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亚斯 | 论文明、权力与知识:论垄断机制
专题导言
马克斯·韦伯曾言:“权力是社会学上的无定型。”作为社会学研究中的经典命题,权力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并在不同的时代和领域表现出不同的特质。从农业时代发展至今,社会形态随着信息技术的成熟步入到网络社会。具有确定空间和明确规范的生产工厂,日益受制于流动的没有实体的网络数字平台。过去建立于理性基础上的制度设计遭受冲击,社会支配方式也由规训逐渐转化为控制。在由流量社会和注意力分配机制构筑的当下,权力的形成和运作方式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改变。因此,本专题希望探讨传统的权力理论和研究范式在分析当下社会问题时,是否仍然具有效力?存在于稳定组织之内,运作于层级之中的规训权力,是否仍然能对个体行为产生关键性影响?数字时代的权力是否出现了全新的表现形式?
整个专题分为4部分,归纳权力的定义(1)、探索权力的起源(2-4)、权力的表现形式和控制技术(5-7)、立足于数字时代对话权力的起源,发现传统权力表现形式和控制技术的演化与创新(8-10)。在第一部分,丹尼斯·布朗的《权力论》系统地总结和概括了有关权力本身的定义及其相关的分析视角和理解范式。第二部分,卢曼的《权力论》独辟蹊径,从社会交往媒介的角度探索权力产生的原初动力和功能演变。埃利亚斯的著作则通过观察中世纪从宫廷到贫民的阶层生活,从中总结出了权力产生的模式和运作规则。韩炳哲的《什么是权力?》立足于数字时代,对权力起源进行追溯,着力于发现当下权力从诞生之初就有别于传统权力的演变规律。第三部分对于权力表现形式及其控制技术的洞悉,需要我们回归经典,无论是《权力与话语》还是《规训与惩罚》,福柯都为权力如何行使,个体和群体如何被规训提供了完整的分析范式。斯科特的《支配与抵抗艺术》则立足于受权力支配者的视角,从如何反抗权力的角度展现了权力控制的另一种样态。最后一部分,进入到对数字时代权力转向的探索。韩炳哲的《精神政治学》与蓝江在《从规训社会,到控制社会,再到算法社会》对于社会形态转化的分析,都在表明数字时代的权力生成和运作方式有别于规训权力,而《流量社会: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形态》一文,则为探索数字时代全新权力形式提供了一个思考方向和探索基础。
鸣谢
专题策划人:王碧晨
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1897-1990),犹太裔德国社会学家,是20世纪最重要的社会思想家之一。埃利亚斯以代表作《文明的进程》(The Civilizing Process)而广为人知,其中最初形成了有关社会进程之性质的基本观点,对权力研究和知识社会学理论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一)
我们所谓现代社会其特征就是某种程度的垄断,这首先表现在西方。个体不能自由地运用军事武器,只有中央权威(不管其形式如何)才能专享。同样,对个人财产或收入进行征税的权力也集中在主要的社会权威手中。如此流入中央权威手中的财政工具使它能维持对武力的垄断,反过来又保证了对税收的垄断。两者绝不存在孰先孰后的情况,它们是同一垄断的两面。一方消失另一方随之自动消失,尽管有时一方动摇垄断制度的程度会甚于另一方。
这种在较大领域对税收和军队进行垄断控制的做法在以前的社会就已经存在,这主要是军事征服的结果,但那些社会缺乏先进的功能分工。要出现持久专门的管理垄断的机构,就首先要有非常先进的社会功能分工;而只有形成了这种复杂的机构,对军队和税收的控制才呈现出完全的垄断特征,也只有这样,军队、财政的垄断才稳固地建立起来。从这时开始,社会冲突就不再是取消垄断制度的问题,而是谁控制垄断的问题,他们吸纳补充谁的问题,以及如何分配垄断的负担和利益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中央权威的不断垄断,出现了专门的统治机构,统治才呈现出“国家”的特征。
