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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的潜在客户都在朋友圈,怎么唤醒?”

陶明瀚 增长律
2024-08-25
‍这是 增长律公众号 的第 289 篇原创文章作者:陶明瀚  编辑:陶明瀚


上周五,和增长律的老朋友潘龙律师(四线城市刑辩律师,和我聊了2小时他的“光荣与梦想”),以及几位同来成都的山东律师喝茶聊天。

新老朋友相聚,在简单寒暄过后,自然越聊越深,大家从业务聊到了运营,又从运营聊到了行业和大环境,还聊到了如何用ChatGPT做助理。

▲ 明瀚、潘龙律师,马凤律师,王宇峰律师,邵明真律师,刘芳律师

感谢老潘组织这种真诚而张弛有度的沟通交流,为我打开了很多扇观察行业和个体的新窗。

在下午的交流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位伙伴的一句“自嘲”:我知道,我的潜在客户都在微信里,但我不知道怎么发朋友圈唤起?


顺着这句话,我分享了对于律师微信朋友圈运营的一些探索和思考,整理如下:

1,律师朋友圈运营层面的核心目的——让爱你的人,更爱你;
2,朋友圈的三大内容源;
3,朋友圈内容的两点注意,一点鼓励。

01

让爱你的人,更爱你


作为专业派律师,在我们身边肯定有和我们非常契合的客户,付款爽快,推进事情也很配合,信任我们的专业。


这种客户被我们称为理想客户。


我们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人都喜欢,也不是超人,可以时间精力无限的投入工作,更不是“弹簧”,可以底线灵活的搞定所有人。


我们只能在有限的时空,做出有限的选择。


所以,律师运营朋友圈的核心目的就是维系和吸引理想客户。


俗称“让爱你的人,更爱你!”


02

用客户能理解的真诚,传递善意


如何已经为我付费“投票”的理想客户“更爱我”呢?


策略很简单——主打一个真诚,以诚换诚,真心换真心。


即我们用真诚的内容,通过发朋友圈,向理想客户传递善意。


是对客户传递善意,自然要用客户能够理解的方式,即需要有用户视角。


如何输出有用户视角的内容呢?


有三个建议:


1,勤于分享成果;

2,敢于分享体验;

3,慎于分享观点。


勤于分享成果


站在理想客户角度,在朋友圈持续地看到我们出成果,是持续强化他们“这个律师,我选对了”的信心!


还有一句话叫“向有成果的人学习”,成果是一种“既成事实”,是我们最有底气在朋友圈分享的事情。


那对于成果,具体分享什么内容呢?


第一,日常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或者动作。


阶段性成果:比如去看守所会见,去外地出差,去相关机构开具函件……



▲ 时隔三年的第一次线下会见,很有意义感


阶段性动作:比如针对某个专题内容的研讨会;我们去某个地方讲课或分享;我们去参加某个课程的学习(有客户曾告诉我他的观察——爱学习的律师一定不会差)


▲ 我讲的第一场律师业务增长课


第二,重点工作的关键成果。


比如刑事律师帮助委托人成功取保候审或者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甚至是无罪判决;比如民商律师取得胜诉成果或者客户上市敲钟……


▲ 每一个成功案例都是我们成长的台阶


敢于分享体验


客户看律师常常有着一种“律师都不近人情”的刻板印象,感觉律师都很“精英范”,少了一点烟火气。


更有极端的客户会觉得律师端着架子,少了点“人味”。


但真是这样吗?其实,不尽然。


在我所接触过的律师朋友中,在高强度工作以外,大部分都是热爱生活,关爱身边人的普通人,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架子。


▲ 和每一个优秀的青年人一样,律师也喜欢阅读和健身

那为什么客户会有这样的“误读”或者“刻板印象”呢?


原因可能在于,我们平时发了很多客户,看不懂也不愿意看的法言法语。


朋友圈本质是一个生活圈,它本应该承载着我们完整的生活,而不是只有工作。


▲ 这种充满历程感的生活打卡,非常真实且感人


很多律师朋友,害怕发自己生活的内容,给人留下不专业的印象,但这种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我们不妨做一个思维试验,现在有A和B两个投资顾问供你选择。


你加了他们的微信后,打开朋友圈,A顾问只有和投资理财相关的文章或者图片,而B顾问除了专业内容,还有展示自己生活和兴趣爱好的内容。


你有100万闲钱打算投资,你会找A和B中的哪一个呢?


