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登山|国家翻译实践史上的 “进译” 现象研究
【作者简介】
夏登山,男,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博士,博导,主要从事翻译史和语言学研究。
夏登山 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新史学方法的古代翻译史重写研究” (20AYY002) 的阶段性成果;本研究得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翻译学研究中心2019年度科研招标项目(CTSZB201903)和北京外国语大学青年创新团队(2022TD003)的支持。
期刊查询:
《英语研究》知网入口:
http://navi.cnki.net/knavi/JournalDetail?pcode=CJFD&pykm=ENYJ
《英语研究》官方网站:
http://column.sisu.edu.cn/engstudy/
《英语研究》维普入口:
http://qikan.cqvip.com/Qikan/Journal/Summary?kind=1&gch=88755X&from=Qikan_Search_Index
摘要:在多民族、大统一的历史时期,服务于民族治理和文化统治的国家翻译实践往往盛行。翻译学界对中国翻译史上出现的“重译”和“奉诏译”已有较为深入的考察,而始于辽代的“进译”现象尚未得到关注。对二十五史的系统考证表明,进译是译者将其译本进献给帝王而得到认可的国家翻译实践形式,可分为奉诏进译和自发进译两类。尽管史料中的进译记载不多,但能够说明皇权时代国家翻译意识和尚译精神的萌芽,昭示在多元文化系统中翻译渐趋中心地位,并开始系统、深度地参与朝政治理、主流意识形态建构、文化繁荣发展和多民族大融合等。对进译的研究有助于理解少数民族主政时期的国家翻译行为,对重新认识中国古代翻译史全貌具有重要启发。
关键词:“进译”;“诏译”;二十五史;国家翻译实践史
0. 引 言
“进译” 指的是译者将自己的译作进献给朝廷,并得到皇帝认可的国家翻译行为,如《元史》中载有 “(相威)进译语《资治通鉴》,帝即以赐东宫经筵讲读”。非宗教性质的进译类记载自辽代开始出现,仅限于书面翻译,除了直接书写为 “进译” 和 “译进” 的史料以外,常见的类型还包括 “进所译” 和 “译写以进” 等多种变异形式,如《元史》中有 “译其关政要者以进” “有旨译其书以进”,《清史稿》中记载 “前出使义大利大臣钱恂进和会条约译诠” 等进译类记载。翻译史学界曾专门探讨古代翻译史上的 “重译” (孔慧怡,2005)和 “(奉)诏译” (高玉霞、任东升,2020)等不同类型的翻译行为和 “取意译” “敌对翻” 等不同的翻译策略(陶磊,2015),但尚未有学者对进译现象开展专门、系统的考察。进译类记载在古代翻译史料中不足百余处,虽总数不多,但其文化意义十分值得思考:进译与重译、诏译、命译等其他类型的翻译行为有何异同?为什么进译现象在辽代开始出现?进译现象在翻译史上又具有何种意义?本文以二十五史为主要史料来源,结合量化统计的方法系统地考察古代翻译史上的进译现象,试图回答这些问题,揭示进译行为的文化内涵和启示意义。
1. 方法与背景
进译现象的文化意义必须放在长时段的历史背景下才能更好地加以解读,要理解为什么进译在辽代兴起,就必须先梳理辽代之前和之后朝廷翻译实践的主要类型,并且加以对比。本文借鉴量化研究的方法,采用 “检索+阅读” 的方式将《史记》至《清史稿》这二十五部正史中与翻译相关的记载提取出来,根据其中表达翻译概念的 “译” “翻” “转” 等关键词所表达的具体语义,将这些史料分为三类:其一是译者,即从事翻译的人,如 “译使” “翻译举人” 等;其二是译作,即翻译所产出的文本和成果,包括口译和笔译的译文或译作,如 “译著” “译述” 和部分 “所译” 等。除此以外的翻译史料都可以归为第三类:译事,主要是翻译行为和翻译事件的记载,如 “重译乃通” “诏太史监瞿昙悉达译之” 等。由于正史自身的特点,二十五史中非宗教性质的译事类记载基本上都是官方的政令颁布和民族交往中的翻译实践。我们根据翻译概念关键词的语义和词汇搭配情况,梳理了自《史记》至《清史稿》中译事类记载的翻译概念高频词,统计数据大致如下:
表1 二十五史中的译事类记载高频词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出现次数最多的是 “重译” 和 “诏译”。古代翻译史上的 “重译” 并不是在已有译本的情况下再次翻译,而是指因为缺少兼通两种语言的译者导致无法直接翻译,转而借助其他语言作为中介的翻译行为。从《史记》至《宋史》其中记载了大量的重译事件,如 “重译而朝” “重译岁至” “重译来庭” 等,有时还注明借助中介语言和译者的次数,如 “三译” “四译” “五译” “累译” “数译”,甚至 “九译”。“诏译” 指的是由皇帝下诏书,受皇命而翻译的行为(高玉霞、任东升,2020:4),与之相似的还有 “敕译” “命译” “令译” 等翻译行为,本文将这些译事统称为 “诏译类行为”。诏译类行为中令译出现最早,见于汉代。《汉书》和《资治通鉴》中都记载有汉哀帝 “令” 译者回答单于的外交翻译事件:
单于宴见,群臣在前,单于怪董贤年少,以问译。上令译报曰:“大司马年少,以大贤居位。”单于乃起,拜贺汉得贤臣。(《汉书·佞幸传》卷九十三第3737页)
诏译类行为与重译类行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翻译实践。(奉)诏译是制度化的、以国家名义开展的翻译行为(高玉霞、任东升,2020);而重译描述的是其他民族不辞辛苦,借助多位中介译者试图与汉文化沟通的民族交往翻译实践,是历代朝廷用以建构汉民族文化中心自我形象的手段,正如孔慧怡(2005:24)指出:“重译是古代中国一种 ‘上邦’ 文化心态的标志。”
表1中重译和诏译类高频词表现出典型的阶段性特征:《宋史》与之前的正史中,重译是最频繁的关键词,而《辽史》至《清史稿》则是以诏译、命译为关键词。夏登山(2017)将古代翻译史分为三个时期:先秦至两汉和三国、晋代至宋代、辽代至清代。汉代以前的翻译史料基本上都是朝廷的政令外交翻译,晋代至宋代有佛经翻译和政令外交翻译两条并行的脉络,而辽代至清代则以民族翻译和政令外交翻译为主。如果将佛经翻译纳入考察范围,三个时期的区别的确较为明显,不仅翻译的文本内容存在阶段性特征,史料中记载的翻译形式也有一定的差异。汉代以前史料中记载的翻译事件基本上都是口译,而汉代以后则口、笔译实践并存,且记载的书面翻译所占比重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但是如果将宗教性质的佛经翻译排除,如表1所示,从先秦到宋代的译事类记载实际上表现出相对稳定、一致的历史脉络,而辽代以降的差异相对显著。这种传承与差异的阶段性特征可以用图1表示:
图1 古代翻译史的分期
晋代至宋代虽有佛经翻译兴起,但在非宗教翻译领域与汉代以前的政事外交翻译总体特征一致。从翻译概念高频搭配来看,在从《史记》至《宋史》的20部正史中,记载次数最多的翻译事件基本上都是 “重译”,包括累译、三译、四译、五译、九译、数译等多种变异形式,而《辽史》《金史》《元史》和《清史稿》中出现次数最多的译事类搭配则是敕译、诏译和命译。从数据比例上来看,宋代以前的 “重译” 事件共98次,约占所有译事类记载的62%,而《辽史》至《清史稿》中的这一比例仅为10%。可以说宋辽之际是古代官方翻译从 “重译” 向 “诏(命)译” 剧变的转折期,而进译就出现在这个转折的关键期。
2. 现象与史料
与进译相关的史料首次出现在《辽史》中。《辽史·文学列传》中记载萧韩家奴 “博览经史,通辽、汉文字”,重熙十五年(1046),萧韩家奴应辽兴宗诏后 “博考经籍”,效法 “古之治天下者”,作礼书 “以示后世”,并 “撰成三卷,进之”(《辽史·文学列传》卷一百三第1450页)。萧韩家奴所撰三卷的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但 “博考经籍” 的记载说明其向辽兴宗所进呈的礼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汉文典籍的编译,所以随后辽兴宗 “又诏译诸书”。《辽史》中共有七次译事类记载,与进译相关者仅有两处,但是辽、金两代之后,进译史料在《元史》和《新元史》的译事类记载中所占比例均已超过30%。
从《辽史》至《清史稿》中记载的 “进译” 事件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与萧韩家奴的编译行为相类似的 “奉诏进译”。皇帝并不精通汉文,不了解古代历法典籍,因此编译、进译的文本由译者自行决定,例如:
大定四年,诏以女直字译书籍。五年,翰林侍讲学士徒单子温进所译《贞观政要》、《白氏策林》等书。六年,复进《史记》、《西汉书》,诏颁行之。(《金史·徒单镒列传》卷九十九第2185页)
大定四年(公元1164年),金世宗下诏要求用女真文字翻译汉文典籍,但并未指定具体文本,担任翰林侍讲学士的徒单子温于大定五年和六年分别进译的《贞观政要》和《史记》等皆为自主选择,进呈后得到世宗认可,并 “诏颁行之”。