一系列其他的垄断也在国家内部围绕着上面所说的两种垄断形式而形成,但后者是并将继续是最重要的垄断。如果这两种垄断瓦解,其他的垄断也将随之瓦解,相应地,“国家”也就不复存在。
(二)
现在的问题是,垄断结构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产生。
在9、10、11世纪的社会,垄断结构还绝对不存在。从11世纪起——在原西法兰克王国的领土上——我们才慢慢看到垄断形成的过程。起初每个控制一块土地的武士行使所有的统治功能,逐渐地,这些功能为一个主要统治者所垄断,并由一些专门人才行使职权。只要愿意,这个统治者就会发动战争,掠夺新的土地或保卫自己的土地。像军事防御一样,土地的获取,以及随着占有土地而来的管理功能,都听凭“个人的积极性”(套用后来的说法)。随着地区人口的增加,对土地的贪婪加剧,全境范围内的竞争非常普遍。在竞争中,他们既运用军事手段,也运用经济手段,从而与19世纪形成鲜明的对比,因为那时国家垄断了身体暴力,所以只能运用经济手段。
提及我们当下发生的竞争性斗争和垄断,对理解早期社会的垄断机制并非没有价值。另外,联系新的情况来思考旧问题还有助于我们把社会发展看作是一个整体。后来的运动以早先的运动为前提,两者的核心都是当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不断积累在越来越少的人手中,或者至少处于他们的控制之中——早期是土地的积累,后来则是货币的积累。
我们已经简要讨论过垄断形成的机制:如果,在一个主要的社会单元——这样才可以粗略地归纳垄断机制——大量相互依赖的小的社会单元组成一个大一些的单元,它拥有差不多同样的社会权力,因此能不受以前垄断的妨碍,自由地竞争社会权力手段,即主要是物质资料和生产资料,一些单元获胜、一些单元被击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结果,越来越少的单元将控制越来越多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单元会被从竞争中淘汰出去,最后越来越直接或间接地依附一个数量不断减少的单元。因此,除非采取了相反的措施,否则这种运动中出现的人际构造将达到这样一种状态,所有的机会都被一个单一的权威控制着:一个曾经机会无限的系统变成了一个机会受限的系统。
这种情形后的一般形态是很简单的:在一个社会领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人和一定数量的机会,与人们的需要相比,机会往往显得稀缺或不足。如果我们设想,在开始时,该领域的每个人都为争取机会而相互斗争,这是一场自由的角逐,不受任何垄断权力的影响,那么他们无限地维持均衡状态、谁也不可能在两两对抗中获胜的可能性就极小;单个竞争者迟早会战胜对手的可能性就极大。如果某些竞争者获胜,他们的机会就成倍地增长,而那些被打败的则成倍地减少。原始竞争对手的一方机会不断积累增加,另一方就从直接竞争中淘汰出局。现在设想每个获胜者又开始新一轮的竞争:一方再次获胜,并掌握了战败者的权力机会,一些数量依然较小的人控制着数量依然很大的权力机会,一些数量依然很大的人被排斥在自由竞争之外。这种过程不断重复,直到最后的极端情形,一个人控制所有的权力机会,其他人都要依赖他。
从历史上看,卷入这种机制的显然不总是个体的人,而常常是大规模的人类联合体,比如地区或国家。实际的事件过程通常远比我们的图解复杂得多,并充满变化。比如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许多弱小的集团联合起来打败那积累了许多机会、变得非常强大的个人。但他们一旦得手,掌控了全部或部分的机会后,他们立即为了统治地位开始互相倾轧。结果是一样的,都是权力平衡的变化。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在一系列你死我活的竞争中,数量不断增加的权力机会不断积累到数量不断减少的人手中。
这种有利于少数人、有害于多数人的变化其进程和步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会供需的关系。如果我们假设,在整个变化过程中,需求的水平和机会的数量始终不变,那么对机会的需求将随着权力关系的变化而增加,依赖者的数量及依赖程度会同样增加。如果社会中相对独立的社会功能不断被依赖功能代替——例如,自由骑士被宫廷武士及最后的廷臣取代,或相对独立的商人被依赖性的商人和雇工取代——感情的形成方式,动机和意识的结构,简言之,整个社会人格结构和人的社会态度都必须同时改变。这不仅适用于那些失去竞争的可能性、陷入直接或间接的依赖的人,也适用于那些占据垄断地位的人。
