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成果推介·先秦金石乐器及其铭文与乐的礼制化问题研究
项目批准号:14BD035
课题负责人:陈双新
结项报告(部分)
以编钟、编磬为代表的先秦金石乐器,既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极其宝贵的有形遗产,同时也是能再现古代音乐原貌的无形遗产。在中华传统文化受到极大重视的今天,对它们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充分地挖掘其中蕴含的历史、文化、语言、文字、音乐、礼制等诸多信息,对艺术研究而言,既有理论价值,也有实践意义,对增强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成果上编对先秦时期乐的礼制化过程以及钟乐的兴衰进行历时研究。
礼是规范统治秩序的等级制度,而乐礼是中国礼制最有特色的组成部分,早在西周以前,音乐就开始了礼制化进程。乐的礼制化可以看作是音乐使用阶级化的过程,而不同时期礼乐的内涵则与音乐的社会功能有关。
我们主要从乐器拥有者社会地位的变化、乐器的演变、音乐的社会功能探索了商代之前乐的礼制化过程,认为乐的礼制化起源于巫祭之乐。原始社会中,音乐产生以后,因为用途的差异,内部逐渐产生了两种分化:一种是用于娱人的民乡之乐,另一种是用于娱神的巫祭之乐。礼最早就产生于巫祭活动之中,歌舞娱神又是巫祭活动中的重要部分。音乐与巫祭活动的密切关系使得音乐与神权产生了紧密的联系,这正是乐礼产生的源头,出土于河南舞阳贾湖的距今8000多年的骨笛等乐器就反映了上古时期音乐在巫祭活动中的广泛应用。
随着权力的演进,神权被少数人独占。阶级分化产生,原来社会中的巫师等率先发展成为统治阶级,因为乐器是巫师巫祭中的重要物品,所以逐渐具有了标识社会等级的作用,音乐的礼制化也由此开始。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出土的土鼓和鼍鼓的墓葬信息均反映了这一变化过程。
夏商时期,统治阶级内部不断细化,用于明贵贱的礼制也开始不断完善。到了殷墟二期,贵族已经形成了等级分明的青铜礼器使用制度,音乐的礼制化也得到发展,编铙和石磬出现并逐渐完善。但此时,乐器尚未成为礼器中的核心。社会功能方面,祭祀和军事是编铙和石磬的主要功能,其本身的音乐价值尚未被足够重视。但殷商晚期,乐器种类极大丰富,音乐本身的价值越来越受到关注,巫、乐体现出相分离的趋势。周代建立以后,政治、文化均发生了重大变革,乐礼的内涵也由巫祭转向了世俗秩序,编钟与编磬真正成为了礼乐器。经过周初几代统治者的努力,西周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乐礼制度,乐礼最终走向完善。
课题按照殷商、西周、春秋、战国四个时期对青铜乐器及其铭文进行了分类研究。以考古数据为参证,探讨了乐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情况以及乐器铭文所反映的先秦礼乐制度变化情况。
通过对殷商时期中原地区和南方青铜乐器形制、编列的对比分析,指出中原地区青铜铙成编且音列相对固定,与特磬组合使用,是先秦“金石之乐”的开端;族徽文字体现了青铜铙拥有者的家族关系和身份地位;通过对出土文献中“庸”的考察,说明了殷商时期钟乐已非常发达,青铜乐器的礼制已经初步形成。
通过对甬钟形制的研究,指出西周时期的甬钟是承袭商铙而革新的产物,“枚”仅是一种装饰;到西周晚期,编钟编列的基本固定体现了周人的编钟组合风格,镈进入乐悬组合,形成了西周“乐悬制度”的核心;模式化的铭文内容及有规律的分布组合反映了西周礼乐制度的内涵,体现了西周王室统治的强大,铭文与乐钟的结合达到了“礼”和“乐”的和谐统一,表明周代钟乐礼制已经确立。
通过对春秋时期青铜乐器种类、编列与组合的分析,指出随着周王室的衰微,钟乐礼制的不断下移,青铜乐器呈现出多样化和地域化特点;编列和组合的不断增多,反映了乐钟的繁盛;通过系统分析乐器铭文,指出铭文中“自作”铭辞、自名修饰语、描写钟声等词语的变化,侧面反映了礼乐制度的崩坏。“周乐戒商”的“商”实指商代的音乐,可能与具体的音乐术语没有关系。
