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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案例 | 1955年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四)

吴建民 走近外交 2024-03-01

  作者:吴建民

  1939 -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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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法语系;1965年到1971年曾为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担任过法语翻译;1971年成为中国驻联合国首批代表团工作人员。

在50多年的外交生涯中,历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中国驻比利时使馆、驻欧共体使团政务参赞,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及发言人,中国驻荷兰大使,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大使,中国驻法国大使,外交学院院长,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展览局主席等职。


音频

前文


1955年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一)

1955年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二)

1955年周恩来总理出席万隆会议(三)

正文

3. 会议第三天及后几天:积极发言,力挽狂澜

4月20日,会议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

由各国代表团团长组成的政治委员会同已经于19日开会的经济委员会和文化委员会分头举行秘密会议。政治委员会除讨论人权和自决问题、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和平和合作问题外,还要批准另外两个委员会的讨论结果。这样,政治委员会成了最重要、最有决定权的委员会。

这天,万隆传来了美联社从华盛顿发出的消息: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向国会提出要求通过35.3亿美元的新援助计划,其中21.4亿美元将拨给14个亚洲非共产党国家。很明显,美国政府在这个时候发出这样一份文件,目的就是为了离间会议参加国,以阻挠会议达成任何不利于美国的成果。

巴基斯坦代表要求与会国“注意艾森豪威尔总统建议扩大对亚洲援助的价值”。

锡兰代表团团长科特拉瓦拉总理在21日上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声言:台湾“应当在我们中间取得一个独立国家的地位”,台湾应该由国际社会“托管四年或五年”。继而,他又在下午把威力最大的一颗“炸弹”投向大会,宣读了一篇关于殖民主义的发言,将“共产党统治下的东欧和中欧国家”归为“新殖民主义”,并提议大会就此正式讨论。

尼赫鲁对此明确表示反对,认为这一问题“同会议的主题没有关系”。但部分东南亚条约组织成员国却附议科特拉瓦拉的提议,尼赫鲁再次表示反对。

尼赫鲁的这一立场得到了包括周恩来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代表团的支持。周恩来声明道:“我不能同意锡兰总理的一些言论,并要求保留在明天就此发表意见的权利。”

但尼赫鲁发言的感情却一发不可收拾,用词尖锐,使会议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在22日上午的政治委员会会议上,面对严峻形势的周恩来作了一个简短发言:

像我在全体会议上已经表示过的那样,中国代表团参加此次会议的目的,是要使我们这次会议和谐地达成协议,而不应该在这里争论各人的思想意识和各国的政治制度,虽然我们各人是有不同的思想意识的,我们各国是有不同的政治制度的。这仍然是我们现在的态度。我将不去争论这个问题。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争论这个问题。任何人如果对这个问题有兴趣,我们可以在会外单独同他谈。

昨天,我已经在会外单独同锡兰总理交换过意见。中国代表团不能同意他对于所谓新式殖民主义的解释,但我发现他昨天的发言中有一种积极的建议。我根据他的发言中的积极因素准备了一个提案。既然现在锡兰总理说明,他仅仅是一个声明,而不准备提出什么建议,因此我们也无需提出我们的提案。

周恩来的发言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会议的紧张气氛。

但是,紧接着,土耳其代表团团长佐鲁却抛出一个《九国提案》,强烈要求会议“谴责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包括凭借武力、渗透和颠覆活动的国际学说”。这九个国家是土耳其、伊拉克、菲律宾、巴基斯坦、黎巴嫩、伊朗、利比亚、苏丹和利比里亚。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国家政府基本上都是亲美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国极力试图破坏会议取得成果。

该提案的提出无疑更是火上浇油。实际上,它是要挑起一场更大的争论,把会议的锋芒从反对西方殖民主义转移到反对共产主义,进而导致会议分裂。

这理所当然地要引起以“促进亚非各国间的亲善合作” “建立和增进友好和睦邻关系”为根本目的的大多数国家代表团的坚决反对。

尼赫鲁面对这一情况,气得脸色发青。在这天下午的会议上,他发表长篇讲话,疾言厉色地坚决反对土耳其代表为《北大西洋公约》和巴基斯坦代表为《马尼拉条约》所作的辩护,斥责《北大西洋公约》是殖民主义最有力的保护者之一;表示全面支持缅甸总理所提的提案,即要求各国代表都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来指导各国之间的关系。