(三)
我们绝对不能把这个进程理解为越来越少的人因此变得“自由”、越来越多的人因此变得“不自由”的进程,尽管在某些阶段,它似乎就是这样的。如果把这个运动看作是一个整体,我们很容易就能够认识到——至少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在该进程的某个阶段,依赖经历了特殊的质变。垄断机制使人们的依赖性越强,在个人、集体跟一个或多个垄断者之关系中的那种依赖权力就越大。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占据垄断地位的是少数人,还因为在保护和利用他们所垄断的权力潜能时,他们也要依赖不断增加的依赖者。不管是土地、士兵还是金钱,个人积累得越多,他对它们的监管就越难,他因为垄断而要依赖的人就越多,他对他的依赖者的依赖就越强。这种在权力和依赖关系方面的变化往往需要几个世纪才能清晰可辨,又需要几个世纪才能在持久的制度中得到反映。具体的社会结构特性也许在这种进程中不断起阻碍作用,但其机制和趋向却是明白无误的。垄断的权力潜能越广泛,管理它的人员网络就越大,劳动分工也就越细。一句话,垄断所依赖其工作或功能的那些人越多,由垄断者控制的整个领域自身的影响和内在规律的作用就越大。垄断统治者或者承认这一点,并接受该庞大构造要他接受他所担当的功能必须担当的约束,他只是一个主要的统治者;或者随心所欲,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一切人之上。在后一种情况下,随着权力机会的私人积累发展起来的复杂的社会机器迟早会趋于混乱,并进行反抗,从而强烈地表现出其自动的结构来。换言之,垄断地位越具有全局性,劳动分工越细,它就越会明确无疑地发展到这样一步:它的一个或多个垄断统治者成为(由多种功能组成的机构的)主要的工作人员,他们也许有更大的权力,但却很少不要依赖他人、不受束缚。这种变化可以是难以察觉的、步子很小的斗争,也可以是整个依赖性集团的行动,他们用武力向垄断性统治者要求自身的社会权力。不管哪种方式,权力首先是在私人斗争中通过机会积累赢得的,到达一种理想的占有状态后,它就要从垄断统治者手中滑落到整个依赖者手中,或者首先是依赖者集团(比如垄断管理机构)手中。由个人或家族私有的垄断落到了更广大的社会阶层手中,并作为国家的主要机关变成一种公共垄断。
我们今天所谓的“国民经济”,其发展就是该进程的一个生动说明。国民经济是从封建统治家族的“私有经济”发展而来的,说得更准确些,起初并不存在我们后来所对举的那种“公共”和“私人”收支的区分。大统治者的收入主要来自他的家庭或领地,用于宫廷、狩猎、服饰和礼物的开支就来自这种收入,同样其他支出如相对较小的管理费用、不时的士兵费用或城堡的修缮费用也如此。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土地集中到统治家族手中,对个人来说,收支的管理、财产的管理和保护就越来越难。但即使统治家族无论如何对领地的直接拥有都不再是统治者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即使随着社会的不断商业化,整个国家的税收都流进大统治者的“私房”里,随着对暴力的垄断,对土地的垄断也成为一项税收,就是这样,大统治者首先仍然继续控制这种收入,仿佛这是家庭的私人收入。他仍然可以决定,多少用于他的城堡、礼物、厨房和宫廷,多少用于维持军队、支付行政管理。对垄断资源而来的收入进行安排是他的特权。但进一步研究我们会发现,由于垄断者的财产不断增长,相应的人际网络也不断扩张,他的自由决定权也就越来越受到这张网的约束。他对行政人员的依赖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后者的影响也不断增加。垄断机构的固定费用不断增长,最后,绝对统治者和他貌似不受约束的权力在相当程度上就受到他所统治的社会的控制,并在功能上依赖于后者。他的绝对主权并不仅仅是他垄断控制机会的结果,而是社会在这个阶段的某种结构特征的功能体现,后文我们将对此做进一步讨论。但不管怎么说,即使是法国绝对专制主义,其预算仍不区分国王的“公”“私”开销。
