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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中的建设性理性 ——《金锦萍慈善法治文集》序

陈越光 社会创新家
2024-08-25




撰文|陈越光



编者按:本文是陈越光先生2021年11月为北京大学金锦萍教授的著作《金锦萍慈善法治文集》所作序言。该书未能如期出版,经作者同意序言现于刊出。在序言中,陈越光从“一个学者在公益事业推进中的角色自觉”出发,就金锦萍教授的公共事件的评论发声、立法与政策建议等方面,为以公益为志业的行动者提供专业支撑——而这种专业支撑,不仅体现在知识掌握上,更体现在思维发展上,即透过批判性思维体现一个学者的责任自觉。







2015年11月,我在一个公益项目的评审会上,与同为外部专家的金锦萍相识。6年来,赞赏她的才华,更感佩她的一往无前:常常据理力争,有时出语犀利,偶尔恃才傲物,总是无所谋、无所求、率性较真。她堂堂一个北大法学院副教授,花如此多时间精力参与社会组织治理、沉浸式地深入各种公益活动和事件,实在难能可贵。当代中国公益人文选“传一文存”选编出版《金锦萍慈善法治文集》,作者、编者约我写序,便欣然应允,以下是我的一孔之见求教于读者吧。
《金锦萍慈善法治文集》大略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对2016年以来公益慈善领域一些热点事件的评论,二是对公益慈善相关法规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的分析、探讨和建议。作者的观点当然可以见仁见智,而我想谈的是这两个方向工作的意义,以及一个学者在公益事业推进中的角色自觉。
从一个侧面看,公益领域常常给人“事多”的感觉,纷乱错杂的思潮,喧嚣一时的事件,昙花一现的人物……是的,公益以解决社会问题为指向,“问题”就像苍天一样覆盖着我们。解决社会问题的成功与失败自然构成此起彼伏的事件之潮,事件中的争执之声也必然喧嚣不已,成功的好汉、失败的英雄、贪婪的丑角、抢风头和蹭热度的各色人等也会让人目不暇接。然而,这一切并不是公益领域的特有现象,而是社会演化的常态,关键是,我们如何在事件的经历中积累经验?我们如何在教训的体验中提升认知,赢得对未来行动的共识?
至少有两项前提性的工作:一是事件当时要有第三方的发声。当事双方或多方的声音已然是事件的组成部分,即使沉默,也是一种听得见的沉默——一种无声的态度,而第三方的当时之声一旦缺失就永无存在。二是要让事件有记录,可追溯,能积累,这才有可能在公共记忆中积淀经验。金锦萍对公益慈善领域热点事件的评论,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过程中的声音。对当时的舆情引流,她有以专业为锚的理性定位;对历史的经验积累,她有基于原始记录的事件梳理。金锦萍这方面工作的价值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同时也期待相关行业性组织能够在这方面有更多发力。
《金锦萍慈善法治文集》中关于慈善法规方面的文字,展现了她和相关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实践主体的讨论、咨询和互动,而这也是公益慈善领域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托克维尔曾提出塑造公共事务与塑造公共观念两种进程的关系命题 ①。从公益发展路径上看,是强化所谓行业、部门的独特,尽最大可能在自己划定的空间中建构和塑造某些观念体系,还是要尽最大可能打破自我封闭,积极和立法、管理部门沟通,和商业机构合作,和社会各方对话,以实现塑造公共观念的进程和塑造公共事务的进程相统一?尽管这种对话和互动的主导权,常常不在公益从业者一方,但我们是否把它视为公益领域和行业建设的重要工作面,持续地给予关注与赋能,则是关系公益发展的大事。希梅尔法布比较法国启蒙运动与英美启蒙运动的不同途径,特别指出,当时的法国思想者“从来没有经历过可能会激励下一代改革者的教会或国家改革,他们很难像他们的英国或美国同道那样产生影响政策的渴望”“在理论化和推广方面,他们更加自由,这恰恰是因为他们在咨询和建议方面更缺乏自由。”②历史和社会背景完全不同,但我们可以得到启发的是:当代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中启航的,是在国家改革的激励下推进的,应该珍惜在政策咨询和建议方面的空间,既遵守法规、落实政策,更参与到民主决策的进程中,这是公益行业建设应有的主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金锦萍的这项工作不仅仅属于她的专业兴趣。
一个学者参与公益事业,在公益活动中他们的精神和能力会得到升华,那他们在公益事业推进中的角色自觉应该是什么呢?以公益为志业需要有一种专业的支撑,学者应该在行动者的队伍中推动专业建设是无疑的。但是,这种专业支撑不仅要体现在知识掌握上,更要体现在思维发展上。就后者来说,近年来世界范围的高等教育中普遍注重批判性思维(critical thinking)教育。曾担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的钱颖一积极推动批判性思维教育,他曾撰文指出,“批判性思维就是以提出疑问为起点,以获取证据、分析推理为过程,以提出有说服力的解答为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批判性’(critical)不是‘批判’(criticism),因为‘批判’总是否定的,而‘批判性’则是审辩式、思辨式的评判,多是建设性的。”③ 所以,批判性思维的宗旨是一种建设性理性,在批驳中审视、在质疑中答问是其方法论。然而,理性显示力量首先在于认知主体具有认知的自觉和勇气。独立自由的现代主体观念起源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是在怀疑一切的不确定性无限后退中的肯定——我正在怀疑这一点不可怀疑——于是,认知主体可以去信仰,也可以去思考,进而为自由主体。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思想是我们的责任!从一个学者在这里的角色自觉看,金锦萍在公益领域这两个方向的工作意义,是不是也正在于体现这种责任的自觉呢?END 
2021年11月28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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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  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商务印书馆,1997,第180-181页。

②【美】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现代性之路:英法美启蒙运动之比较》,齐安儒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第86-87页。

③钱颖一:《大学的改革··第三卷·学府篇》,中信出版社,2020,第47页。

④金观涛《轴心文明与现代社会:探索大历史的结构》,东方出版社,2021,第283-2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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