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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 || 启蒙时代英国民族语文学中的威廉·琼斯

李娟 国际比较文学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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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载于ICL Vol.6 No.4 Winter 2023


作者简介

李娟,文学博士,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语文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摘要:威廉·琼斯是英国18世纪东方学领域的杰出代表,但其在英国民族语文学领域的贡献及意义则长久被忽视。琼斯从小接受拉丁古典语言学的训练,但却在非古典语言方面做出卓越贡献,从侧面反映出18世纪英国脱离欧陆学术影响,寻求自我学术定位的倾向。启蒙运动促进了英国民族语文学的发展,产生了一种“公众语文学”,它将世俗与知识连接在一起,在公共社交和出版业的蓬勃发展中,创造了英国的现代性。而民族语文学的蓬勃发展为英国民众开启了一种“语文学式的生活”,促进了启蒙思想在英国的传播。威廉·琼斯生活的时代正值英国启蒙思想成熟的时期,他的语文学中贯穿着启蒙时代的认知与实践。约翰逊博士文学俱乐部是英国启蒙时代语文学实践的一块高地,代表了当时英国思想及知识的前沿。琼斯曾任俱乐部的主席,并在一系列主张方面推动了“公众语文学”在英国的发展。在琼斯的民族语文学中,启蒙思想中的规则更多地表现为对古典的遵循,他创作的史诗“被发现的不列颠”从选材到立意都明显具有古典主义的品味。但同时受英国经验主义的影响,琼斯淡化艺术的教化功能,更加欣赏文学对于人类强烈情感的表达功能,而东方民族的魅力恰使琼斯找到了古典中所缺少的浪漫情感,促成了他在东方民族语文学方面的贡献。可以说,规则的理性(古典)与情感的非理性(浪漫)在琼斯身上达成了一种平衡。


关键词:威廉·琼斯;英国民族语文学;公众语文学;启蒙;古典;浪漫


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1746‒1794)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东方学家,他在东方语言、文学及文化研究方面做出卓越贡献,被琼斯研究专家亚瑟·阿伯利(Arthur J. Arberry)誉为“东方学无可争议的奠基人”,并在《东方学》一书中被萨义德引用。长久以来,威廉·琼斯在东方学领域成绩的光芒遮盖了其他方面,但是全面评价琼斯需要结合18世纪英国民族语文学发展的情况,由此才能了解当时的印度语文学为何对琼斯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曾在哈罗公学及牛津大学大学学院接受教育,受过严格古典语文学训练的威廉·琼斯却在非古典语言及文学研究方面取得卓越成绩,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18世纪的英国逐渐脱离欧陆主流拉丁学术的影响,在寻求自我学术定位及发展空间。从17世纪开始,英国民族语文学受唯物主义经验论影响,逐渐脱离古典学术的限制,而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与英国民族语文学相互映照,为英国带来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


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1746‒1794)



一、威廉·琼斯与启蒙中的英国民族语文学



身处启蒙运动浪潮中的威廉·琼斯对当时英国文化的发展具有敏锐的感知,同时也是文化运动中具有启蒙思想的一员。当时启蒙运动在英国的表现与法国截然不同,后者的启蒙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而英国的启蒙却表现出一种公众性。琼斯既受到了这种启蒙氛围的影响,同时也是英国这场启蒙运动的突出贡献者。可以说,启蒙是琼斯在践行民族语文学中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


(一)“公众语文学”:被忽视的英国民族语文学启蒙


当提及欧洲启蒙运动时,法国百科全书派的知识与理性被认为是这场运动中的最佳代表,而最具特色也最令人惊叹的不朽巨作就是《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工艺详解词典》(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 des arts et des métiers,1751‒1772),从某种程度上说,“启蒙运动说着法语,任何以法语发表的文字会立刻在全欧洲的教育阶层中传播。非法语写作的重要作品也会很快被翻译成这种通用语言。全世界的‘文人’都宣称自己是法国作家的门徒”。然而,尽管像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这样的启蒙运动的关键 人 物 ,也 在 其《哲 学 书 简》(又 名《英 国 书 简》,Lettres philosophiques,or Lettres sur les Anglais,1734)中极力赞扬英国的君主立宪和自由、开放的社会。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更是将英国视为法国启蒙运动的“启蒙国度”,“没有英国,法国的理性和哲学将仍然处于最卑微的初创期”。

与法国相比,英国在启蒙运动中被忽视的原因之一,是英国没有一场配得上“启蒙”要义的革命性运动,同时,英国思想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都市、世俗、生活、实验等方面,而不是形而上学的思辨,这显得与“启蒙”这场影响深远的思想运动多少有些格格不入。虽没有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宏大工程和共同宗旨,但英国的启蒙也同样重要,它将世俗与知识连接在一起,在公共社交和出版业的蓬勃发展中,创造了英国的现代性。可以说,不同于法国“思辨性”的“启蒙”,英国的“启蒙”具有更多“实用性”,通过“实用的”的知识发展来实现启蒙。

启蒙时代的英国语文学开始分化成两种不同形态,一种是中世纪延续下来的古典语文学,这一传统在同样是中世纪建立起来的“知识高地”中“顽固”地生存着,尤其以古典学为特色的牛津大学最为典型;另一种是以“公共空间”和“大众阅读”为标志的资产阶级“公众语文学”。在启蒙思想的冲击下,大学的高墙之外,现实世界的“知识”变得比古典传统中的“教养”更为重要,民众对于知识的渴求,使语文学走出“象牙塔”,开始进入民众出入的公共场所。由于公共场所的普及和阅读方式的改变,语文学不再是某一阶层的特权,这门古典学中精巧的手艺,被“祛圣化”之后,成为民间的一种“消遣”。