最后向公共垄断的转变在预算中表现出来,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不管我们怎么称呼,中央权力的行使者像其他行政人员一样,在预算中被分配了一定的数额。国王或总统等中央统治者以此支付家室或宫廷的开支,国家管理机构所必须的开支与用于个人目的的花销有着严格的区分。私人垄断统治变成了公共垄断统治,即使统治权仍然掌握在作为社会工作人员的个人手里。
如果追踪整个政府机构的形成过程,我们会看到同样的情景。它脱胎于国王或王子的所谓“私人”宫廷和领地管理。事实上,所有的国家政府机构都来自皇室功能的分化,有时是对地方自主管理机构的吸收同化。当这种管理机构最终成为国家的公共事务时,中央统治者的家庭最多只是众多机构的一个,最后甚至什么机构都不是。
这是私人财产由此变成公共功能的最突出的例子之一,个人的垄断——在你死我活的竞争和数代人的积累后赢得的——最终社会化了。
个体对垄断资源的“私人”权力变成“公共”、“国家”或“集体”权力,这种说法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一定要就此说清楚,那未免离题太远。正如前文所说,所有这些说法只有在运用到有着广泛的功能分工的社会时,其意义才能完全显现。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个体的行为和功能才直接或间接地依赖其他许多人,只有在这里,许多相互纠缠的行动和利益其影响才会很大,甚至那些垄断许多可能性的少数人也无法逃脱它们的压力。
包含垄断机制的社会进程可以在许多社会中看到,甚至那些相对而言分工较粗、结合不紧的社会也存在这种进程。在那些社会中,每个垄断也是从某种程度的积累开始,趋向于逃脱任何个人的控制,变成整个社会集团的垄断,该集团通常首先由先前的政府工作人员构成,他们是垄断者最初的奴仆。封建化过程就是一个典型。我们发现,在这个进程的早些时候,垄断统治者对较大面积的领地和军事权的控制在连续的浪潮中逐渐失去,这种控制权先是落到他以前的工作人员或他们的后裔手中,然后落到武士阶层手中,后者自身有内在的等级秩序。在那些社会功能相互依赖程度较低的社会里,这种私人垄断控制权的转变要么导致“无政府”状态(垄断差不多彻底瓦解),要么导致一个寡头统治(而不是个人王朝)对垄断的占有。后来,这种有利于多数人的转变并没有导致垄断的解体,而是导致垄断控制形式的变化。只有在所有社会功能变得不断相互依赖的情况下,才可能将垄断从少数人的肆意玩弄下夺取过来,同时又不至于使之解体。不管分工粗细,在连续的浪潮中,那些拥有垄断权的少数人迟早会发现他们陷身困境,面对多数人,他们会非常不利,因为他们需要那些人的服务,他们在功能上依赖那些人。随着功能分工的不断发展,整个人际网络自身就出现反对每个私人资源垄断的趋势,而且这种趋势不断强大。垄断趋势(例如对暴力或税收的垄断)从“私人”到“公共”或“国家”垄断的转变,就是一种相互依赖的社会功能。有着高度精细的功能分工的人际网络受自身集体力量的推动不断迈向平衡,从而使从有利于少数人的垄断机会中分配收益成为不可能。今天,某些垄断,首先是政府的核心垄断,似乎不言而喻是“公共”的,由国家掌控,而此前则是绝对不可能的,实际上这种情况仍不过是走向同一方向的一个阶段而已。这种进程在发展道路上会因为独特的社会环境而遇到一个又一个阻碍,这完全可能,这样的例子此前我们已经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上看到。不管社会网络的扩展多么适合某种特定的垄断形成,同样的突破都会发生。不管有什么因素不断侵入进来,作为补偿机制试图在反复出现的冲突情境中阻挡这种进程,这种趋于非常明确结构的人际网络(其中对垄断的管理是为了整个构造的利益)其推动力始终可以感觉得到。
图为法国在垄断医疗健保——人体健康追踪系统上的集权式管理。可见政府垄断的“公共性”、明确搭建的人际网络对整个构造运营的益处。[图源:Wikipedia]
因此,总的说来,垄断形成的进程有着非常清晰的结构。在这种进程中,自由竞争的地位是确切无疑的,其功能也是积极的,它是许多人之间为了尚未被个人或小集团垄断的资源而展开的一次斗争。每个社会垄断都以这种自由的你死我活的竞争为先导,每次这样的竞争都导致垄断。
