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勤:历史就是英美模式与法俄模式的较劲
历史就是英美模式
与法俄模式的较劲
在最近一千年里,要找出人类最惊惧而中国最熟悉的一个共同词汇,也许只有“革命”。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革命能使历史沸腾,革命是摧枯拉朽的风暴。
凡是革命的正面作用,和其魅力长存的精神遗产,人们已经谈得很多,也都对。但是人们往往遗忘了革命遗留的代价,并且由于遗忘而轻信了许多神话。
革命确实起源于压迫,却往往是在弹簧刚开始放松而不是压得最紧的那一刹那发生。革命中推翻的君主,通常是在父君孽债深重而自己又倾向于开明的时候,大地突然晃动起来。
说革命是势利鬼欺软怕硬,也许不太合适,但父债子还确实是革命初起时常见的景象。
最能证明这一点的,是最近一千年最为著名的那场革命——1789年的法兰西革命。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承认,路易十六远比路易十四、路易十五开明。此外,将近一百年前的俄国革命,还有中国的辛亥革命,多少也有这一成分。
大多数革命的参与者包括那些在革命中突然开屏的文学孔雀,是在弹簧松动的时候,忽然向前一跃。而在此之前,那些真正掉入地底之人,那些亲眼见蛇发恶魔之人,不是不归,就是从此哑然无言。
革命之过程,与人们所说的也有距离。通常走到一半的时候,总会听到许愿说,现在的强制,有诸多不得已,只要跟着我再走过另一半,“面包会有的,自由也会有的”。而就在这一过渡阶段,革命中途转向,成为一片燃烧的迷津。
这是因为乌托邦主义者“即使怀着最美好的愿望在世上建立天国,也只能造出一个人间地狱来——一个只有人才会为其同类准备的地狱”。
革命的终点,因为以暴易暴,往往会出现军事强人,或称僭主。法国的拿破仑、中国的袁世凯,都是如此。
只有在经历反复拉锯、革命本身也精疲力尽之后,人们才稍稍有机会喘一口长气。法国大革命后期的热月现象,其实是革命史的通例:群众终于厌弃广场生涯,重新回到厨房去精心雕琢气锅里的火鸡。而“热月”,就是人们从广场溜回厨房的暗道。
只要回想一下在1970年代“继续革命”的中国,城市里的居民是如何折向私人生活——男人在秘密讨论半导体收音机的“电路”,交头接耳;女人在悄悄交换编织毛衣的“线路”,乐不可支;你死我活的“路线斗争”居然被置换为另一种“线路分歧”,你就会知道我们也经历过“热月”,而正是这样的“热月”悄悄融化了W革的社会基础。
在最近一千年里,以法语和汉语呼喊的“革命”,最为频繁。
法国是革命的地震多发地带,时不时山呼海啸。从1793年罗伯斯比尔说“没有美德的恐怖是邪恶的,没有恐怖的美德是软弱的”,断头台疯狂起落;到1968年学生在街头狂欢,“宁跟萨特错,不跟阿隆对”,“一想到革命,我就想做爱”,避孕套成为后现代造反的另一种断头台,迎风招展。
我曾经给这个热爱革命的文学帝国偷偷算过一笔:1789年以来,平均每一代人不是搞一场宪法危机,就是亲历一场起义。
中国人的政治文化与法兰西有相似之处,这一点本世纪初陈寅恪就曾哀叹:“以法人与吾国人习性最相近。其政治风俗之陈迹,亦多与我同者。美人则与吾国人相去最远,境势历史使然也。”
中国人最早的革命概念,起源于三千年前的周公制礼。他面临着一道X和Y纠缠在一起的难题:既要解释商能克夏,又能解释商何以又被周人所克,还要吓唬商殷后人必须认命,不再作乱。他终于想出了“天命”与“革命”这一双面符:“敬天命”与“克天命”。
在《大诰》《康诰》《少诰》这样的皇家训令中,周公说:“惟命不于常”,“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此后,商殷腐化,“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再以后,才有了“成汤革命,顺乎天,应乎人”。皇恩大词飞流直下,一口气贯注了三千年。
