道他必死无疑时,他开始吟唱圣歌:‘啊!上帝,我把我的灵魂献给了您!’并且唱着这歌至死”

斯宾诺莎的早年教育是完全沉浸在犹太人的神学教育中,他完完全全按照传统的方式学习和研究希伯来《圣经》、犹太圣法经传以及犹太拉比们对这些经典的注释,犹太神学和哲学里的深奥问题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斯宾诺莎在学校里表现了突出的理解才能,他不仅熟读经典,而且勇于提问,他提出的那些令人困惑的问题曾经使得学校的老师感到惊异。由于他的聪明好学和忠诚正直,当地犹太教会的领导人曾把年轻的斯宾诺莎看成是犹太教的希望——“希伯来之光”,期望犹太的教义在这个未来的拉比手中得到发扬光大。

但是,但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斯宾诺莎不久就辜负了他们的期望,犹太的圣法经传并不使他感到满足,犹太拉比的解释更使他疑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并且愈来愈多地对犹太教义,特别是摩西律法表示怀疑。

按照斯宾诺莎父亲的本来打算,斯宾诺莎从学校毕业后应当从事商业。当他13岁那年,他父亲就让他到自己商行里料理一些财经事务。1649年他哥哥去世,他就接替其兄的工作,正式到商界服务。这时期正值荷兰商业蓬勃发展和繁荣之际,各方人士云集阿姆斯特丹。商界经营扩大了斯宾诺莎的眼界,使他接触到一个与他从小所受的传统教育完全不同的新世界。这里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陌生的,陌生的人际关系、陌生的道德情感、陌生的世界观,因此他感到需要扩大他的知识领域,他孜孜不倦地学习各种世俗学问和科学知识。

正在这时,他结识了一位对他一生产生最大影响的老师范·丹·恩德(van den Ende, 1600—1674)。范·丹·恩德是一位自由思想家和人文主义者,是1619年被火刑处死的意大利无神论者梵尼尼的崇拜者,曾做过外交官、书商、医生和教师,他当时在阿姆斯特丹开办了一所拉丁文学校。斯宾诺莎最初是跟他学习拉丁文,但是,正如斯宾诺莎的早期传记作家柯勒鲁斯所说的,斯宾诺莎在这所学校里“除了拉丁语外,还学习了许多别的学问”,因为拉丁文在当时正如古代“希腊人的智慧”一样,乃是一种“世俗智慧的媒介”,通过拉丁文的学习,可以进一步涉猎许多其他非宗教性的世俗科学。

斯宾诺莎在这所学校里研究了许多自然科学,如数学、物理学、医学以及当时先进的哲学。毋庸置疑,这种学习在他心智里注入了新的契机,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地说,斯宾诺莎在范·丹·恩德学校里的学习正是他摆脱犹太神学走向新哲学的转折点。正是通过范·丹·恩德,斯宾诺莎才接触了文艺复兴时期自然哲学家的著作和笛卡尔的新哲学。

这个时期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受到了两个学说的有力影响,这就是布鲁诺的自然哲学和笛卡尔的新哲学。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斯宾诺莎在犹太神学里所获得的最重要的哲学概念就是那无限存在的唯一的上帝观念,而这种观念在布鲁诺的自然哲学里正表现为自然这个概念,自然在布鲁诺看来,是无限的和神圣的,自然和上帝乃是同一的。斯宾诺莎完全接受了布鲁诺的这一思想,虽然斯宾诺莎在其著作里从来没有提到过布鲁诺,然而在斯宾诺莎第一部哲学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的第一篇对话里很明显地使我们想起了布鲁诺。

布鲁诺的新思想使斯宾诺莎想到,他原先从犹太神学里接受的神的观念,可以同样用自然这一概念来表达,他说:自然是一个永恒的统一体,它是通过其自身而存在的、无限的、万能的等等,这就是说,自然是无限的并且在其中统摄了一切,而它的否定我们称为无。

除了布鲁诺的自然哲学外,促使斯宾诺莎哲学思想形成的,可能最主要的要数笛卡尔的新哲学了。笛卡尔虽然出生于法国,但其主要哲学活动是在荷兰进行的,特别是他在1650年去世,这事一定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他的著作的注意。笛卡尔要求一切观念都应当是清楚而且明晰的,一切知识都应当是从清楚而且明晰的观念按照严密的逻辑程序推演出来,这种思想引起了斯宾诺莎的注意。

