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州黄埔豪宅盘!电饭煲、豆浆机、书架从天而降,华标峰湖御境小区一住户被警方带走
近日,《DV现场》报道了黄埔华标峰湖御境小区发生了高空抛物事件,电饭煲、豆浆机、书架之类的都有,业主惊呆了!
(图源《DV现场》,下同)
记者来到涉事家庭进行采访,其母亲则表示,“事发时儿子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会承担!”
事件详细报道可以戳下方《DV现场》视频!
高空抛物属违法,最高或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高空抛物罪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条法规,进一步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的犯罪性质,降低了高空抛物行为的入罪门槛,但很多人还是不懂法,以为高空抛物是鸡毛蒜皮的事情,被民警教育下就能了事,若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就只能高歌一曲《铁窗泪》了。
比如,上周海南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进行了宣判。一男子将电脑显示器从16楼扔下,并持刀追赶民警,因情节较严重,被告人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加上犯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图源于直播海南
近日,辽宁省首例高空抛物案也进行了审理审判。李某和女友发生争吵,先后7次将屋内的花盆、窗框等物品从四楼抛掷到楼下的小区人行道上,其中包括用抛掷花盆的方式阻止消防人员对其救援,不听劝阻继续实施了多次高空抛物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李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故意高空抛物,视情节的严重程度,最高可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未明确废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情况下,该《意见》仍然有效的,法院量刑的时候也会参考该《意见》进行司法解释。以下五种情形可能会被从重处罚,仅供参考:
(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怎么赔?高空抛物将不再全楼买单?
高空抛物,因“调查难”、“取证难”问题,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上常引发争议。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对禁止高空抛物有了明确的规定。
(1)如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并侵权人确定的情况下,由其依法承担侵权以及赔偿责任;
(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全楼的住户,要想不买单,关键是能拿出证据进行自证,洗脱嫌疑,或者协助警方找到侵权人。
新规总算是一种进步,起码不用再全楼住户“连坐”赔偿。
此外,《民法典》新规也明确了物业的法律责任,如下:
《民法典》新规从立法层面上,明确了物业公司对防范高空抛物应尽到的基本义务,以及不可推卸的责任。
“专业”、“懂事”的物业公司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2)为防范高空抛物做好安保措施,最大程度避免损伤;
(3)积极在小区开展法律宣传,尤其是对意识淡薄者,要耐心宣传,加强普法;
(4)检查、排查建筑物自身风险、隐患,明确建筑物各部位的管理责任人;
(5)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当出现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事件后,要积极配合公安、法院等的调查取证工作。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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