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市场繁荣最可怕的敌人
▲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n),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
美国的历史,可谓是一部经济奇迹和政治奇迹的历史;之所以能发生这样的奇迹,是因为美国把两套思想观念付诸实践。可能出于某种奇异的巧合,两套思想观念都在同一年面世,这一年便是1776年。
第一套思想观念体现在《国富论》这部伟大著作当中,正是这部书把苏格兰人亚当·斯密推上了现代经济学鼻祖的地位。书中分析了市场机制如何能够把追求各自目标的个人自由,同提供衣食住行等经济生产活动中所需的合作和协作结合起来。亚当·斯密关键的洞见是:只要协作是完全自愿的,那么交易双方就都能获益;除非交易双方都能获益,否则交易就不会发生。所有人都能通过协作获益,而这种协作并不需要来自外部的强力、强制,也不必侵犯个人自由。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每个人“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第二套思想观念体现在《独立宣言》当中,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这一宣言,表达了那一代人的普遍看法。《独立宣言》宣告了一个新国家的成立,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按照“人人有权追求其自身价值”的理念建立起来的国家。“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可以说,美国的大部分历史,都围绕着《独立宣言》中的原则和理念而展开,是努力将这些原则和理念付诸实践的历史。
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经济自由即可保证人们之间的相互协作,而不必靠外部强制或某个中央命令,由此缩小了运用政治权力的领域。而且,由于自由市场是一种分散权力的机制,因此即便出现某种政治集权,也能够被自由市场所克服、消化掉。如果经济和政治权力都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群人手中,那就必然导致专制。
自由的生命力,在农业方面展现得淋漓尽致、一清二楚。《独立宣言》发表之时,美国只有不到300万人口。当时,农业是美国的主要经济活动;要养活本国居民,并且要有一定的剩余农产品出口以换取外国商品,就需要95%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今天,美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例不足5%,但却养活了2.2亿国民;并且,其剩余农产品之多,竟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
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奇迹的发生?显然不是政府的中央命令。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经济的发展是靠中央命令;在这些国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例从1/4到1/2不等,然而它们到头来还是要从美国进口粮食,由此才能避免大规模饥荒的发生。
就美国来说,在其农业生产迅速扩张的大部分岁月里,政府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美国确实开发了不少新的土地,但这些土地先前都是极为贫瘠的不毛之地。19世纪下半叶,政府划拨出一些公地,成立了若干农学院;这些农学院靠着政府的资助,传播农业信息和农业技术,以此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但是,农业生产创新的主要源泉,仍然是自由市场机制下的私人主观能动性,自由市场是面向所有人(除了奴隶之外,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耻辱)开放的。奴隶制废除之后,农业生产得到了最快的增长。数百万人从世界各地移居至美国,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作。可以选择为自己工作,做一名独立的农场主或独立的商人;也可以选择为别人工作,只要双方都同意工作协议的内容。他们可以自由地尝试新技术,尝试失败就自担风险,尝试成功便可获利。他们很少受到政府的帮助,更重要的是,极少受到政府的干预。
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主要得益于工业革命,而工业革命的发生正是由自由激发的。工业革命产生的新机械导致了农业革命的发生;反过来,工业革命又有赖于农业革命解放出来的劳动力。于是工业、农业便相互促进,齐头并进。
斯密和杰斐逊,都把集权政府的权力视为对普通公民的巨大威胁;他们认为,保护公民免受专制政府的暴虐统治是必需的,而且永远都是必需的。这正是《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和《美利坚合众国权利法案》的宗旨所在;正是《合众国宪法》规定权力分散化的意图所在;也正是英国的法律结构自13世纪颁布《大宪章》以来至19世纪末不断发生变化的动力之所在。
在斯密和杰斐逊看来,政府的角色应当是裁判员而非运动员。杰斐逊心目中的政府,在其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1801年)表述得清清楚楚,他说:“政府应当是一个开明而节俭的政府,防止人们之间互相伤害;但在其他方面,它应当让人们自己管理自己,允许人们有充分的自由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和自己的事业。”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带来的成功,使它们对后来的思想家的吸引力日趋减少。到19世纪末,政府的权力已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它几乎没有什么集中的权力可以威胁到普通公民。
