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批评 | 聂珍钊:文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
【作者简介】
聂珍钊,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教授,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英美文学与比较文学、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与方法研究。
文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
(本文发表在《文艺研究》2013年第5期 第34-42页。经作者授权由 “外国文学文艺研究” 微信公众号推出。)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批准号:BWW001)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文学经典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时间和空间是文学经典化的载体。文学经典的价值在于其伦理价值,其艺术审美只是实现其伦理价值的形式或途径。因此,文学是否成为经典是由其伦理价值所决定的。根据文学的伦理特性采取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阅读、阐释和评价经典文学,可以获得新的价值发现。例如,俄狄浦斯的悲剧是人类在伦理道德建设进程中付出的代价,反映了古代希腊人伦理观念的演变过程。哈姆雷特的悲剧是他无法在伦理两难中作出选择导致的。《老人与海》通过圣地亚哥对大马林鱼的追杀,反映了人与自然的伦理秩序遭遇到危机。
关 键 词:文学经典 伦理学批评 价值 重构
一、关于文学经典
文学经典是在人类文明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它承载着人类在历史上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理解,并为我们现在社会和个人的生活提供借鉴。因此,文学经典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是我们需要阅读的书。文学经典不仅需要我们阅读,而且也需要我们不断地给以阐释,从而认识和理解文学经典,不断发现文学经典的新价值,使它们能够继续成为经典。同时,我们也需要在对文学经典的阅读和阐释中去发现伪经典,从而把它们从经典书目中清除出去,以保证其经典的特性。文学经典是在不断的阅读和阐释过程中形成、发展和完善的。
从语源上说,“经典” 一词来自闪族语qan,意为向上生长的芦苇,但在古希腊文学中,“经典” 这个词只是简单地指垂直的东西如竿子、长矛或横梁等,但是它最重要的意思是在建筑中用于表示尺寸的规则,先是指正确的尺寸,后来指正确的比例。古希腊有一位名叫波利克里托斯(Polykleitos or Polyclitus)的美学家和雕塑家,写有一部现已失传的美学著作,名为《经典》(Kanón),这大概是最早把经典作为术语使用的学术著作。波利克里托斯大约于公元前450-440年创作了现在称之为《持矛者》(Spear-Bearer)的雕像,名字也叫《经典》(在希腊语里被称为 “δορυφóροÇ”,在拉丁语里被称为 “Doryphorus”,都意为 “经典”)。他企图以这座雕像为例说明他在同名美学著作《经典》中讨论的 “匀称”(symmetria)。“匀称” 是在视觉艺术中使用的术语,通常描述一种站姿,肩膀和胳膊扭转,偏离躯干正轴,与臀部和腿不处在同一平面上,用一条腿支撑身体重量,给人以轻松和舒展的感觉。当一条腿从静止变为运动时,它又以表现出蕴含的紧张感 [1]。
在后来的发展中,经典被理解为 “规则” 或 “法则”,自古希腊以来,这一直是对 “经典” 这个词的最普通理解。在18世纪学者兼小说家约翰逊(Samuel Johnson) 编纂的《英语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里,“canon”(经典)条目下共有8条释义 [2],大多与宗教有关,似乎没有把文学包括在内。他的第一条释义仍然沿袭了传统,把 “canon” 解释为规则和法则。虽然在约翰逊的解释中没有包括文学,但是他在释义中却引用了莎士比亚、斯威夫特、培根、华兹 [3] 等文学家来解释经典,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经典离不开文学。但是,什么是文学经典以及文学同经典的关系,仍然是一个看似清楚而实际上需要探究的问题。约瑟夫·克罗里克教授说:“文学与现代性的冲突关系在目前众多书籍的论战中重复着。我可以把持续不断的关于经典性的论争,尤其是有关经典性目前的形式的论争,不仅看成一种枯燥的历史主义的模式,而且也看成是有关经典形成的观点的重复。任何关于经典性的观点必然都是脱离文学的观点,但是却没有一种东西像文学那样离不开经典的观念。我们当前面临的困境,源于我们对究竟什么是经典以及什么是文学这两个词的基本误解。” [4] 因此,我们只有把经典置于文学的视域之中,才有可能讨论文学经典,否则就会像约翰逊一样陷入困境,讨论文学证明的是宗教经典。
