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试点!云南14家医院入选
日前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通知
公布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名单
名单显示
云南14家医院入选
云南入选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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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名单(云南省)
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祥云县人民医院
蒙自市人民医院
罗平县人民医院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中医类医院
昭通市中医医院
云南省中医医院
根据《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2~2025年,我国将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发挥试点医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疼痛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医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规范疼痛综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诊疗能力和相关技术水平,力争实现试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患者及时获得疼痛诊疗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试点工作内容
建立疼痛综合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全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根据疼痛综合管理流程及有关要求制定全院疼痛综合管理流程,统筹各相关科室,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的协作。鼓励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院疼痛综合管理智慧化建设。
提高医务人员疼痛诊疗能力。医务人员在各医疗环节对患者原发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同时,应当提高疼痛管理意识,重视患者疼痛主诉,全面评估患者疼痛病情,规范开展疼痛诊疗。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疼痛治疗中的作用。医院应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麻醉科医师、疼痛科医师、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临床培训、模拟演练和考核测评,提升疼痛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疼痛诊疗服务。
探索建立院内激励机制。建立符合疼痛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体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疼痛综合管理医务人员和有关行政人员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提高工作积极性。
发挥试点医院示范带动作用。各试点医院应当定期组织疼痛综合管理规范化培训,大力推广疼痛综合管理理念,发挥辐射带动效应,通过帮扶、协作、接收进修等形式,将疼痛综合管理经验向其他医疗机构推广。鼓励试点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开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疼痛管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宣教。医院应当开展疼痛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对患者及家属开展疼痛自我评价知识科普,提高患者及家属对疼痛的正确认识,提升社会对疼痛相关知识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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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资料: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员:商开世
编辑:郭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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