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湖北首富”兰世立带着无罪判决高调归来:将要回自己的股权和资产
2022年伊始,前“湖北首富”兰世立高调回归公众视野。
创办了东星集团及东星航空、有“中国民营航空第一人”之称的兰世立早年间曾是备受关注的明星企业家。不过,最近十多年,兰世立却不复风光,先是因为逃避追缴所欠税款锒铛入狱,2013年刑满出狱后,又因为一起纠纷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俗称“红通”)。
兰世立成为“红通”人员,主要是因为兰世立与乳品上市公司麦趣尔(002719,SZ)实际控制人李勇及其兄弟李泉江、李刚合作收购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东航)时发生的纠纷。
在兰世立看来,麦趣尔实际控制人李勇及其兄弟三人对自己诬告,自己所持的泰东航股权和飞机产权也被对方侵占。
1月6日,兰世立在武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兰世立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向社会公布案件真相,告诉大家法院宣判的结果。
62岁兰世立获无罪判决
1月6日上午,在武汉市江汉路附近的一家酒店,兰世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定于上午10时召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现场参会的媒体并不多,只有寥寥数人。当然,本次新闻发布会同时采取线上会议的方式。据兰世立介绍,线上有32人,线下5人,共有37名媒体记者参会。
1月6日,兰世立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
虽然兰世立今年已经62岁(1960年2月出生),但看起来他精神不错。发布会现场,他提供了一份长达91页、落款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及其他多份相关案件资料。
根据兰世立提供的刑事判决书内容,2015年3月,兰世立与麦趣尔实际控制人李勇之兄弟李泉江(即李猛)签订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合作收购泰东航。但后来兰世立与李氏兄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收购款支付、股权转让、公司管理等方面产生纠纷,2016年2月,李氏兄弟向广州警方报案,2016年3月2日,广州公安局立案侦查。
作为公诉方,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主要有两方面:李泉江方投入的3.43亿元收购款除支付泰东航股东王中惠2.6亿元外,剩余8300万元被兰世立非法占有;此外,兰世立非法占有泰东航60%股权,其中60%股权收购对价1亿元。就此,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兰世立骗取被害人李泉江方财产价值共计1.83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兰世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兰世立及其辩护人均提出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行为人在客观上,都实施了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客观上的占有,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不具有必然的对应关系。不能从客观上存在占有的事实直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兰世立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须正确判定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广州中院的判决就此详细列出四点:
(一)李泉江能够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一般来说,构成诈骗罪的行为,应当是不能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行为。欺骗行为尚不严重,不影响被骗人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不宜轻易认定为诈骗犯罪。将能够通过民事途径救济的骗取财物行为排除在诈骗犯罪之外,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现有证据证实泰东航股权的收购协议,只履行前二期,还有三期没有履行完毕。兰世立将泰东航60%股权私自转移到其控制的公司,并未进行变卖获利,后又转回共同所有的公司。根据合作收购合同,上述60%的股权亦有兰世立的份额,且其与李泉江对于泰东航派遣人员等存在争议,无法排除双方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纠纷、争夺泰东航管理权等行为导致其私自转移股权。虽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在案发时兰世立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但不能认定兰世立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股权目的,李泉江认为兰世立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完全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救济。
(二)兰世立无逃避偿还款物。兰世立与李泉江之间虽有约定各占50%的泰东航的股权,但二人没有对第一、二期取得的60%股权的比例进行约定,仅约定由控制公司持有。因此兰世立对60%股权享有一定的权利,其将股权转移到其控制的公司名下,难以认定就侵犯了李泉江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且实际上该60%股权在泰国警方介入后已归还,没有出现无法返还的后果。
