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抛夫弃子去留洋,被丈夫批伤风败俗,遗骨十迁终未与夫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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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抛夫弃子去留洋,被丈夫批伤风败俗,遗骨十迁终未与夫合葬
作者:杨角风 来源:杨角风发作
1980年,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上午,杭州鸡笼山的平静被打破,山间小路上出现了几个行踪神秘之人,寻寻觅觅,东张西望。
原来他们是受邓颖超以及相关领导指示,是来鸡笼山寻找“鉴湖女侠”秋瑾的遗骸的,以便重新安葬。
很快,他们便找到了秋瑾的骨殖坛,有人拿出一块随身携带的白布,找到一片空地铺开,开始将这堆遗骨拼接。等到拼接到胫骨之时,发现了在胫骨上的刀痕,至此,他们可以基本确定,这就是秋瑾的遗骸……
那么,秋瑾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她的遗骸会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迁移呢?
杨角风谈晚清民国人物第118期:秋瑾:抛夫弃子去留洋,被丈夫批伤风败俗,遗骨十迁终未与夫合葬!
一、
在过去,对于一个已经生了一双儿女的女子来讲,其宿命就是待在家中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
但有一个女子偏偏就不走寻常路,她脱掉女装换上男装,不顾家人反对,抛夫弃子,毅然远赴日本,混起了社会。
在当时的环境下,一个女子,又是远赴东洋,要想在男人堆里混出来,确实是困难重重。但是她却做到了,不仅结识了孙中山,还成功地加入了“洪门”,且做到了军师级别的“白纸扇”职务,她就是秋瑾。
在网上流传的段子中,秋瑾甚至在一次集会中,面对鲁迅“刺杀”任务的退缩,大骂他“投降满虏,卖友求荣”。并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大呼一声“贼人吃我一刀”,宣判了鲁迅的“死刑”。
当然,这确实就是一个段子,我们之前的文章中也专门将这件事拎出来详细阐述过一番。
在秋瑾留下的照片中,有一张给人的印象深刻,她身穿和服,手握短剑,英姿飒爽。她不同于“校园皇后”陆小曼和“民国女神”林徽因的小家碧玉,也不同于“女权作家”张爱玲和“旅行达人”三毛的特立独行。
秋瑾给人的感觉有一种孤独感,有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敢于革命的豪情。
当然,相对于她一直想颠覆的腐朽清政府,她更享有盛名的,当属于她的男女主张,甚至她才是女权运动的鼻祖人物!
二、
谈到女权,就不得不讲一下秋瑾成长的环境,以及她的婚姻。
秋瑾的祖籍也是浙江绍兴,跟前面几篇文章讲到的鲁迅和朱自清同属一个地方,其母亲是浙江萧山人。她的父亲之前在福建,所以秋瑾出生于福建云霄县城紫阳书院,后来又跟随父亲到湖南。
秋瑾也算是官宦之家,讲究儒家文化,所以小时候的秋瑾跟其他官宦人家的女儿成长环境没什么不同。相对来说,曾任湘潭知州的父亲秋寿南,还是给了女儿很多自由的。
比如别的女孩子都在学习绣花做女红,以求嫁个好人家的时候,秋瑾却可以读书习武。她是骑马击剑、舞刀弄枪,样样精通,甚至一度把“花木兰”、“秦良玉”视为偶像。
虽然父亲给了她读书习武的自由,但在其他事情上面,就没有那么多商量余地了,比如缠足!
在过去,一般女孩子长到五岁左右,就要开始缠足了,对于秋瑾来讲,也是一样。但是,缠足,大家都懂得,简直是惨无人道,没有小孩子愿意忍受这种痛苦的,换别的小孩子挨几顿打,也就从了。
秋瑾表面上是一番挣扎之后顺从了,其实内心已经给她造成了冲击,也对其以后的男女主张启了蒙。
当时她就问母亲:
“为什么哥哥和爹爹不用缠?”
而母亲感觉这个问题很莫名其妙,其回答也很简单:
“因为他们是男的!”