可以说,启蒙时代的英国市民开启了一种“语文学式的生活”,他们努力从阅读中实现幸福人生,成为具有高尚情感、思想健全的人。这种“公众语文学”伴随着公共世俗场所——咖啡馆、小酒馆、学术团体、沙龙、集会所、会议室、辩论俱乐部等——的发展,使英国民众从语文学式的生活中得到启蒙。在此过程中,传播于咖啡馆、俱乐部、书报等空间的启蒙思想必然与语文学脱不了干系。

18世纪之前,文化一直都受到教会皇室或贵族的资助,是为王权和教权服务的领域,从17世纪后期开始,文化的中心开始转向大都会的广阔公共空间,包括咖啡屋、小酒馆、学术团体、沙龙,俱乐部等,文学和艺术从“君主的臣属”变为“商业和市民的伴侣”。尤其是咖啡屋(coffee house),在17世纪50年代,帕斯夸·罗塞(Pasqua Rosée,生活于17世纪中叶)在英国伦敦开设了第一家咖啡屋,到60年代末,咖啡屋成为英国的一种文化习俗,几乎每一个重要的英国城市都至少有一个咖啡屋。《塞缪尔·佩皮斯日记》(The Diary of Samuel Pepys)第一次详尽地记录了一个人去咖啡馆的习惯。这本从1660年1月1日到1669年5月31日长达近10年的日记中,佩皮斯记录了99次去咖啡馆的经历。


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 1633 – 1703)


18世纪是英国“从相对稳定的前工业社会向日益扩张的工业社会过渡的时期,也是社会结构发生分化和整合的时期”。以权力为基础的等级社会,逐渐转变为以财富为基础的阶层社会,富裕的商人们通过在街头散步、拜访亲友或去咖啡馆等方式展现自己的身份,其中最有名的去处是在格罗佛庭院(位于斯特兰街)的格雷西安(The Grecian)咖啡馆和(位于罗素街的)考文特花园的威尔(Will’s in Covent Garden)咖啡屋,英国“桂冠诗人”约翰·屈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在威尔咖啡馆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 ,而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则是那里的常客。这些咖啡馆之所以吸引着贵族、商人、文人、政客,甚至工人,是因为这里不仅是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是“消息”的枢纽,咖啡馆里摆满了报纸和小册子,“问问任何一位店主,为什么他那里有报纸,他会告诉你,那些东西能把人们吸引到自己的店里来”。有的咖啡馆甚至拥有自己的图书馆。爱尔兰的托马斯·坎贝尔(Thomas Campbell,1733‒1795)1775年时到访伦敦,他在日记中写道,伦敦的咖啡馆以大量的藏书而闻名,堪称“阅读协会”,他发现自己所寻找的所有新书都在咖啡馆里占有一席之地。


威尔咖啡屋(Will’s Coffee House, Russell Street)


出版物之所以能够在启蒙时代的英国如此盛行,皆因出版行业的自由环境。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对抗教会和政府的有力武器是鹅毛笔,但作家和出版商也因此遭到压制,伏尔泰和狄德罗都曾入狱和流亡。与法国不同的是,英国光荣革命废止了书报审查制度,1695年又废除了《出版许可法》(Licensing Act),此后伦敦、约克等地区成为书报出版的自由市场。18世纪末,英国出现了以默里(Murray)和朗文(Longman)等家族出版企业为代表的第一批现代意义的出版商。出版行业发展迅速,17世纪20年代,英国大约出现了6000种图书,18世纪20年代,这个数字攀升到 2.1万。以布里斯托尔(Bristol)为例,1695—1775 年间,这个城市的出版物总计1158种。随着出版业的发展,英国民众的阅读兴趣也随之提升。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曾回忆道:“早年对阅读难以抗拒地热爱,甚至给我印度财宝都不换。”英国散文作家威廉·科贝特(William Cobbett,1763‒1835)14岁时站在一家书店的窗户外,被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的《一只桶的故事》(A Tale of a Tub,1704)所吸引,用自己的全部积蓄——三便士——买下了它。著名书商詹姆斯·莱肯顿(James Lackington,1746‒1815)在18世纪末曾说到:“农民中相对贫困的人,甚至就总体而言,穷苦乡村地区的人们,听他们的子女朗读神话故事、传奇故事,以此来缩短冬天的夜晚。一进他们的屋子,你就能看到《汤姆·琼斯》(Tom Jones)、《兰登传》(Roderick Random)还有其他趣味读物显眼地摆在熏肉架子上。”他还谈到,“将各类书籍引入学校是在各个阶层的人们中传播阅读的普遍品味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而这种对书的津津乐道,在许多人身上将持续一生”。

这种“语文学式的生活”为英国民众开启了启蒙之路,知识通过报纸在人民中间传播扩散。同时,这种生活也成为那个时代英国人追求幸福的途径,因为有教养、善言辞都是社交中很好的润滑剂,能够尽可能地促进人类生活的幸福。可以说,古典语文学是绅士——学者的专业领域,而“公众语文学”则是普通资产阶级民众的生活方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精读的艺术,后者则是一种泛读的乐趣。古典语文学时代,语文学家是精通语言、文本、古物的学者,他们对语文学的实践是书斋式的,需要从文献学的角度厘定文本,从语言学的角度释读文本,从思想史的角度诠释文本,使语文学成为“十九世纪欧洲大学中的科学女皇”。18世纪在英国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的“公众语文学”则使语文学走下神坛,走出书斋,走上普通民众的家庭书架,印刷刊物种类的丰富与价格的降低,使个人藏书单上不再是清一色的神学经文,而是五花八门的“知识”宝库,例如英国图书分销和零售的推动者詹姆斯·莱肯顿就曾回忆自己的鞋匠老板的藏书,“我师傅的全部藏书包括一本学校用的《圣经》,华滋(Watts)的圣歌和赞美诗,富特(Foot)的《洗礼派手册》(Tract on Baptism),卡尔佩珀(Culpepper)的《植物志》(Herbal),一本《手艺史》(History of the Gentle Craft),一卷旧的不全的《医学、外科诊疗秘方等》(Receipts in Physic,Surgery&c.),还有简便计算表(Ready Reckoner)。”从这份书单可见,18世纪民众对知识的广泛兴趣,也不难想见,彼时的非专业读者定不会仿照圣哲罗姆式的求索,期望在其中求得“真经”,也不会像艾希霍恩那般深耕细作,因为书籍对读者来说,并非“通圣的”范本,而是求知的途径,无需沐浴更衣焚香端坐,只需在一天劳作后的夜晚,倚靠自家炉旁,随性翻阅浏览,随之被吸引、被启蒙。