因此,斯宾诺莎把他原先从犹太神学里接受的神的概念和从布鲁诺自然哲学里接受的自然概念同笛卡尔的实体概念结合起来,认为神、自然和实体这三个概念并非表述三个不同的东西,而只是表达同一个最高的存在。从这个最高的存在出发,斯宾诺莎后来建立起他自己的哲学体系。
新思想的侵入必然与从小受熏陶的犹太传统发生冲突。在长期深入研究《摩西五经》和希伯来法典的过程中,斯宾诺莎愈来愈发现犹太教神学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这样一种思想也是非常自然的,因为早在10世纪,犹太神学里就开始出现了一种理性主义精神,试图用理性来解释和克服犹太《圣经》中那些明显前后矛盾的章节,例如,被誉为“《圣经》高等批评之父”的阿本·以斯拉关于《圣经》的评注就曾经充分地引导人们去注意在被称为《摩西五经》中的《后摩西》的某几节的原来作者究竟是谁,或注意《以赛亚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能是由不同的作者所撰成。摩西·麦蒙尼德在其《迷途指津》里甚至更大胆地断言,在《圣经》中,无论哪一节,只要表明它与理性相冲突,那么就必须重新予以解释,以便使它与理性相一致。特别是格桑尼德(Gersonides,1288—1344)公然宣称“凡是我们的理性使我们信以为真的东西”,《圣经》“不能妨碍我们去坚持它们”。

斯宾诺莎从少年时代开始就熟悉这些人的著作,这些人所传导的理性主义精神早已为他后来对犹太教的叛逆准备了合宜的土壤,现在再加上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哲学和“清楚而且明晰”的真理标准,势必酿成一场大风暴。

斯宾诺莎的思想愈来愈和犹太教的教义格格不入了,他漠视犹太教的教规仪式,拒不执行犹太教的繁文缛节的饮食戒律,不参加犹太教的礼拜活动。更有甚者,据说他公开对人说他不相信灵魂不灭,否认天使存在,主张上帝是具有广延的存在。斯宾诺莎早期传记作家鲁卡斯(Lucas)在其《已故斯宾诺莎先生传》里记述了这样一段话:有两个年轻人问他:“上帝有形体吗?天使存在吗?灵魂是不死的吗?”斯宾诺莎答复说:“我相信,既然在《圣经》中找不出任何有关非物质或形体的东西,那么相信上帝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物体,也未尝不可,尤其是因为先知说过,上帝是伟大的,而没有广延的伟大是不可理解的,因此没有形体的伟大也是不可设想的。至于精灵,《圣经》中确实没有说它们是实在的永存的实体,仅是幻影而已,因为上帝用它们来宣示他的意志,所以叫做天使;天使和其他所有精灵之所以属于不可见的种类,仅是因为它们的质地是非常细净和透明的,所以人们看到它们,只能像在镜子中、在梦中或在晚上看到幻影一样,正如雅各一样,在睡梦中看到它们在梯子上飞上飞下。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不理解犹太人要把不相信天使的撒都该教徒开除出教门的理由。撒都该教徒之所以不相信天使,是因为关于天使的创造在《圣经》中还丝毫没有提到。说到灵魂,凡是《圣经》中讲到它的地方,灵魂这个词仅仅是用来表示生命,或者任何有生命的东西。要在《圣经》中找到任何支持灵魂不死的章节是徒劳无益的。至于相反的观点,从中可以找到上百处,要证明它,那是最容易不过的了。”

犹太教集团的首领视斯宾诺莎的言论为异端邪说,正如他们以前不能容忍对犹太教真实性表示过怀疑的犹太自由思想家乌利艾尔·达科斯塔和冯·德·普拉东一样,他们现在更不能容忍斯宾诺莎这些在他们看来简直是离经叛道的渎神言论。他们首先企图用金钱收买他,答应每年供给他一笔津贴,条件是他必须绝对恪守犹太教,但斯宾诺莎愤怒地拒绝了。随后他们对他采取了小开除的惩罚手段,即暂时开除他的教籍,在一个月内禁止人们同他发生任何往来,然而这种办法对未来的哲学家并没有发生作用,他更和犹太人公会和犹太教疏远了。