(三)兰世立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兰世立在收购合同签订后,与李泉江成立了数家控制平台公司,向泰东航原股东给付了第一、二期的转让款,接管了泰东航,还将暹罗航空的24%股权转移给了李泉江。虽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在案发时兰世立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但合同未明确约定双方具体出资时间及兰转让两家公司50%股权给李泉江的时间,而本案收购亦未完成,现有证据证实兰世立确为约定应转让50%股权的暹罗航空及东星在线的实际控制人,故不能认定其有虚构事实的行为。
另外,就公诉机关指控兰世立诈骗数额,法院认为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广州中院最后判决兰世立无罪。
图片来源:兰世立提供的刑事判决书截图
计划要回自己的股权和资产
宣判无罪后重新回归公众视野,兰世立此次新闻发布会有哪些诉求?发布会现场,兰世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主要希望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案件真相,告诉大家法院宣判的结果。“自从我上了红色通缉令后,亲戚朋友很多被吓到,他们有些误解。”
根据刑事判决书,兰世立于2016年3月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9日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2019年11月9日被逮捕。
期间,兰世立还曾经上了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2016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对Mick Davies(即兰世立)发布红色通缉令。”2017年11月16日,广州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通报:国际红通在逃人员兰世立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广州警方严正敦促犯罪嫌疑人兰世立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时过境迁,被判无罪后,兰世立有何打算,与李氏兄弟是否有过接触?“没有必要。”兰世立表示,李氏三兄弟对自己进行诬告陷害,并利用这一案件,诈骗了自己持有的泰东航股权和飞机产权。“他(李氏三兄弟)的所有行为是刑事犯罪行为。”
据兰世立介绍,泰东航14架波音系列飞机的产权及泰东航股权均被李氏三兄弟非法侵占。而对于其被李氏三兄弟侵占的股权和资产,他会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很快”就会有行动。
记者注意到,兰世立也曾尝试反击,2017年11月15日,兰世立实名举报麦趣尔实控人李泉江三兄弟骗取其航空公司百亿资产,当日麦趣尔跌停。
对于兰世立当前的无罪判决,公诉机关是否会提起上诉?根据兰世立介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宣判。而据刑事判决书,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该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据兰世立介绍,目前检控方并未提出上诉,也就是说,上诉时限已过。
对于兰世立的最新发声和下一步行动,李氏三兄弟又有何打算?1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麦趣尔,但未能接通。
未来的目标是超越过去
重获自由的兰世立于2021年12月31日回到家乡武汉。到达武汉不久,他就去了一趟黄鹤楼。兰世立还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兰世立站在武汉黄鹤楼前,面对镜头说了几句话:“黄鹤一去不复返,此地还有兰世立!武汉,我回来了。”
上述视频也发布于兰世立的抖音号。“这条抖音流量现在已经过百万。”兰世立说。
兰世立抖音号 图片来源:抖音APP截图
从几年前的微博微信到如今的抖音,兰世立能否适应互联网生态的新变化?在抖音号的自我介绍中,兰世立写道:“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东星航空,暹罗航空,东星国际旅行社创始人,《福布斯》封面人物,福布斯在其封面人物介绍为中国新一代知识型企业家代表人物,是一位善于与国际资本打交道的人!曾与GE董事长伊梅尔特,国际金融集团格林伯格,国际金融租赁飞机租赁行业创始人史迪威等合作,创造了航空金融界的神话。”
曾经创造神话的兰世立还能东山再起吗?“我相信我还是能适应这个形势”,对于未来,兰世立似乎颇有信心,“我的目标是超越过去,比过去做得更好。”
兰世立的底气从何而来?事实上,受疫情冲击,航空业近两年处境非常艰难。据新京报报道,2018年7月,泰东航停业进入破产重组。
“我们买的时候它也是破产。”兰世立表示,破产重组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不好。泰东航拥有20架完全产权的飞机资产,还债并不难。“无数大企业都用破产重整来解决债务问题,使企业做得更好。”
如此情况下,未来兰世立是否仍将以航空业为创业方向?兰世立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
“发展中求变化,变化中求发展。”据兰世立介绍,自1991年创业至今,他曾涉及十几个行业,包括酒店、房地产、旅游、航空和交通等。“我不会坚守在某一个行业。”
兰世立表示,虽然此次疫情给很多行业带来了冲击,但也给很多行业带来了商机,例如电商行业。而对于未来关注的行业方向,兰世立也表示将是“跟网络有关”的方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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