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29个县 你有一份成绩单请查收
10月16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
2019年度全省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公示
12个县(市、区)考核结果为
轻微变好
2个县(市、区)考核结果为
一般变好
根据原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环通〔2015〕134号)要求,我厅牵头完成了2019年度全省129个县(市、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现将评价与考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各地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到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871-64173467
传真:0871-64576372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16日
迪庆州白马雪山森林 迪庆州委宣传部供图
2019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
考核机制有什么突出亮点?跟随小布一起来看👇
2015年
《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印发
对全省129个县(市、区)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进行统一量化考核
这是云南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出
覆盖全省的全面生态指标考核体系
《办法》出台的目的
《办法》的出台,旨在集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搭建一个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或载体。用环境质量倒逼环境管理转型,引导和督促基层政府真正履行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职责,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评价与考核内容
根据《办法》,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共3大类,涵盖林地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水质达标率、空气质量达标率、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等20项指标。
根据20项指标综合计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年际变化,定量反应地方政府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定量评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方面的使用效果,将考核结果作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奖惩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际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突出亮点
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年度间变化情况的定量评价,最突出的亮点是:轻现状重变化,以变化情况作为考核结果,只做纵向比较,不做横向比较。
此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还引入“一票否决制”。当县域内发生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案件以及违法征占林地等事件时,对评价结果采取一票否决。
《办法》在国家考核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和测算而形成,着力突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保护区面积大、森林覆盖率较高等自然生态特点,首次实现了对全省各类不同生态系统的全面覆盖。
此次县域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的出炉,也是云南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作出的一次积极探索。
编辑:马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