大多数时候,选择专业服务的底层逻辑还是信任,我们更容易信任信息更为透明的合作者,因为信息更充分,安全感更强。


所以,律师朋友们,我们要敢于在朋友圈晒出我们对生活的体验。


比如亲子互动的美好时光,比如个人热衷的某个运动,比如去看了一场演唱会,比如在朋友圈讲段子(真有一位优秀的女律师,做了自己的朋友圈专栏叫“#吴律师段子学”,有兴趣的可以在微信搜一下)


▲ 萧伯纳曾说:“幽默就是用最轻松的语言,说出最深切的道理,在表面上感到很可笑,如果继续往深层挖掘,便会从心底里会心一笑。”

把自己的生活和专业都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秀出完整的自己,不要把自己藏起来。用勇敢而透明地展示自己,向客户的敞开信任的大门。


慎于分享观点


这个建议,可能和律师朋友们惯常的习惯或认知相违背。


大家是律师,感觉应该是人群中“最有主见”的那个人。


确实,律师经常代表着委托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捍卫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职业习惯角度,我们律师长期经受的职业训练就是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方律师或者公诉人,进行观点的交锋。


为什么在朋友圈就要谨慎地分享观点呢?


因为场景变了。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是建立在双方有对法治和规则的共识基础上的。


而朋友圈则是“鱼龙混杂”的舆论场,大家有着不同的知识背景和甚至信仰体系。


同一句话,不同立场和认知的人看到,感受完全不同。


一言蔽之,朋友圈就不是一个沟通的地方。


因为沟通需要完整语境,而不是掐头去尾的一句话。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如果我们要发表观点,建议先要保证自己拿到的是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发表观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如果我们只有二手材料,或者是被编辑处理过的材料,我们发布朋友圈,其实就是对别人已有观点的站队。


既然我们是有主见的人,就更要谨慎地为别人的观点站队。


一些明显在舆论场有着重大分歧的事件或者内容,在有完整表达机会,且可以展开交流的场域发表观点,可能比在朋友圈这种单向度的场域公开表达,更好。


大家可以检视一下自己的朋友圈,回想一下,近一年来,在身边经常让人吵得不可开交的事情,在公开表达上,我们是如何处理的。


最后,希望大家,在朋友圈,主打一个真诚。


朋友圈运营,不是让我们戴上人设的面具,而是有理有利有节地展示真实的自我。


直播连线是用深度的交流和完整的上下文,表达自己的观点


不要把客户当傻瓜,你是怎样的人,是人设还是本色,客户看破不说破而已。


03

两点注意,一点鼓励


两点注意:

多审视自己,少审视别人;

多分享故事,少分享法条。


曾国藩在家书里告诫子侄说:“敬以持躬,恕以待人。”


冯唐在《成事》里写道:“敬,对自己严。恕,对别人宽。为人处事,唯此二字。


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重要纽带,如何建立良好长久的关系,和宋人所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一意思,知易行难,尤其是对自己最亲密的人。”


芸芸众生,可以加上微信,看到彼此朋友圈,是一种难得的缘分。


也许我们可以放下很多分别心或者评判,对别人在朋友圈发的内容淡然一些,恕以待人。


把精力投入到严于律己中,保持对自己输出内容的审视。


同样,律师朋友们最爱犯的“错误”,可能就是在朋友圈发法条。


在我朋友圈,常会看到有律师朋友,发出的大段大段的法条,一不小心点开,密密麻麻的字,占满整个手机屏幕,有时甚至要下划几屏,才能退出。


站在客户角度想一想,这种没有任何阅读体验的内容,是否也是一种对人的“冒犯”呢?


反过来,也有律师朋友,把自己的办案经历,用故事的方式呈现,让用户好读,好记,潜移默化间一个专业而充满温度的律师形象就树立起来了。


一个鼓励:

思维游戏,展示认知。


在朋友圈,还有一种比讲故事更高级的内容输出,那就是思维游戏。


我经常看陈少文老师的朋友圈,老师常用精妙绝伦的一问一答,启发我们展开一场头脑中的思维游戏。


这是老师近期的一条朋友圈,非常得击中我,大家感受下:

问:老师,您怎么看理想国?
答:同学,你怎么看理想老公?
但凡你的心里有了一个理想,现实就会遭殃。
比如你心里有个理想的孩子,
以及你心里有个理想的老婆,
波普尔已经论证,正是柏拉图 构成了开放社会的敌人,极权社会的源头。
齐格蒙特鲍曼有过类似的断言:
正是想在人间建立天堂的愿望,
把人间变成了地狱。


——陈少文老师


律师朋友们,我们如果要展示自己的认知水平。


除了发让大家一头雾水的“法条”或者“专业内容”,也可以带领朋友圈的观众们,一起玩思维游戏。


小结一下:


1,律师朋友圈运营层面的核心目的:让爱你的人,更爱你;

2,朋友圈的三大内容源:

  • 勤于分享成果

  • 敢于分享体验

  • 慎于分享观点

3,朋友圈内容的两点注意:

多审视自己,少审视别人;多分享故事,少分享法条。

4,朋友圈内容的一点鼓励:思维游戏,展示认知。


朋友圈运营,不是让我们戴上人设的面具,而是有理有利有节地展示真实的自我。


真诚是通往一切的道路。



看到这里的朋友都是真爱,欢迎加我微信,送你朋友圈文案自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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