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51事件一个比较靠谱的分析
发信人: philip586 (kando), 信区: WorkLife 标 题: 华为这事现在看来已经很清楚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Dec 5 01:52:18 2019), 站内 李这人呢,就比较轴,职场不得意,又见到有有人因为内部举报升职了,所以也想学。 加上他们部门造假的情况的确很严重,所以他就到处举报部门领导,还闹到去堵了任正非的门,以为自己也会被重用。 结果没想到任正非只是让他去找下面的人反应,没保护他。然后部门主管就知道了,就想把这么个刺头给弄走,就开始整他。最后就不续约准备给他弄走。 然后李也知道自己得罪了人肯定是混不下去了,就提了个2N的诉求,主管呢,巴不得这家伙赶紧走,于是就答应了,还催着他签合同,走自己的小金库给他补够了这笔钱。 后来华为内部反腐,把何给查了,何的帐对不上,就把锅都甩给了李,说是李敲诈勒索,把公司的帐给对上了。 但是后来呢,又后来发现李有录音,这下没办法了,所以就只能改口供,说30W都是自己出的,没走华为的帐,跟华为没关系。 华为的问题出在哪呢?就是配合了这个高管的证词,把帐给做平了,本来他是动用的小金库的钱给的李,真要追究属于职务侵占罪。 华为的法务或者高层为了保他,就让他自己把这30W补上,然后就说给李洪元的钱都是他自己出的,跟华为没一毛钱的关系。 所以案情发展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很搞笑的局面,报案的华为没有额外损失一毛钱,所以不能算敲诈勒索,因为你一毛钱都没出啊。 而真正出钱的何某,因为有录音,也没法说李敲诈他。 而华为呢?也不想赶尽杀绝,毕竟何作为人力资源部部长,直接造假的人,手里掌握的黑料那不是李这个小兵的能比的。 所以最后呢,就出现了这么个很搞笑的局面。 但是现在如果李要追究,还是有切入口的。 那就是华为最开始报案的时候给他定的罪名是职务侵占,所依据的犯罪事实就是那个华为十问里提到的给李的30W里有20W的团建费,属于公款。但最后查下来,华为的账上竟然没少过一分钱。既然30W都是何自己出的,那华为当初报案的时候是不是就虚构了一个犯罪事实?这就有诬告罪的嫌疑。 如果华为没有诬告,账上曾经的确少过钱,那么华为的财务就有配合何做帐,毁灭犯罪事实的嫌疑,那个把税交了又要回来的操作,就是配合做帐的证据。
北大教师同时跟数十人保持性关系,七夕节给4名女子发520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