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杜绝反向抹零!市消委会联合龙华区消委会发出消费提示
大家在外消费结账时
商家抹个零头
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
少个几毛几分钱,既能凑个方便
又能做个顺水人情,和顾客“搞好关系”
但是没想到
还会遇到“反向抹零” 的……
近日,龙华区消委会接到一宗投诉
消费者诉称
某商家进行四舍五入“反向抹零”收款
我们来做个小调查
大家是否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呢?
01
常见,但不代表是对的
而“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
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违背价格诚信
可能不少网友也遇见过类似情形
深圳市消委会联合龙华区消委会
就此类“反向抹零”投诉案件
提出两个观点
第一点
“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一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点
经营者“反向抹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违背公开、诚实信用原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的前提条件,消费者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选择权必然会受到干扰。
02
1分钱,也是消费者权益
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经营,和气生财
想留住回头客就不能动歪脑筋
商家可以选择不“四舍”
但不能把缺斤短两,反向多收说成“五入”
哪怕一分钱,也是消费者的权益
深圳市消委会联合龙华区消委会
告诫广大经营者
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要因贪图小利触碰法律底线
真正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尽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同时,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择产品时
要选择有保障、正规、信誉好的商家
付款时要注意应收款项与实收款项是否一致
消费过程中遭遇类似不公正待遇时
建议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
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投诉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ND
来源:深圳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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