最后在谋害斯宾诺莎的企图失败后,1656年7月27日,也就是斯宾诺莎24岁的时候,他们就对他采取了最极端的大开除惩罚,即将斯宾诺莎永远开除教籍并对之施以诅咒。处分的措辞相当严厉而残酷:遵照天使和圣徒们的审判,并征得神圣上帝和本圣公会全体的同意,在这些神圣的摩西律法之前,并根据它所载的六百一十三条训诫,我们咒逐、孤立、憎恨和咒骂巴鲁赫·德·斯宾诺莎,按照约书亚诅咒耶利哥那样诅咒他,按照以利亚咒骂少年人那样咒骂他,并且按照摩西律法所载的所有诅咒来诅咒他:白天他被诅咒,夜里他也被诅咒;当他出去时被诅咒,在他回来时也被诅咒;当他睡下时被诅咒,在他起身时也被诅咒;主将永不饶恕他;主将对这个人表示愤怒和给予惩罚,并使他领受摩西律法所载诅咒的所有灾祸;主要在普天之下毁他的名;并且对于他的堕落,主将按照载入摩西律法中的苍天之下的所有诅咒把他逐出以色列人的十二支族;但是对于依恋于主的你们,上帝将你们同在! 我们命令:任何人都不得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与他交往,不得对他表示任何好感,不得与他同住一屋,不得与他同在两米的距离之内,不得读他著述和书写的任何东西。据说当时斯宾诺莎表现很从容,他来到拉比法庭前,对于这一惩处做了这样的答复:很好,这样他们就不能强迫我去做我本不愿做的任何事情了,假如我不担心诽谤的话。既然他们要这样干,我将愉快地走我自己的路,我带着宽慰的心情离去,比早年离开埃及的希伯来人更为无辜。虽然我的生活不比他们更有保障,但我不拿任何人一点东西,并且,无论将有什么样的不公正落在我的身上,人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对我指责的,我可以以此而自豪。

历史是这样嘲弄人,主持这次审讯大会的首席拉比正是昔日称赞斯宾诺莎品学兼优的老师骚尔·摩台勒拉比。据说斯宾诺莎在被逐出教会后,还向犹太教公会提交了一份用西班牙文写的《自辩书》,可是这个文件一直没有找到,虽然它的某些内容被人认为后来合并在他的《神学政治论》之中了。

几经周转,从1661—1662年初他给友人的几封信看来,在此期间,他不仅完成了《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的拉丁文稿,而且似乎还应不懂拉丁文的朋友的要求将该书翻译成了荷兰文。这部著作可以说是斯宾诺莎未来哲学体系最初的大纲。在完成《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之后,斯宾诺莎感到他涉及的都是宗教和哲学上的大问题,而对于哲学研究方法的必要条件尚没有做出任何初步的说明,对于他自己论述的方法也没有给以任何恰当的证明,于是下一步他把他的注意力转向了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开始写作他的《知性改进论》。

莱茵斯堡时期是斯宾诺莎一生学术活动最丰富的时期。他在这里虽然只住了三年,但完成了几部重要哲学著作,并着手构思他的代表作《伦理学》,这几年无疑是他多产的几年。而且更重要的,这几年也是他思想趋于成熟、与笛卡尔彻底分道扬镳的几年。如果说在1662年以前,斯宾诺莎还没有明确区分实体和属性,只承认神与自然的等同,而没有承认神与实体的等同,从而他的哲学还保留了某些笛卡尔哲学的影响,那么在1662年底或1663年初,斯宾诺莎完全明确地区分了实体和属性,他不仅承认神与自然的等同,而且也承认神与实体的等同,因而从单纯的“神或自然”过渡到“神或自然或实体”,最终完成了与笛卡尔哲学根本不同的斯宾诺莎自己的哲学体系的创造。这几年无论如何都是斯宾诺莎哲学生命最重要的时期。

斯宾诺莎在给奥尔登堡的复信中曾经讲了促使他写作《神学政治》这部著作的三条理由:

第一,他需要驳斥普通神学家的偏见,使宗教信仰无碍于哲学的探讨;

第二,他需要洗刷连续不断地加在他头上的无神论的罪名;

第三,他要用他力所能及的一切办法保护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以免遭受专制者和牧师们的肆无忌惮的损害。
据说斯宾诺莎被开除教籍时,曾经为自己写了一篇《自辩书》,他也把这个内容写进了《神学政治论》。由于奥伦治支持的加尔文教在反对共和派的宣传中经常援引《圣经》,因此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以对《圣经》作科学的历史的解释来阐述他的宗教政治观点。这部书的难度是可想而知了,直至1670年才完成。为了避嫌,此书匿名在阿姆斯特丹出版,随后短期内先后出了五种版本。《神学政治论》不仅是无神论者的圣经,而且也是自由和民主的宣言书,斯宾诺莎大胆地写道: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我有鉴于此,欲证明容纳自由,不但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