垄断的形成就是自由竞争阶段的结束,垄断一方面意味着不断增加的人们无法直接获取某些资源,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对这些资源的控制正逐步走向中央集权。通过中央集权,这些资源被置于许多人的直接竞争之外,在极端的情况下,它们受控于某个单一的社会实体。后者即垄断者永远不能利用垄断只为自身服务,特别是在一个有着高度复杂分工的社会里。如果垄断者有足够的社会权力,他可以首先主张他拥有压倒性的垄断利益,同时满足那些提供服务的人起码的生活需要。但是,因为他依赖于他人的服务和功能,所以就必须将控制的很大一部分资源分配给他们。这个部分是不断增加的,他积累的财富变得越多,他对他人的依赖就越大。因此,在那些依赖这些资源的人中间,如何分配又引发了新的斗争。但如果说在先前阶段竞争是“自由”的,即其结果只取决于一定时间内谁强谁弱,那么现在则取决于垄断者在监管其统治时所需要的个体的功能和用场。自由竞争被取代了,现在的竞争则处于中央位置的人力控制之下,或不管怎么说都是可以控制的;在这种限制性的竞争中,保证成功的那些品质,选择与淘汰的方法,以及所导致的人的类型,都完全不同于自由竞争阶段。
自由封建贵族和官廷贵族之情形的区别就是一个例证。在前者中,家族的社会权力,即其经济和军事能力,成员的体力和技能,决定了资源的分配;在这种自由竞争状态,直接诉诸武力就必不可少。在后者,资源的分配最终取决于其家族或先祖已经在暴力斗争中胜出的那个人,他现在拥有了对力量的垄断权。由于这种垄断,贵族们在角逐君主所分配的机会时就很少直接诉诸武力了。斗争的手段升华了,变得非常精巧。个体因为依赖于垄断性统治者,就必须不断地对感情进行约束。现在个体徘徊在两种选择之间,要么反抗他所屈从的强制,仇恨他的依附和不自由状态,想念以前自由的武士竞争;要么为自身已经取得的自我控制感到自豪,为因此而获得的各种可能的快乐感到高兴。简而言之,这就是文明进程的一次新的迸发。
接下去就是资产阶级夺取对身体暴力和税收的垄断权,以及基于其上的其他所有的政府垄断权。资产阶级出现在这样一个阶段,它用有组织的垄断在总体上控制了某些经济机会。但这些经济机会仍然非常平均地分配在其成员之间,相当多的人可以自由地竞争。这个阶级与君主之间的斗争其最终目的并不是要摧毁垄断统治。资产阶级并不希冀在他们的成员之间重新分配对税收、军力和警力的垄断,其成员也不想成为地主,从而控制自己的军事手段和来自赋税的收入。在征税、实施身体暴力方面存在的垄断是资产阶级作为社会存在的基础,是将自由竞争限制在经济、非暴力手段之中的前提,这样他们才能够相互关联,追逐某些经济机会。
如上所说,资产阶级在垄断统治斗争中所奋斗的、以及最终所获得的,并不是对现存垄断的分割,而是负担和利益的新的分配形式。现在,垄断控制不是依赖于一个专制君主而是整个阶级,这是前面所描述的发展方向中的又一步。在这样的发展中,人们越来越少地根据个人喜好和个体利益来对垄断带来的机会进行分配,越来越多地根据更为非个人的和精确的计划来进行,为的是许多相互依赖的同伴的利益,最终则是整个相互依赖的人际构造的利益。
图为美国镀金时代中,范德比尔特家族宅邸。反映出1870-1900时代的美国在自由放任主义下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自由竞争为手握机会的社会权威带来的更大权力,也预示着“垄断阶级“的形成,“私人”垄断走向“公共”垄断机制的必然趋势。[图源:Wikipedia]
换言之,通过中央集权和垄断,以前个体必须通过军事和经济力量才能赢得的机会,现在被纳入计划之中。从发展阶段的某一时刻开始,垄断斗争不再是为了摧毁垄断,而是为了控制它的收益,为了根据什么样的计划来对其负担和利益进行划分,一句话,垄断斗争为的是对分配进行掌控。垄断统治者和行政管理的任务就是分配,在这样的斗争中,这种分配也从相对而言是私人的功能转变成了公共的功能。分配对相互依赖的人际网络中的所有其他功能的依赖在组织形式上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在这整个的结构中,中央工作人员也像其他所有人一样是依赖性的。控制他们的经常性机构由依赖于这种垄断机器的或多或少的人员构成;垄断的控制,关键位置的填充,不再由“自由”竞争的胜败兴衰来左右,而是由周期性再现的、非武力的淘汰性竞争来左右,这种竞争受垄断机器的控制,即受“非自由”的竞争控制。换言之,我们习惯所说的“民主政体”就形成了。这种政体——就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某些经济垄断进程所显示的那样——与这样的垄断并非不相容,其存在并非一定要依赖最自由的竞争。相反,它以高度组织化的垄断为前提,而且只有在某个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其垄断形成已经发展到非常高级的阶段时,这样的政体才会出现或生存下去。