三、
在婚姻大事上,同时由不得秋瑾自己做主,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正所谓“女大三抱金砖”,在秋瑾21岁的时候,在父亲做主下,秋瑾嫁给了小自己几岁的,湘潭富商“义源当铺”掌柜王黻臣的儿子王廷钧。
虽说那时候讲究三从四德,讲究男尊女卑,但实际上,秋瑾是王家求来的媳妇。双方父辈乃世交,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官总是要大商至少一级的。再加上秋瑾这种争强好胜的性格,所以两口子的状况很像现在的婚姻,俩人一起游玩,一起交朋友,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
在这段婆家生活过程中,秋瑾为王家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举奠定了在婆家的地位。这样让她有时间出门交朋友,比如湖湘女杰唐群英、葛健豪两人,她们就经常在一起谈心,情同姐妹。
可以说,秋瑾思想上的解放,这里是一个开始,要知道唐群英就是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葛健豪曾经以50岁高龄,还带着一对儿女去法国留学呢,这两位好友深深影响到了秋瑾。
在过去,为商总是没啥安全感,虽然王家也是当地首富,但王廷钧从没放弃科举考试。只是四年过去,王廷钧屡试不第,无奈之下在秋瑾的劝说下,花钱捐了个户部主事的京官。
就这样,1899年,在结婚四年后,秋瑾带着儿子跟随着丈夫赴京做官。
四、
当时的京城其实挺乱的,经历过甲午中日战争后,又经历了戊戌变法,京城各种思想横行。
这一路走来,所见所闻都震撼到了秋瑾,也让她感受到了百姓的困苦,清廷的腐败。到了京城之后,她也开始接触到很多先进思想,尤其是“君主立宪”的思想,让她茅塞顿开,为之欢欣鼓舞。
也正是这段时间,她跟丈夫王廷钧的思想越走越远,并最终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王廷钧刚进京当官的时候还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慢慢变得热衷名利,变得腐化,喜欢逛戏院,喝花酒,为此秋瑾也常与之争吵。
在某一年中秋节,王廷钧本来跟秋瑾讲好了,要在家里做饭招待客人。可是秋瑾早早准备好了饭菜,结果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最后派仆人去打听,才知道丈夫竟然没跟自己讲就又去喝酒了。
一怒之下,秋瑾换上了男装,带着一个仆人就去戏园子看戏了……
夫妻之间的矛盾就此爆发,王廷钧说秋瑾是“不守妇道”,秋瑾反驳他是“未尽夫责”。王廷钧本来就说不过秋瑾,又见她一身男不男,女不女的打扮,一怒之下就动了手!
当然,跟秋瑾动手,王廷钧是沾不到多少光的,一把将他推倒后,秋瑾就此住进了“宾馆”,不回家了。
虽然事后丈夫郑重地向秋瑾道了歉,还为此约法三章,但夫妻之间的裂痕是无可避免地出现了。
这段时间秋瑾给哥哥写信都讲:
“我在王家就和奴仆一样。”
五、
经历了庚子之变之后,回老家避难的夫妻俩再次回到京城,这一次秋瑾的思想是再也不肯妥协了。
再次赴京后,秋瑾结识了吴芝瑛,吴芝瑛可是被慈禧太后召见过的女子,甚至可以当面讲述自己对于《辛丑条约》的看法,相当有才。
认识了吴芝瑛之后,秋瑾也多次向她表达自己的郁闷,表达对婚姻的不满,以及对于自己身为女人家的无奈。
吴芝瑛告诉她:
“只有我们讲认命,西方、东洋都从来不信命。”
这下子让秋瑾睁大了眼睛,他们不信命,那么他们西方人信什么呢?
吴芝瑛呵呵一笑,并没有明着回答她,只是告诉她,你的思想还没有放开,还需要去外面看看世面,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原来女人并不一定非要依附男人存在,也是可以改变自身的宿命的。也正是如此,在前面提到的秋瑾遭到丈夫家暴之后,她决定离开丈夫,决定“抛夫弃子”赴日本留学,探寻救国之道。
为此她把自己的想法跟哥哥做了汇报:
“吾以为天下最苦最痛之无可千语者,惟妹耳。基于清末危局,秋瑾将个人的不幸升华为对女性群体的不幸及国家民族命运的深切忧虑……”
意思是说,本来我的婚姻就是一个不幸,但是相对于国家而言,更多女性的不幸更值得拯救。为此,我对女性以及国家民族的命运,感受到了深切的忧虑。
六、
于是,在某一天早上,起床后的秋瑾,跟早已分房睡的丈夫讲到,自己要去日本留学!
王廷钧也早就知道秋瑾对自己,对这么民族,对这个国家有意见。但是没想到,她竟然以这种方式提出反对,这要是传出去说自己老婆跑了,那脸面何在?
