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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总 | 广东省四地区数据要素企业补贴和扶持政策

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多地密集出台数据要素企业扶持政策。


今天带大家了解广东省四个地区目前已出台的相关奖补政策,以供相关企业参考。

深圳市

2024年1月2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

《措施》为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设定了若干奖补政策。下面整理了数据要素相关的补贴内容:

1、提高算力供给能力

鼓励开展“一云多芯、以网强算、算网融合”技术创新,推动云、数、智、边、端等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实现算力资源的智能调度和高效供给。推进前海国际数据专用通道和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和应用,打造开放便捷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建设智能算力中心和智能算力调度平台,经前海管理局同意支持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资助,每个平台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运用

积极引进数据服务企业,加快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价、资产评估等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等数据共享平台。试点数据资源入表,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香港企业、科研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业机构,试点提供跨境数据库服务。

支持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数据经纪人自律组织,促进数据经纪业务发展。对上一年度数据交易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数据经纪企业,按照其数据交易服务收入的1%,予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每年奖励最多不超过10家企业。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

2023年9月5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办法》聚焦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下面是其重点内容:

1、促进数据产品交易

《扶持办法》提到,对在经省级以上数据交易场所监管部门认定的区内数据交易场所,获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且年度挂牌交易实际收入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数据产品供方信软业企业,按照年度挂牌交易实际收入总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2、促进数据跨境流动

对南沙区企业向基础电信运营商购买数据跨境通道资源等跨境通信服务、或向区内机构购买数据跨境合规审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等数据跨境流通服务且通过国家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的,按照已履行的相关服务合同年度累计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3、促进算力服务推广

《扶持办法》提出,对信软业企业购买南沙区数据中心提供的服务器租用、带宽租用及机柜租用等算力服务,按照年度实际支付算力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为事后性兑现,即2023年—2025年期间符合条件的扶持事项,在下一个年度(2024年—2026年)进行兑现。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本办法根据实际政策情况作同步调整。

广州市黄埔区

2024年2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于加快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信创与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下面整理了数据要素相关内容:

1、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经营发展

鼓励建设5G、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信创、商用密码、大模型等特色数字经济示范园区,通过建设公共服务系统等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撑、产数融合供需对接、网络及数据安全服务。政策有效期内,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制造业在本区新增纳统的企业不少于10家、累计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20家,建有公共服务系统且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的特色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的运营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运营补贴。

2、支持数字创新企业加速汇聚

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内集聚一批数字经济创新资源,对政策有效期内新落户我区,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5G、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信创、商用密码、大模型等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入驻本区认定的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在政策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或按购置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60万元。

3、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支持“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企业,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在服务商协助下,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将数字化转型经验转化为标准化解决方案向上下游资源整合推广,并搭建网络及数据安全评价体系,带动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政策有效期内对经国家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牵头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区内数字化转型投入,分级培育、精准扶持,对数字化转型改造效果好的企业给予区内“数字化转型”建设费用5%的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5、支持树立国家级数字化示范标杆

支持依据标准打造数字化转型企业标杆,对政策有效期内连续3年营业收入正增长,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且贯标评定达到平台级(或5星级)、生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6、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能力和安全评估

鼓励企业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评估和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评估。在政策有效期内对本区30家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评估达到三级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补助

7、支持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打造面向产业的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等全过程业务需求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依托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整合区内“四化”赋能重点平台为全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对符合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条件的单位,按政策有效期内投入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佛山市顺德区

2023年6月21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支持数字经济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重点支持集聚区内从事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及平台、直播、大数据、数字政务等相关数字经济产业且工商和税务登记均在集聚区内的企业。下面是数据要素相关内容:

支持数据产品交易

对在经区级或以上政府认定的数据交易服务基地内完成数据产品交易,且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数据要素产品供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本政策由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政策自2023年8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活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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