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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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特稿
TQM视域下“双一流”高校硕士学位论文全流程质量监管体系探索——以G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为样本
作者:刘艳红,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东南大学教育立法基地教授,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任;丁鹏,东南大学教育立法基地研究人员。
摘要:根据G省2019年“双一流”高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结合近年的硕士学住点评估结果分析,部分“双一流”高校硕士学位论文在选题、思路方法、结构逻辑、格式规范等方面存在典型问题。究其根源,现有的“双一流”高校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管体系存在内部监管不足、过程性质量监管不足等问题。在TQM视城下基于PDCA模型构建“双一流”高校硕士学位论文全流程质量监管体系,明确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各环节的基本内容和标准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双一流”高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助力“双一流”高校立德树人目标的真正实现。
关键词:双一流;硕士学位论文;全而质量管理;PDCA模式;质量标准
学术视点
对我国刑罚目的的再追问
作者:陆诗忠,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在我国,刑法只是在预防犯罪的宏观体系中扮演一个角色。我国刑法如要扮演好这个角色,只需做到对犯罪人的惩罚是正义的惩罚即可。刑法理论将特殊预防或者一般预防作为我国的刑罚目的既不具有“合法性”,也有违基本的法理逻辑。
关键词:刑罚目的;预防犯罪;特殊预防;一般预防
美国互惠贸易政策:演进、逻辑与挑战
作者:徐泉,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郝获,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互惠是美国贸易政策制定的基轴,贯穿于美国自建国以来贸易政策的全过程。美国在遭遇国际体系变化与自身国际影响力权重式微之际,不断对其倡导的互惠内涵作出调整。因具有内涵的多层次性和使用方式上的多重性,互惠成了美国形塑国际经贸秩序的关键政策性工具。美国的互惠贸易政策本质上以满足美国国家利益为首要目的、以美式公平理念为政策根源、以单边主义为主要实现途径。受美国操纵的互惠规范深刻影响了中美经贸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更严重侵蚀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法治根基。面对美国互惠贸易政策变迁所带来的挑战,中国可考虑在推动完善包容性互惠原则的同时,协调管控中美竞合关系,适度提升贸易关系对等程度,并积极争取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关键词:互惠;美国贸易政策;公平贸易;非互惠
法律与实践
预防性刑法观视域下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修订
作者:贾占旭,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激发了公众对相关行为的犯罪化、重刑化诉求。《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进行了立法回应,引起了学界对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刑罚预防必要性以及性同意权的争论。对此,应跳出责任主义或者纯粹价值观的抽象理论之争,将上述立法置于当前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和预防性刑事立法的趋势中加以理解。此次修订在有效回应社会风险及公众安全诉求的同时,也能够实现积极的一般预防效果,并兼顾保护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要求,是预防性刑法观的合理践行。相关条款的修订在立法过程和立法技术上能够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并非情绪性立法。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预防性刑法观;情绪性立法
论检察机关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的维度
作者:牛正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统筹发展与安全,应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与基础,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整合“四大检察”主责主业,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监督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主要维度和方向,通过法治化路径坚决挥卫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和化解政治安全领域重大风险。
关键词:政治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矛盾;四大检察
论证据认可的心证意义及失权作用
作者:马家曦,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法学博士。
摘要:《证据规定》第8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当事人认可的证据,这一条文亚待改进。如果仿照自认规则将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完全交由当事人处分,必然与自由心证规则产生冲突。更加合理的安排是,根据其内容区分二类不利于己的质证意见,其一是当事人作出不利于己的证据辅助事实的陈述,其二是当事人仅就对方证据的证明能力或证明力表达认可的主观评价观点。自由心证的积极作用分别为:法官可以而非应当采信不争议的证据辅助事实,作为判断证据证明力的前提;以及在心证过程中倾向于举证方。由于欠缺约束力,将来应当废弃人民法院确认的条款,恢复法官自由心证。为了提高审理效率,避免重复组织质证导致诉讼延迟,证据认可的消极作用是当事人证据抗辩的失权效力,应当重申人民法院不再组织质证的条款。
关键词:证据认可;自认;自由心证;证据抗辩;证明评价
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判定标准的路径建构——以美国和英国实践为视角
作者:史欣媛,厦门大学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目前我国关于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判定标准不甚明朗,一般公司治理案件的审判先例难以被复制至敌意收购的规制领域。对比敌意收购治理较为成熟的美国和英国,可发现存在宽严不一的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判定标准之两种立场。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动机以及寻求法律整体的宽严相济乃判定标准立场差异的主要成因。结合上述形塑逻辑和我国国情,在整体理路上,我国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判定标准立场应迈向严格化。依此,在宏观层面,未来我国应构筑以目标公司董事“忠实义务为主,注意义务为辅”的判定标准模式;在微观层面,细化“正当目的标准”“改造的商业判断规则标准”和“主客观相结合的人格化标准”之认定规则。