(二)“约翰逊文学俱乐部”:琼斯对“公众语文学”的贡献


作为18世纪英国的一位多面学者,琼斯的思想无疑受到那个时代启蒙思潮的影响,首先,这表现在他的政治立场方面——他是主张削弱王权、建立政党政府的辉格党(Whig party)的支持者,还是美国独立的支持者,并与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好友。1782年,他写了一个政治寓言性的作品《政府的原则》(The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起先他用法语完成,取名为《智力游戏》(jeu d’esprit),后以政治宣传册的形式发表。其中,琼斯模仿柏拉图对话录的形式描写了一位学者和农夫的对话,主要阐述了在一个团体中如何实现且维护民主,而“政府的基本原则应当使普通的文盲也能够理解”。这一读物在当时的英国咖啡馆里成为热议的话题。其次,这种启蒙时代政治家的思想深刻影响着他作为一名民族语文学家的活动,英国的东方学家及历史学家托马斯·莫里斯(Thomas Maurice,1754‒1824)曾说:“我有幸结识了琼斯先生,结识了他那一群密友,事实上,我已经认识了整个文坛。”

确实如此,琼斯曾是名噪一时的约翰逊博士文学俱乐部(Dr. Johnson’s Literary Club)的成员,还曾担任了三年主席(1780—1783)。1764年,在著名画家约书亚·雷诺兹爵士(Sir Joshua Reynolds,1723‒1792)的建议下,约翰逊与其一起成立了为后人称道的“俱乐部”(the Club),俱乐部开始由九位成员17组成,后来新成员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获得全体同意后方能加入。1766年秋,琼斯还是牛津大学大学学院的一名学生,塞缪尔·约翰逊到那里拜访牛津大学法学教授罗伯特·钱伯斯(Robert Chambers),钱伯斯就把有着“大学士”(Great Scholar)之称的琼斯介绍给了约翰逊。此后,琼斯陆续认识了俱乐部的其他成员,1773年,正式加入俱乐部。

“俱乐部”的全称为“约翰逊博士文学俱乐部”,然而其成员构成却是当时英国各界杰出学者,涉及文学、政治、法学、历史、经济、考古、生物、医学、音乐等多个领域,可以说,“俱乐部”是当时英国思想及知识的前沿,它与民众聚集的咖啡馆形式相似,但却是资产阶级“公众语文学”的精英化代表,不仅为国家的文化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还为民众的启蒙提供了风向标。

琼斯作为当中活跃的一员,为“俱乐部”,这个英国启蒙时期重要的文化团体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琼斯上任俱乐部主席时,会员只有30人,为进一步扩大俱乐部的影响,并丰富俱乐部的活动,他倡议增加会员人数至35人。在俱乐部期间,琼斯与多位成员有过密切的联系,他曾提议接收政治家斯宾塞伯爵(Earl Spencer)(即奥尔索普 Althorp,1758‒1834)和乔纳森·希普利(Jonathan Shipley,1714‒1788)成为会员;为律师理查德·伯克(Richard Burke,1758‒1794)提供印度法律方面的帮助;为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提供东方研究方面的资料;为植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爵士(Sir Joseph Banks,1743‒1820)提供东方植物标本;为希普利提供从富兰克林那里得到的最新的美国资料等。


二、威廉·琼斯与英国民族语文学中的启蒙



作为18世纪英国的一位杰出学者,威廉·琼斯在英国民族语文学上的贡献通常被笼罩在他头上的其他光环所掩盖,因此重塑琼斯在18世纪英国民族语文学中的位置对认识一个全面的琼斯十分重要。一直以来,启蒙时代都被认为是理性的时代,特别是思想史家们更是把理性时代放在法国大革命前的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以理性主义为武器,而英国的启蒙思想家却将经验主义与欧陆理性主义结合起来,这对当时的英国民族语文学产生了明显影响,但在琼斯的民族语文学中,启蒙思想的规则更多地表现为对古典的遵循,但同时东方的吸引使他找到古典中所缺少的浪漫情感,而这至少是诗歌所必须的。


(一)英国民族语文学中的启蒙


经历了16世纪的辉煌,17世纪的英国进入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的统治,这一百年对于英国来说是政治上动荡的世纪,充斥着内战、复辟、共和国实验、革命这些剧烈的社会变革,但与此同时,17世纪也是英国思想史上发生剧烈变革的时期。作为欧洲启蒙运动的发源地,英国所发展出的自然科学及哲学思想,呈现出与亚里士多德传统下的欧陆理性主义哲学思辨不同的模式,倾向于一种“从物到感觉”的经验主义的实践路径。“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大声宣告:人是“自然界的臣相和解释者。”从神学和自然世界中独立出来的人,开始解释自己生活的世界,使用的正是培根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1620),建立在唯物主义经验论基础上的归纳法。

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语言学者开始从科学的角度来研究语言。在英语的发音和口语方面,17世纪后半叶出现了很多技术性很强的研究。巴西特·琼斯(Bassett Jones,活跃于1634‒1659 年间)发表了一篇《论说话艺术的合理性》(“Hermaelogium, or, an Essay at the Rationality of the Art of Speaking”,1659)的文章;欧文·普赖斯(Owen Price,卒于 1671)发表的《发音器官》(The vocal organ,1665)中附带有发音器官图,来指导读者通过观察发音器官来学习拼写和发音方法;威廉·霍尔德(William Holder,1616‒1698)发表的《演讲要素》(“Elements of Speech”,1669)中主张记录发音字母的拼写方式应该与自然发音高度吻合;乔治·沙伯斯哥塔(George Sibscota)发表的《聋哑人话语》(“The Deaf and Dumb Man’s Discourse”)包含了对聋哑人的研究所得及其理解,涉及聋哑人表现情感和思想所使用的方法;约翰·雷(John Ray,1627‒1705)的《英语单词集》(A Collection of English Words)按字母顺序给出了两组单词列表,一组按照英国北方人发音拼写,另一组按照南方人发音拼写,同时给出了每个词的词源。