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
正如布鲁姆所说,经典的原义是指我们的教育机构所遴选的书,是接受教育者的必修书目。佛克马认为 “经典是指一个文化所拥有的我们可以从中进行选择的全部精神宝藏”, “文学经典是精选出来的一些著名作品,很有价值,用于教育,而且起到了为文学批评提供参照系的作用” [5]。就文学而论,经典指的是公认的最重要的文学作品。同时,经典也是文学修养的必知之书和必读之书。相对于所有文学作品而言,经典的数量是比较少的,但是它们却能反映整个文学的面貌。学习和掌握了这些经典作品,就具有了文学的修养。反之,即使阅读了大量的非经典性的作品,也不能说就有了文学的修养。布鲁姆说得好:“不能让人重读的作品算不上经典。难以避免的类似是色情作品。” [6]
文学经典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的,时间和空间是文学经典化的载体。缺少了文学经典形成的历史时间及其空间,文学经典就不可能形成。自从 “经典” 一词作为一种尺度规则被广泛地运用于建筑、雕塑、伦理、法律、语法等领域以来,经典就包含了让人们学习和模仿的 “范例” 的意思。在古代希腊,作为文献流传的文本大多与文学有关,作为学习的经典除了文学外并没有太多的其它选择。为了学习演说,阿提喀人编纂了十位演说家的名录。为了学习诗歌,亚历山大时代的《王官选集》(Palatine Anthology)编选了由九位抒情诗人的作品组成的诗集。无论从当时还是现在的标准看,名录和文集都是要选择最好的作家和作品供人们学习和模仿。因此可以说,以教育、学习和继承为目的的文学经典化过程在古代希腊就已经开始了[7]。
德国学者库尔修(Ernst Robert Curtius)在他的类书式的巨著《欧洲文学和拉丁中世纪》(European Literature and the Latin Middle Ages)中通过对欧洲文学史的追溯,指出 “文学中经典的形成总是在不断地对古典作品进行一种选择”,在作家目录、课程、文学史和经典趣味中体现文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自己。正式的经典是经由教育机构、权威人士和报章杂志确立的,而确立经典的目的是为了教育 [8]。实际上,文学经典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在知识和道德两个方面的教育需要,因此文学在每一个时代都要按照这个时代的知识和道德标准被重新评价和选择,才能作为经典继续存在。所有的文学,无论它们在产生之后如何受到追捧还是如何受到批判,这都不能被看成是最终的评判。在文学历史上,当时遭受不公但被历史证明伟大而不朽的经典作品的范例不胜枚举。例如,荷马的史诗和希腊的悲剧,都曾遭到柏拉图的批判。薄伽丘的《十日谈》、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弥尔顿的《失乐园》等都曾经被罗马教廷列为禁书。这些经典作品的遭遇说明,只有时间与历史才是最为公正的裁判。
约翰· 弥尔顿 (John Milton,1608-1674)
二、为什么需要文学经典
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学经典,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就是文学作品太多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称之为文学的作品如诗歌、小说、戏剧或其它类型的作品被源源不断地创作出来,在图书馆的书架上越积越多。时至今日,被列入文学一类的书籍已经不是像过去那样可以依靠人力整理或管理了。离开了计算机的帮助,即使在我们的专业领域之内,我们似乎也难以弄清究竟有多少书籍以及与它们有关的信息。但是在这些浩瀚如海的书籍中,我们又必须知道哪些书籍是我们需要阅读学习的,哪些书籍才是最有价值的经典之作。由于书籍太多,我们不能把人生有限的时间花费在那些不需要阅读和学习的书籍上,因此我们就需要文学经典。文学经典与普通的文学作品的差别在于,前者是文学修养的必知之书和必读之书;后者则是文学修养的选择之书和非必读之书。前者可以看作是修养之书,后者则是消遣之书。前者的缺少会被人指责,后者的缺少则会能得到宽容。例如在今天的社会中,由于人们的欣赏口味和审美价值的不同,金庸武侠小说的读者有可能远远多于莎士比亚戏剧的读者,但对于文学修养来说,没有读过金庸的武侠小说不会被认为无知,但是不知道莎士比亚则会被指责为无知。这是因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已经在历史的长河中变成了经典,变成了文学修养的必读之书。