第二类进译与第一类十分相似但又略有区别,在某些奉诏进译的事件中,帝王根据自己的政治目的或文化考量指定了所要翻译的源文本,如:
译经所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杨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上谓宰臣曰:“朕所以令译《五经》者,正欲女真人知仁义道德所在耳!” 命颁行之。(《金史·世宗本纪》卷八第184页)
金世宗所言表明,译经所进译的《易》《书》等经史典籍并不是译者自发、主动选择的,而是由皇帝事先下令翻译,且皇帝在选择源文本时往往有自己的文化战略目标。
除了这两类奉诏进译之外,史料中还记载有一种完全由译者自发、主动翻译,并将译作进献给皇帝的行为。
翰林学士承旨忽都鲁都儿迷失、刘赓等译《大学衍义》以进,帝览之,谓群臣曰:“《大学衍义》议论甚嘉,其令翰林学士阿怜铁木儿译以国语。”(《元史·仁宗本纪》卷二十六第578页)
元仁宗皇帝因为阅读了忽都鲁都儿迷失和刘赓等进译的《大学衍义》,了解到《大学衍义》“议论甚嘉”,从而下令将整本书译为蒙古语。与翰林学士阿怜铁木儿的 “令译” 行为不同,忽都鲁都儿迷失和刘赓等的翻译实践可称为 “自发进译”。
从译者身份和源文本类型两个维度来看,自发进译和两类奉诏进译之间没有显著差异。除了金代 “译经所” 是官方设置的翻译机构以外,从辽代至清代的进译者都是精通双语的朝廷官员,尤其是以翰林学士为主,包括翰林侍讲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翰林直学士、翰林承旨、集贤学士、中书右丞、大学士等。所翻译的文本主要可分为五类。
表2 辽代至清代 “进译” 的主要源文本
3. 讨 论
3.1 “进译” 的特征与性质
对进译史料的分类和细读表明,进译与敕译、命译、诏译、令译等既有重合,也有区别,其重合之处即奉诏进译,奉诏进译既是进译,同时也是命译、诏译或令译等,如上文所举的徒单子温应诏进译《贞观政要》等书,以及金世宗 “令译《五经》” 后译经所进译《易》《书》《论语》等典籍。《元史》中也记载有 “命译《资治通鉴》以进” 和 “命翰林承旨安藏译写以进” 等。但自发进译与诏译类记载明显不同,敕译、命译、诏译、令译等都是从帝王至译者、自上而下的翻译实践,而自发进译中参与主体的次序是从译者至帝王、自下而上的。从史料中的出现次序来看,自上而下的命译、诏译、令译等先于自下而上的自发进译。(奉)诏译和奉制译最早见于唐代(高玉霞、任东升,2020),“命译(翻)” 在《北齐书》中已有记载。
后主命世清作突厥语翻《涅槃经》,以遗突厥可汗,敕中书侍郎李德林为其序。(《北齐书·尧雄列传》卷二十第267页)
令译类史料如前所述可以追溯至汉代,而进译至《辽史》才首次出现。自下而上的进译晚于自上而下的命译、令译,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原因,进译自辽代开始出现也并非纯粹偶然。图1根据统治政权的民族身份将古代翻译史分为两个时期:宋代以前和辽代至清代。宋代及以前的统一政权基本上都是以文化中心自居的汉民族所建,在翻译史书写上倾向于用 “重译” “贡译” 和 “通译” 等建构远夷慕德的文化中心形象。而辽、金、元、清四朝皆为北方游牧少数民族建立,虽然作为统治集团的政治权力和地位更高,但是在文化上显著落后于被统治的汉民族,因此翻译汉文化典籍用于朝政治理,是辽代以降少数民族政权不可回避的现实需求。汉民族和少数民族在文化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高低错配改变了宋代以前沿袭已久的 “翻译意识形态”(夏登山,2018),为 “进译” 的兴起奠定了社会文化基础。
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模式转换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在自下而上的进译事件中,朝廷官员能够凭翻译获得皇帝嘉奖,表明其译作对于帝王的朝政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古代的正史书写一般倾向于言简意赅,与 “夏,旱。七月,淫雨伤稼”(《金史》)相比,重大的气象事件不过寥寥数字,而进译记载的详尽程度从翻译史书写的角度表明古代的史官、文人和统治阶层都认识到进译事件的重要意义。胜任翻译的朝廷官员能够自主选择出具有文化迁移价值的汉文典籍,皇帝给予翻译行为高度认可,并 “命颁行之”。这一机制本身表明辽代以降的少数民族统治时期,翻译在多元文化系统中开始从边缘走向中心位置(埃文-佐哈尔,2002)。所译的祖训等四类主要书籍表明进译行为已经参与到朝政治理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中。这种翻译的意识形态反过来进一步推动进译行为。因此辽代至清代,翻译的技能也逐渐被认可,在史书中出现 “工译”(即善于翻译)的记载,《辽史》中甚至记载辽义宗 “工辽、汉文章,尝译阴符经”。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发进译的出现标志了一种 “尚译精神” 的萌芽。
