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职版上有一位资深律师(id:bznnd),从18年开始免费回答网友问题,经他同意,杭哥花了8个小时,整理了100多条问答,跟大家分享,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劳资问题,几乎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限于篇幅,本文只放40条。========bznnd========
免费为海淀地区的农民工兄弟提供法律援助。
时间紧,整天忙于官司,今年做了20个法律援助。作为一个迪庆小律师,祖上18代农民,对弱势者有天然的亲近。从当初的ytht,到水木,也陪伴了十几年的时光了,对这个社区也是有感情的。
无论老板和员工,无论高低贵贱,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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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进出打卡,8点进门5点下班(除去午饭午休1个小时),9点进门6点下班,依此类推。加班,只要申请,一般领导都会批准,给加班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加班1.5倍,周末加班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并且强调,原则上平均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早在我离开三星之前一年,三星手机在大陆销售颓势显现,周边两个部门重组,总共150人左右,陆陆续续减员三分之一,我本来不想继续干通信了,3年合同到期,公司也不打算跟我续签,给了一笔补偿金,4(3 + 1)个月左右工资,痛痛快快走人。在三星上班期间,相比互联网公司,工资不算高,也有不愉快的时候,离开多年,总体而言,对三星是感恩的,他给了我一个不错的职场起点。一般而言,国内的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头部外企,都守法经营,毕竟他们母国是法治社会,违法经营成本极高,在我国,至少在《劳动法》等我们可感知的方面,这些大外企有法必依。当然,这并不是出于良心,而是这样更加符合他们的长远利益。而国内的民营企业,哪怕是平均薪资极高,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的IT行业,绝大公司视《劳动法》为无物,大部分从业人员也不了解《劳动法》,更别谈用它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便举一个例子就是,网易,市值400亿美金,国内互联网公司top 10大厂,一年净利润超过百亿人民币。这家并不差钱的公司,最近一年半持续裁员,11月,有篇网易游戏重症员工被裁经历文,在各大社交平台流传。3月底主管找我谈绩效,说他跟代理主管聊过了,这次准备给我评D(末位最差)绩效,因为我现在不适合在这里继续工作了。
我不愿发申请,主管和HR就轮番找我谈话逼我,并且变相威胁说拿N+1的话会对我非常不利,句句都是以“怕影响我找下一份工作”的角度劝我不要拿N+1。
接下来HR和主管找我谈话的时候,竟然松口说可以给我约四分之一的补偿,不过仍然说拿N+1的话会对我很不利。他们一边跟我说少拿那点补偿不算什么,一边又说公司会因为我多拿那点补偿对我这样那样的,让我有种公司比我个人还穷的错觉。
这位员工有没有撒谎?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杭哥在知乎及脉脉上找到许多内部员工反馈,如下只是极少一部分。
业内大部分公司玩得很溜的末位淘汰,严重违反《劳动法》。首先,末位不代表不胜任工作,公司只有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即使这样,也需要补偿N或N+1。其次,如果公司认为员工不能干好当前工作,要先进行转岗或专业培训,再考核,才能证明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而且考核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否则,就是非法裁员,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劳动关系,或者主张2N赔偿,而不是n,或者n+1。而业内流行的骚操作是,先洗脑,末位就是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工作,并以此羞辱员工,劝主动离职……我曾经有位应届生同事,上海top2本科 + 美帝加州大学某分校硕士,刚通过试用期考核。部门业务指标不好看,上面有裁员指标,总监就跟他说:你看,你虽然通过试用期了,但是呢,同事反馈,你的产出没有达到预期;同时,我们业务表现也不太好,继续在这里,也升不上去,不如去外面看看更好的机会,给你一个月缓冲期,自己提离职,不影响背调,这个圈子很小……
这位年轻人悄悄地走了,最后一天办离职,也只有工位周边的几个人注意到,有人问他为什么走啊,下家去哪里?他跟大伙说他回美国。