文学经典是就文学修养而言的,不是就文学趣味而言的。作为文明社会中人类知识结构、文化和道德修养的必读之书,文学经典的价值不是由读者的多寡、流行的程度、销售的数量以及个人喜好决定的。对于某些文学经典,即使除了从事专业研究的人阅读而外很少有其他人阅读,但是却不影响它们作为经典存在。例如荷马的史诗、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等,现在阅读他们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是却没有人能够动摇它们作为文学经典地位。相反,在历史上曾经名噪一时的西班牙的骑士文学尽管像现在的武侠小说一样流行,却无法成为经典著作而留在历史上。英国的芭芭拉·卡特兰的言情小说据说销售总量达到6亿册,我国琼瑶的言情小说也甚为畅销,但是它们至今仍然不能成为文学经典。这就说明,读者和销售的数量可以作为畅销小说的标准,然而却不是经典小说的证明。
但丁 (Dante Alighieri,1265-1321)
三、文学的经典化过程
文学经典的形成过程就是文学的经典化过程,也就是文学的历史化过程。任何文学作品只有经过时间的淘洗和历史的检验才能成为经典。文学经典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重构的过程。就文学而言,经典化过程就是重构过程。重构是一个容易引起误解的术语。在文学经典的讨论中,重构往往被理解为颠覆或重建。其实,把文学经典的重构理解为推倒重来的重新建设或重新建构有望文生义之嫌。文学经典一旦形成并得到认同和接受,是不可能被任意推倒重新建构的,因为后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消解历史,或者用现在代替整个历史过程。而且,后来的人也没有权力否定前人在文学经典化过程中的作用及贡献。经典的确认不仅体现了多数人对文学价值的判断和他们对文学流传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在不同历史时期多数人的审美价值观念与评价文学的道德意志。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社会群体会重读已经形成的文学经典,重新审视它们的文学价值,对它们进行重新阐释,并在重新阅读和阐释的过程中进一步清除那些他们认为不合乎自己价值标准的作品,同时也把那些他们认为应该阅读的作品补充进去,代替那些被清除的作品。这就是文学经典的重构。
我认为,文学经典的重构指的是通过对现有的文学经典的阅读和阐释在获得新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对现存的经典书目进行修订以使之变得更加完善和实用。因此,文学经典的重构不是对现有的经典推倒重来,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增添与删除,从而接纳被历史确认的新的经典,剔除被历史证明为不是经典的作品。通过重构,文学经典才能与历史同步,文学经典的书目才会变得完备和可靠,文学经典的质量才会得到保障。事实上,重构最大的作用在于增补和删除,增补主要针对现在而言,即把现在被视为经典的作品补充进去。删除主要针对过去而言,即把过去误认为是经典的作品从经典书目中清除出去。
因此,这一重构的过程也是文学经典化的过程。例如,帕尔格雷夫(Francis Turner Palgrave)编选的《英诗金库》(The Golden Treasury)被看成是一本经典诗歌选集,它的1861年版本共选录了77位诗人,288首诗,然而在三十年后的1891年的版本里有了新增补,除新增坎皮恩的10首诗外,锡德尼的诗也从1首增加到5首,赫尼克的诗从7首增加到8首,马维尔的诗从3首增加到4首,莎士比亚的诗从32首增加到34首。与之相比,奎勒库奇(Quiller-Couch)于1915年编纂的《牛津英国诗集》(Oxford Book of English Verse),不仅篇幅已是前者的三倍,而且收录了许多《英诗金库》没有收录的小作家的作品,如收录了田园诗人布朗(William Browne)的7首诗,收录了卡特·赖特(William Cartwright)的4首诗。但是,1978年出版的约翰·海华德编选的《企鹅英国诗选》(The Penguin Book of English Verse),除了删减了一些诗歌而外,基本上没有大的更改。从中可以看出,经典的确认受到文学传统、文学流派、艺术风格、审美趣味等的影响 [9],文学经典书目实际上一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着。
文学作品能够变为经典的原因是什么,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布鲁姆认为,作家及其作品成为经典的答案在于 “陌生性”。他说:“一部文学作品能够赢得经典地位的原创性标志是某种原创性。” [10] 他认为 “这是一种无法同化的原创性,或是一种我们完全认同而不再视为异端的原创性” [11]。他还说:“一切强有力文学原创性都具有经典性。” [12] 原创性对于文学经典是重要的,但是我们无法据此解释那些大量的被排除在经典之外的同样具有原创性的作品。例如西方的骑士小说和我国的武侠小说,它们的陌生化特点往往让阅读它们的人爱不释手,但是它们却不能成为经典。这就是说,布鲁姆提出的原创性标志的陌生性,难以成为文学作品经典化的标准。布鲁姆接着又提出另一个标准:“神性与人性的爱恨纠葛” 是 “持续久远以致我们难以察觉的原创性的又一标志” [13]。但是,无论是陌生性还是神性和人性的爱恨纠葛,都难以成为大家所共同接受的文学经典化的标准。
