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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被捕,香港反对派们慌了

香港梦 2021-02-21

包括黎智英、李柱铭在内的15名香港反对派人士,因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三次游行中,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其中5人另涉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日前被警方拘捕。



《文汇报》评论称,“泛暴派头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方根据调查、搜证采取拘捕行动,是依法执法。”



《香港商报》引用英国知名法官丹宁勋爵的名言,“身份地位再高的人也不能凌驾法律”,回击反对派的指控。


《大公报》评论重点回应所谓“特区政府破坏法治”的指控。“这批反对派人士虽已被捕,但是仍须交由特区法院根据《基本法》第85条独立进行审判。他们既可聘请律师,公众亦可进行旁听,最终是否罪成,则由法官视乎证据是否充分而裁定。但无论罪名成立与否,正义最终将得以伸张。”


《星岛日报》则批评反对派政客不负责任,“一些泛民人士被捕后,振振有词说眼见很多年轻人被捕,今次轮到自己,感到骄傲,显示其对参与非法游行不感后悔。既然他们為了操弄政治不惜违法,而且愈玩愈尽,就应该甘心付出法律代价。”


乱港分子被捕,幕后黑手自然按捺不住,立即蹦出来发声。以美国为例,其国务院及驻港领事馆均发表声明,谴责反对派人士被捕。


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甚至借机叫特朗普政府实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中的制裁。

《文汇报》评论称美国此举双标。“按美国政客的逻辑,给予这些祸港黑手凌驾法律的特权,才是维护法治和自由,至于本港市民生命是否被黑暴威胁、社会秩序是否被暴恐破坏,都无关紧要,这不是双重标准又是什么?”

美国方面有些人还称,“北京及其在香港的代表不断采取取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行动,包括未能保障香港的透明度、法治及高度自治。”

港市民要求律政司尽快检控乱港分子

香港市民要求律政司尽快检控乱港分子。(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龚学鸣摄)

民建联西贡将军澳支部主席庄元苳与一众市民下午三时许前往律政司请愿。他认为,煽动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屡次非法集结等行径,公然挑战法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执法机关必须有所作为,不能任由违法者逍遥法外。
庄元苳表示,有人声称的所谓「政治检控」完全是为了混淆视听,企图转移视线误导市民。他说:「我们强烈要求律政司尽快采取行动,检控参与组织非法活动的幕后黑手,向社会传达正确讯息,彰显法治公义,助力香港社会重回正轨。」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点击香江/依法拘捕乱港头目旨在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屠海鸣

15名乱港头目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名前天被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铭、杨森、何俊仁、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梁国雄、梁耀忠、单仲偕、区诺轩等乱港头目。其后,各准以1000元至3000元保释候讯。这些人分别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港岛区及九龙区的非法集结中,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十七条,法庭将于下个月审理此案。

这些人皆非升斗小民,或立法会议员,或传媒大亨,或知名大状,或有美英等国政要为其撑腰,在香港呼风唤雨、兴风作浪已多年,从未遇到麻烦。这次被警方拘捕,有人立即跳起来,用毫无法理依据的陈词滥调指责警方。然而,在法律面前,这些指责是苍白无力的。香港之乱,祸根正在这些人违法而没有受到及时追究。依法拘捕乱港头目正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的正义之举!

政棍没有违法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违法而不受追究的特权。这些都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议员、传媒大亨、知名大状们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然而,一旦自己违法的事情被追究,他们立刻以“遏制言论自由”“政治拘捕”等毫无法理依据的理由攻击警方。这根本站不住脚。

其一,社会名流并没有违法的特权。去年六月以来发生的“反修例”游行示威活动,逐渐演变成暴力违法活动,并不断升级;到了八月份,每一次游行都演变为暴乱,香港街头砖头乱飞、火光冲天。正是鉴于这些风险因素,警方对“民阵”等主办的游行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一旦反对通知书生效,任何人游行集会都属“非法集结”。然而,黎智英等人不顾禁令,仍然上街游行集会,其行动轨迹已经被“天眼”拍下,证据确凿,违法必究。

其二,立法会议员并非“权力无边”。基本法涉及议员个人权力有两条。第七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出席会议时和赴会途中不受逮捕。”这两条都是为了保障议员在立法会发言的权力,除此以外,并没有规定立法会议员享有其他权力。那么,立法会议员参加未被警方批准的游行集会,当然与庶民同罪。

警察的职责是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面对一些人的叫嚣,警队“一哥”回应:“警方执法不偏不倚、无畏无惧,我们不理会被捕者是什么背景,不理会他们是何等有权有势,不理会其是否操控着传媒,只要有人犯法,我们就去执法。”

“一哥”讲得好!警察的职责是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没有义务辨别违法者的“政治光谱”、身份背景。警方在执法的过程中,只能把人群区分为违法者和守法者。对于违法者,依法制止其违法行为;对于守法者,不予干预。

比如,在维持市民游行集会时,警方的职责就是确保有关人士按照事先确定的路线、区域、时间,以和平方式游行集会。如果有人逾越界限、超出时间限制、或进行暴力袭击,警方有权根据现场暴力活动的强度做出判断;在发出警告之后,以适度武力制止暴力违法行为;同时,有权依法拘捕违法人士,并向法庭提供证据。

