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7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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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通过各城市自愿申报、申报城市陈述、组织专家评审,并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四川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适时在成都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险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2022年7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同意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是银保监会有效处置信托公司风险迈出的有建设性意义的一步,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
(三)夫妻名誉侵权纠纷大数据报告
根据《夫妻名誉侵权纠纷大数据报告》显示,夫妻一方会通过网络等途径,将涉及另一方出轨有外遇、对婚姻不忠诚、生活作风不好和侮辱、恶意诽谤等的信息公之于众,该类案件仅有50%能被法院认定为是侵权。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是否能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常见的较有证明能力的证据即是一人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一般而言,财务会计报告需符合以下要求才能达到被法院采信的程度,股东公司才能被视为完成举证责任:
1.连续完整
股东证明一人公司财产与自身财产独立,需要完整提交一人公司存续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提供覆盖债务存续期间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可视为股东公司已完成财产分离的举证责任。
2.法律规定的正常年度审计期限内做出
法院一般认为,在诉讼期间(或临近诉讼期间)制作的审计报告不是法律规定的正常年度审计,无法证明一人公司和股东财产分别独立。
3.能够客观反映一人公司的财务状况
审计报告存在与一人公司客观财务状况不符的可能,并非仅提供审计报告就足够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一般还需要提供制作审计报告的基础会计资料(如银行流水,交易凭证,公司账簿等)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印证,或者由会计机构对审计报告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解释说明。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的履行方式是在共同生活中相互之间的物质供养、精神扶养等,主要分为六个方面:1.物质供养2. 生活扶助3. 精神扶养4. 履行监护职责5.紧急救助6.夫妻之间相互忠实、尊重也是扶养义务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再婚老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应无争议,关键是再婚老年夫妻间产生扶养费纠纷,对于抚养费的标准认定如何准确把握。就再婚老年夫妻间扶养费的给付标准而言,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公平原则,以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结合双方的夫妻关系存续时间、经济收入状况、是否有其他扶养人等具体情况,综合认定,以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家办的三大要素
1.管钱:对于家办而言,在投资之外,也需要着手设置资产回流到家族成员的保障机制。
2.管人:在家办中,至少需要有一个人负责满足家族成员的各类需求,大至健康管理、子女教育规划、家族成员的国际身份规划等核心需求。
3.风险管理:家办是家族的“综合风险官”。在为一位成员较多的实业家族准备一份家族的风险报告,其中囊括了税务身份、家庭成员婚姻、持股结构、资产布局等诸多维度。
二、家办如何定位
确定家办短期角色与长期目标,以及明确家办的出发点以及最终方向。家办不可复制他人的模型,直接“抄作业”成功的概率极小。一个完美的家办的模型需要跟随时间的发展,不断进行自我调整。
三、家办的两大初期形态
1.老板资源型家办:凭借个人强大的影响力与人脉关系,往往能够拿到别人拿不到的项目份额与投资机会。老板只需要招聘几位初级员工帮助自己,完成投资决策,并交给律师等专业人士予以落实。
2.母基金型家办:有助于挖掘投资机会,锻炼家办人才。
四、搭建与管理家办团队
一级市场人才应以资源为主,二级市场则以技术为主。
五、家办团队运营中的“坑”
对于家办来说,找到合适的员工是一个漫长的试错过程。在起步阶段,家办可以先内置投资人员,法务、财务等需求则可以通过外包来完成。
在家办成立初期,外部专业人士往往能更好为家办赋能。譬如,作为律师,当我们服务的家办足够多时,就能够从中总结一些家办的发展规律,帮助家办避免在早期阶段踩坑,从而尽快步入正轨。
(五)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对原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如何处理?
一、被限高的主体如何识别?
1.“主要负责人”如何识别?
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
2.“影响履行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如何识别?
应当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份、职权范围、行为性质、行为影响和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3.“实际控制人”如何识别?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司法实践中,实际控制方式主要有:通过对被执行人控股股东进行控股,从而间接实现对被执行人的控制;通过隐名投资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控股;或通过对公司章程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的方式等对公司进行控制。此类情形下的控制人即为“实际控制人”。
二、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原法定代表人申请解除限高措施的应由被执行人原法定代表人对解除限高的事由举证。原法定代表人可以提供公司的股东名册、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公司章程、公司决议、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2.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解除原法定代表限高措施提出异议的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申请执行人对继续限高的理由举证。法院应重点审查:执行债务是否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发生、原法定代表人对被执行人是否仍有控制权或有影响债务的履行能力、变更法定代表人是正常的公司自治还是执行规避行为等综合判断。
三、申请执行人如何应对?
执行程序中,被执行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对其采取的限高措施是否解除,主要取决于:执行债务是否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发生、原法定代表人对被执行人是否仍有控制权或有影响债务的履行能力、变更法定代表人是正常的公司自治还是执行规避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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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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