布鲁姆在《西方正典》中并没有完满回答使文学作品成为经典的原因。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与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有关。布鲁姆似乎否定文学经典的道德价值。他说:“审美与认知标准的最大敌人是那些对我们唠叨文学的政治和道德价值的所谓捍卫者。” 他认为:“正如我们不能指望莎士比亚为我们破败的社会做些什么一样,因为莎剧的功能与公共道德和社会正文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义几乎毫无关联。”[14] 当我们从起源上对文学加以研究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文学作品的产生,从本质上说,完全是出于伦理道德的需要。古今中外发现的最早文本,都与记载宗教祭祀仪式的活动有关。在那些古老的极其简略的文字记载中,如我国殷商时代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卜辞,就包含有内容丰富的故事文本。这些记录宗教祭祀活动的古老文献,就是文学的最早的源头。这些文献的基本功用,就是教诲,并为其他人或后来者提供范例,建立规范,让后来者有例可援,有法可依,形成体制。一直到后来,文学始终保持着这一基本功用,如荷马的史诗,希腊的戏剧,莎士比亚的作品,弥尔顿的诗歌,18至19世纪的英国小说等,都显示出文学教诲的本质特点。文学的历史告诉我们,文学产生的目的就是源于伦理表达的需要,文学的功能就是教诲,而文学的审美功能则只是文学教诲功能的衍生物,是为教诲功能服务的。文学缺失了教诲功能,即伦理价值,文学的审美价值则无法存在。文学价值的大小在于其所发挥的教诲功能的大小。作为文学经典,其教诲的功能都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反之,文学就难以成其为经典。这就是说,文学经典的价值在于其伦理价值,其艺术审美只是其伦理价值的一种延伸,或是实现其伦理价值的形式或途径。因此,文学是否成为经典是由其伦理价值所决定的。
四、文学经典的价值发现
由于文学经典的伦理特性,我们无论是阅读这些经典还是阐释这些经典,对方法的选择就变得重要起来。例如对荷马史诗以及希腊戏剧的阅读与阐释,我们以往采用历史批评的方法、社会批评的方法或者是文化批评的方法,都曾经有所发现。这些方法在阅读和阐释中的运用已经得到了我们希望得到的结果,如果我们继续使用这些方法阅读和阐释这些作品,我们就很难有新的发现或对以前的研究有新的推动,因此,需要寻找新的阐释或批评经典作品的方法。在我们运用的众多的批评方法中,社会批评、心理分析、精神分析、历史主义批评、文化批评等方法,都有各自的特点与用途。但是,根据文学的伦理特性采取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阅读、阐释和评价经典文学,则可以获得新的价值发现。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伦理和道德的批评立场,运用历史和辩证的方法寻找文学形成的伦理因素,把文学涉及的一切问题都纳入伦理和道德的范畴加以讨论,力图从这一视角对经典文学有新的发现。
提倡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是有其现实原因的,除了文学批评方法创新的需要而外,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文学批评界价值观念的混乱。实际上,我们现在的文学批评缺乏一个大家能够接受的共同标准,而在文学的价值评价上各行其是。我国文学批评价值观念的混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实际上这种混乱最初并不是从文学领域开始的,而是从史学界开始的。早在2000年,就有学者用实用主义的观点从所谓的维护民族团结的立场出发,提出不应再把岳飞、文天祥称为民族英雄,从而引起许多争议。有人曾说,如此一来,离秦桧平反的日子恐怕就不远了。果不其然,2005年,有艺术家为秦桧夫妇塑造站像并在上海一家艺术馆展出,作品题为:《跪了492年,我们想站起来喘口气了》,意为秦桧平反,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近几年来,中国兴起了一股对中国文化传统的否定与恶搞之风。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包括:有历史学家给国家教育部教材司写信,建议将诸葛亮的《出师表》撤出中学语文课本而以华歆的《止战疏》代之;武汉大学出版社推出的《梅朝荣品诸葛亮:中国最虚伪的男人》,认为诸葛亮的智慧是一种伪智慧,他的忠心是一种假忠心,他的辅佐是一种假辅佐,他完完整整地演示了一生的虚伪。由于秦桧、岳飞、文天祥、诸葛亮不仅是历史人物,而且也是文学人物,因此有关他们的评价就完全超出了历史真实性的讨论,而与文学批评有关。作为文学人物,他们已经化为道德的象征,变成了深入人心的艺术形象。对于一个已经定型的艺术人物,如果以历史的借口去否定他们,这是明显的伦理错位和道德混乱,是有害而无利的。同时这也说明,文学伦理学批评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着现实的需要。