必须指出的是,警方并没有义务辨别示威游行人士的哪些诉求是“正义”的?哪些诉求是“非正义”的。一些人对警察恨之入骨,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诉求是正义的,无论表达方式如何野蛮、血腥、暴力,警察都应念其“为香港好”而“网开一面”。持这种看法的人完全违背了法治精神。

香港的价值不是“违法达义”

警方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铭等人后,美英等国继续以救世主的姿态说三道四。末代港督彭定康亦说,拘捕有关人等是史无前例地打击香港价值。

试问,香港的价值是什么?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香港开埠以来,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国际大都市,有许多值得珍视的东西,其中最为宝贵的是两个字:法治。作为一个移民城市,五族杂处,商贾云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人们价值观各异、利益诉求多样,唯有法治可以凝聚最大共识,唯有坚守法治底线,社会才能和谐有序。法治是香港的“防波堤”。

然而,去年六月以来发生的上百起暴力事件,严重践踏尊严、冲击法治底线。一群自称“爱香港”的人,把香港蹂躏得遍体鳞伤;一群高喊“自由”的人,不断侵犯他人免于恐惧的自由;一群自诩为“民主斗士”的人,不允许不同政见者发出声音;一群分享着“一国两制”巨大红利的人,公然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底线!

这些人有一套“违法达义”的歪理邪说。在他们看来,只要自己需表达所谓的“义”,就完全可以“违法”。那么,谁来定义他们的“义”是否正确?是他们自己。按照这个逻辑,香港注定成为法外之地,陷入一片混乱。

香港的价值,亦包括以“团结奋斗、同舟共济、守望相助”为核心内涵的“狮子山精神”。但今日的香港,人心撕裂,对垒加剧,还有多少“抛弃区分求共对”的雅量?

香港的价值,还包括香港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城市品牌,香港被誉为“自由港”“东方之珠”“平安之都”“购物天堂”,如果长期处于黑暴威胁之下,香港还能拥有这些光环吗?

乱港头目正在摧毁香港的法治基础,警方依法拘捕乱港头目,正是对香港价值的维护。

虽然乱港头目被保释候审,眼下,还难以预测法庭会如何定罪,但拘捕这些乱港头目,无疑是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是向全社会宣示:无人是法外之民,犯法就会被拘捕、被起诉。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外交公署批美政客死揽泛暴

■外交公署批评美政客助纣为虐。外交公署fb截图

斥公然干港司法包庇乱港者暴露狠狈为奸丑恶行径
香港警方依法拘捕去年黑暴行动中有份搞事的泛暴头目,一批外国势力随即跳出来干预香港司法,包括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出言「谴责」有关拘捕。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昨日严正批驳美国政客公然为香港反中乱港分子开脱罪责,批评美政客助纣为虐、亵渎法治,再次暴露了他们与反中乱港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丑恶行径。公署发言人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敦促美政客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香港文汇报记者甘瑜
泛暴派头目一直都有定期去向美国方面「汇报」香港情况,是次获美国高规格接待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常往美国「听证」的民主党李柱铭等人被捕,美国方面亦接二连三发声为他们「护航」。
其中,蓬佩奥在当地时间本月18日就发新闻稿,声言美国「谴责」香港「泛民」被捕一事,又谓北京及其在港代表持续作出行动,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中的透明度、法治及保证香港有高度自治云云。
美国司法部部长巴尔(William P. Barr)同日亦发声明「谴责」,声言这是对香港法治和市民的自由的冲击,又称最近的事情显示「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与西方民主自由国家的价值观背道而驰」,连同在美国里的「间谍活动」,反映「不能信任」中国共产党云云。
借人权议题谋制裁港
另外,经常接见泛暴头目的美国国会议长佩洛西就一唱一和称香港的人权「持续被攻击」,乘机叫特朗普政府实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中的制裁。
对于上述一系列的干预言论,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昨日在其网站和社交平台专页上,严正批驳美国政客公然为香港反中乱港分子开脱罪责。公署发言人说,香港警方对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的嫌犯采取行动是依法执法,是维护香港法治,是特区政府在行使基本法授予的权力,合理合法,任何外国无权干预。
发言人指出,美政客无视事实,歪曲「中英联合声明」,拿所谓「透明度、法治和高度自治」作幌子,为反中乱港分子开脱罪责,是助纣为虐、亵渎法治,再次暴露了他们与反中乱港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丑恶行径,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谴责。
公署促停止干预港务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敦促美政客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


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就加拿大外长涉港声明发表谈话

据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网站消息:4月19日,加拿大外长发表声明,就香港警方18日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铭等反中乱港分子指手画脚,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香港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和广泛自由。但反中乱港分子持续组织暴力违法抗争活动,严重损害香港的法治和社会秩序。香港警方对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的嫌犯采取行动是依法执法,是特区政府在行使基本法授予的权力,完全合理合法,任何外国无权干预。

香港是法治社会,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加方无视事实,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张目,只会助纣为虐,损害香港的法治和稳定,这也不符合加自身利益。我们敦促加方恪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特区警方依法执法,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来源:综合《大公报》《文汇报》《香港商报》《星岛日报》报道、港台腔、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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