笔者认为,奉诏进译和自发进译都可以视为古代国家翻译实践的一种形式。任东升(2019:69)指出,国家翻译实践是指国家作为翻译主体的实践活动或国家把翻译上升为国家行为的实践活动。蓝红军(2020:116)则将国家翻译实践定义为 “获得主权国家赋权的机构或个人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实施的翻译实践”。虽然在古代翻译史上 “国家” 是一个尚存争议的概念,但是正史中记载的历代朝廷对外交往的翻译实践活动无疑属于政府层面的官方翻译活动。任东升(2016:4)指出,国家翻译实践是一国或一民族翻译实践的 “主流”,从整体上看是与一国政治史、文化史、外交史、文学史等关系密切的高度社会化、制度化的翻译现象。奉诏进译和自发进译正是这样一种高度社会化和制度化的实践形式。进译者即使主观上可能是为了取悦帝王,其译作在客观上也形成了文化迁移,从而具有文化战略的意义。所进译的译作在进献给帝王之后得到认可,被上升为国家行为,因此具有与当代国家翻译同等的地位和性质。
3.2 进译的显现度
进译与诏译类事件同属国家翻译实践形式,且时有重合之处,但进译类行为晚于诏译现象,标志了辽代以降翻译意识形态的转变。除此以外,进译与重译、诏译类史料中对译者和译作的记述也存在一定区别。韦努蒂(Venuti)(1995)指出英美主流文化通过推崇通顺、“透明” 的译文迫使译者隐身,建构了一种文化帝国主义的霸权。基于译者隐身理论,夏登山(2017)提出史料记载中译者的显现、隐身存在度的差异,因此我们可以区分翻译史书写中 “翻译的显隐度” “译者的显隐度” 和 “译作的显隐度”。在 “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汲冢纪年存真》)的民族交往事件中,翻译是完全隐身的,而在 “十五年,诏译诸经”(《金史》)的史料中,翻译显现但译者隐身。将显隐度的概念框架用于分析重译、诏译和进译等不同类型的翻译事件,可以看出重译事件中译者的显现度最低,而进译史料中译者和译作的显现度最高。从《史记》到《清史稿》共有 “重译” 事件123次,都是 “重译请朝” “九译入贡” 和 “重译奉国珍宝” 等一笔带过的翻译事件,从未提及完成接力重译的几位译者。诏译、命译等史料中译者的显现度相对较高,但帝王并不总是指定译者和源文本,史料也并不总是注明具体的译者和译作等。例如《金史》中的 “大定四年,诏以女直字译书籍” 仅仅提及诏译事件和目标语文字,没有指定译者和要翻译的源文本,《元史》中的 “甲辰,敕译《列圣制诏》及《大元通制》,刊本赐百官” 提及具体文本,但没有指出译者的身份信息。类似这样的敕译、命译、令译等诏译类史料并不少见,而在进译史料中,译者和译作显现度达到最高,进译史料不仅注明译者译作,还常常记载帝王对译作给予高度评价,对译者进行赏赐,或指定译作颁行使用等,偶尔还对翻译的方法进行指导(如 “节而译之” “择其切要者译” 等)。例如:
甲寅,大学士希福等进删译辽、金、元史。(《清史稿·世祖本纪》卷四第85页)
丁丑,文庆等疏进孟保翻译大学衍义,命校刊颁行。(《清史稿·文宗本纪》卷二十第740页)页)
这两例进译史料除了注明译者和译作之外,还提及翻译方法 “删译” 和译作的去向 “命校刊颁行”。再以《元史》为例,《元史》中记载的前十次进译事件统计如下:
表3《元史》部分进译事件