显然,这些人对历史人物所做的颠覆性评价,不能把它们看成是学术创新。相反,这些颠覆性评价应该被看成是学术批评的伦理缺失和道德失准的表现。文学批评以及对于文学人物或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是公允的批评,反映大多数人意志的批评。文学批评不同于文学鉴赏。文学批评应该超越个人的主观立场,而文学鉴赏则允许以个人的喜好偏爱作为批评的标准。上述批评的问题在于,他们的批评以自己的好恶为根据,其中充斥着狭隘的主观意识,偏激的政治立场,错误的道德标准。他们的批评是片面的个人主义道德批评,是苛求与指责而不是理解与阐释。
我不想在这里专门讨论应该如何评价上面提到的人物,历史的评价已经表达了多数人的道德意志和学术看法,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我只想应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去阅读并阐释一些经典性作品,尝试用新的批评方法去挖掘已经被无数人挖掘过的文学宝库,以此证明运用新的批评方法在我们熟悉的宝库中可以得到新的发现。在这里,《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和《老人与海》可以作为我们重新分析的最有代表性的样本。
俄狄浦斯画像
在《俄狄浦斯王》的批评史上,弗洛伊德的批评出现以前,历来批评家大多把这出悲剧称为命运悲剧,把俄狄浦斯王的主题归结为个人意志与命运的冲突。一般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悲剧在于其无法抗拒神所安排的命运。解读《俄狄浦斯王》的第二种观点来自弗洛伊德关于 “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的理论。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解,俄狄浦斯王的悲剧被解释为一种恋母的心理倾向以及由这种倾向所导致的悲剧。在 “恋母情结” 这一心理作用下必然产生两个后果:杀父与娶母。弗洛伊德通过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来说明他的这个观点,并把弑父和娶母看成人类和个人的原始、基本的罪恶倾向,看成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犯罪感的主要根源。弗洛伊德认为,弑父的目的是为了同父亲争夺母亲,想把父亲当做竞争对手除掉 [15]。因此在弗洛伊德看来,“恋母情结” 就成为俄狄浦斯悲剧的根源。
如果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解读,就可以发现《俄狄浦斯王》在本质上只是一出伦理惨剧,源于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伦理禁忌和俄狄浦斯不断强化的伦理意识。俄狄浦斯的伦理意识的核心是伦理禁忌,而在悲剧中伦理禁忌就是乱伦禁忌,由杀父和娶母两种禁忌构成。在古代希腊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的时代,伦理禁忌可以看成是一种规矩或一种制度,一种法律规定或一种道德准则,或者说它就是约束人的行为的法律,对于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俄狄浦斯的伦理意识从一开始就集中表现为对乱伦禁忌的恐惧。他在忒拜的邻国科林斯长大,从来没有对自己身世产生过疑问,但是却有人指责他不是科林斯国王的亲生儿子,从而引发出他对自己的身世的关注。关于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实际上提出的是一个伦理和道德问题。为了寻找自己身世的答案,他到神庙里去向神寻求帮助。他本来是想求证自己的身份,但是神却说了另外一些预言,告诉俄狄浦斯 “命中注定要玷污他母亲的床榻,生出一些使人不忍看的儿女,而且会成为杀死他的生身父亲的凶手” [16]。正是由于俄狄浦斯强烈的伦理意识,他知道乱伦是一桩人神共愤的大罪,对神的预言感到恐惧,时刻担心自己犯下预言所说的罪行。因此,俄狄浦斯早在来到忒拜之前就因为神的预言而陷入了害怕乱伦的道德焦虑,并对乱伦的后果产生恐惧。也正是他的道德焦虑和恐惧,促使他离开科林斯来到忒拜,以远离自己的 “父母” 而避免神预言中的可怕命运。
