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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将判决书公布在业主群,是否违法?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
物业公司辩称,其发布判决文书属于合理正当使用公开的裁判文书,是为督促王某及其他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没有泄露王某隐私的目的,故其不存在侵权。
判决结果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在某业主交流群发布、在某小区公告栏张贴对王某的道歉信。如物业公司拒绝履行该义务,则由法院择一市级发行报刊,刊登本判决主文内容,所需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文章来源: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转自:山东高法 刑事法律圈 成都夏虎律师团队【版权声明】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