欧文·普赖斯(Owen Price,卒于 1671)的《发音器官》(The vocal organ,1665)和书中附带的发音器官


欧文·普赖斯(Owen Price,卒于 1671)的《发音器官》(The vocal organ,1665)和书中附带的发音器官


文艺复兴时期,受古典文化的影响,英国学者普遍重视修辞。17世纪之前的英国大学,拉丁语的修辞训练是学生们的必修课,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修辞能力,所练习的题目往往并无实际意义。如前文所述,英语修辞脱胎于拉丁语修辞传统,因此,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学者将学识展示与写作技巧联系起来,充满各种修辞手法的文本俨然成为闲暇时刻可供把玩的艺术品。受科学革命所带来的功利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影响,17世纪后期的英国语言学界开始重视语言的质朴与简洁,“人们所注重的是一种简朴的、不加修饰的风格,不要转义、形象和比喻,力求直截了当、经济、具体”。因为“靠唤起人们的情感反应的修辞学或雄辩术只能对事实起歪曲而不是描述的作用;它有说服力,却无信息量;它所带来的是含糊朦胧而不是明白清晰” 。约翰·威尔金斯主教(Bishop John Wilkins,1614‒1672)坚决反对在布道时滥用修辞,认为“最伟大的学识体现在最质朴的文风之中”。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在《利维坦》(Leviathan)第四章论及语言时认为“真实和虚假只是语言属性,而不是事物的属性,”而运用虚假的语言就会造成语言的四种滥用,前三种滥用都和语言的修辞有关。英国罗切斯特主教托马斯·斯普拉特(Thomas Sprat,1635‒1713)所发表的《英国皇家学会史》(History of the Royal Society,1667)中批评了当时的浮夸文风,“当前所有精神和活力很快就被奢华和冗长的言辞所吞噬。这种夸夸其谈的不良影响,已经毁坏了大多数的其他艺术和职业”,并且提出论文的写作要“摒弃一切强扯拉长、离题发挥、膨胀臃肿的文风;恢复原始时代的纯真和简洁,那时人们用差不多同等数量的词句就可以表达出那么多的事物。所有成员都要求以一种严谨缜密、不加遮掩、自然无饰的方式说话;正面的表达;清晰的含义;一种天然的安逸自在;尽可能使所有的事物都接近于数学的明晰性”。

培根的唯物主义和实验科学精神影响了英语语言使用风格的变化,同时也影响了英语文学文体的转变。由于莎士比亚的创作,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可视为“英语戏剧的时代”,而从17世纪开始,戏剧的地位逐渐下降,散文的地位逐渐上升,可被称为“英语散文的时代”。同时,与散文这种非韵文形式相对立的韵文诗歌,也受到了冷落。这一时代散文之所以战胜戏剧和诗歌,是因为科学精神所强调的是描述性和真实性,而非想象力和虚构性,前者是散文所能表现的,后者恰是戏剧和诗歌的特质。

培根之前,英国的散文风格受古罗马影响,主要存在两种形式,西塞罗式(Ciceronian)和塞内加式(Senecan),王佐良先生曾经对两者进行过比较。但散文作为一种重要文学体裁出现在英语文学史中恰恰要归功于培根的贡献,他引进了16世纪法国散文家蒙田所使用的“散文”一词,及其所使用的散文体裁,开创了英国式散文的传统。培根的主要著作大多是拉丁文写成,这与其在欧陆的学术传播之便利有很大关系,但他的散文却全部是用英文写成的。本·琼斯(Ben Jones,1572‒1637)曾对培根有过如此评价,“他的博学和才能超过了所有的人;他用我们自己的语言来展示这些才能,甚至可以与傲慢的希腊和自大的罗马相提并论。总之,这个时代的所有智慧都孕育于他的风格之中,尊重语言,促进学识”。培根自己也对其散文所表现的语言风格有着高度的自觉,他在《学术的进展》(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中谈到:“言辞只是事物的表象,它们的价值在于表达理性和创见,如果缺少了这一点,爱恋文字也就如同爱恋图画一样。”

除培根的论说型散文之外,17世纪的英国还流传另一种散文体裁,可称为“人物素描”,即通过观察、研究和再现,对生活中的各种人物做静态描写,这显然与实验科学所崇尚的观察有关。这类散文一般将某类型人物的典型特征集中到一个人物身上,明显具有了之后发展起来的现实主义作品的特征。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有艾萨克·沃尔顿(Izaak Walton,1593‒1683),他的《垂钓名家》(The Compleat Angler,1653)被公认为是英国田园文学的最高成就之一。此外,还有托马斯·欧弗伯里(Thomas Overbury,1581‒1613)的《叫嚷的孩子》(A Roaring Boy)、约 翰·厄 尔(John Earle,1601‒1665)的《世界缩影》(Miscrocosmographie,1628)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国的《百科全书》不仅通过语文学的方式构建了人类的知识系统,同时也提供了组织及认识知识的方式。虽然启蒙时期的英国没有法国《百科全书》那种“包罗万象”的编撰野心,但也将自己对于世界新的认识以民族语文学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约翰逊的《英语词典》(也称《约翰逊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755)。这部词典奠定了塞缪尔·约翰逊文坛霸主的地位,他所生活的时代也被称为“约翰逊时代”。


《约翰逊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755)


