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定下了房地产3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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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本月中旬,云南省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这一被称作云南版“32条“的内容,重点规定了本地市场的整治方案、实施步骤等相关内容。
本地8部门联合发文,要下大力气整治市场秩序
在很多人看来,可能觉得这又是一次换汤不换药的照本宣科,但其中一些重点内容其实很有价值,其直接“剧透“了未来一段时间昆明的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
整个通知方案中最核心的内容,高度浓缩在一句话里:“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如果看过之前的《我们窥到了一些3年后昆明的样子》一文的楼粉应该还有印象,这一3年之期的提法,最早出现在7月中旬的住建部相关通知公告中。当时同样是8部门联合发文,将其作为了主要目标提出。
云南本地政策对这一提法的复述,其实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而是透露出了一个关键信息:未来3年本地的调控政策走向,将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云南的通知方案,内容上和之前的8部门发文高度一致。图源中指数据CREIS
我们在之前的另一篇文章《多地调控加码二手房限价!昆明会跟吗?》中曾提到过,如果以去年的“三道红线”作为分水岭,将调控分为1.0和2.0时代的话,昆明在1.0阶段是有不少“欠账”的。
例如像离婚、法拍房等内容,在本地之前的限购相关政策中均未涉及,留有一定的bug。
当然,这涉及到一个度的问题——昆明市场究竟需要多大的调控政策尺度,才能保证房地产行业保持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状态。
关键在于2.0时代有些风向变了:无论你在1.0阶段调控推进情况如何,2.0阶段都要与中央步调保持高度一致,高层会更频繁和深度地参与到地方的调控中。
不论是之前巡察组的频出,还是一系列会议、文件等的定调,都传递出了这一信息。
换言之,各地依旧会以因城施策的原则推进楼市调控,但将收到来自中央的更多关注和指导。
对其他城市而言,这种变化的实际表现,是包括二手房限价、供地两集中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落地;而对昆明而言,一个现实的案例便是年内的环湖整治了。
很多本地人都知道,昆明年内的这一波整治,是以中央环保督察组为开端的,但大多数人可能都没搞清楚其源头。
2020年5月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份《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其核心内容,是将包括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监测执法、污染防治等部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收归中央。
这一方案的出发点,其实主要还是瞄准了地方的债务压力以及土地财政问题。但从其在昆明这类城市的实践结果来看,其对房地产市场的直接影响也是深远的。
环湖整治对今年昆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说回3年之期,这一提法对昆明而言,可能会带来两方面的直接结果:一是未来3年,很多全国层面或其他城市行之有效的政策,大概率会加速落地本地,比如我们之前反复提及的供地两集中;
二是未来3年,本地的楼市政策面,可能将继续维持今年的力度。实际上,对全国而言,这同样也是关系到3年目标能否达成的关键。
我们倾向于认为未来整体的调控力度不会松动——毕竟市场已没有太多空间可供妥协;而细部的有松有紧会是常态——央行之前罕见的在8月召开了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确实释放出了一些灵活调整信贷政策的积极信号。
相关通知方案里第二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是关于商品房买卖重点整治内容的:
一是销售不能销售或不能网签备案商品房的;二是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的。
关于网签这个问题,很多人可能会联想到近期的某大。这里就着通知方案内容,再强调下网签的重要性。
网签备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一定程度上也可用于判断项目安全性的高低
类似某大这种情况,在偿还债务阶段,往往有着多个债权主体排队——银行、施工方、普通购房者等等。而如果没有网签的话,普通购房者会排在一个很靠后的位置。
当然,单纯是网签这一动作,实际上并不像备案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其只是避免一房多卖的管理手段;而即使完成了网签备案,也应该尽快完成预告登记,以实现对房屋物权的确立。
简而言之,网签备案以及后续的预告登记,能够在出现风险时,最大限度保障普通购房者的权益,为其取得一个相对靠前的受偿权。所以,不能网签的商品房,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再聊聊首付分期这件事。眼前昆明市场上依旧有部分项目,在推行首付分期或类似政策,其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因为与严控信贷的风向相悖。