但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几乎没有什么权力使那些心地善良之人大显身手,做一番善举。然而这个世界并非完美无瑕,仍然有许多恶人恶事。实际上,社会愈加进步,恶人恶事就愈加显眼,愈加可憎。
人们总认为社会进步是理所当然的,而不去仔细想一想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进步。他们已经忘记了一个强大的政府会给自由带来威胁。相反,人们总惦记着一个强大的政府能够带来的种种好处;他们认为,只要政府权力掌握在“好人和能人”手中,政府便可大有作为。
到了20世纪初,这些思想观念就开始对英国的政府政策产生影响。而且在美国的知识分子当中,接受这些思想观念的人也越来越多,不过直到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爆发之前,它们对美国的政府政策并未产生多少影响。我们在本书第3章将会看到,美国政府在货币政策上的失败导致了大萧条的爆发;其实自建国以来,政府在货币领域就一直在行使权力。
然而,不论是当初还是现在,人们都没有认识到政府对大萧条的爆发应负有的责任。相反,人们普遍认为,大萧条的爆发正是自由资本主义体制的失败所导致的。这种谬论使普通民众与知识分子一道,对政府与个人之间相对责任的认识发生了转变。
此前,人们普遍强调个人责任,强调个人应对自己的命运负责;而现在却强调,个人不过是棋局中的一枚棋子,无足轻重,只能听凭外界力量的摆布。此前人们认为,政府的角色应当是裁判员,其作用是防止个人之间彼此伤害、相互强制;而现在却认为,政府的角色应当是家长,既是家长,就有义务强迫一些人帮助另外一些人。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这种思想观念已经左右了美国的发展方向。从地方到联邦,各级政府的规模都在扩大,权力都在扩张;同时,权力和权限不断从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转移。政府逐渐承担起了收入再分配这一任务,打着保障、平等的旗号,从一部分人手中拿出钱来转发给另一部分人。为了“管理”我们“在工业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的成果”,政府接二连三地制定各种政策。这样做,其实是把杰斐逊的名言完全颠倒过来了(见第7章)。
这样做本是出于好意,而且主要还是为了增进个人利益。但是,即便是最支持福利的父爱主义国家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实践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就像在市场上一样,在政府领域,似乎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但其作用方向与亚当·斯密提出的那只手恰恰相反:一个人若想通过加强政府干预来促进公共利益,那么他便会“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来增进私人利益,而这却是“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
近年来出现了增长放慢、生产率下降的现象,这自然引发了一个疑问,即如果我们继续授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同时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继续授权给公仆这一“新阶层”,把我们的钱财更多地交由他们支配的话,那么私人的创造力能否一如既往地消除政府管制带来的削弱作用呢?或者说,能否一如既往地克服其恶果呢?我们的答案是,一个日渐强大的政府,迟早会毁掉自由市场机制带来的繁荣,迟早会毁掉《独立宣言》中以雄辩庄严的口吻宣告的人类自由。这一天的到来,也许比我们许多人所预料的要早得多。
当然,事情还没有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作为美国国民,我们仍然可以自由选择,究竟要不要在“通往奴役之路”(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以此为其著作命名,该书见识深刻、影响深远)上减速慢行;
或者,究竟要不要对政府权力施以更加严格的限制,从而更多地依靠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协作来实现我们的目标。
长期以来,人类大多陷于集权专制的苦难深渊,即便是今天,饱受集权专制之苦的人仍不在少数,难道我们还要再次陷入这一深渊而结束我们的黄金岁月吗?或者,我们是否应该运用我们的智慧、远见和勇气来改弦更张,从经验当中学习,从“自由的重生”中获益呢?
如果我们想要做出明智的选择,那就必须对美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根本原则有一个透彻的理解。经济体制的原则即亚当·斯密提出的原则,它说明了一个高度复杂、高度组织化且运行平稳的经济体制,为何能够在没有中央命令的情况下发展繁荣起来;它说明了如何在不依靠强制的前提下实现人们之间的协作。政治体制的原则即托马斯·杰斐逊提出的原则。我们必须明白,用中央命令来代替自愿协作为何会带来种种弊端)。我们还须明白,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何等密切。(文章选自弗里德曼《自由选择》“引言”部分,张琦 译)
本文选自弗里德曼《自由选择》(张琦 译)“引言”部分,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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