我是过了很久才知道他走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一个跟他关系比较近的同事告诉我,其实他就是被劝退了,没去美国,走的时候也还没找到下家。这只是无数逼退员工烂招中的入门招,很可能那位同事当时还感激老板,对他开诚布公,讲真话……其实,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就是欺负善良的员工不懂《劳动法》,要是主动提电子流,那就中了主管和HR的奸计。合法裁员,劳动法称之为经济性裁员,劳动法有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一)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除此之外,都是非法裁员,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就是,只要这家公司还在招人,那么,他就不是合法裁员。
另一个案例,251事件事主李洪元,在某司工作12年(8年司龄买断工龄),合同到期不续签,按《劳动法》规定,他可以继续劳动关系,或者要求赔偿2N,研究过劳动法的李,跟HR及HR主管协商,要求赔偿2N,及当年的年终奖,得到HR们同意(HR主管跟李举报的业务主管并非同一人,根本不存在威胁勒索关系)。
3、心理素质够好,看守所坚持了251天,没有认罪。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
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马克思他老人家,早在150多年前,就看透了资本的贪婪与邪恶。即使在今天,这些亿万身价的资本家,为了节省一点裁员费,烂招用尽,赤裸裸地践踏劳动法。还好,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制定了保障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劳动法,哪怕在世界范围内,咱们国家的《劳动法》都是极其优待劳动者的。
水木职版上有一个资深劳资关系律师(id:bznnd),从18年开始免费回答网友问题,经他同意,杭哥花了8个小时,整理了100多个问题,跟大家分享,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劳资问题,几乎都可以在这里面找到答案。限于篇幅,这里只放40条,其他60多条在文末的知识星球有分享,欢迎加入。
末位不代表不胜任工作,公司只有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但要先进行转岗或专业培训,再考核不胜任,才能给补偿后解除。
末尾淘汰,一般是给你洗脑,然后你真的末尾了,就不停给你洗脑说,你该自愧不如自己辞职了,这个时候,你自己提出辞职了,那就合法了。
Q:企业主动裁员,根据劳动法,怎么算一次性赔偿金?
A:如果是合法裁员,需要给n补偿,或另加一个月代通知金。如果是非法裁员,可以要求2n赔偿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Q:有的老板成立很多公司,而且是实际经营的(有业务有人员有资金),当然有的是规模大了考虑业务内容重新成立的新公司。这样,他们按照自己的管理架构部署,要求部分员工(比如某几个部门的)签署新的劳动合同,继而变更五险一金缴纳公司,并且在签署劳动合同前,让签订离职申请(具体名字忘了,反正内容是员工主动提出)。有的还好,新合同中明确写出承认之前的工作经历,也就是工龄计入新公司,有的就很扯淡了,什么都没有。也许确实是管理需要,但是频繁换合同,是不是也是为了以后裁员减少赔偿,毕竟相当于签订一次合同,工龄清零一次,不知我这么理解对不对?
A:北京市有司法解释专门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安排的换签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不变更,只是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是关联公司之间。将来如有离职补偿或赔偿,工龄要连续计算。举证也很容易,查一下工商信息网,是否关联公司一目了然。
Q:请教关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走完法律程序都胜诉的情况下:
1、 劳动者要求补发在诉讼期间的“全额”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公积金,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
2.、公司败诉还不恢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2.虽然不能强制去上班,但是工资损失要求就可以一直主张,损失的是公司。
1、有判决公司赔付全额工资的相关法规或者成功案例吗?因为听到一种说法是只赔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员工一直主张,但是公司耍赖一直不理怎么办?有什么制裁措施吗,因为员工是弱势。
强制执行可以直接查封公司资产,冻结划拨公司账户,将公司法人或者股东列入黑名单,企业无法贷款无法投标无法做高铁飞机。生意还怎么做?即使破产,也是第一顺序清偿。
A: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补偿,不足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我自己的理解,见笑了,有股权之间关系,或者法人为同一人 等。但是有的,2家公司从工商信息看啥关系都没有,深挖肯定是有关系,比如办事人员是同一人,办公地点,公司的办公系统等,这个后期作为员工好举证么,力度如何?