到最近两千年即将开始的时候,奴隶们也学会了这些疙里疙瘩的皇家用语。陈胜有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吴广则玩起了鱼腹丹书、夜篝狐鸣的新式把戏。乘乱而起者,刘邦胜项羽,从此开启中国历史流氓得天下之先河。此后如有”天下“,那不过是马蹄下夺来掷去之私物,敬天命与革天命,如川剧变脸,说变就变。
最近一千年最好的直白是林彪,以湖广腔一语道破天机:”政权者,乃镇压之权“,此为敬天命;”革革过命的人的命“,此为克天命。这就给”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留下了最好注脚。
他们反抗的并不是当时政治结构的不公正,而只是反抗这种结构关系中的某一方,”彼人也,予人也,予可取而代之。“由此也就理解,凡是在造反中上台的英雄,没有一个不渴望着行登基大礼。近如鲁迅笔下的阿Q,要到”秀才娘子的绣花床上去滚一滚“;远如拿破仑,打得旧大陆一顶顶皇冠落地,但在教皇捧出1812年法兰西帝国皇冠的最后一刹那,也会急吼吼劈手夺过自己戴上。
中国人印象中的革命,是要与刀光剑影联系在一起,似乎没有暴力冲突,就不是革命。其实还有一种革命,也可以在不经意中发生。这种革命,可以说是从一个人的一次从容赴死开始。
苏格拉底以死成全了城邦政治,但也正是苏格拉底之死,从更深一个层次揭示了古代直接民主制的内在危机。如果没有苏格拉底那样的死法,就没有柏拉图对古代民主制的强烈敌视;又由于柏拉图走得太远,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才开辟了另一条政治学的路径。
这一对师生的分歧,以萌芽形式包含了两种社会发展的路径,以至后来两千年政治史几乎是这一对师生分歧的漫长注脚。
一条是先验理性,从天上俯瞰人间,倾盆大雨兜头浇注,结果是“江河横溢,人或为鱼鳖”。
另一条是经验理性,不声不响地贴着地面步行,得寸进尺,螺旋爬坡,走了好长一段,才发现“惊回首,离天三尺三”。
罗马以前,整个古代世界都有一个视觉盲区,不知道“私人”的存在。即使希腊人的公民资格,也只是从城邦分享什么,而不是在城邦之外拥有什么。后来罗马人由于面对商品经济中私人交往的过于活跃,不得已,第一次将整个法律体系区别为“公法”与“私法”。这却开启古代世界最有价值的一场革命,当时谁也没有在意。
基督教又提出了一个古代世界闻所未闻的问题,即教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革命性含义,大概只有到近代人们想到社会与国家也有类似关系,才逐渐有所意识。但当时提出时,只以为是教俗相争,并没有惊天动地。
到了1649年英国革命,两次内战确实乏善可陈,最有意思的章节是在1688年,赶走了一个国王,却迎回了这个国王的女儿、女婿,洛克也随之跟进。此后才有内阁制、分权制,还有托利帮与辉格党在议会里互詈,一个是“爱尔兰歹徒”,一个是“苏格兰强盗”,但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开创了权力不流血更迭的惯例。
至1775年北美开始独立革命,中国人爱说八年抗战赶走英国人统治多么不容易,后面的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宪法,反而是粗枝大叶,三言两语打发。
而美国人自己却认为,如此处理美国历史,是不理解者强作解人,“腰斩了北美革命”。1775年至1785年动枪动炮是革命,但是1787年宪法制定以及伴随宪法在全民投票中发生的政治辩论,则更是革命,而且是更重要的革命。
以后的历史就是在英美模式与法俄模式的暗中较劲中度过了。
自从基督降生以来,到今日,两千年天旋地转。事后看这两千年的方方面面,移步换景,光怪陆离,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不会有一个整齐的年代划分,遂人心愿。除非碰巧从上述两种模式竞赛的角度看去,1789至1989,两百年自成段落,头尾干净,少一年没有,多一年不行!