通过对战国时期考古出土的编钟和铭文的分析,指出随着钟乐礼制的普及,乐钟失去“礼”的约束而回归到了感官享受,青铜乐器得到了全面繁荣。但盛极必反,失去“礼”的内涵,青铜乐器很快走向了衰落,这一时期的铭文也多为记事性质的内容。明器化的乐器依然沿用青铜乐器的编列与组合形式,侧面反映了钟乐礼制的世俗化。
青铜乐器是青铜文明最为闪耀的代表,是礼乐制度的核心,随着青铜文明勃兴而兴起,又随着青铜文明的没落而衰微。总体上看,青铜乐器、铭文和礼乐制度,三者辩证统一、互为表里。青铜乐器伴随着礼制的确立而快速发展,铭文又蕴含一定的礼制“装饰”着乐器,礼制反过来约束着乐器的编列与组合,影响着铭文的内容与形式,三者共同反映了商周时期青铜乐器的兴与衰。
中编主要对先秦石磬及其铭文进行了整理和研究。
石磬作为出现最早的打击乐器之一,是礼乐制度的重要载体,加强对石磬的全面研究有利于深化对古代礼乐制度的认识。成果对传世及出土的1702件殷周秦汉石磬相关数据进行了整理(由于先秦金石乐器中,石磬在两汉时期发展的延续性还很明显,为了更清晰呈现编磬在先秦之后的使用情况,本研究将两汉时期的石磬也纳入讨论范围),并结合数据分析了石磬的起源、形制演变、部位名称、时代与地域分布、铭文内容、功能演变等方面的特点。
石磬在龙山文化早期就已出现,它脱胎于人们的生产生活,或起源于生产工具,或来自于简单石片。其成熟形制为倨句凸五边形拱底,在这之前经历了由多样到统一、不规范到规范的演变过程,其中,西周至春秋时期是其成熟的关键阶段。所以,石磬部位名称因作用、形状类似于常见物体而定名,形象贴切、易于理解。
石磬分特磬和编磬两类。特磬主要分布于商及商以前的内蒙古、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区;编磬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山西、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居多,除中原地区外,南方各地略有增加。我们收集了特磬97件、编磬137例1605件。时间上,特磬商前39件、商42件,编磬春秋49例475件、战国55例662件;地域上,内蒙古特磬13件,山东特磬15件、编磬26例374件,河南特磬25件、编磬19例178件,山西特磬17件、编磬40例407件,江苏编磬12例167件。其他时代和地域的石磬呈零星分布,数量相对较少。石磬多为素面,整体纹饰较少,商代纹饰丰富,春秋战国有纹饰的磬数量最多。共收有纹饰磬21例141件,其中特磬10件,商代的河南磬占特磬总体数量的80%;编磬11例131件,春秋战国的河北、湖北、安徽、江苏四地居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南方石磬的美饰性凸显。早期特磬形态各异,均为石制,西周以后编磬形制逐渐固定,春秋战国时期除主流石质磬外,出现陶制、铁制、青瓷制的磬,特磬随着西周编磬的大量出现基本消失。石磬的数量、形制、石质、纹饰随时代的变化和地域的分布呈现不均衡的分布特点。
有铭石磬12例144件,散布于商、春秋、战国、西汉四个时期,或收藏或出土于北京、河南、陕西、湖北、广东五地。战国、西汉的刻铭件数多于春秋之前。山东、湖北存大件套有铭编磬。铭文内容分乐律类和纪事类,其中8例162件刻乐律类铭文,4例11件刻纪事类铭文,乐律类铭文明显多于纪事类铭文。
石磬功能随时代推移发生变化。不同时期出土石磬的乐器配置存在差异,早期石磬主要为实用打制乐器,先商石磬主要与鼍鼓、土鼓配合使用,具备祭器和乐器的功能,显示等级身份的礼器作用萌芽。商朝,石磬与编铙配合使用,体现了对身份和音效的双重追求。西周以后,编磬与编钟、编镈配合使用的规制固定下来,成为严格礼乐制度的代表。春秋战国时,礼乐制度遭到破坏,磬的音乐性能得到极大发展,礼制性能削弱。西汉循先秦旧制制磬造钟,恢复礼乐,但仍没能阻挡“金石之乐”的没落。至此,石磬退出了礼乐器的舞台,或仅成为宫廷威仪的象征。
下编研究先秦青铜乐器的形制和部位的名实问题。
