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河:缘何平台反垄断?——平台权力的崛起及其深层来源
同时,强化平台监管的趋势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推进。在美团被宣布立案调查的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拟规定,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增设外部独立监督机构,即强化超大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事实上,去年底欧盟发布两项重要立法法案《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也为平台经济设立了专门的监督体系,将大型平台定义为“把关人”(gatekeeper)并禁止其不公平的市场行为。同样,去年9月,美国司法部提出对《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即著名的230条平台责任豁免条款)进行修改。近期国会议员们在脸书等平台企业巨头听证会上将矛头直指“230条款”,表示将会探索制定新的监管法规。该修法成功后将会对美国乃至全球的平台经济商业模式和治理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
平台权力与平台层崛起
图1 平台层与网络空间治理层级架构图③
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平台权力
平台权力的深层来源
相关文献参考
①方兴东 严峰(2019):网络平台“超级权力”的形成与治理,《人民论坛·学术前沿》,第90-101+111页,第14期;易前良(2019):平台中心化: 网络传播形态变迁中的权力聚集——兼论互联网赋权研究的“平台”视角,《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第6-12页,第9 期;刘晗(2021):平台权力的发生学——网络社会的再中心化机制,《文化纵横》,第1期。
②脸书对用户行为的规范表现为方方面面,最集中体现在Facebook平台的《社群守则》(Community Standards),用超过1万多字的文本(中文)详细规定用户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脸书最新的对线上行为准则的塑造体现在其2020年2月17日发布的白皮书《绘制前进道路:在线内容监管》(Charting a Way Forward: Online Content Regulation),全面阐述了在线内容监管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提出五大监管原则,线上社会的基本法一般的规则框架俨然正在形成。
③注:此图是作者在ICANN于2015年提出的网络空间数字治理图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④曼纽尔·卡斯特(2006):《网络星河:对互联网、商业和社会的反思》,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38页。
⑤1996年约翰·巴洛发布著名的《网络空间独立宣言》,宣称:我们不欢迎政府。在实践中,互联网治理领域确实将限制政府权力制度化,如ICANN的政府咨询委员会(GAC)对ICANN日常决策只有咨询建议权却没有决策权,同时,联合国下属机构国际电信联盟(ITU)一直未能取得关于互联网监管的实质权力,而联合国主办的互联网治理论坛(IGF)一直被诟病为一个议而不决的“清谈馆”。事实上,除了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对互联网相关问题作出过有实际影响力的决策推动之外,联合国体系内几乎对互联网治理没有起到直接的决策作用,而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目前也陷入困境。
⑥Goldsmith J. (2007). Who controls the Internet? Illusions of a borderless world, Strategic Direction;刘建伟(2015):国家“归来“:自治失灵、安全化于互联网治理,《世界经济与政治》,第107-125+159页,第7期;
⑦王明进(2016):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未来:主权、竞争与共识,《人民论坛·学术前沿》,第15-23页,第2期。
⑧多利益攸关方的不同表述还有:Multi-stakeholder Model, Multi-stakeholder Process, Multiple Stakeholder Relationship; Multi-stakeholder Initiative。从中可以看出,有的侧重决策机制流程和模型,有的更关注利益攸关方的关系,有的则重点放在进程发起的倡议。此处选用“多利益攸关方主义”主要用于泛指指与多利益攸关方相关的思想和行动,而不是狭义上的那种多利益攸关方主义者。
⑨参考ICANN多利益攸关方政策制定流程图,见https://www.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assets/multistakeholder-policy-development-29feb16-zh.pdf
⑩李晓东(2017):互联网全球治理的趋势和挑战,《全球传媒学刊》,第94-97页,第2期。
⑪关于这种封建主-农奴的比喻参考:Schneier B. (2015). Data and Goliath: The Hidden Battles to Collect Your Data and Control Your World. New York and London: W.W. Norton.
⑫ Internet Society (ISOC) (February, 2019). 2019 Global Internet Report: Consolidation in the Internet Economy. Reston and Geneva: Internet Society. 国际互联网协会年度报告关于互联网集中(consolidation)的介绍:https://www.internetsociety.org/tag/consolidation/
⑬劳拉·德拉迪斯(2017):《互联网治理全球博弈》(覃庆玲 陈慧慧 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5页。
⑭关于互联网平台引起社会权力结构变化的详细分析请参见作者博士论文:刘金河(2019):论社交媒体的平台权力及其治理,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⑮尼尔·弗格森(2020):《广场与高塔:网络、阶层与全球权力竞争》,北京:中信出版社,第399页。
⑯韦伯(2004):《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 等译), 《韦伯作品集II》,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318页
⑰Castells M. 1996 (2000). The Information Age: Economy, Society, and Culture, Vol. 1: 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 Oxford, UK: Blackwell.
⑱弗朗西斯·福山(2001):《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刘榜离 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85-195页
⑲此图是对弗朗西斯·福山提出的原型的应用。参见:弗朗西斯·福山(2001):《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刘榜离 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93页。
⑳弗朗西斯·福山(2001):《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刘榜离 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90页。
21郎平(2017):“多利益相关方”的概念、解读与评价,《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75-81+4页,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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