就目前我们能够断定的范围而言,动态的垄断机制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竞争或淘汰性竞争阶段,其发展趋势是,资源不断积累在越来越少的人手中,最后集中到一个人的手中,这是垄断形成的阶段。第二阶段,对集权化、垄断化的资源的控制开始从单个的人转向数量上不断增加的人手中,最后则成为整个相互依赖的人际网络的一个功能,在这个阶段,相对而言是“私人”的垄断变成了“公共”的垄断。
即使在那些分工相对简单的社会,第二阶段的征兆也存在着;但显然,只有在分工高度复杂的社会,其发展才会充分。
这整个的运动可以化简为一个公式。其起点是这样,一个阶级控制着没有组织的垄断机会,相应地,成员之间的机会分配就由自由竞争和公开的武力来决定;后来发展到另外一种情形,一个阶级对机会垄断及依赖这些机会的人的控制趋于组织化和中央集权化,并有了制度保障,垄断收益的分配也有计划地进行,这种计划不是由单个个体或集团的利益来决定的,而是由将所有参与其中的集团和个体彼此连接在一起的那整个的相互依赖网络决定的,由该网络的最佳功能来决定的,因为长期把追求整个相互依赖网络的最佳功能从属于局部利益的优化,总不能达到最终目的。
我们对竞争和垄断形成的一般机制的论述就到此为止。这种图表式的概括只有在与具体的事实联系在一起时才有充分的意义,通过后者,前者的价值才得到证明。
我们说“自由竞争”和“垄断形成”时,我们脑子里往往有现实的事例。我们首先想到人们或集团对“经济”利益的“自由竞争”,这是在一个既有的秩序框架内通过行使经济权力进行的。在这个进程中,某些人逐渐增加了经济利益的控制权,但同时却破坏、支配和约束着他人的经济状况。
但我们眼前的这些经济斗争不仅导致那些“没有垄断”的竞争在范围上不断缩小,导致垄断结构的慢慢形成,如前所说,它们实际上还以某些很高级的垄断的稳定存在为前提。离开了对身体暴力和税收的垄断组织(目前是限制在国内),要将“经济”利益斗争限制在发挥“经济”权力的范围内并维持基本的规则,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的事,哪怕是单个人的状态。换言之,现代经济斗争和垄断是处在一个更大的历史背景之中的,只有与这个广阔的背景相联系,我们对竞争和垄断机制的总体分析才真正具有意义。我们只有坚持认为,这些牢固建立起来的“国家”垄断制度是在社会中发生的——在一个大规模扩张和分化的阶段,“经济领域”无疑开放为不受约束的个人竞争状态,从而导致新的私人垄断的形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大量单个的历史事实中比较清楚地区分出社会机制的相互作用来,区分出垄断形成的有秩序结构来。
〇本文选自诺贝特·埃利亚斯《论文明、权力与知识——诺贝特·埃利亚斯文选》,第八章“论垄断机制”,刘佳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部分注释与参见附录,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标题为会社自拟。
〇封面为1917年飞利浦电灯广告。飞利浦公司属太阳神垄断联盟(Phoebus cartel)的一员。该组织旨在通过控制白炽灯寿命,操控灯泡的制造和销售。这反映出垄断利益集团掌控权力资源,将竞争收益改造成集团内部分配的社会现实。[图源:Wikipedia]
〇编辑 / 排版:野马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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