今年以来的信贷政策,已经传递出了一个显著信号,那便是要将所有资金实力不足的购房者,暂时劝离房地产市场。
对流水收入乃至首付来源的严查,无不是以此为出发点,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本月本地某起退房案例,就是因购房者首付中有3000元来自借款平台,而被初始银行拒贷。
今年以来昆明各类拒贷退房事件,说明了目前对信贷的政策风向
说白了,当前的政策方向就是要强制压低购房者的杠杆率,这既是为了扭转市场秩序,其实也是在保护这部分资金实力较弱者——实在买不起,就暂时先等等。
所以,无论是首付贷还是首付分期,相当于在政策关上门后又给开了一扇窗,这显然与调控想达到的效果相左。
无独有偶,9月中旬云南省住建厅公示了“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意见的征求结果。其中只有两项意见不予采纳,一条便是“降低购房门槛,降低住房贷款审批、放款条件”。
省住建厅仅对两项征求意见明确表示了不采纳
换言之,本地后期是有可能对首付分期等行为严查严控的,类似操作肯定存在风险与隐患,购房者千万要慎重。
第三个值得关注的点是住房租赁,通知方案中专门拿出一个章节,整整9条来说明了相关内容。具体的整治规定倒是没太多可讨论的,关键还是地方对此的表态。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的信贷政策将一部分人隔离在房地产市场外,但官方不会忽视其住有所居的需求。未来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会是填补这部分需求的重要助力。
在此之前,昆明已经开始针对保障性住房需求进行摸底调查,计划未来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不超过70平米的保障性住房。
而同样是在本月,云南省启动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试点的申报启动工作。计划以相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进行试点项目的申报,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租赁市场将对未来对的住有所居起到强有力支撑
当然,化解住有所居不能纯靠保障性住房,还要发动社会渠道。此次通知方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整治完善建议,出发点也正在于此。
结合具体的规定内容来看,其显然吸收了之前其他城市发生的长租公寓暴雷事件经验,对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目前的方案内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骨架纲领,后期不排除有专项政策出台,进一步明确管理细则的可能。
最后,还有必要说一说此次联合发文的8部门。
在通知方案中,对于各部门的职能工作有明确的分工,而税务部门查处非法税费行为、强化征管工作的表述下,其实有一层作为数据收口的关键作用。
前面提到,调控2.0阶段的一个重要变化,便是中央会更频繁和深度地参与到地方调控中。要实现这一点的大前提,是中央对各地方市场情况有一个全盘清晰的掌握和认识,而税收正为此提供了一个渠道。
之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未来可能落地的房产税,分别从土地和房产端,对各地市场数据进行了收口,这其中税务部门扮演的角色重要度不言而喻。
税收在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现阶段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再是一个孤立的领域,其是关系到全盘经济民生的大事。
最后,想再简单聊一聊管理者视角中对当前昆明市场可能的定调判断。
像之前所说,省住建厅在公示相关征求意见结果时,只有两项意见不予采纳,一是放松房贷审批力度,二则是限制二手房流动性。
换言之,云南目前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视角还是主要锁定在了商品房领域。
以昆明这样的省会城市为例,原因一是二手房的成交规模,还远未大到能影响整个市场稳定的程度,二是信贷政策的收紧目前看来“药效”已经足够。
即使未来市场持续向存量房过渡,工具箱里也有许多现成的可用政策,足以应对二手房市场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和波动。
那昆明乃至云南的商品房市场值得调控的点究竟在哪?
坦率地说,昆明的房价水平远未脱离合理的波动区间,如果横向对比,其在同类型城市中属于偏低的那一拨。
问题出在两方面,首先是预期。在今年5月之前,本地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连涨了一整年,而在此之前还有一个长达44个月的上涨周期。
有记录以来昆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走势。数据来源国统局,昆明楼市整理制图
对最广大的民众群体而言,这一涨势无疑会打击其积极性,也容易使人产生昆明房价只会涨不会跌的错误预期。当前调控要做的,正是打掉这一虚假预期,让房地产回归其原本的位置。
其次,昆明房价的绝对值虽然不高,但如果结合本地的实际收入水平,问题就产生了。这也是为很多昆明人所诟病的一点。
所以,要调什么,怎么调,现在其实都已经明确了。唯一的悬念,就是政策的持久性问题,如果真的能在未来3年保持应有的力度,这个市场的秩序,没有理由不好转。
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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