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专题】商务部新规:所有中国涉外商务合同,都加上“中国出口管制合规”条款!
2021年4月28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并附长达37页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合规指南》”)(点击“阅读全文”查看完整版《合规指南》),作为国家出口管制主管部门为中国两用物项的出口经营者建立、运行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提供了较为全面、详细、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参考性规范。
202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正式实施,明确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将发布出口管制指南,引导出口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规范经营。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运行情况良好的,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出口有关管制物项给予通用许可等便利措施。基于此,为配合国家对两用物项的管控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出口管制工作,出口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商务部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及《合规指南》,并依据指导积极建立规范、完备的内部合规机制,做好《出口管制法》项下的合规工作。
《指导意见》在商务部于2007年发布的《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经营企业建立內部出口控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企业“出口管制內部合规机制”的概念及其详细内容,并明确指出内部合规机制应具备政策声明、组织机构、风险评估、审查程序、应急措施、教育培训、合规审计、保留档案、管理手册等九个基本要素。《指导意见》还强调,管理部门开展促进工作,引导出口经营者依据《指导意见》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根据内部合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可以对经营者给予相应的出口许可便利或对符合条件的主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指导意见》所附《合规指南》则为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提供了具体参考。《合规指南》针对《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合规机制九要素,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明确了每项要素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点,并提供了列表、表格、图表等多种形式的具体示例,供出口经营者参考。
《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
实效性原则
基本要素
拟定政策声明
建立组织机构
全面风险评估
确立审查程序
制定应急措施
开展教育培训
完善合规审计
保留资料档案
编制管理手册
促进措施
其他事项
点击阅读全文,可下载浏览完整版《合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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