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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劝你冷静:疫情过去后,报复性离婚来了!

薛京律师 薛京律师 2021-01-23

内容摘要

一、疫情期间关于“离婚”的大数据

1、女性对婚姻满意度低

2、家庭琐事占据离婚最大原因

3、疫情给双方更多时间整理关系、做出决定

4、疫情面前,人们对生活执行力更高

二、国家为离婚规定了缓冲期

1、法院开始推行冷静期或修复期,期间不判离婚

2、《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离婚冷静期




曾经有经济学家预测,2020年疫情结束后会迎来大众的报复性消费,因为压抑许久的消费需求会在解除隔离后井喷。随着社会进入全面复工,然而报复性消费迟迟未到,反倒是报复性离婚成为不速之客。
据媒体报道,民政部门恢复办公后,西安、上海多地离婚出现排队现象,预约爆满。疫情期间曾经有一个热门话题:疫情结束后最想干的事情,除了吃火锅、看望父母这些高频答案,竟然有不少网友回答:去离婚!日子过不下去了。

个人感觉就更直观了,进入三月中下旬以来,薛京律师接到的面询、代理的离婚案件及财产分割案件大大高于往年同时段。

疫情期间关于“离婚”的大数据


为了研究疫情与离婚的相关性,薛京律师搜索了百度指数上关于“离婚”关键词的分析。输入“离婚“后选择过去半年时间,会显示关于离婚搜索的大数据。
如下图显示,疫情初期出现了搜索离婚的高峰,峰值在2月24日到3月6日这个期间。随着逐渐复工,离婚搜索热度开始下降。


搜索离婚热度最高前三名是广东、江苏、山东,疫情重灾区湖北排在第九名。 

搜索离婚的性别分布中,女性明显超出男性,女性离婚的潜在冲动更强烈

疫情是否对于中国人近期离婚趋势造成影响,目前还没有全年度数据。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分析一下“报复性离婚”背后的原因:
1、女性对婚姻满意度低
据报道,中国女性职业劳动参与率超过70%,世界第一。其中,25到55岁的中国女性参与率甚至高达90%。与此同时,中国男性的每周家务时间全球倒数第四。尤其体现在育儿分工上,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影响,男性对育儿具体事务参与度普遍较低,甚至有人称这是“丧偶式育儿”模式,女性群体承担了大部分育儿的工作。婚姻中的女性面临职场、家务、育儿三重压力,如果长期的得不到配偶实际行动的支持,难免对婚姻满意度低,出现厌倦情绪。这也佐证了为什么搜索离婚、主动起诉离婚的一方往往是女性。
2、家庭琐事占据离婚最大原因
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人数947.1万对,离婚415.4万对。中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上涨,而结婚登记却呈下降趋势。根据2019年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离婚原因的大数据,家庭琐事占据第一原因。反倒不是我们一般认知中的分居、出轨。电影《失恋33天》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对待婚姻就像冰箱,坏了就反复地修,总想着把冰箱修好。不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坏了就总想换掉。”

相比传统的婚姻观,现代对个性自由的内心追求使得国人对于“凑活过日子”的理念不再认同,同时对婚姻矛盾的包容度也降低。疫情期间,长期近距离、24小时的相处,关于对家务、子女教育、作息时间、社会新闻的观点不同等琐事的冲突,也使得很多夫妻会冲动地做出决定。
3、疫情给双方更多时间整理关系、做出决定
与年轻夫妻离婚相比,中年人离婚更加纠结。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双方朋友圈的动荡、甚至更深层次利益与情感的羁绊。很多女性客户高频出现的一句话就是“我把整个青春都给了这个男人”。很多女性对离婚本能的恐惧,甚至认为离婚是对自己价值的全盘否定。往往采取回避态度。而婚姻中的男性,往往是被动的一方,即使知道婚姻出了问题,也因为忙于公务,没有时间面对和整理两个人的关系。疫情期间,是历史级别的社会停摆,夫妻两方都有大把时间相处、审视婚姻、思考未来。
4、疫情面前,人们对生活执行力更高
据数据统计,在汶川地震次年,受灾地区的离婚率的确上升了,但是同期结婚率也上升了1.92%。1989年美国飓风灾难后的次年,南卡罗来纳州受灾地区的结婚率、离婚率和生育率都增加了。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结婚率、离婚率和生育率这种人生重大事件一起增加,也许是灾难后的反思迫使人们对自己的生活采取了行动,灾难成为采取行动的加速器和催化剂

之前看一个纪录片,采访武汉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出院的患者,他说:我六十多岁之前白活了,病情让我重活一遍,从此我是新生。疫情虽然不是飓风、地震这种强烈的自然灾害,但这是中国人的漫长的集体记忆,我们共同见证了生离死别、平静生活瞬间崩塌,未了的心愿再无机会完成。所以,疫情结束后很多人的内心需求是马上对生活采取行动,包括离婚、结婚、生儿育女......
所以,不得不说疫情过后的离婚小高潮,有很多是冲动性决策。对于冲动离婚,其实我国法律已经开始推行“修复期”与“冷静期”的制度。

国家为离婚规定了缓冲期


1、法院开始推行冷静期或修复期,期间不判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发〔2018〕12号,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家事审判要“注重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根据以上家事审判精神,近年来一些地区家事法庭展开试点,不再是简单的判决离婚或不离婚,而是更多的“温馨提示”双方注意婚姻责任与经营,同时对于处于婚姻危机的诉讼双方尝试规定“冷静期”或“修复期”,期间不会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


2、《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离婚冷静期
目前,我国的《民法典》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0年召开的全国人大审议。《民法典》草案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内容,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上述条款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这个冷静期条款如在本次全国人大获得通过,未来离婚登记难度有所增加,因为客观上增加了离婚登记的两道门槛:1)夫妻双方申请离婚后有30 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离婚就离不成。2)30天期满后,必须男女双方到场申请离婚证,任何一方缺席那么离婚申请作废。
如上所述,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也已经开始试点推行“修复期”的措施。未来,从离婚登记到离婚诉讼都会面临冷静期的新变化。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冲动离婚。对于存在如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则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因此,无论是离婚登记还是离婚诉讼都应设立甄别机制,不该冷静的就不必冷静了。
总之,婚姻承载了人们太多的情感与社会功能,断舍离与珍惜之间需要慎重权衡、决定。




一定要和笑点跟你一样的人结婚。——塞林格
结婚不是从此只有两个人面对面,结婚应该是两个人牵手共同面对这个世界。——席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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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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