工作地点很容易证明,平时的打卡记录可以截屏,电话邮件短信微信往来,同事证言等等都可以。
Q:我有个朋友,新入职一家公司,只给签3个月试用期合同,并且说转正才给交社保,这种情况,以我不多的劳动合同法知识,应该果断找劳动监察吧?
即使是试用期,也需要交社保,否则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补缴,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让公司给一个月工资补偿。
Q:我跟她说了,但是我朋友担心投诉的话就不给转正了,说先自己交3个月
Q:如果公司以调整结构为由,取消原有劳动合同上写明的岗位,换一个新岗位,合法吗?并且换新岗位的时候,改变薪资结构,从固定的变成固定加提成,合法吗?
A: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可以调岗,那么公司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拒绝。
Q:那如果公司不接受拒绝,以岗位没有了作为理由,不让员工再做原来的工作了,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那,直接去仲裁吗?
A:你拒绝公司的要求,继续打卡上班,工资是继续有的。如果公司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那就不用上班了,直接去仲裁违法解除就是了。
1.根据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赔半个月工资。
2.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否则需要按照未提前通知的天数赔偿。
3.如果是第三次续签,则公司不能拒绝,即使给补偿也不行。否则公司构成违法,可以主张2n,或者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Q:公司欠薪,仲裁庭调解被公司拒绝,等着开庭,需要准备什么吗?开庭之前如果还想申请补偿社保和公积金可以吗?如何操作?
A:开庭前准备好证据,如劳动合同原件和至少两份复印件,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原件和复印件。社保不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需要去社保局投诉补缴,如无法补缴,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公积金同样需要去公积金中心投诉解决,不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
定义: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范围和地域内离职员工不得与用人单位展开同业竞争,即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1、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不能强迫签署,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
2、签订时间:竞业限制一般是在入职后到离职前这段时间签订。
5、竞业限制协议必须要按月给予补偿费用,一般是原来工资的20%-50%,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司法判决中一般按照原工资的30%来判罚
6、公司不给竞业限制补偿费用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用,劳动者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原用人单位给予三个月费用的补偿。
7、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吗?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该条第二款又规定,“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请问第三次续签的概念是什么?是与公司第三次签署劳动合同吗,如首次入职签2年,到期后续2年,再到期就算第三次?
A:参见劳动合同法第14条。已经与公司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如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公司不得拒绝。
Q:在第三次续签中,公司先发出续签意向书,并说明如同意则有资格参加续签考试,考试通过可以续签,这样是否违法
我一个4月份入职的下属,11月检查出2胎后,以北京医院无法建档为由回老家医院建档,之后就由老家医院(三甲)按月开妊娠高血压病假条(病假条全部是手写的,但有医院的章),每个月一张,一直休到产假结束,一共休了11个月。非产假期间公司按80%工资给她发放,产假期间全额发。
产假结束后,她提供资料要求报销产检及生产费用,但是整个检查的各种单据都是显示血压正常,从来没有任何超标的记录,这种公司能咋办?是不是基本只能养着,要不她自己辞职,要不等哺乳期结束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再赔偿她3个月工资?
我们公司人力是一点都不想惹麻烦,但是天天在一个办公室,看着她真的很烦。
A:就事论事。现在只是有初步证据怀疑此员工有弄虚作假请病假的可能,需要有进一步的证据。如果直接开除有较大法律风险。另外,即使过了哺乳期,如果不能协商解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合法理由。
Q:如果是这样,我们人事肯定就还会让我继续忍,劝我最多忍到不续签合同给赔偿走人。到她合同三年到期还有一年半。我只是听有的同事和我说,她还要来找我谈涨薪,因为她现在两个孩子了,薪水低,我不批她涨薪要求这个不违法吧,吃了个苍蝇一样。
A:是否涨薪水,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或者你们公司的员工手册的具体规定。劳动法没有强制性要求。
A:本人工资,即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奖金福利补贴等在内。个人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
Q:试用期公司是按照80%的工资发的,这个劳动法支持吗?假如工作5个月被裁了,那么n+1的工资基数是按照(月薪*0.8*3 +月薪*2)/5 来计算吗?