如果说16至17世纪的英国语文学家在词典和语法书方面的成就是民族语文学争取合法性的努力,那么《约翰逊词典》就是要展现英国民族语文学蓬勃繁荣的巨大魅力。这本词典第一版收录了42773个词,是用作例证的引文数量的三倍,这在当时算是非常大的数量,全书分为两大卷,共2300页。除了收录量庞大之外,《约翰逊词典》的另一个重要性在于它通过语文学的方式展现了启蒙时代英国人对于“文雅”(polite)的崇尚。作为一名卓越的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约翰逊对于文字的风味有着特别的感知和极高的品味,认为应该到文风优雅的作家的作品中搜集日常使用的词语例证,这使这部词典成为一本妙文佳句的集萃。他认为,伊丽莎白时代作家的作品中的语言足以满足所有实用和文雅的需求,因为那是“纯正英语的最为丰富的时代”。此外,《约翰逊词典》与之前词典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它展现了英语的无限生命力,约翰逊坦言“许多词语因偶然而被改变,或因无知而被滥用;……也因作者的品味和技巧的不同,有些词语仍然以不同的方式被拼写”,阻止其蜕变是不可能的,拉丁语之所以稳定,恰恰证明了其生命力的消失。词典中“put”的定义有3页,而“take”的定义有5页之多,这恰恰是英语强大生命力的彰显。最后,《约翰逊词典》的编撰本身就是一项英国民族语文学的最好实践。他在《序言》中提到,(与解释词源相比)收集单词的任务面临更大的困难:现有词典的不足立时显现,其中遍寻不见的词汇,只好通过偶然而随意的博览群书来积累。词典中给出了许多衍生自拉丁语的词汇,而其中有不少词汇是他同时代的人都很少遇见的。可以说,《约翰逊词典》既是启蒙时代英国语文学的实践表率,也是那个时代民族语言及文学品味的风向标。

可见,英国启蒙中的理性是经验论的,对理性的崇拜是基于牛顿的物理学和洛克的心理学:牛顿已经证明现有的神话与科学事实并不一致,洛克认为观念不是天生的而是来自经验的。基于经验的理性法则将世界联系在一起,在语文学的世界中,这种经验性的理性法则就表现为合理性、实用性与符合标准(即符合身份的文雅)。因此,此时期的英国民族语文学具有了科学研究的意识、朴实的文风、实用的文体和对文雅表达的追求。

琼斯在民族语文学中的表现部分地带有此时期启蒙文人的特点,他同样追求一种合理性及适用性,只是在他看来,合理及适用没有统一的标准,而应以目的为导向,符合目的的即是合理及适用的。因此在他的民族语文学实践中产生了一种很难归类的混杂性,使他区别于同时代的其他启蒙主义者,例如萨缪尔·约翰逊的新古典主义品味,而被爱德蒙·伯克(Edmund Burke)描述为“一位在规则面前被自然吸引的古典主义者”,可以说古典的品味和浪漫的自然在琼斯的语文学中混杂出一种启蒙时代独特的风格。


(二)古典:琼斯民族语文学中的规则性


《剑桥英美文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的第一卷只把琼斯列在“18世纪次重要诗人”(“The Lesser Poets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的最后一节。然而,休伊特教授(R. M. Hewitt)在《和谐的琼斯》(“Harmonious Jones”)一文中谈到“近来的文学史,虽然还为詹姆斯·麦克弗森(James Macpherson,1736‒1796)留有一席之地,但却忽略了威廉·琼斯爵士的名字,他对诗歌、公众舆论和整体文化的影响更为广泛和持久”。

琼斯受到的古典学滋养,不仅体现在其对古典语言的掌握上,也突出表现在其对古典文学的喜爱上。“从早年开始,我就被希腊人的诗歌迷住了;然后我想,没有什么比品达(Pindar)的颂歌更崇高 ,没有什么比阿纳克里翁(Anacreon)更甜美 ,没有什么比萨福(Sappho)的存世佳作更精致优雅。”琼斯的文学创作作品并不丰富,但是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具有古典主义风格。在他的诗歌中,他忠实于古典主义的标准,因为“千万不要以为,我对亚洲文学怀有热情,就意味着我要将它与希腊和罗马的美好作品相竞争;因为我深信,无论我们的观点做了什么改变,我们总是回到古代的作品,(寻找)关于真正品味的标准。”琼斯在《彼得拉克颂》(“An Ode of Petrarch, to the Fountain of Valchiusa”)、《劳拉》(“Laura, an Elegy from Petrarch”)和《阿卡迪亚》(“Arcadia, a Pastoral Poem”)等诗歌中都展示出18世纪新古典主义的精神标志。伏尔泰曾批评《彼得拉克颂》这首诗歌很不规则,没有押韵,然而琼斯为之辩护道:“诗节非常规则,押韵也非常精确。这种喜爱使琼斯曾经模仿维吉尔和索福克勒斯作诗,并在早年时就构思创作一部古典主义风格的史诗作品。

琼斯在1771年写给雷维茨基伯爵的信中提到计划写一部以不列颠(Britanneis)为主题的史诗,但当时却没有更多的闲暇时间来完成这个计划。在大学期间,琼斯因优异的成绩被推荐到斯宾塞男爵(Baron Spencer,1734‒1783)家中做家庭教师,辅导斯宾塞的儿子奥尔索普(Althorp,1758‒1834)学习语言等科目。1767年,琼斯随斯宾塞一家到欧洲旅行休养。1770年在比利时的斯帕(Spa)时,他就已经在构思创作一部“民族史诗,就像荷马、维吉尔、塔索(Tasso)、贾梅士(Camoëns)的史诗一样,歌颂他的国家的伟大荣誉”,但直到他去世,这部史诗除第一卷被完成外,其他各卷还都只是一个故事框架。

在为史诗“被发现的不列颠”(Britain Discovered)写概要时,琼斯使用了雷内·勒·伯需(René Le Bossu,1631‒1680)的方法,即“一个诗人应该抽象地选择他的主题,然后在宇宙史的广阔领域中寻找一个完全符合他的目标的英雄”。尽管这位 17世纪法国学者所提出的史诗理论曾经非常流行,但到18世纪时已经或多或少过时了,然而琼斯选择了这个古老的方法并这一流派创造了新的品味。