在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中,杀父娶母作为乱伦禁忌不仅仅是一种社会习俗,而且已经上升为一种道德戒律,整个社会都必须遵守。俄狄浦斯从科林斯来到忒拜,在无意中杀了自己的父亲,娶了自己的母亲,真正犯下了乱伦大罪,并导致忒拜城发生瘟疫。在悲剧中,作者借用先知的口已经指出了俄狄浦斯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先知忒瑞西阿斯指出俄狄浦斯是 “忒拜的乱伦的瘟疫污点”,犯下三重伦理大罪:一是弑父凶手;二是娶母为妻的罪人;三是同他的母亲生下了身为父兄的子女。因此,这一指控揭示了俄狄浦斯犯罪的实质。当俄狄浦斯的犯罪被证明之后,悲剧中说,他已经被证明 “成为和他同住的儿女的父兄,他生母的儿子和丈夫,他父亲的凶手和共同播种的人”。在俄狄浦斯的时代,血亲相奸是最严重的罪行,是被严格禁止的,因此俄狄浦斯说,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乱伦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人类在伦理道德进程中付出的代价,反映了古代希腊人的伦理观念的演变过程。这出悲剧当时的意义在于教诲,即用生活中的事实告诉人们乱伦将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要求人们严格遵守这一禁忌。无论当时还是现在,这出悲剧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其伦理价值,其目的在于警示由乱伦禁忌体现的伦理秩序是必须遵守而不容破坏的。
索福克勒斯雕象
证明文学经典的核心价值在于其伦理价值的另一个范例是《哈姆雷特》。四百多年以后,哈姆雷特仍然是世界文学中最富有悲剧力量的形象之一。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这出悲剧成为经典中的经典呢?回答同样是这出悲剧蕴含的永恒伦理价值。
迄今为止,影响人们理解这出悲剧的观点仍然没有超越两个经典命题:一是性格悲剧;一是恋母情结。如果我们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对哈姆雷特的问题进行思考,我们就可能发现真正导致他悲剧的原因与上述两个问题无关。
在悲剧中,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一心塑造的道德典型,即一个具有高度伦理意识和遵守道德规范的理性人物。当哈姆雷特从父亲的鬼魂处得知 “父亲被人杀害,母亲被人玷污” 的真相后,他发誓为他的父亲复仇。但是,他的复仇面临一个他无法解决的伦理问题,因为哈姆雷特的父亲死后,他的母亲嫁给了他的叔父克劳狄斯,从而改变了哈姆雷特与克劳狄斯之间的伦理关系。克劳狄斯由于娶了带有王位继承权的王后,他不仅成为了王后的法律和伦理意义上的丈夫,而且还成了丹麦的国王以及哈姆雷特的继父,而哈姆雷特也因此变成了克劳狄斯的王子和继子。这种身份的变化意义重大,因为富有理性的哈姆雷特知道,如果他杀死克劳狄斯,就是杀死丹麦的国王和自己名义上的父亲,从而犯下弑君和弑父的伦理大罪。作为父亲的儿子,哈姆雷特有责任和义务为父亲复仇,杀死克劳狄斯,这是由当时的伦理观念决定的。但是当他要杀死的人现在的身份是丹麦的国王以及他的继父的话,问题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哈姆雷特需要认真地进行理性思考:他的复仇是否会像俄狄浦斯王那样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担负伦理责任?是否会给自己的母亲带来伤害(因为克劳狄斯现在是他母亲的丈夫)?最为重要的是,他能不能杀死母亲的丈夫、自己的继父、丹麦的国王而不犯下伦理罪行?这一系列复杂的伦理问题需要哈姆雷特去面对,然而他找不到答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不断地思考并让自己深陷伦理困境的痛苦之中,并最终导致了自己的悲剧。
哈姆雷特面临的是一个伦理两难的选择问题,即他必须考虑复仇在伦理上是否正义的问题,这不能不让我们重新思考那句著名的独白: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古往今来,哈姆雷特这句著名内心独白被认为是哈姆雷特如何在生与死之间作出抉择进行的思考,典型地表现了他犹豫不决的性格。表面上看也许如此,但实际上是对这句经典独白的误读。从伦理选择的角度分析,这句独白与生死无关,它只是哈姆雷特的一种伦理思考,即从伦理上对他的复仇进行价值判断,他应该怎样行动才是理性的、正确的、符合伦理的。因此,“To be, or not to be” 表达的核心问题就是关于复仇还是不复仇,是行动还是不行动,杀死国王还是不杀死国王的伦理判断。哈姆雷特是他的复仇对象克劳狄斯的继子,就他的这个伦理身份而言,显然他面临的是一种两难的伦理选择:他为亲生父亲复仇是他的伦理责任与义务,而一旦复仇则违犯了弑父的伦理禁忌。对于哈姆雷特,他无论是复仇还是放弃复仇,都会陷于伦理两难之中。正是这一点,可以证明导致其悲剧的根本原因不是由于他的软弱性格或所谓的俄狄浦斯情结,而是因为他无法从伦理上作出选择。