在这天的会议上,有十余个国家的代表就和平共处问题发表了意见,有六个国家的代表提出了提案。两种意见针锋相对,争论愈发激烈。在这种局面下,很多代表对会议达成协议不再抱有希望了。

面对险恶的形势,周恩来对会议前途仍然充满乐观情绪。他坚持认为,只要同友好国家多协商,继续坚持求同存异,耐心说理,对所有与会国家,包括持敌对情绪的国家表示尊重,做好转化工作,是完全可以改变少数国家的不合作立场,而取得一致协议的。

4月23日上午,周恩来在政治委员会上再次发表了后来被某些代表称作“亚非会议上最重要的讲话”。他认为,讨论和确立亚非国家之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共同原则是亚非会议的一个主要内容,亚非各国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没有理由不达成一致协议。

周恩来平心静气地阐释了中国代表团对达成一致协议的原则立场,他说:

昨天和今天我听到了许多代表发表的意见。我也读过八个代表团所提出来的提案。我现在综合大家的意见,提出中国代表团的议案。

目前世界的形势的确是紧张的,但是和平并没有绝望,拥护和平的人一天天多起来。29个亚非国家在这里开会,一致呼吁和平,就证明我们所代表的,超过世界人口一半以上的人民是要和平和团结的……证明和平愿望是得到世界上多数国家和人民支持的,也证明战争是可以推迟甚至制止的。

既然要谈和平和合作,亚非国家就应该首先撇开不同的思想意识、不同的国家制度等问题,在亚非地区进行国际合作,求得集体和平。中国不赞成在世界上造成对立的军事集团,增加战争的危险。《北大西洋公约》《马尼拉公约》和其他类似条约,都是我们不赞成的。

这样,我们首先应该确定一些原则,让我们大家来遵守,不进行扩张,也不去颠覆别的国家。如果不确定一些共同的原则,我们如何能够彼此约束?

现在拥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一天天多了起来,但是考虑到在座的有些代表说“和平共处(coexistence)”是共产党的名词,那么我们可以换一个词,而不要在这一点上发生误会。在《联合国宪章》的前言中有“和平相处(live together in peace)”的名词,这是我们应该能够同意的。至于五项原则的写法可以加以修改,数目也可以增减,因为我们所寻求的是把我们的共同愿望肯定下来,以利于保障和平。

周恩来的这一番话,成为挽救会议的关键。

接着,周恩来提出了中国代表团起草的议案。这个议案将连日来各国代表发言中能为大家所同意的共同点作了一个总结:

1

互相尊重领土和主权完整;

2

互不采取侵略行为和威胁;

3

互不干涉或干预内政;

4

承认种族的平等;

5

承认一切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6

尊重一切国家的人民有自由选择他们生活方式和政治、经济制度的权利;

7

互不损害。

此外,我们在提案中还加上一条,即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支持一切正在采取的或可能采取的消除国际紧张局势和促进世界和平的措施。这是能够得到大家同意的。

同时,周恩来说明了中国代表团采纳日本代表团的建议,将议案定名为《和平宣言》。 

周恩来发言后,印度总理尼赫鲁立即发言说:“中国总理今天的发言应该受到最大的重视,他的话是权威的。”

有人感慨道:

1

周恩来“那准确选择外交时机的外交才能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2

他在会议“几乎已经陷入僵局的时刻脱颖而出,成为会议明星,成为排难解纷、平息争端、带来和平的人物”。

3

“周恩来并不打算改变任何一个坚持反共立场的领导人的态度,但他改变了会议的航向。”

周总理的发言结束了会议上的纷争,为会议最终达成协议扫清了道路。

4月24日,各国代表经过反复磋商,终于制定并通过了包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部内容的关于国与国之间和平相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并且写进《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中,成为《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最重要的基本内容。

万隆会议所达成的十项原则是:

1

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2

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

4

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

5

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

6

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

7

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8

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9

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

10

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五十年来,这十项原则促进了亚非各国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友好合作和团结反殖、反霸力量的伟大事业,至今仍然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 未完待续 -


文字 | 《外交案例》吴建民著(出版于2007年)

图片 | 网络

编辑 | 走近外交 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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