琼斯从英国诗人埃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3‒1599)给沃尔特·罗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1554‒1618)的信中得到了创作这个史诗的第一个灵感。这位文艺复兴时期的作者透露了他打算写一首以亚瑟王为主角的诗《仙后》(The Faerie Queene),其中亚瑟王作为国王,在诗歌中用寓言的形式歌颂政治美德。但琼斯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抛弃亚瑟王这个故事,因为“亚瑟王的故事在16世纪可能很著名,但在18世纪失去了尊严;一个有天赋的作家完全采用别人制定的计划,似乎是有失身份的”。因此,他选择了一个腓尼基人或“提利亚人”(Tyrians)的领袖作为他民族史诗的主角,取名为布列塔努斯(Britanus)或布列坦(Britan)。传统上腓尼基人被认为是第一批到达不列颠群岛的人,但实际上却没有此方面的文献,因此琼斯在史诗中所提供的关于英雄冒险的细节,完全是一种“发明”。

这首史诗共分为 12个篇章,讲述了布列坦(Britan)建立不列颠的不凡经历。故事中,布列坦看见了阿尔比恩(Albion)岛上的仙女阿尔比娜(Albina),因此离开了腓尼基海岸去寻找她。布列坦一路冒险的经历,都是在守护神雷米尔(Ramiel)的指引下进行的,后者预言说,布列坦将会变成一个高贵的种族的祖先,这个种族会信仰一个真正的、仁慈的宗教,在知识、艺术和勇气上超越所有其他民族。史诗开始几篇讲述布列坦在地中海上的漫长旅程,先后到达了埃及、雅典和罗马、直布罗陀海峡、高卢等地区,一路上他一再受到邪神巴尔(Baal)和其他一些圣经和古典作品中的神的阻碍。之后,布列坦被阿尔比娜从美洲营救出来,返回欧洲,征服了高卢,然后这位英雄前往阿尔比恩岛找阿尔比娜。最后一章描述了布列坦和阿尔比娜的婚礼。他们被雷米尔带到未来的多佛悬崖(Dover Cliff)之上,展示了“他们帝国的范围”,并预言了“它未来的荣耀”。

这部史诗从选材到立意都明显具有古典主义的品味:首先,这部史诗的思想来源就是古典主义的,琼斯明确表示他要写的是一部和“荷马、维吉尔、塔索、贾梅士的史诗”一样的史诗;其次,史诗的主角具有古典主义般的英雄光环,布列坦作为民族的缔造者,经历了奥德赛般的艰辛之旅,在雷米尔的精神指引下,用胆识、勇气和能力一路凯歌,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国家;最后,史诗故事的架构也是古典主义的,民族缔造者的布列坦不是取材于凯尔特英雄亚瑟王,而是来自腓尼基,这是古典话语中欧洲的诞生地,而其中的奥德赛之旅更是古典文学中的突出情节。

同时,这部民族史诗的创作思想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琼斯民族语文学中的古典品味。通过这部史诗,琼斯想要展现一个英格兰国王必须经历的危险,必须避免的恶习,以及必须拥有的美德和伟大品质。总的来说,“被发现的不列颠”是对英国建国的诗意歌颂,也是琼斯对它眷恋之情的表达。作为一部民族史诗,它歌颂了国家荣誉,以鲜明的方式展示了最重要的政治和道德原则,并蕴含了伟大的信条:“没有什么可以动摇我们的国家,臣民的真正自由与君主的尊严相统一,在所有国家中,美德是个人和公共幸福的唯一可靠基础。”

琼斯将“美德”视为“个人和公共幸福的唯一可靠基础”的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美德”和“政治美德”密切相关。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追求“善”,“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善为目的。”而作为目标的“善”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的善”,一种是“城邦的善”,前者服务于后者,后者是前者的目标,因此伦理学和政治学结合在一起,一个国家的君主必须符合伦理(即规范)对他的期待,从而实现“城邦的善”,因此“美德是个人和公共幸福的唯一可靠基础”。在这部史诗中,琼斯所要表达的理念完全来自于古希腊的哲学思想,他借用亚里士多德关于伦理学和政治学的思想,丰富了一个英国的民族神话,反衬18世纪英国的政治现状,也表达出对当时英国政府对美国殖民地政策的不满。


(三)浪漫:琼斯民族语文学中的经验性


在俱乐部时期,琼斯与约翰逊之间的关系并不和谐。约翰逊是18世纪英国新古典主义的后期代表人物之一,他在其《英国诗人列传》(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中提出了一些有关诗歌创作的主张。“约翰逊在一定程度上强调文学作品的道德功能,反对文学作品在内容与形式方面的粗鄙,因此高度称赞蒲伯的诗歌作品,批评莎士比亚与弥尔顿的一些作品。”他评价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的《黎西达斯》(Lycidas)时认为,“它的措辞是粗糙的,韵律是不整齐的,整首诗歌都不够优美”。“它是田园诗的形式,轻松、低俗,因此令人作呕;它所能提供的任何形象都早已被消耗殆尽,它固有的不可能性总是让人心生不满。”

约翰逊对弥尔顿的负面评价引起了琼斯的不满。琼斯在给奥尔索普(Althorp)的信中写道:“约翰逊和我之间非常冷淡,我能和弥尔顿的诽谤者友好相处吗?在所有的诗人中,弥尔顿是我最敬佩的。”并且在这位词典编撰学家死后三年,琼斯在信中仍然表达着对约翰逊的不满,“我们快乐地度过我们的时间,好像我们生活在黄金时代。我们可以写出没有虚构的田园牧歌,描述我们的羊羔和孩子,而不会引起一个叫约翰逊的人的批评,他嘲笑弥尔顿在没有羊可赶的情况下,谈论在田野里赶羊”。