哈姆雷特剧照
一部文学经典的社会认同和接受,就在于它的价值能不能被发现。我们不仅能从古老的经典作品《哈姆雷特》中发现新的价值,而且还可以从当代经典如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中发现新价值。在迄今为止的大多数评论中,小说的主人公被看成是一个敢于同大自然进行搏斗的 “硬汉” 形象。评论这部小说的人经常引用小说中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来说明圣地亚哥的英雄意志。在他们看来,圣地亚哥捕鱼不单是为了 “养活自己”,而且是 “为了光荣”,因此他必须战胜鱼。“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就是圣地亚哥的硬汉哲学,即人是大自然的主宰者和征服者。在批评家眼中,圣地亚哥无疑代表着一种人类的征服和强力精神,他既是一个硬汉,也是一个大自然的征服者。
但是今天当我们从生态伦理的立场反思圣地亚哥的生活观念时,我们从他的硬汉形象中看到了另一种警示意义,即当我们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时他所能带给我们的警示和启迪。在海明威的时代,人类奉行征服自然和战胜自然的传统哲学,并坚信可以达到自己的目标。在人类眼中,人是最伟大、最强大和不可战胜的生物,是世界上一切生物的主宰,圣地亚哥就是一个例证。然而在今天的时代,生态平衡理论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人类同大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在过去的价值观念中,人类同大自然永远处于对立状态,人类需要征服和战胜大自然,因此从古代希腊开始,人类就创造出许多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产生的英雄,如普罗米修斯、赫勒克利斯、俄底修斯等。在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个能够产生震撼力量的人物仍然带有希腊式英雄的特点。正是这种表现自己征服欲望的错误伦理意识,使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往往破坏了自然,破坏了我们的生存环境,给生态和人类造成了危机。人类征服和战胜大自然的努力只能给人们带来悲剧,我们不得不从伦理的角度思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并认识到人类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同大自然和平相处。
因此,我们今天从生态伦理的立场理解通过捕捉大马林鱼而成为英雄的圣地亚哥的时
候,我们就很难再把他看成是一个让人崇拜的硬汉和英雄,相反,我们会把他看成是一个大自然的破坏者。从生态的立场看,这个世界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而应该为一切生物所共有。包括人类在内的不同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世界,有着共生的伦理秩序。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强调物竞天择即自然选择是一大理论发现,然而他对自然界生存竞争的总结却是错误的。自然界的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在内,应该是一种生存调整,即通过把自己在自然界的位置调整到适合自己生存的最佳状态。在自然界,一切生物都有自己生存的空间和环境,相互之间并行不悖,形成了自然伦理或生态伦理,即自我调整、和谐相处、共生共存的伦理关系。这也是整个自然界必须遵守的伦理秩序或者自然法则。在《老人与海》中,圣地亚哥生存的世界在陆地上,大马林鱼生存的世界在海洋里。自古以来,这两个世界有序共生共存。但是,圣地亚哥违犯了在自然中形成的伦理法则,不安心于自己陆地世界的生活,做了一个海洋的入侵者。不仅如此,他还要做大海的征服者。他要通过捕捉和杀死大马林鱼表现自己的力量,表现自己是大自然的主人。圣地亚哥不仅侵犯海洋,而且他还充分利用人的智慧和狡诈,引诱大马林鱼上当受骗,让它吞下了钓饵。在同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圣地亚哥是一个残酷无情的屠杀者形象。马林鱼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伤害,没有给他制造任何麻烦,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寻找理由,一心要找到它躲藏的地方,抓住它,杀死它。在海洋世界里,圣地亚哥的贪婪、狡诈、残酷、野蛮的一面暴露无遗。圣地亚哥最后杀死了大马林鱼,变成了一个生态秩序的破坏者。因此在今天看来,他的形象没有因为他的行动高大起来,而是让我们反感和失望,因为我们不希望人类一个个都变成杀戮者、劫掠者。小说的结尾是暗示性的。圣地亚哥虽然杀死了大马林鱼,但是大马林鱼肉完全被鲨鱼吃掉了,只剩下毫无用处的一副骨架。这是一种寓言式表达,说明圣地亚哥没有从自己的行动中得到任何益处。当然,我们今天重新理解和评价圣地亚哥不是为了审判他,而是说明在不同伦理环境和道德条件下我们需要改变观念,对同一事实进行新的阐释,从中得到更多的启发和思考,为我们的时代提供借鉴。