关键词:敌意收购;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判定标准;商业判断规则
探索争鸣
大数据时代犯罪时空新认识
作者:蒋占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沈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博士后。
摘要:大数据时代,案件的基本信息多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犯罪时间、犯罪空间作为案件的基本信息和犯罪构成要素,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犯罪时空研究也愈来愈多地从过去时间、空间的相对独立向时空关联、融合、时空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但受制于传统思维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犯罪时空研究一直停留在两个构成要素上,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时空理论的本质。本文通过犯罪时空研究现状分析,结合马克思主义时空观和自然科学时空理论,重点从侦查学角度论述构建犯罪时空新理论、强化时空侦查新技术、创新时空融合技战法,以期开启犯罪时空理论研究和实战应用的新征途。
关键词:犯罪时空;大数据时代;时空一体化
抗诉何以加刑:上诉不加刑的规范解释——以“余金平案”为基础的讨论
作者:程龙,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余金平案”提出了上诉不加刑的规范适用问题。既有观点认为,为被告人利益之抗诉应受上诉不加刑的保障,故“余案”显属违法,但此观点存在一定问题。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不是单纯的原告当事人上诉,而是具有法律监督性质,其制度效果在于引发二审对原审裁判进行全面审查与纠错,故不应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但对于“余金平案”的正确处理,需要充分认识其认罪认罚从宽性质的特殊性。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控辩双方由对抗转为协商,认罪认罚具结与量刑建议具有“协议”色彩,检察机关的抗诉应做“为被告人利益”之推定,具有“当事人”或“准代理人”上诉的性质,不再是单纯的法律监督,故应适用上诉不加刑。
关键词:“余金平案”;上诉不加刑;抗诉;认罪认罚从宽
我国刑事立法理念和技术反思——以“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入罪”为视角
作者:段阳伟,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博士后,法学博士
摘要:在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为了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架设一座沟通的桥梁”,我国刑事司法解释出现大量“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入罪”的规定,将行为人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事实作为定罪情节纳入犯罪成立与否的考量之中。但是,由于对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的突破,以及法律规定的混乱性、司法适用的疑难性,“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入罪”的规定很难发挥其预想的价值。在坚持我国“定性十定量”刑事立法模式下,为了清晰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刑法总则应当明确规定影响犯罪成立“量”的要素,统一罪量要素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为了加强行政处罚与刑法处罚的有效衔接,应当建立独立型附属刑事立法,改变我国大一统的刑事立法模式。
关键词: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入罪;罪量;行刑衔接;附属刑法
青年法苑
法治化视角下的生态扶贫:概念生成、价值理念与机制构造
作者:肖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摘要:生态扶贫是我国政府应对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创新扶贫模式,是在政策背景下展开的一项既涉及扶贫又涉及环保的专项事业。我国在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后,创制与拓展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贫困反弹机制体制的法治空间显得尤为必要。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实现扶贫与环保双重目标的回应显然是不够的,需要能入恰当的法律理念、增加多维的价值功能、优化现行的法律机制。生态补偿是“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之一,该项环境法律制度客观上具有一定环境保护和扶贫之双赢效果,优化或创设更加公平、合理、长效的法律机制以确保生态补偿由单一的环保目标向扶贫与环保双重目标的递进。
关键词:扶贫;环保;法治;生态补偿;规范化构造
税务裁量基准的功能定位与结构塑造——基于实证的分析
作者:张馨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
摘要:税务栽量基准通过量化和细化裁量空间实现对税务裁量权的控权。国税总局积极推进税务栽量基准的建立,但仅对税务裁量基准作出抽象规定,基准文本的制定有赖于各省市的立法和执法水平。当前税务裁量基准缺乏专项研究。税务裁量基准具有怎样的控权逻辑、能否实现税务裁量权的控权效果,尚无有效的评估方式。只有当裁量基准的一般性原理与税法立法实践相结合,才能找到税务裁量基准的功能定位,为税务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制定效力、司法审查等制度结构提供完善方向。
关键词:税务裁量基准;税务裁量权;裁量基准;行政处罚
*相关:
期刊信息
期刊名称:《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6-9392
国内统一刊号:CN 62-1219/D
主管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甘肃政法大学编辑出版:《甘肃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
主编:陈君武
副主编:高成军 辛春霞印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刷厂
发行:兰州市报刊发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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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 琪
审核 ▏高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