琼斯喜欢弥尔顿并不因其诗歌形式或其他,而是对其诗歌中自然意象的迷恋。1769年,琼斯在给斯宾塞夫人(Lady Spencer)的信中提到,他去了弥尔顿生前居住过的森林山(Forest Hill),并细致地描绘了一路上看到的种种景色及自身感受。在那里他看着眼前的景色,回忆着诗人如何将这样美丽的风景融入优美的诗句之中,从而感受到了“极致的快乐”。信末琼斯不惜赞美之词,称弥尔顿是“我们国家曾经拥有的最完美的学者,最令人敬佩的诗人”。

琼斯与约翰逊的文学品味相左,充分体现出他对艺术教化功能的淡化,这似乎与他未完成的史诗计划相悖,但事实却是如此,正如他在《论通常被称为模仿的艺术》(“Essay on the Arts Commonly Called Imitative”)中所坚持的那样,诗歌并非源于人类对模仿的渴望,而是“对人类激情、喜悦与悲伤、爱与恨、钦佩与愤怒的强烈而生动的表达”。这种对艺术中情感表达的追求,促使琼斯有了对非传统的、异域的、自然的向往。

在18世纪后半叶,许多英国作家都认为古典神话及其相关主题虽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给予英国诗人很多启发,但彼时已然陈旧乏味,人们感到需要新的意象和题材来丰富英国文学。逃离陈旧的一种方法是自然主义,重新发现风景和乡村生活的诗意;而另一种是对非古典来源的传说和神话的探索。约翰逊文学俱乐部成员托珀姆·博克莱尔(Topham Beauclerk,1739‒1780)在给查尔蒙特勋爵(Lord Charlemont,1728‒1799)的信中谈到,“目前文坛上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我们俱乐部的琼斯先生打算出版一本关于东方诗歌的拉丁文著作,并逐字逐句地翻译了摘录部分。……我想这将是一本很棒的书”。

英国启蒙时期文学上的这种倾向,是18世纪欧洲伟大思想运动的一部分,西方国家摆脱了将古希腊罗马文明视为知识唯一来源的信仰。这一思想运动在英国表现在18世纪上半叶发生于文化界的一个事件,即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所称的“书籍之战”(the Battle of the Books)。这场“战争”开始于威廉·坦普尔(Sir William Temple,1628‒1699)的《论古今学问》(“An Essay upon the Ancient and Modern Learning”,1690)一文的发表,其中为古典的优越性进行了辩护;随之,威廉·沃顿(William Wotton,1666‒1727)的《反思古今学问》(Reflection Upon the Ancient and Modern Learning,1694)提出反驳,认为至少在科学领域,现代人胜于古代人。这场论争为启蒙时代突破人文主义时期对古典的依赖提供了思想准备,这也充分说明了接受英国完备的古典训练的琼斯为什么会被东方诗歌所吸引,并为之付出半生努力。

在学习和研究了东方语言和诗歌后,琼斯从中感受到东方意象对于改革西方诗歌的意义。他在《论东方各国的诗歌》(“An Essay on the Poetry of the Eastern Nations”)一文的最后总结道:


我必须请求(您的理解),在赞扬亚洲的著作时,我并不是在贬低希腊和拉丁诗歌的价值,这些诗歌在每个时代都理所当然地受到赞赏;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欧洲的诗歌长久以来都在无休止地重复这些诗歌中的形象,不断地引用同样的寓言:几年来我一直在努力传播这一真理,如果存放在我们公共图书馆里的亚洲人的主要著作,在印刷时附上注释和插图,如果东方国家的语言在我们伟大的学校里被教授(这些学校把所有其他有用的知识分支都教授得尽善尽美),一个新的、广阔的领域就会为思辨敞开;我们应该对人类思想的历史有更广泛的了解;我们应该有一套新的形象和比喻;许多优秀的作品将被展示出来,未来的学者才可能对之进行解释,未来的诗人才可能进行模仿。


此处,我们需要对琼斯所言的“模仿”做一番讨论,因为不论对象是什么,模仿一直都是文学创作的本质。文学批评家艾布拉姆斯(M. H. Abrams,1912‒2015)认为,“事实上整个18世纪,‘模仿’一直是重要的批评术语”,“艺术即模仿这一观点几乎成了不证自明的定理”。同时他认为,“他(琼斯)在英国作家中第一个将这些线条加以编织,从而清晰地,有条不紊地重述了判别诗歌及其类型的本质和标准。”

在以理性为核心的启蒙大潮中,英国和法国有所不同,英国的启蒙是理性与经验主义的结合。经验主义哲学家虽然赞同理性主义所认为的世界是有序的、规则存在于理性之中,但他们同时强调应将经验作为达到理性及获取知识的前提,也就是说,经验主义者的理性强调经验对于理性的决定性意义,即“心灵的感觉经验是理性的基础”。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个体的、个性化的认知被18世纪的英国文学批评家所认可,其表现之一是出现了脱离古典模仿说的文学批评态势,琼斯属于“将文学共和国从新古典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人。

1772年,他出版了一部文学翻译作品集《诗歌,主要包括从亚洲语言翻译的诗歌》(Poems, Consisting Chiefly of Translations from the Asiatick Languages),其中包含两篇文论,分别是《论东方各国的诗歌》(“An Essay on the Poetry of the Eastern Nations”)和《论通常被称为模仿的艺术》(“Essay on the Arts Commonly Called Imitative”),在这两篇文章中,琼斯都讨论了艺术上的模仿问题。在后一篇文章中,琼斯主要表达了对古典传统中模仿的不满,开篇即说:“由那些非常杰出的作家所提出的名言的命运就是被他们的追随者含蓄地接受并重复上千次,仅仅是因为这些名言是出自曾经的一位卓越的天才之笔。”他在此特意以亚里士多德的名言“所有的诗歌都源于模仿”来举例,这句话被一代代作者争相复述,因为“反驳它似乎是一种傲慢”。琼斯想要证明的是虽然诗歌和音乐具有模仿人类行为和自然界事物的能力,但两者最大的效果并不是通过模仿产生的,而是需要人类在思想的最深处加以寻找的,即情感上的感受,因为“诗歌之最初,不过是人类情感的一种强烈的、生命化的表现”,因此,“如果一个人真正地欢乐或痛苦,就不能说他在模仿欢乐或痛苦”。

