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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院一调研员醉驾酿车祸:来说说这事背后的“玄机”

勤奋的叶子君 叶子君的小门道 2022-10-08
3月11日深夜,武汉一名女志愿者在微博发贴,称被一名法院官员酒驾撞车后又遭到人身威胁,引起舆论关注。
 
3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队正式通报:


随后,湖北省高院也发出正式通告,确认了醉驾肇事者的确是该院一名四级调研员许某,且还是该院“防疫工作专班”的成员,并表示已经对其停职,并展开调查。


眼下正是防疫的关键性时间节点,此人身为省高院这种重要部门的处级干部,竟然闯下一出醉驾+车祸+威胁志愿者的弥天大祸,此事有必要细品一番。


 
01
酒是跟谁喝的?
身为公务员,有没有违规参与聚会?
 
过去这一个月以来,为了控制疫情蔓延,全国各地的老百姓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包括聚会自由。
 
百度上随处可见各地百姓违规聚会被叫停甚至处罚的新闻,可见管控之严格,基层民警工作之辛苦。

 
而这位许调研员,先不提他醉驾之事,我就想单纯问一句:
 
能够达到醉驾标准,想必他这酒是喝了不少,大大超过了小酌的量。这么多酒,总不可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就着花生米喝的吧。
 
那么,他跟哪些人喝的酒,有无其他干部参与?

是否享着公职人员的外出便利优势,实则是应酬聚会?(毕竟,武汉老百姓连出门买个菜都很难,更别提找人喝酒了)
 
身为公职人员,如果在防疫关头违规聚会的行为属实,其恶劣程度,并不亚于醉酒驾驶。
 
请他的组织在调查他时,万万不要忽略了这一点。

 
 
02
停职,意味着工资照发?
事情过后仍然一切太平?
 
微博的有关新闻下面,我看见有一条评论充满疑惑,还被顶得很高。是这样写的:
 

在这里,我可以很确定地告诉他:您多虑了。
 
这位许调研员,不但拿不到工资,而且连公职人员身份也保不了了。换言之,铁饭碗已经被他亲手砸了。
 
首先,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他触犯了刑法。
 
其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再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详细的法律条文解释和公开案例,请点击前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规则   )
 
根据上述规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已是他板上钉钉的下场!

除此之外,他还要被追究醉驾的刑事责任,该坐牢坐牢,该罚款罚款。
 
可见,通告上的“停职”,只是现阶段用人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所能做出的暂时性决定,并不是终点。

一旦必要的法律流程走完、法院对他的判决生效,他的工作单位——省高院,将立马开除他的党籍和公职。
 
并且,不但他本人将永远失去公务员身份,他的儿女,也将永远被党政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拒之门外,家庭成员一旦政审有了污点,就永远不要想再吃体制内的饭了。
 
他的行为,也给咱们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醉酒驾车,付出的将不止是牢狱之灾的代价,还会亲手砸掉饭碗,从公职人员秒变阶下囚。
 
珍爱生命,珍惜前程,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



03
耍官威+玩特权=玩火自焚
 
这位许调研员,要说蠢还真是蠢,蠢到令人扼腕叹息的程度。
 
根据女志愿者在网上披露的音频,一开始俩车发生碰撞后,对方下车来冒着巨大的酒味告诉她:自己只想私了,不想报警走程序。


可是,双方却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僵持不下。许只愿意出2万,她却认为自己的车辆损失远远超出2万。
 
争执中,许的态度越来越差。先是自报家门,说自己是省高院的人,紧接着开始威胁女志愿者,说“如果你影响了我的公职人员身份,我要把你往死里整。”


 
紧接着女志愿者报警,警察出警,网上出现事实经过,这起醉驾案件,终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女志愿者所述属实,那么在这起事件中,许调研员犯的最大错误,除了醉驾本身,还有一点不能被忽略:
 
恼羞成怒后,滥用公职人员的身份来给群众施加压力,最终引爆舆论,玩火自焚。
 
在这种人根深蒂固的思想里,公职人员是用来行使特权的,血管里流着高人一等的贵族血,群众见了他们都要吓得浑身发抖、鞠躬作揖、叩拜跪谢。
 
可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了?眼下全国那么多公职人员不眠不休地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你却还在想着耍官威玩特权?政治觉悟能再低点吗?
 
持这种极度过时的想法的公职人员,语言行动上自然无法掩饰浓浓的优越感,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因为,群众不再那么好忽悠了,他们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只会更严、期望只会更高。
 
你的公职人员身份,不但无法令他们产生惧怕感,反而会令舆论往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04
十分不建议公务员同志们
在非必要场合随意暴露身份
 
说件身边一个男性朋友亲历的真事吧。
 
那年,他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刚考进机关,天不怕地不怕。有一次因为一点琐事,他走在路上与人发生了口角,继而发展成抓扯。
 
小打了一架后,俩人都挂了彩,他被踢了几大脚,对方的脸被他打得挂彩出鼻血,双方算是扯平了。
 
怒火发泄完毕后,对方拍拍手骂了几句,准备走人,这事也就完了。
 
正在这时,他却血冲脑门,好死不死往对方后脑勺喊了一句:“没打够?我就在市XX局工作,随时来找我,我随时奉陪!”
 
第二天,对方还真的来了,并且带着老母亲找到他单位来了,直奔党委书记办公室。
 
在书记办公室里,老阿姨指着儿子那张挂彩的脸,声泪俱下地控诉“你们单位的人”是如何下的狠手。
 
随后,党委书记带着俩母子到公示墙,指着墙上的工作人员照片请他们指认,对方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挑了出来。
 
尽管他始终认为自己并无大错,这只是一次再正常不过的小纠纷而已,可一旦跟工作单位挂钩,就没那么简单了。
 
最后,在单位施加的压力下,他又是写检查,又是向对方赔礼道歉,又赔了点钱,这才勉强把事情了了,还惹得单位里的同事议论纷纷。
 
事后,党委书记苦口婆心地劝他:
 
“小伙子,以后咱能别随便走在大街上打完架就说出工作单位吗?这是在自掘坟墓啊!你要下手再狠点,就不是写检查这么简单了!”


 
公务员身份,相当于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在如今愈发向好的社会风气下,与其说它是盔甲,倒不如说它是软肋。
 
如果不想使自己陷入被动,被人抓住软肋做文章的话,必须时刻注意谨言慎行,不要轻易与人发生矛盾,更不要随意暴露公职人员身份,以免影响工作,得不偿失。


—END—

很开心有那么多朋友每天在微信上找我吐槽诉苦或分享喜悦,虽然我回得比较迟钝(因为留言实在太多啦),但一定会尽力回复每一位朋友,感谢大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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