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抓住了!英国说三道四,驻港公署严厉批驳
据香港“东网”4月18日报道,香港警方4月18日突然采取行动,至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位于何文田嘉道理道的住所,打算将其拘捕,不过黎智英当时不在住所内。下午13时35分,黎智英返回住所,稍后两名律师进入黎智英住所内,重案组探员再上门拘捕并于下午近15时把他押离寓所,预料稍后他会被押往九龙城警署。
报道称,最新消息显示,4月18日上午,黎智英现身西贡游艇会。至下午13时许,黎智英离开西贡游艇会,往市区方向行驶。黎智英于13时35分返回住所,他下车时在场记者纷纷上前拍照,引起一阵混乱。下午14时20分,两名律师进入黎宅,重案组探员再上门拘捕。
“东网”报道称,黎智英去年多次现身反修例示威,经常在现场带头“扮指挥”,包括去年至少3次在非法示威现场“搞风搞雨”。警方18日突然采取行动,至黎智英位于何文田嘉道理道的住所,打算将其拘捕,不过黎智英不在寓所内。
报道称,香港警方是继2月28日后再度拘捕黎智英。有消息称,警方是以非法集结罪名将他逮捕,涉及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非法游行。
与此同时,香港警方18日上午拘捕“祸港四人帮”之一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以及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逾10人,他们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等。
被捕的除上述人员外,还有杨森、何俊仁、黄浩铭、陈皓桓、何秀兰、蔡耀昌等反对派人士。其中李卓人涉及组织2019年8月18日及10月1日两次非法集会,吴文远则涉及参与及组织2019年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非法游行,被押往长沙湾警署。
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等14人
涉嫌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新华社香港4月18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警方18日下午通报称,警方当日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区诺轩等在内的14人,他们涉嫌与去年发生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有关。
香港警方介绍,此次被捕的12男2女,年龄介于24至81岁,涉嫌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组织和参与在香港岛和九龙进行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其中5名被捕者也涉嫌在去年9月30日、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被捕者已经或者将会被落案起诉相关的罪名,将于5月18日在东区法院应讯。
香港警方称,案件目前正由港岛总区刑事部跟进,警方的行动还在继续进行当中,不排除将有更多人被捕。
据香港媒体报道,这是香港警方2月28日后再度拘捕黎智英。上次被拘捕后不久,黎智英获准保释离开警署,将于5月5日应讯。
回应警方拘捕行动
港保安局:严格依法行事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警方4月18日拘捕黎智英、李柱铭、区诺轩、梁国雄、梁耀忠等15人,涉嫌在去年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集会。香港保安局发言人傍晚对事件作出回应,表示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10条,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有关的拘捕行动是根据警方调查所得的证据而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例行事。
发言人指出,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以凌驾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对后果。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无论他/她是什么身份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无人可享有特权。警方必定会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英国就黎智英等人被拘说三道四 驻港公署严厉批驳
4月18日,针对英国外交部发言人就香港警方当日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等反中乱港分子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坚决反对。
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香港警方对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者”采取行动是依法执法,外国无权干预。英国外交部发言人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以“和平抗议”的幌子掩盖“非法集会”的实质,企图包庇纵容反中乱港分子,为其开脱罪责。这是完全错误的。
驻港公署发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英方常常把“法治”挂在嘴上,但面对反中乱港分子时,却闭口不谈遵守法律,其“双重标准”暴露无遗。
驻港公署发言人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我们敦促英方尊重特区警方依法执法,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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