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蒙冤25年,越狱上访终无罪获赔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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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物园批发市场,59岁的白春荣每天在这里忙碌着,笑脸迎客的背后,很少有人知道,白春荣度过了怎样的25年。
控偷四千元布匹 拒不认罪被重判八年
1988年10月28日,辽宁葫芦岛建昌县经营布匹生意的白春荣到广东佛山市西樵镇布匹市场进货。这一天,成了改变她一生命运的日子。
白春荣进货都是孤身一人,因为布匹太重,她习惯于把买好的货寄存在卖布的档口,然后再找拖拉机一次性拉走。这一天她从不同档口进了四包布,寄存在一个档口。市场治安队的一个治安员让她交地皮费,她没有交。等找拖拉机拉货的时候,治安员就带了几个人给她戴上手铐。别的治安员准备带她去找店主对质,却被第一个治安员阻拦。无法面对店主,白春荣失去了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好时机。
随后,白春荣被带到了派出所,接着被送进了看守所。半年之后,直到1989年5月4日,白春荣才因涉嫌盗窃罪被原南海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而这是她在被抓后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公安局的警察。
1989年7月28日,白春荣因犯盗窃罪被原佛山市南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法院认为,白春荣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白春荣拒不认罪,应从严处罚。
一审判决后,白春荣不服。她从北京请来一位著名的法学教授为她打官司。尽管疑点重重,但佛山中院还是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白春荣被投入监狱服刑。
为了出去打官司 顶着雨伞完成不可思议的越狱
在监狱里,白春荣一个月写一封申诉信,但没有收到任何回音。申诉无果,为了出去上访打官司,她萌生了越狱的计划。
1991年7月31日,一个下雨天。白春荣拿起自己的折叠伞,开始实施越狱。之所以选择下雨天,是因为顶着雨伞,脸不会被人看到。她走到墙脚脱掉囚服,穿上自己的衣服,顶着雨伞穿过女囚区,又走过男囚区,经过几道岗哨,都没有被拦截询问。就这样,白春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走出了监狱。
身上没有一分钱的白春荣,逃票坐火车,吃野菜树叶子,来到北京上访。工作人员听到她的遭遇后,劝她赶紧回监狱自首,争取减刑出狱后再洗脱冤情。白春荣回到老家,这时广东监狱方面已派人到达葫芦岛建昌县,于是白春荣前往工作人员落脚的旅馆自首。1991年7月,白春荣被继续关押在承德监狱,并没有因越狱行为增加刑期。
拒不认罪 狱中跳楼自杀
在这所监狱的7年多时间里,白春荣每个月都会都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诉,而广东省有关部门一共只回复过三次,结果都是驳回。希望逐渐变成了绝望。由于她不认罪,被多次关禁闭,还受到犯人的欺负。有一次,她从三楼跳楼自杀,所幸跳到了一堆鞋帮子上,没有受伤。
在监狱里受的苦,她没有跟家里人说过。70多岁的母亲带着白春荣的女儿,流浪街头。每一次去监狱探望,老母亲都是拄着棍子一路要饭要到承德。
1996年2月,白春荣服刑满释放。从1989年10月被抓进派出所算起,白春荣共服刑2660天。
坚持上访 迎来转机
回归正常生活,白春荣的申诉之路仍在继续,为方便申诉,1996年她带着小女儿,来到了北京,一边重新干进货卖服装的生意维持生存,一边继续上访申诉。慢慢地,服装生意做得不错了,一年下来收入几十万,两个女儿、女婿也都跟着她在北京做生意。
生活富裕了,家里人都劝她,别再申诉了,可倔强的白春荣只是嘴上答应,私下里却以进货为名继续上访。
从1996到2012年,白春荣的申诉先后五次被书面驳回。长期生活在压抑中,白春荣落下不少疾病,1999年双脚长期泡水,如今已逐渐失去知觉;2007年诊断患有乳腺癌,差点丢了性命。但手术后还没拆线,她又跑到广东上访了。
