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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中山买房领3万消费券,结束倒计时!

中山房叔 2022-12-01


国庆假期进入尾声,买房领3万消费劵,也进入尾声。


根据此前的官方通告,政策截止日为至10月7日(含当天)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政策:8月20日起,中山购房可送3万消费券

细则:中山买房领3万消费券,细则来了

操作:中山买房领3万消费券,操作指引


当然,我们无法确认它会否在年底上演“帽子戏法”,但从有惊喜的消费劵商家细则来看,不得不表示,还是有所惊喜。


截止时间至10月7日


8月19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的通知》,6月份消费券的活动,再次回归。



以下为文章原文:


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大购房者:


今年6月,我市开展了一次购房消费券活动。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继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再次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费券发放对象


8月20日起至10月7日(含当天)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购买日期以交付定金时间为准(交付定金日期以银行划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领消费券时,需完成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


二、消费券发放标准


购买第一套或14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3万元发放消费券;购买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1.5万元发放消费券。


三、消费券适用范围


消费券适用于我市的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参与6月2日—6月30日期间购房消费券活动的,消费券申请及使用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


领3万消费券:实施细则


1、本次购房消费券活动针对全市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2、按照活动规则,购房人须在规定时间(6月2日至6月30日)交纳定金,后续完成房屋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才能领取消费券。

3、企业须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能否在房屋办理网签后,及时提供有税率的征税发票予购房人办理完税手续以顺利领取消费券。如不能及时提供,须在购房前向购房人说明,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4、参与活动的开发企业应及时收集消费券申请人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定金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网签合同复印件、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由购房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如果属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住房证明),最迟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提交申请。

5、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一些常见问题如下:

问:今年6月1日前在项目售楼部交了购房定金,符合领取资格吗?答:不符合,购房人须在2022年6月2日至6月30日(含当天)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交付定金,才符合消费券申领资格(购买日期以交付定金时间为准,交付定金日期以银行划账时间为准)。


问:是不是在规定时间交了定金就能领取消费券?

答:不是,购房人除在规定时间缴交定金,还须完成房屋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才能领取消费券。(温馨提示: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前向开发企业了解,企业能否在网签后及时提供有税率的征税发票予购房人办理完税手续以获得消费券)。


问: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是否需要在10月07日前完成?答:不需要。


问:购买二手房能领取消费券吗?答:不能,必须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


问:购买商业性质的公寓能领取消费券吗?答:不能,必须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问:本人购买的住房是150平方米的,而且是本人的名下的第一套住房,能领取哪一档的消费券?
答:能领取3万元的消费券。


问:本人购买的住房是150平方米的,是本人的名下的第二套住房,能领取哪一档的消费券?答:能领取1.5万元的消费券。


问:本人购买的住房是138平方米的,是本人的名下的第一套住房,能领取哪一档的消费券?答:能领取3万元的消费券。


问:本人购买的住房是138平方米的,是本人的名下的第二套住房,能领取哪一档的消费券?
答:能领取3万元的消费券。




问: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两套住房,完成网签并缴交契税,消费券只能领取一次吗?

答:消费券按套发放,如购买两套房屋,按对应的档次分别发放消费券。


问:消费券是否全市商家均可使用?答:消费券适用于我市的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稍后会公布适用商家。



:消费券怎么领?


答: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将身份证复印件、定金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网签合同复印件、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由购房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如果属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住房证明交给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购房人发放消费券。


操作指引及商家有哪一些?


使用方式来了。


9月23日,中山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公布购房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名单及使用方式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大购房者:


根据市政府《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的通知》(中建通〔2022〕101号),对2022年6月2日至30日、8月20日至10月7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发放消费券,消费券适用于我市的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现公布购房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名单(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方式


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由开发企业作为申请人,收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资料交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审核(身份证复印件、定金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网签合同复印件、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由购房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如属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住房证明)。消费券申请及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不影响使用,建议最迟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申请。


二、发放方式


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购房人须提前下载注册云闪付APP,购房人使用的手机号需与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保持一致。审核通过后,消费券直接发送至购房人云闪付账户,无需领取,购房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奖励】–【票券】查看票券。


消费券金额分为以下几类:


(一)购买第一套或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每套30000元发放消费券(含“满50.01减50元券”100张、“满100.01减100元券”100张、“满500.01减500元券”30张,可叠加使用)。


(二)购买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住房的,按每套15000元发放消费券(含“满50.01减50元券”50张、“满100.01减100元券”50张、“满500.01减500元券”15张,可叠加使用)。


三、使用方式


购房人到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打开云闪付APP扫商家二维码支付立牌或出示银联二维码给商家扫码,可自动享受满减优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购房定金付款人可以为购房人本人或其父母代付。

(二)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时,逾期失效。

(三)购房人如在网签后注销网签备案的,应在注销合同前将已使用消费券的相应金额退回银联商务备付金账户,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四)消费券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五)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退货交易,则视同消费券已使用,不予退还。

(六)更多使用细则详见票券页面。

(七)消费券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购房人可致电银联商务客服电话:何先生:13549887749,陈先生:15219936913,林先生:13631188179,刘先生:13590906922,林先生:18923336008,冯先生:13631139593,或我局咨询电话:88300526;商家可致电银联商务客服电话:何先生:13549887749。


附件:购房消费券使用商家名单(二维码)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3日


使用商家部分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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