文学经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想和文化精华,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过去或现在的最高道德理想和精神追求。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学经典。无论《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还是《老人与海》,它们作为最有代表性的文学经典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它们仍然需要我们不断地阅读、阐释、理解和发现,进而不断地对它们能够作为文学经典进行确认。文学经典会在历史的发展中发生变化,有的作品可能从经典中被删除,有的作品可能被增补为经典。但是两千四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为什么还要阅读《俄狄浦斯王》?四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为什么还要阅读《哈姆雷特》?六十年过去了,为什么我们还要阅读《老人与海》?因为它们是文学经典,因为它们蕴含着不朽的道德力量和永恒的伦理价值。同时,因为它们被不断阅读,作为文学经典的伦理价值才能不断地被发现和得到确认。
参考文献
[1] [4] Cf. Joseph G. Kronick, “Writing American: Between Canon and Literature”, The New Centennial Review, Vol. 1, No. 3 (Winter 2001): 37-66.
[2] Cf. Samuel Johnson, “Canon”, 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Vol. 1, London: Printed for J. F. And C. Rivington, et al., 1785.
[3] 华兹(Issac Watts, 1674—1678),伦敦马克巷独立教会(Mark Lane Independent Chapel)牧师,出版有《圣歌集》(Horae Lyricae)、《圣诗灵歌集》(Hymns and Spiritual Songs)等作品,被誉为“教会圣诗之父”和“英国圣诗的伟大老人”。阿诺德(Matthew Arnold)曾高度评价他的诗歌,认为他写作的《当我瞻仰神奇十字架的时候》(When I Survey the Wondrous Cross)是最优秀的英文诗歌。华兹博学多才,著述甚丰,出版著作五十二卷,内容涉及神学、天文学、伦理学、心理学、逻辑学、教育伦理学等。
[5] 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俞国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0页。
[6] [10] [11] [12] [13] [14] 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江宁康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第3页,第2页,第18页,第4页,第28页。
[7] Cf. Joseph G. Kronick, “Writing American: Between Canon and Literature”; George A. Kennedy (ed.), History of Literary Criticism, Vol. 1,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 44.
[8] [9] Cf. Alastair Fowler, “Genre and the Literary Canon”, New Literary History, Vol. 11, No. 1 (1979): 98, 100-114.
[15] 弗洛伊德:《达·芬奇对童年的回忆》,车文博主编《弗洛伊德文集》七,长春出版社2004年版,第149页。
[16]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编选《外国剧作选》一,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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