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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丨巴曙松《巴塞尔Ⅲ:金融监管的十年重构》后记

巴曙松 北大汇丰金融研究院 2020-08-23
‍‍编者按

巴塞尔协议作为全球银行监管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其变革始终代表着不同市场条件下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和改革方向。从2010年巴塞尔Ⅲ首份文本在G20峰会被正式认可,到2017年巴塞尔Ⅲ最终修订的完成,伴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已经成为一套十分复杂的规则体系,巴塞尔协议的改革重点也处于不断拓展和变化之中。


《巴塞尔Ⅲ:金融监管的十年重构》一书在金融危机过去十年这一节点上,对完整框架意义上的巴塞尔Ⅲ进行了跟踪研究,对本轮全球金融危机金融监管的理念和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整合,阐述了具备完整框架的巴塞尔Ⅲ的形成脉络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专业性的视角为广大读者打开巴塞尔Ⅲ的视窗。本书即将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敬请关注。 


文 / 巴曙松(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


对于金融研究者来说,能够把一个领域的研究跟踪一二十年,其中的驱动力,就不仅仅只是泛泛而谈的研究任务可以解释,而更多地带有一些使命感、责任感以及本身的兴趣驱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和我的研究团队对于巴塞尔协议的研究,就持续了快20年,也更多的体现出了我们作为金融研究者对于这个影响深远的重要领域进行跟踪研究的责任感,当然,这也是我们的研究兴趣所在。这些年的坚持,使得跟踪这个领域的研究成为一种习惯性的行为,每当巴塞尔委员会有新的变革,我们就会结合新的环境对这些变革进行跟踪的研究。


因此,当这一本书稿即将付梓之际,这一二十年来跟踪研究巴塞尔协议的点滴在眼前浮现。从一度备受追捧的先进金融监管理念,到不少国家纷纷宣布推迟实施;从创新的激励相容监管理念,到可能加剧监管顺周期性的质疑;从愈发复杂的监管文本和计算方法,到对简单性的推崇;从内部模型对资本节约的赞美,到资本计提不可比的疑虑;从几乎接近定稿的巴塞尔Ⅲ,到七年后再度发布的巴塞尔Ⅲ的最终文本。巴塞尔协议一路走来的经历,可能也是任何一种全球规则在制定和实施中所都会面临的复杂演变过程。巴塞尔协议经历了多少质疑和反思,巴塞尔协议的研究人员便经历了多少疑惑和不解,其中的峰回路转发人深思,为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留下了丰富的研究素材,这也正是一直吸引我们这一二十年坚持跟踪巴塞尔协议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1988年巴塞尔Ⅰ的出炉,到2006年的巴塞尔Ⅱ的正式定稿,到2009年巴塞尔Ⅱ.5的推出,到2010年版巴塞尔Ⅲ,再到2017年巴塞尔Ⅲ最终修订的完成,伴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已经成为一套十分复杂的规则体系,巴塞尔协议的改革重点也处于不断拓展和变化之中。


从内容上来看,巴塞尔Ⅰ到巴塞尔Ⅲ,巴塞尔协议的系列文件已由单一的规则发展到多方位全覆盖的规则体系;巴塞尔协议所涵盖的风险也在不断拓展,由最初的信用风险,到逐步拓展至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风险,并将各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也纳入监管视野;巴塞尔协议中的监管指标日趋完善,从最初的唯一的8%监管资本底线到多层次的监管指标体系,明确了资本监管要求、杠杆率监管要求、流动性监管要求和宏观审慎视角之间的协调关系;巴塞尔委员会其成员由最初的G10扩展至G20以及国际组织在内的更广更大范围,其汇报路线也已明确为G20和金融稳定理事会。


从内涵来看,巴塞尔协议的监管理念也在不断反思中深化,从巴塞尔Ⅱ中激励相容监管理念的提出,到巴塞尔Ⅲ中更加追求监管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从巴塞尔Ⅱ内部模型法的提出,到巴塞尔Ⅲ中重提定性分析对模型补充的重要性,更加关注风险自身的评估;从资本监管中对风险敏感的不断追求,到重提杠杆率指标回归无风险指标,与资本充足率监管的顺周期特点形成互补;从追求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的一致性,到提出简化的底线观点,巴塞尔委员会也在不断反思和修订其监管理念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银行体系。


金融危机之后的十年里,全球经济还处在恢复期,对金融危机的反思仍在继续,金融监管规则的深化和整合将继续改变着未来国际金融业的格局。当前中国银行业正处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和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复杂经济环境中,随着中国经济金融规模的扩大,中国金融行业也越来越关注和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跟踪巴塞尔协议Ⅲ以及如何正确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管政策,已成为关乎中国银行业甚至是整个金融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现实课题。


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Ⅲ: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是对2010年12月17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Ⅲ:增强银行和银行体系稳健性的国际监管框架》的补充修订,为了密切追踪国际规则的变化和调整,评估各国实施进展及其影响,我们尝试多层次、多角度地梳理和探讨巴塞尔Ⅲ的历史脉络以及最新研究和政策进展,进而推出这本巴塞尔资本协议Ⅲ最终修订版本的著作。从特定意义上说,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发展是一个持续追踪完善的动态过程。巴塞尔Ⅲ的出台以及后续的修订与补充,始终是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探索中令人瞩目的重要问题。


就我个人而言,作为金融监管工作的实践者和理论研究者,我始终将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实施作为研究重点之一,持续跟踪研究。多年来,我对北京、纽约、香港等地的主要金融机构进行了大量调研,对国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投入了大量的时间,深切地体会到巴塞尔协议政策制定在中国的落地和实施进展。2003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一书,是以我在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的一些成果,以及当时参与相关风险管理系统开发的实践经验为基础完成的,2010年、2011年、2014年及2015年先后推出的四本围绕不同阶段的巴塞尔协议为主题的著作,是我带领我的研究生共同完成的。很高兴的是,在多年的持续追踪下,我们已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定期追踪研究。书中很多章节正是来源于我和我的一些在读或者已毕业的学生。参与本书写作和讨论的人员除我之外还包括:朱元倩、刘晓依、尚航飞、高英、曾智、金玲玲、刘兰凤、王淼、梁阳、吴培、王一出、刘润佳、彭魏倬加和陈绍光,我对全书进行了多次修订。然而,由于这个领域的研究整体还比较初步,这本书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仍希望本书能够让理论界和业界更多地关注巴塞尔实施的最新的进展,也期待更多专业人士参与到这个有现实意义的重要领域的研究中来。


因此,尽管我们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由于专业水平有限,错误和不足在所难免,恳请各位专家指正,以期在今后的追踪研究中不断改进和深入。


巴曙松

2018年7月


本文摘选自《巴塞尔Ⅲ:金融监管的十年重构》,将于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敬请关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作为一位研究人员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机构的意见和看法)

本篇编辑:朱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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