从古至今,有关青铜乐器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三点,即“乐名”“乐悬”和“乐礼”,“乐名”则是乐器研究中最为基础与重要的内容。先秦青铜乐器种类繁多,形制相近,再加上文献记载不详,学者理解各异,且出土材料有限,使得青铜乐器及其各部位在命名时经常出现名不符实、名实混乱等现象,这会对青铜乐器其他方面的研究造成阻碍和困扰,因此,对先秦青铜乐器器形及其各部位的名实关系进行整理研究非常有必要。
本编以青铜乐器的器形及各部位名实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兼及谈论青铜乐器的起源及其他相关问题,重在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整合与分析。主要依据出土实物、文献记载及现有研究成果,对青铜乐器各个部位的名实关系进行探究,判断已有名称是否与实际相符合,探究已有名称的得名之由,在此基础上,以示意图的方式对每一类乐器的部位及名称进行正确的标示。
我们从先秦青铜乐器的整体入手,结合文字学、考古学、器形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围绕器物的形制和名称,对青铜乐器的名实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在钟类乐器中,钟、镈、钲、铎、錞于等形制清楚,可与文献相验证,名实关系较为统一。其中,镈与钟形制相近而不同,于口平齐是其有别于钟的主要特征。名称上,钟是泛称而镈是专称,且主要用于春秋时期的齐鲁地区;钲名称有三,丁宁、钲铖分别是该乐器在齐鲁地区和南方地区的方言称谓,而钲应是该类乐器的正名;铎又有金铎、木铎之分,我们基本赞同李纯一的观点,认为二者区别不在于用途,乃在于柄,一为铜质,一为木质。此外,句鑃形制明白,得名之由尚无定论,我们倾向于杜迺松的观点,即“句鑃”的得名当与其祭祀的用途有关。对于“铙”,我们以为,《周礼》等先秦文献中的“铙”与出土发现的商代的“铙”并非一物。至于这种商代的“铙”如何命名,我们赞同李纯一将中原铙称为“庸”,然而考虑到名称使用的“约定俗成”,为研究之便,可暂时借用文献中的“铙”名来统一称呼商代南北地区的这类青铜乐器。
最后,从形制入手,对各种钟类乐器的起源、发展脉络以及不同乐器形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分析,认为铙、镈、钟、铎等钟类乐器的具体起源受多种因素影响,暂时难以断定,但从它们的合瓦形体制来看,钟类乐器的起源应当与铜铃存在密切的联系。
鉴定意见(部分)
《先秦金石乐器及其铭文与乐的礼制化问题研究》以中国出土先秦时期青铜钟类乐器和石制板体乐器特磬和编磬作为研究对象,对先秦时期钟磬乐器与乐的礼制化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注重文献的收集与整理,比较清晰地讨论了先秦青铜乐器的起源、形制、名实、时代、分布、功能、乐制等相关问题,并梳理出先秦有铭文青铜乐器形制及铭文一览表,先秦两汉出土石磬及图像一览表,先秦两汉主要青铜乐器及图像一览表,对文献资料做了整理工作,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便利。项目把乐器、铭文与乐的礼制化过程相联系,如对“因作”“自作”与是否遵从礼制的关系剖析等,以及对春秋时期金石乐器多样性和地方性的探讨,均具有创新意义。
成果不足之处及建议:对先秦金石乐器形制、铭文与部位名称的研究略显单薄;先秦礼乐制度分礼制和乐制两个方面,该项目尚缺少乐制方面的深入探讨,如乐器音列(音阶)组合、乐队配器方式与礼制的关系等;课题重在探讨先秦金石之乐的“礼制化”问题,对金石之乐发展中的“艺术化”问题可予适当关注,从音乐历史和礼制与音乐关系视角认知相关史料。
责任编辑:王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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