让人人自由思想,说他心中的话,这是统治者保留这种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好的办法。斯宾诺莎接着还论证说,如果国家强迫人民按照统治者的意思规定他的生活,按照统治者的命令来评定一件事的真或假、好或坏,公正或不公正,按照统治者的命令来接受某种信仰、崇拜上帝等等,这都是误用统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政府最终的目的不是用恐怖来统治或约束,也不是强制使人服从,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于恐惧,这样他的生活才能极有保障……

政治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生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心身,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既不表示憎恨、愤怒或欺骗,也不用嫉妒、不公正的眼加以监视。实在说来,政治的正目的是自由。

《神学政治论》于1670年出版了,但立即遭到了政治上的守旧派和神学家的恶毒诽谤和猛烈攻击。他们到处攻击此书乃是“一个叛逆的犹太人和魔鬼在地狱里炼就而成”,各个教会纷纷要求政府立即取缔此书,有的还扬言要处死斯宾诺莎。鉴于此种恶境,斯宾诺莎感到有必要迁居海牙,借重政治领导人物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安全。


▍斯宾诺莎的上帝

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第一篇对话里,斯宾诺莎把自然描述为神的谓词——如永恒性、无限性、圆满性、包罗万象的统一性——的承担者,认为自然是出自自身而不是出自其他原因,它通过自身而被认识,它是唯一的实体。

他说:“自然是一个永恒的统一体,通过其自身而存在的、无限的、万能的等等,那就是说,自然是无限的并且在其中统摄了一切,而它的否定我们称为无。”

这种关于自然的观点显然与布鲁诺《关于自然和世界论集》里的观点相一致,布鲁诺在第一和第二篇论文中确信真正知识的对象只可能是那种本身是永恒、不变、真实、常在、简单的太一,这种对象就是整体自然。

斯宾诺莎这种哲学革新体系的根本结构就是:神、理性灵魂(即人的知性)和人的最高幸福,即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的最高统一。正如我们在斯宾诺莎最后代表作《伦理学》里所看到的,斯宾诺莎整个哲学体系是一个由最高存在范畴开始按照逻辑规则推出一切其他观念的演绎系统,作为这个系统的最高存在范畴的是“神”、“自然”或“实体”,而作为这个系统的最后归宿的则是人的最高境界,即人的自由和幸福,本体论最终落脚在伦理学,求真和至善达到最高统一。

斯宾诺莎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最高实体(后被称为斯宾诺莎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

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广延),还包括了精神世界(思维)。他认为人的智慧是最高实体智慧的组成部分。斯宾诺莎还认为该实体是每件事的“内在因”,它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斯宾诺莎认为,感性所感知的一切都仅仅且仅能通过最高实体的存在而存在,单纯意义上的世间万物(不对最高实体加以反思)只是假象。他在他的著作《伦理学》中阐释说:“存在属于实体的本性”斯宾诺莎用圆形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把圆形比喻为最高实体(或者神),在圆形之内随意划一个十字,形成一个直角(寓意世间万物的形成和持存),则该圆内有无限多的直角。但若非圆形(最高实体)存在,则不可能有角度,也就不可能有所谓“直角”(万物)。在直角被划出之前,虽然说不存在该直角,但直角的观念本身是隐含在圆形中的,而万物的观念,根据斯宾诺莎,是最初就隐含在最高实体中的。

斯宾诺莎认为万物都“努力于维护自己的存有”。这种努力他称为conatus。这个拉丁词的意思既是努力又是倾向。这双重涵义正是斯宾诺莎所要的,因为他认为这种自我保存的努力其实是出自万物本性的倾向。万物顺着本性就会努力维护自己。所以,努力于保存自我就是万物的本性。

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自然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

斯宾诺莎还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然而没有信仰的知识则是狂妄,这种理性的僭妄往往会将人类社会引入灾难的深渊。人类渴望追求事物的价值和前景,以免陷入日常琐碎的漩涡;希望一眼看透事物的本质,以免犯错造成损失;希望保持人生的有序和充实,以免陷入内心和现实的混乱无序......

 

因此,人类一直没有放弃对“真理”的探寻。杜兰特曾说:“若能寻求真理,我们的生命将不再盲目,它无法帮助我们富有,却能使我们自由。”探寻真理的过程,可以是科学的、历史的、艺术的,还有哲学的。一代代哲学家前赴后继,经过审慎思考提炼的理论精华,让哲学不再是漂浮在云端的抽象概念,为我们留下了“真理”的足迹。然而“真理”有时是极其深奥的,杜兰特的哲学著作则将哲学带入“凡间”,让每一个爱思考的人都有机会步入哲学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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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洪汉鼎《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转自 圆道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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