A: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个毛病。后面工资计算也对。
A: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Q:公司劳动合同的基本工资是4000,然后其他各项补贴和奖金,每月合一起20000,这种情况起诉社保和公积金有希望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A:可以先去社保中心投诉,让公司补缴社保。如果无法补缴,再去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主要是按照全额工资交社保,公司应全额缴纳的差额部分
Q:很多公司裁员,不能算作违法吧,只是一个擦边球,法律上按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所以,99%的裁员,实际上上报给政府都是“协商一致解除”,没有几家企业真的按照裁员上报。
Q: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公司可以说因为你没活了,所以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毕竟很多公司都是把工资定义为 基本+绩效,基本工资很低的。
A:绩效工资发不发,依据不是公司有没有活干。依据的是公司的合法绩效制度的规定。如果公司简单的不发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那么就有很大的法律风险,那就是员工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n补偿,理由就是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Q: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除了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还有别的办法吗?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会判决支持员工吗?
A:维权成本较高。不能直接起诉或仲裁,只能去公积金中心投诉,由公积金中心通知企业缴纳,但公积金中心无强制执行权,最后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周期很长(1-2年),且企业可以选择按5%缴纳,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交。
Q:员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后取保候审,但最终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在羁押和取保候审期间员工未上班,取保候审结束后有大约一年的时间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决定才下来,期间也没上班,请问羁押期间,取保候审期间,取保候审后,三个阶段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社保,如果要付,是按什么标准付?
A:是否单位在羁押或取保期间,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暂停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通知,则劳动关系一直在有效延续,则单位要根据员工手册正常支付工资社保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劳动者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1、年底裁员,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N还是N+1啊?
A:裁员要合法。怎样是合法的,前面回答过,请翻一下。
2、奖金福利发放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合法员工手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则应当全额发放或按照时间折算按比例发放。
例如:原单位定2019年3月离职(期间可以不来公司),新公司要求1月份入职,如果按时入职,有什么风险或问题?
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侵犯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侵权责任等)。
Q:前公司经常拖欠几个月工资,后来把我裁掉,现在我找了薪水double的工作。问题是:每年过年时候,我是否应该发短信问候前公司老板全家?
Q:求问口头通知了被裁,可以拒绝走人吗?现在这个时间点不好找工作,或者让公司多赔两个月工资?
A:口头通知,公司容易否认。需要将口头通知证据固定或者让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
Q:在网上看到有些公司的赔偿是N+6或者N+3啊?这是怎么做到的?是公司大方?
Q:上级私自进行罚款是合法的吗?离职后这部分私自罚款是否可以要回来?有什么法律依据没?