2011年,转机终于出现。中纪委工作人员给她写了一封信,让她找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是申诉。2012年4月,白春荣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案件转到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再审认为,原判决在没有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下,便推断出白春荣实施了盗窃布匹的行为,认定证据不但不充分,而且也不符合刑事案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2014年3月20日,佛山中院作出再审刑事判决,判白春荣无罪。事后,一个记者告诉她,改判的法官说,十年前就知道这个案子是错的,但没有人肯出来承认这个错。
恢复清白 跪谢法官
△白春荣签领国家赔偿款。
9月4日,白春荣领到国家赔偿款65万多元。当日上午,见到承办其国家赔偿案件的佛山中院行政庭审判长郭赟后,白春荣跪在地上,流泪叩头:“我真的很感谢现在的法院,现在的法官,帮我平反了冤屈。”
郭赟代表法院向她道歉:“经法院再审,你被改判无罪,鉴于你受到错判羁押,造成了精神损害,我现在谨代表佛山中院向你郑重道歉。”
从广州回北京的火车上,白春荣拿着判决书躺在卧铺上哭了一路。“还是心里不好受。我忘不了我这些年,一天一天怎么过来的。我这一生就这么过来了,就是给我平反了,60岁了还有什么用?”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4月22日)有媒体报道显示,今年开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已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组成中央信访督查组,启动了两轮实地督查,力度之大、频率之高刷新纪录。
报道提及,中央督察组在督查中一再强调,与地方之间不是“猫鼠关系”,也不是信访人口中的“包青天”,而是寻求合作解决问题,透露出与地方政府既有博弈又有协商的微妙关系。这样的微妙关系,折射着信访制度的尴尬。
当前的信访制度是嵌套在中国“向上负责、下管一级”政府体制之中的,它不仅展现着民与官的博弈,也展现着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博弈,长远社会治理目标与当前维稳目标的博弈,一地稳定与更大行政区域治理的博弈,因而由它衍生的政策之间往往有着价值目标的冲突。比如,“严禁截访抓访”与曾经的信访排名制之间就有明显的悖论,而此次中央的实地督查,也是在打捞“越级走访将不被受理”新规定可能带来的问题。
根本上讲,上述尴尬的产生,源于信访承担了“解决矛盾主流途径”的角色。毋庸讳言,涉及司法和诉讼、城市拆迁安置、农村土地征用、以及企业改制损害职工权益等等上访案件,既是地方维稳的目标、也是地方维稳的产物,已经成为了大政府治理的伴生物。而信访作为内生于政府的救济渠道,与维稳逻辑自洽,不但是仅有的被政府默许的申诉途径之一,也是唯一有可能完成政府行为自我矫正的机会。它被民众倚重、成为首选的申诉途径,折射了其他申诉途径的萎缩,和法治的孱弱。
两个数字可以参看。一组数据是前些年的,但仍有代表性:据学者于建嵘问卷调查,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中,有401位在上访之前就上访的问题到法院起诉过,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占到42.9%。另一组数据是最新的,来自于去年十一月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的访问:近年来行政诉讼(民告官)的胜诉率不足一成,一般徘徊在6%至7%,有的省份甚至不到2%。虽无法通过这样的数字得出确定的结论,但还是可以统括的说,如果法治难以在公权面前强调自己的权威,就根本无法分流信访在解决社会矛盾上的重压。
有观点认为,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中,没有信访存在的必要。但中肯看来,信访仍是一种处理社会问题“余量”的制度安排,可以作为政府自我矫正的多元手段之一,亦可成为开放型政府与民众接触的常规、低成本渠道,其问题还是在于摆脱严重错位、回归正常角色。而信访功能的淡化(或者说回归正常),取决于社会治理能否向法治转轨,全能政府能否向有限政府转变,维稳逻辑能否服从法治精神。也即,取决于改革能不能使人们相信,政府不是社会公正的最终裁决者,它也不过是裁决的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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