从表中可以看出这十例史料几乎全部注明了译者和译著。为什么进译事件中译者和译作的显现度高于重译和诏译类史料?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如表2所示,译者进译的文本主要是当朝祖训、帝王之术和可资借鉴的史书,对于朝政治理和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具有重要意义。翻译行为本身的政治意义和译作的文化价值使译者和译作的显现具有了合理性。其次,进译与其他类型的翻译事件在翻译形式和方向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重译是从少数民族语言向汉语的翻译,多为外事交往中的口译。诏译、命译(命翻)、令译和敕译等诏译类事件既有从少数民族语言向汉语的翻译,也有从汉语向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既有书面翻译,也有外事交往场合的口译行为。进译主要是从汉语向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且不论是奉诏进译还是自发进译,译者最终进呈给帝王的都是书面文本。进译在翻译形式和方向上的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进译史料中译者和译作的显现度。
3.3 进译者的地位
与进译者或译作显现度高相关的是进译史料中进译者的身份和地位问题。翻译史学研究者大多认为古代译者的地位不高,例如马祖毅(1999:46-48)指出:“唐宋之世,历来轻视译员”,四译馆馆员 “地位并不高,被视为太医院、钦天监同等看待的一种方技人员。” 夏登山和邵有学(2013:98)基于《历代职官表》考证了四译馆大使和朝鲜通事官等译官的品级后指出,即使是在翻译重要性较高的清朝,译者的地位甚至还不如钦天监或太医院。然而进译类史料证据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从辽代至清代的进译者全部是与帝王距离较近的朝廷官员,尤其以翰林学士居多,如翰林侍讲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和翰林直学士等。以表3为例,10位进译者都是中书右丞、集贤学士、翰林学士和翰林承旨等品级较高的官员。其他史料中也多处记载进译者 “受赐优渥” “帝喜”(《元史》)“太后称善,赐赉有加” 和 “世祖恩赉有加”(《清史稿》)等,表明进译者的翻译行为受到帝王高度认可和奖赏。可见,在这些翻译史料中,译者的地位不像翻译史学界以往声称的那么低。
有史料记载了进译者的身份显赫、进译行为受到帝王重视和嘉奖,但并不表明辽代以降的译者地位普遍较高。在进译以外的其他翻译行为中,直接得到帝王认可的译者仍然是极少数,绝大部分译者也很难得到留名青史的 “显现权”,而是在浩瀚的史料中被迫隐身,被一笔带过。进译者的地位总体而言高于其他翻译行为的译者。与译者/译作显现度的情形一样,进译者与重译等其他翻译行为中的译者形成了两类不同的群体。孔慧怡(2002)区分了古代翻译史上 “文化性” 和 “事务性” 两类译者,事务性译者依循雇主定下的工作守则,所从事的实践是为了满足雇主的需求;而文化性译者察觉到一个社群面对某种文化转移的需要,尝试通过翻译来填补这个需求,借以推动他们本人的目标。地位和显现度较高的进译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性译者,他们的进译实践主观或者客观上推动了文化转移,而政事外交场合的重译者基本上都是事务性译者。两类译者群体的身份地位和显现度差异与他们各自从事的实践类型密不可分。
4. 结 语
本文结合史料细读和量化统计的方法,从历时维度考察了古代翻译史上的进译行为。史料考证和分析表明:进译自辽代开始出现,有自上而下的奉诏进译和自下而上的自发进译两种形式,在这两类进译史料中,译者和译作的显现度都显著高于重译和纯粹的诏译类史料,进译者大多是地位较高的朝廷官员。笔者认为,作为国家翻译实践的进译,尤其是自发进译,标志了 “尚译精神” 的崛起和民族文化融合的新阶段,进译行为在辽代至清代的朝政治理、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和历法生产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历朝帝王对进译行为也给予高度肯定和嘉奖。
说明
1. 本文推送时未加注释,引用时可参考原文。2. 本文经授权推送,未经授权不得转推。
往期文章回顾
刘建军 | “To be or not to be” 的困境与破解——兼论当下外国文学批评的方法论问题
翟乃海 | “所有诗人都是犹太人” ——论耶鲁批评家的犹太诗学
金雯 | 书写 “真实内心” 的悖论——重释西方现代小说的兴起
陈靓 | 从阿诺德·克鲁帕特的世界主义到戴尔·海姆斯的民族志诗学 ——论美国本土族裔性的语言核心与转换策略
郭英剑 | 对取消英语主科的主张,咱就别引经据典据理力争了,说点常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