现在让我们回到《论东方各国的诗歌》一文的最后,“我们应该有一套新的形象和比喻;许多优秀作品将被展示出来,未来的学者才可能对之进行解释,未来的诗人才可能进行模仿”。琼斯秉承着这一理念,将东方的诗歌及其意象介绍给欧洲人,意图改变欧洲诗歌长久以来的“无休止地重复”。似乎他并无意改变诗歌“模仿”的模式,而是要改变模仿的对象,将欧洲文学对于古典的模仿转变为对于东方的模仿,但他在《论通常被称为模仿的艺术》中对于诗歌的理解可以看做对此处“模仿”的一种理解。诗歌最重要的部分是对情感的表达,而不是对自然或事物的模仿,因此欧洲文学需要的并不是对东方诗歌的“模仿”,而是“感受”,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感染”。正如东方语言的古老,东方文学同样具有着古老的气质,而古老的即是情感真挚的,这种来自于异域的真挚情感就是琼斯所追求的,也是在他看来欧洲文学所缺少的。但我们很难说,除此之外,东方文学中还有什么是吸引琼斯的,事实上,对琼斯来说,东方只是在想象力领域中的繁荣,而“理性和品味是欧洲思想的伟大特权”。

琼斯的复杂个性使他在古典和浪漫之间做了一种调和:一方面是古典的训练,使他坚信古典思想的高贵性;另一方面是浪漫主义的产物,使他在印度发现了诗歌所需的情感——古老、简单、情感充沛的自然之美和迷人的陌生感。可以说,琼斯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18世纪理性的人,然而,他却被东方的情感和自然所吸引。尽管他在艺术和文学方面有新的想法,他的一些诗歌无疑是浪漫主义运动的先声,但他的文学观点和品味在很大程度上是18世纪的。



结 语



18世纪的琼斯处在传统与反传统的交汇处,古典的、现代的、欧陆的、东方的、民族的、世界的、启蒙的、浪漫的,这些话语在琼斯的语文学中混杂在一起,使他成为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在语文学研究中找到一种勾连过去与现代的方法。

琼斯在哈罗公学和牛津大学接受了传统的古典语文学教育,其自身的古典语文学功底也相当深厚,这为其开启东方语文学研究奠定了基础,因为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在14世纪就被古典语文学家所关注,而琼斯对梵语的兴趣很大部分来自于对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学习。然而,琼斯在语言方面的出色能力(懂28种语言),以及正统的古典语文学训练却并没有使其在古典语文学领域有所建树,这一方面与琼斯的个人经历有关,他很早就接触到东方语言及文学并被其吸引。37岁时到印度任职,使琼斯完全脱离了古典学术的氛围,置身于一片未开垦的异域处女地,这对一个对语言及文学及其敏感的学者来说无疑是极其诱人的,因此他全身心投入到一切有关印度的学术活动中,而与欧陆的古典学术研究拉开了距离。

此外,琼斯在18世纪东方语文学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除了和他本人与欧洲学术之间的地域距离有关之外,也和当时欧洲及英国的学术与古典之间的思想距离密切相关。古典学术的强大支脉在18世纪受到欧洲启蒙运动的挑战,在英国逐渐式微,启蒙所强调的理性使人从对“古代人”的迷恋转移到对“现代人”的迷恋之上,因此各学术领域的标准不再是“现成的”,而是需要依据理性及经验进行寻找的。语文学领域也不例外,随着启蒙对基督教信仰的动摇,古典语文学不再是一套万能的模版,英国人需要在当时的民族语文学中寻找精神寄托,因此历经几个世纪逐渐确立了合法性的英国民族语文学,在18世纪以一种繁荣的态势填补了英国民族的精神空虚,它与公共空间相结合,在英国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语文学启蒙,表现为一种“语文学式的生活”。琼斯作为当时语文学领域突出的学术代表,也和这场语文学变革息息相关。他在塞缪尔·约翰逊所创建的“文学俱乐部”的活动经历使他成为关注民族启蒙的文化精英,但他并没有像约翰逊一般直接参与民族语文学的塑造,而是在民族语文学的传统之外为其提供给养,把自己对东方语文学的关注与研究注入英国的学术研究浪潮之中,成为重要的文化火种。可以说,琼斯是当时英国民族语文学的推动者,但不是参与者。

英国的启蒙理性和经验哲学结合在一起,对英国民族语文学的影响是多样的,因为经验本就是个人化的,因此英国并没有出现像法国那样强大的新古典主义潮流,而是更为多样化:“强调理性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和意义;提倡文学创作应具有社会功用;模仿说是主流的创作原则;诗歌批评延续的是新古典主义的原则;小说批评逐渐兴起,涉及小说样式、小说真实性、小说的主题和表现手法等不同层面的内容。”在琼斯这里,启蒙带来的并不是标准,而是一种选择,他从自身的学术训练及个人品味出发,在传统与潮流之间做出取舍与调和,古典的精神与浪漫的情感一并塑造了新时代的英国民族语文学。


原文载《国际比较文学(中英文)》2023年第4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国际比较文学》2023年第4期目录


ICL人物:张西平


张西平 || 跨文化互动——海外汉学(中国学)的研究方法


张同胜 || 北宋汴京的世界性文化性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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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晗来 || 跨信仰的经典翻译何以可能?——李提摩太《大乘起信论》英译研究


季明举 || 建构总体诗学:巴赫金对话哲学与文学跨学科研究


吕如羽 || 互文性范式下的话本选集:基于蓝碁《今古奇观》译介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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