托克维尔那时说,英国与法国的竞赛,“这两大民族好似在阴暗处摸索,在微光下相觑,仿佛是无意中的巧合”。二百年后,世界历史突然把这一暗部推向前台,灯亮处,长墙轰然倾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这才找到一个万籁齐响的地方。这就恰好证明恩格斯一百年前的天才预言:“世界史是最伟大的诗人”,最后的文学家原来是在这里!
剩下的篇幅,应该按照中国人的良好习惯,谈谈对待革命的态度问题了。
年轻时我也曾迷恋过约翰·里德《震撼世界的十天》,后来才知道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写得更好。克雷孟梭所言不虚:“一个人三十岁以前不信仰左翼思潮,他的心灵有病;一个人三十岁以后继续信仰左翼思潮,他的头脑有病。”
里德后来困陷红都,历经折磨而不得归,有一部得奥斯卡金奖的电影《红帮》(Reds),重点就是描写里德后期那段经历。有幸能看到《红帮》的人已经不多了,但只要耐心读一遍《旧制度与大革命》,也已经足够。
今天,疾风暴雨式的革命既不能天真告别,也不能随意鼓噪。但凡还能螺旋爬坡的地方,当然是慎言革命,尽韦伯所言之责任伦理,而不是意图伦理。不过,革命一旦在改良的后面加快了步伐,改良一定要走得更快。在革命与改良之间,还有一个没有翻译过来的新词:revolution + reform = refolution。
如何将 refolution 译成汉语?严复已逝,但也可以用老词将就,暂称它为“快速改革”或“慢速革命”。革命之所以不能避免,除了革命者的急性子,还有另一方的慢性子,这两者往往是天生一对,而且总是同时出现,革命成了双方的共同作品。
满清从1898年镇压戊戌变法以后,就面临着革命与改良赛跑的十年。清末新政已经在执行戊戌变法的遗嘱,但它还是不够快,没有及时将 revolution 提速为 refolution,终于被 revolution 从后面扑倒。
说到底,革命是淤塞之后的溃决。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得很直白:改革也是革命;不改革,死路一条。一千年的历史,证明了这是一个朴素的真理。
托克维尔一生经历过法兰西四个王朝、两个共和国,却始终对宣扬仇恨、残杀同类的各种主义深恶痛绝。他亲自抵抗君主专制,还超然预见了民主的风险;他将自由体制的核心浓缩为私有产权;他的政治哲学被奉为“托克维尔定律”;无论谈论法国还是美国、民主还是革命,都无法回避他的思想。
毫不夸张地说,托克维尔重新定义了人类政治。
读完朱学勤先生的文章后,您是否产生了系统认识托克维尔及其思想体系的冲动?
少数派文选联合先知书店特别推荐先知书店“读懂托克维尔世纪预言三书”,包括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和英国著名历史学者和传记作家休·布罗根的《托克维尔传》。
《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这本经典著作,可谓探索法国大革命的“必读书”。
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是世界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它几乎迫使当时的每一个知识分子都要站在它面前表明自己的态度。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论述了大革命的开创性、决裂性、连续性、反复性……对后世几乎所有革命影响极大。
《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更是一本影响深远的经典著作,可谓深度了解美利坚革命与建国的“第一书”。
“美国绝不是人服从人,而是人服从正义或法律。”
“你不让乡镇强大和独立,你从那里只会得到顺民,而绝不会得到公民。”
“美国人和英国人主张,应把虐待和专横都视为盗窃,所以他们简化了审讯程序和减轻了刑罚。”
诸如此类睿智论断,充满了《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它们足以说明本书的价值之所在以及它的历史穿透力。托克维尔在西方被尊为社会改革先知,他的学说对全球民主思潮有着深远的影响。
《托克维尔传:革命时代的民主先知》(浙江大学出版社)是休·布罗根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它采用了“博斯韦尔式”写作风格,将作者自己置于托克维尔身旁,采用对话式的布局结构,并大量引用托克维尔的书信和笔记,全面展现了托克维尔思想的演进历程。
作者认为,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民主时所担忧的“多数人的暴政”,极有可能是对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暴民恐怖的一种条件反射。他的个性根植于古老的贵族世界当中,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那个世界正在消亡。这种内在冲突为托克维尔的美国之行提供了丰富的智识资产,从而淬炼出他对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系列独特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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