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好啦 | 2 月保险最推荐
截止到这会儿我总共收到了 228 条留言,但可惜公众号留言区最多只能翻出来 100 条,很多 nice 的小哥哥、小姐姐的留言没有机会翻出来了,感觉有点可惜。
不过没能翻出来的小伙伴们也不用遗憾,我会蹲一下后续
……
好啦,说回到正文,
这次的保险清单让大伙久等啦,从上一期到现在发生了好多事儿。
我想大家感受最明显的应该是,才短短一两个月保险们全都变样了。去年的保险要么下架了、要么重新调整打上“互联网”的印记再重新上线,比如这样 👇
这背后是从今年开始实施的互联网保险新规。
但一个很少有人注意到的改变我觉得还要更重要,应该先说,就是《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自 2008 年的首次修订(现在还在征求意见稿)。
之前我给大伙分享过一篇观点,大保险公司和“小”保险公司的保单同样安全,从行业监管、保险保障基金、法律法规方面谈了我的看法。
关于保险保单的安全性,还有经常被提到的《保险法》第 92 条: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简而言之就是,即使保险公司破产,人寿保险合同也要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收代为承保。不过这条网上有争议,定期寿险算是人寿保单了,那我们买的医疗险、重疾险呢?
《保险法》里面这一条还没有明确修订,但我们前面提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里面已经开始着手修改相关定义了。以前的说法是(比较拗口,大伙可能要多读两遍 😂)
保单受让公司,是指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接受该保险公司依法转让的人寿保险合同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征求意见稿中已经修订为了 👇
保单受让公司,是指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年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接受该保险公司依法转让的人寿保险合同、长期健康保险合同、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年金保险合同的经营有相应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特定机构。
重点就是,从以前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改为了如今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年金保险业务」,算是把这个大家一直争论的问题补全了。
注:这里要注意,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险才算是长期健康险哦。这些年我就“保证续保条款”这件事儿没少跟人争论,如今结论已经很清晰了。
既然《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已经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开始着手修改,那么《保险法》的调整应该也不会远啦,这件事儿我会持续关注的。
平时经常会有小伙伴纠结,保险是不是非要买知名公司的?某某产品性价比很高但保险公司没听过,会不会不安全呀?
但在我看来,保险保单的安全性不是来自于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而是来自于这样全行业的监管体系、法律法规和后备方案。
而且不仅仅在安全性上如此,监管连服务也提大家考虑到了。在这次的互联网保险新规中对公司服务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和大伙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和理赔:
保险公司应保障每日无间断在线服务,消费者咨询或服务请求接通率不低于95%;
在接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及完整材料后,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 1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所以我在给大家更新每期保险清单时,尤其在健康险和寿险这一块基本是不看保险公司品牌和规模的,更重要的还是产品本身。这个思路也供大伙参考~(注意:财险不一定哦,区别还是挺大的)
……
然后就是新规后更新版的保险清单啦 👇 虽然所有产品都进行了更新调整,但有实质性变化的地方倒不算多,我标了红色:
我建议的、给不同群体的配置顺序:
给自己:医疗险 → 重疾险 → 定期寿险 → 意外险。
给父母:医疗险 → 意外险(→ 定期寿险)。父母一般不需要投保定期寿险,如果依然在偿还贷款等负债,可以酌情考虑。年龄超过 50 岁,配置重疾险通常就不太划算了。
给孩子:医疗险 → 意外险 → 重疾险。
下面是具体说明
医疗险
医疗险的定位是医保的补充,用来补充医保覆盖不到的部分,比如更高额的医疗开支和更好的治疗手段。我一向建议所有小伙伴都优先考虑医疗险,因为着实想不到什么可以不需要医疗险的情况。
挑选的时候建议大家优先注意这几个要素:保证多少年续保、是否涵盖外购药和质子重离子,先确定保障足够然后才是考虑免赔额和具体保费。
往期讨论过的相关话题:
重疾险
医疗险可以保证医疗开支,让我们有钱治病。但罹患重疾治疗期间我们很可能无法继续工作,收入会因此中断,但生活开支像住房、餐饮却还要维持。重疾险的典型场景就是补偿中断的家庭收入,主要保障收入风险,而不是开支风险,这是重疾险和医疗险最大的区别。
有的小伙伴会问,那孩子没有工作收入,没有收入风险,还需要投保重疾险吗?实际上买给孩子的重疾险保障的是家长的工作收入,因为孩子如果生病需要照顾还是会影响家长的工作能力。
重疾险是罹患重疾直接赔付,所以挑选重疾险主要看保险的保额和保费,保额尽量高、保费尽量低。
说一下新规后更新的,觉得挺惊喜的。保险行业经过这些年的价格战,保司们都苦不堪言,所以这次新规对互联网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之前听过观点都觉得保险会开始一轮提价周期。但结果达尔文 6 号出来以后,意外地发现性价比甚至还提升了。
达尔文 6 号有个很棒的责任——重疾复原金——如果在 60 岁前赔付过一次,重疾的合同不会终止,而是会每年恢复 20% 保额,五年后就能恢复到最初的赔付水平了。如果第二次重疾还是发生在 60 岁以前(👈 注意个前提限制),相当于可以赔付两次,而保费却还是普通单次重疾的水平。
以前达尔文 5 号的灵活性,可以保到 70 岁、可以不选额外赔付、可以不选身故这些也都继承下来了。
重疾险配置稍微复杂些,这是我的思路:
身故责任,不建议选,差价配定期寿险更实在;
缴费期限,选最长的,减少现金流压力;
建议选上 60 岁前额外赔付,正是重疾险最重要的年龄段;
癌症额外赔付,有条件建议选,毕竟成年男生 50%、女生 80% 以上的重疾都是癌症;
心血管二次,可选。这个不算普遍适用,但很适合高强度工作的伙伴们。
保到 70 岁这个选项我很喜欢,年轻又有投资经验的小伙伴们可以考虑一下我之前分享的这个思路。
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保障的风险和重疾险一样,也是保障收入风险。
典型场景,比如一个家庭有孩子、有房贷,如果一方意外离世,家庭收入会因此少了一大半,很难再维持正常家庭生活。再或者我们年轻人意外离世,那父母的养老应该怎么办?定期寿险解决的就是这个担忧。
定期寿险也属于一次性给付,同样重点关注保额和保费。
定期寿险这一块大麦更新到了 ,但变化不大。
平时出差坐飞机较多的小伙伴可以留意下大麦附加的航空意外责任,性价比还不错:以 30 岁为例,每年加价 24 元可以额外获得 500 万的航空意外保额(具体保额自己选,投保年龄越大越便宜)
往期讨论过的相关话题:
意外险
虽然意外险名义是赔付意外身故和伤残,但用上意外险的场景却更多是这两个:
意外医疗,意外险通常有 1~2 万的意外医疗报销额度,刚好补充医疗险 1 万以下的免赔额;
用来取代飞机、火车出行的单次旅行意外险,性价比明显更高。
我个人会优先从这两个角度来考虑意外险,尤其是给孩子和老人。
每次都要重复一下:看重身故责任的小伙伴建议优先考虑定寿而不是意外险,统计数据来看意外身故大约只占身故的 20%,反而是定寿性价比更高。意外险更重要的关注点在于意外医疗、伤残赔付以及代替旅行中的交通意外。
储蓄型
储蓄险这一块暂时就先不更新啦,经过这一轮的互联网保险新规,之前推荐的性价比不错的储蓄险都转为只能下线销售了。目前还在线上销售的储蓄险具体性价比如何,我还要再权衡权衡,下一期再和大伙说吧。
之前我有分享过一期如何计算储蓄险真实收益的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自己选储蓄险也能做到心中有数——算算储蓄险的真实收益——希望对大伙有帮助~
……
以上就是这个月的值得买梳理,最后几个例行提醒:
里面有整理汇总各个推荐保险(和上面二维码链接相同),可以查看具体的保险详情和投保入口,投保前一定要认真看健康告知;
小程序里面也有保单管理和协助理赔的链接,可以收藏下,以备不时之需;
每次文章下面都会有小伙伴留言问身体有恙,不符合投保条件怎么办。7 月的那一期我有给大家分享完整的思路,希望能帮到大伙。
有不懂的或者比较私人的问题可以,读健康告知时的问题也可以问。齐欣的顾问小伙伴们都非常靠谱,可以给大家详细解答(预约完记得接陌生号码电话哈)。我给大伙研究保险时的很多对比资料和保费数据也是齐欣小伙伴帮忙提供的,一起谢谢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