A:企业没有罚款权限,劳动法已经取消了企业可以罚款的规定,可以仲裁要回这笔罚款。
Q:第一次续签,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吗,如果公司不续签,跟裁员的赔偿一样吗?还是说合同到期可以直接不续签不赔偿。另外,还一个问题,多年,三年不涨工资,可以吗
A:第一次,第二次公司都可以不续签,但需要给补偿,和裁员补偿基本一样,是否涨工资,劳动法没有强制性要求,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
Q:试用期届满后,公司提出无法决定要求延长试用期,与员工达成一致了,合法吗?就是说在不改变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需要签署纸质文件吧。一年期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后,员工也同意的情况下,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A:公司违法,退一步,即使员工同意,总的试用期限也得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Q:公司从城市C搬城W,刚好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涉及到工作地点变更问题。合同几天后就要到期了,公司也不主动说不续签合同,谈工作地点变更问题没谈妥,反正HR就是各种忽悠,嘴上说的不落实到合同上,合同到期后该如何处理2、如果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又该如何处理,合同到期后如果一个月不通知解除协议是算自动续签合同的对吗(原合同里面有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条款),在这一个月中我可以不去城市C上班吗(公司已搬到C城市)
A: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通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则你可以发邮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过错在公司,即使你不去新地方上班,公司也需支付你的工资,时间拖的越长,对公司越不利:视为劳动合同自动续期,同时公司要承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处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27、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因为用人单位对原劳动合同期满和继续用工的法律后果均有预期,因此不需要再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即是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和承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之日。
Q:“本协议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的修改之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生效。”这个协议会与新合同同时签,且这个协议针对即将终止的老合同,如果新合同有自己的合同条款,也能对新签的合同起效力吗?(HR不肯直接将协议条款写在新合同里面)另一个问题,在合同即将结束的时间点,如果签合同时HR不盖公司章(说公司章不在手边),说要拿到总部盖章,相当于签了合同没合同在自己手上,会有很大的风险吗
1、续签合同一般是在原来合同后面附续签页,原来合同的条款不变,需要变动的地方如工作地点变更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附在后面。所以不用担心其他条款的效力问题。
2、有风险,但不大。如果真较真,可以让HR给你写一个合同原件未交付给你的情况说明。
Q:续签新合同时HR肯定是拿全新的合同重新签,不是在老合同后面写补充协议。当然我不明白这里面的具体差别。叫HR写说明绝无可能,现在就纯粹的恶心人,同样的情况,其他同事签的协议就不肯和你签,要这改下那改下。
A:续签合同,原有的条件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否则你可以拒绝。
Q:协议约定都不行吗,员工自己同意签字的。原因是试用期不合格,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
Q:用人单位账上没钱。现在被法院判赔,没法执行。请问注册资金能用来赔钱吗。请问用人单位投资的子公司股权可以用来赔钱吗
A:用人单位在其他公司投资的股权可以申请冻结、拍卖变卖。注册资本是公司承担债务赔偿的限额。可以申请将公司法人、股东放入失信名单。
Q:他公司注册资金一千万,执行人员却说公司账户没有钱赔我几万。怎么办。让公司用注册资金陪我可以吗?
A: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候,如果股东注册资本未实缴,需要补缴注册资本,进行破产分配。你现在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去执行用人公司的股权来清偿。
A:除非公司破产撤销,三期员工不得被裁。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2n赔偿。看哪一个更有利于你。
Q:问个年假的问题,离职时申请年假补偿时,年假有效期多长,可以累积吗,比如在公司3年,年假补偿时可以把3年没修的年假一起算吗?有那个法律条款解释这个。
A:年假可以安排到下一年度,因此,年假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只能主张最近两年的未休年假补偿。以前的就不能主张了。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Q:根据这个规定,你的理解是错误的,员工的年假不能跨年,也就是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A:一般以应发工资数除以21.75天,得出每日工资,2倍即是。
Q:我如果想从学校这类事业单位走人,被坑惨了,承诺的待遇兑现不了,应该怎么处理?
A:如果是聘任制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如果不是聘任制,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等。
A:单位不续签,需要给n补偿,且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如果是第三次要续签,单位不得拒绝,否则构成违法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续签或者主张2n赔偿。
Q:如果去仲裁,仲裁期间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上班吗?
A:仲裁请求如果不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可以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Q:我的仲裁请求是2N,公司只肯给N+1,请问在仲裁期间,没有拿到离职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和别的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Q:求问年底裁员,公司说按照公司规定,没有年终奖?我要求2N,公司只同意N+1,谈不拢,怎么办?
A:裁员,关键看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你要2n是合理的。年终奖发放,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合法合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往年的惯例来决定是否发放,发放多少。欢迎来交流求学、职场、互联网等其他话题,星球已经沉淀了许多优质内容,有问必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