于是王廷钧当场就急了,呵斥秋瑾:
“尔所言,大逆不道,速闭尔口,非我所乐闻也。且妇职中馈,远游亦非所宜。”
毕竟在丈夫的心目中,作为妻子就得遵守妇道,老老实实在家相夫教子。对于妻子秋瑾,他已经非常放纵了,尊重她,给她随便穿衣的自由,给她交朋友的自由,也给她不跟自己睡的自由。
可是妻子竟然要出国,这就让丈夫有点受不了了,一句“大逆不道”,彻底激发了秋瑾内心的怒火。毕竟接受了新思想的她,最恨的词语中,就有“大逆不道”这个词。
但是此时的秋家已经家道中落,能支撑她出国留学的只剩王家。面对秋瑾的决绝,最终王廷钧只能选择了妥协。希望她真正走了一圈后,能明白女人的宿命就是跟在自己身边,或许她去看了一趟后就明白了。
随后王廷钧找到了京师大学堂一日籍教官的妻子服部繁子,请求她带着秋瑾去日本。
在送别时,服部繁子回忆道,秋瑾从北京启程坐火车去天津时,带着女儿前来送别的王廷钧还是相当伤感的:
“那日,他面带哀伤,发辫在风中吹得零乱,看着让人痛心。”
七、
同样那次别离,秋瑾也是满眼含泪,依依不舍:
“火车启动,秋瑾转身落泪……”
这对于有着浓重传统思想的王廷钧来讲,妻子的出走,代表着自己的家庭已经四分五裂。
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根本就阻止不了秋瑾,因为他太懂这个女人了,一旦她决定的事情,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而且,为了这次远行,王家不肯给盘缠,秋瑾甚至典当了自己所有的陪嫁物品。
留学以后的秋瑾,愈加觉得自己跟丈夫三观不合,虽然两人几乎没有交流,但秋瑾还是多次去信,商议离婚事宜。但深受传统思想束缚的王廷钧,死活不同意,一方面太丢人,另一方面他觉得还有挽回的机会。
但秋瑾这段时间给哥哥的信中却说得很严重:
“子芳(王廷钧)之人,行为禽兽不若,人之无良,莫此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为彼纂取,此等人岂可以人格待之哉?况一年之久,未通一函,闻早娶妇矣。"
等到秋瑾被迫离开日本回到中国时,其身份已经变了,成了名副其实的“乱党”。而王廷钧,不管怎么说,官运还算昌盛,成了朝廷二品武官,从立场上就对立了。
但王家仍然不肯跟她划清界限,甚至在秋瑾某次回公公那里筹钱办学,王家公公二话没说就掏了千金,秋瑾弟弟曾回忆道:
“大姊专赴湘潭,孓身至王宅,时子芳宦京未返,君舅健在,谈及,悉姊近况,即畀数千金。”
八、
但是,秋瑾拿到这笔钱之后,迅速就身着男装离开了,不仅没有再回过王家,还登报宣布了跟王家的决裂。
甚至把从王家拿到的这笔钱,秋瑾也说成是王家对这么多年来,婚姻破裂的补偿。
此举,虽然有刻意发表离婚声明的表现,但更可能的是秋瑾在跟王家划清界限,以免因为自己“革命者”的身份,影响到王家。但王廷钧不懂啊,王家公公更是不明白,也想不通,秋瑾拿钱走后,公公就重病不起了。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讲了,秋瑾创办的《女报》,里面全是反词。丈夫王廷钧也曾搞到一份,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半夜里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事情确实如丈夫所料,不久后,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失败,其弟徐伟在供词中供出了秋瑾。就这样秋瑾被捕了,被捕后的秋瑾更是一句供词都不讲,最终她写了一句供词:
“秋风秋雨愁煞人!”
秋瑾被处决,王廷钧的内心相当不好过,也无可奈何,随后他辞官回到了家乡,照顾自己跟秋瑾的两个孩子,并在两年后去世。
史料中记载王廷钧的死:
“遭大故,哀伤过度,体渐消瘦, ……病延两载,遂不起,年三十岁。”
由此可见,对于秋瑾的遇害,王廷钧也是心痛不已的,并最终为此丢官与丧命。
九、
秋瑾为国为民,作为一代女侠遇害后,其尸骨也经受了一番颠簸。
秋瑾遇害的地方是自己的娘家,作为远在湖南的王家公婆,即使秋瑾单方面宣布了脱离干系,但毕竟没有真正离婚,他们理应将其接回家安葬。
但是令人难过的是,王家和秋家都是怕受牵连,不敢去收尸。最终还是秋瑾的好友吴芝瑛和吕碧城等人,偷偷将她的尸体运出来,并草草安葬在绍兴府城外卧龙山的西北麓。
这件事也被鲁迅写进了小说《药》,通过人们疯抢人血馒头,来愤怒揭露这群麻木的人。
两个月后,秋瑾一直写信汇报动态的哥哥秋誉章,秘密雇人将妹妹的遗体挖出,偷运到绍兴城的一所殡舍。但殡舍主人听说这是“女匪”尸首后,吓得赶紧撇清关系,竟然丢到了一处荒地,仅用草席盖住。
秋瑾好友吴芝瑛得知了消息,大为悲痛,伙同徐自华等人把秋瑾尸体运往了杭州西泠桥西侧安葬,这也是遵循秋瑾的遗愿:
“卜地西湖西泠桥畔,筑石葬之。”
随后这里又被人告发,秋家人无奈,只能再次将秋瑾的尸骨迁移到绍兴城外严家潭。
此时,王廷钧病故了,王家这才想起了这个媳妇,才又派人接回秋瑾的尸骨,以便与丈夫合葬。
再之后民国成立,在长沙建设了烈士陵园,秋瑾的尸骨再次被迁移……
总之辗辗转转,秋瑾的灵柩辗转反侧转移了十次之多。1980年之后,杭州市还是决定,尊重秋瑾烈士的遗愿,把她的墓地仍旧筑在西泠桥畔。
秋瑾,一代女侠,不要再让她的尸骨经历波折了,就让她在此,看着这个她为之奋斗,付出生命,并最终实现了她梦想中的社会,永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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