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纪委书记查医院院长,竟被发展成情妇......
2017年12月26日,吉林省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赵锦钰因受贿272万、行贿24万余元,被公主岭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
2017年5月,四平市纪委对赵锦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此时,距离赵锦钰和李云新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谈话刚好过去了4年。
2013年5月,赵锦钰被人举报。彼时,李云新的职位是四平市卫计委纪委书记。接到举报信后,李云新就找赵锦钰谈话,并从轻处理。为表感谢,他给李云新送了15万。而在李云新的记忆中,“15万元都是百元面值的人民币,用一个深色的布袋装着”。
给李云新近百万的钱从哪儿来的?判决书给出了答案:赵锦钰收受医药代表的272万元,并为他人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及回款等人方面谋取利益。
医药代表甘某的证言显示,自己药款已经压了10多万,找到赵锦钰后,拿到5万元。为表感谢,他给送了5000元。在这之后的医院回款,甘某都按10%给赵锦钰送钱,前后一共送了40万元。
在赵锦钰任院长期间,副院长于某还曾替其弟弟送过赵锦钰70万人民币。“每次给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现金,基本是按药品结算价款的10%左右给的。”
医药代表潘某从2013年5、6月份开始一直到2017年2月,给了赵锦钰20万人民币。赵锦钰供述,潘某给他送钱是按照药品回款的10%给。但是有时候为了感谢他给款及时,逢年过节也会按药品回款的20%给钱。
在赵锦钰的供述中,医药代表陈某从2013年5、6月份开始一直到2017年2月向某某医院销售药品,医院给他回了第一笔药款后,陈某给赵锦钰送来1万元人民币。
这之后,由于赵锦钰给陈某药品回款方面回的非常好,陈某在年节时也都会给赵锦钰5000元、10000元地送钱。“陈某给我送钱是按照药品回款的10%,这几年一共送给我30多万元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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