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张江高新区各分园管理机构:
火炬统计工作是一项列入我国专项科技统计管理体系,以统计法为保障的调查工作,也是推动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等十一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张江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本次火炬统计调查范围为《关于同意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调整的批复》(沪科创办〔2021〕135号)文件确定的张江高新区22个分园四至边界范围。
二、统计调查填报对象
1.张江高新区22个分园管理机构;
2.张江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非高新技术企业:
①全部工业企业;
②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
③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
④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
⑤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⑥“十三五”以来享受张江高新区和张江科学城政策的企业。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工作由上海市科委统一组织,企业不需重复填报。
3.张江高新区内注册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三、统计调查内容及报送要求
张江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制度包括:综合统计月报表、综合统计快报报表和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各分园管理机构负责综合统计月报表、综合统计快报报表和综合统计园区年报报表的填报,同时负责落实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分别填写《企业统计报表》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并对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报表予以审核。
(一)综合统计月报表调查内容
及报送要求
综合统计月报表调查内容为各分园月度经济指标情况,其中1月份和12月份免报。报告期次月20日之前分园管理机构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园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二)综合统计快报调查内容
及报送要求
综合统计快报报表调查内容为各分园2022年度经济指标情况。2023年2月3日之前分园管理机构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园管理机构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三)统计年报报表调查内容
及报送要求
1.《园区综合统计年报表》由各分园管理机构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园区综合发展情况、建设与资金情况、各类服务机构情况、产城融合情况和绿色发展情况,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园管理机构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同时纸质报表上交张江高新区管委会。
2.《企业统计报表》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按填报对象,由各分园管理机构组织分园内相关单位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分园管理机构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相关单位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封面)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分园管理机构需重点关注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上传情况,督促企业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将附件上传系统。
各类统计年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各分园管理机构审核及扫描件上传截止2023年4月10日。
四、其他事项
1.各分园管理机构和填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报表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工作部署,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做到据实、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确保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2.网上填报可登陆上海科创办(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kcb.sh.gov.cn/ 中“网上办事”-“火炬统计”栏目,或直接进入填报网址:
https://hjtj.kcb.sh.gov.cn/enter.html 。
3.2022年度张江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制度另发。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联系地址 :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823室
联 系 人 :胡诚虎、沈雄
联系电话 :33832680、33832709
传 真 :3383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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