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滨海新区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委会副主任公告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依照法定授权履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责,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委会副主任。公告如下:
一、有关开发区简介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88年,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14年获批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聚力打造以信创产业为首位度,以新经济服务业、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为支撑,积极布局数字经济、量子经济等前沿产业的主导产业体系,是全市创新资源最为丰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最多、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区域之一。
(二)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2006年8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2020年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是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区,是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融资租赁和数字货运在全国领先,是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中心,租赁资产超过万亿元。港口经济发达,是全国知名的汽车、冻品等进口口岸和跨境电商聚集地。
(三)中新天津生态城。2008年9月开工建设,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大合作项目。始终兼顾先进性、高端化和能复制、可推广两个方面,在人与人、人与经济活动、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等方面探索实践,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绿色生态之城、智慧创新之城、开放合作之城、活力幸福之城升级版,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示范。
二、选聘岗位
(一)分管经济运行工作的副主任1名。熟悉国家经济运行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工作经验。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重点项目招商建设以及园区企业服务等方面经验的人才优先。
(二)分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主任1名。熟悉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和国家方针政策,精通现代城市综合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等相关工作。有丰富的规划编制实施、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才优先。
(三)分管财政金融工作的副主任1名。熟悉国家财政金融和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财政金融工作经验。有丰富的财政金融、经济管理、国企改革、产业发展等方面经验的人才优先。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操守、个人品行和信用记录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累计10年以上经济等相关工作经历。
一般应累计担任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家级新区、开发区、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等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中央企业总部内设部室或一级子公司的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省管国有企业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大型企业总部内设部室正职或一级子公司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规模相当的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特别优秀的,如任上述正职(正处级)不满3年的,应当在正副职岗位累计任职5年以上,且担任正职不得少于2年。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5.具体岗位任职条件详见:https://bhxq.ciicjob.com/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
四、选聘人员任期
选聘人员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五、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业绩考核评价—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正式聘任。
六、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月8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s://bhxq.ciicjob.com/
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网页,点击申请应聘职位,使用个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本人近期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竞职报告(重点阐明自身优势、任职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3.报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2-65309041、022-65309075,联系人:阚先生、马女士。
技术咨询电话:13240808980、18811049177,联系人:吴先生、高先生。
(工作日时间:8:30-17:30)
(二)相关说明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处于立案审查期间的、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不予选聘。
4.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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