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500万元!郑州市推动氢能试点示范和终端应用
《郑州市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近日,郑州市工信局发布《郑州市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从6个方向对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贴,具体措施包括10条,内容如下:
一、支持产业链研发攻关
1、支持我市整车企业燃料电池汽车新品研发。对生产企业新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单一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2、鼓励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燃料电池电堆、空压机、氢循环系统、双极板、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加氢站核心设备等关键核心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技术攻关、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对列入示范城市群关键零部件目录或为河南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加分的市内零部件企业,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3万元,单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整车研发奖励。对本市生产企业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销售收入的5%给予研发补贴,单一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
4、加快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相关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统筹给予不低于2500万元补助;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补助;对于省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二、强化产业链投资及招引
5.强化项目建设。对在我市新注册投资设立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不超过2000万元。
三、支持整车产品示范应用
6、示范应用期间,示范应用期间,在我市研发生产且登记注册的燃料电池汽车,省、市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1比例进行配套。
7、为鼓励车辆加氢运营,在示范应用期间,对每个考核年度内示范车辆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超过1万公里的燃料电池汽车(非财政出资购买),市财政给予运营奖励,其中设计总质量12吨(含)以下的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不超过0.5万元,设计总质量12吨-31吨(含)的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不超过1万元,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的重型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不超过2万元,车身长度10米(含)以下的客车每辆车每年奖励不超过0.5万元,车身长度超过10米的客车每辆车每年奖励不超过1万元,乘用车每辆车每年奖励不超过0.5万元。
四、引导降低加氢成本
8、对获得营业执照并接入国家第三方监控平台的加氢站,按照国家核准的年度车用氢气实际加注量,给予加氢站运营主体补助。要求示范期间氢气终端售价每公斤不高于20元,对于符合氢气终端售价要求的商业加氢站,以及仅从事非经营性充装活动的自用加氢站,奖励标准按照中央财政的1:1配套。
五、强化加氢站建设
9.对示范期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核定的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的30%给予建设单位奖励。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底前投入使用的,每座加氢站总奖励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400万、300万。奖励资金分三年分别按照总奖励金额的30%、30%、40%予以拨付,在经营期间停止加氢服务的,后续资金不再发放;奖励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
六、加大金融支持
10.鼓励市内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规应用各类融资支持研发攻关和规模发展。对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链的企业银行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郑州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此外,6月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涉及氢能,《规划》强调要发展氢能全产业链,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质发展五大特色优势产业
抢抓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历史性机遇,坚持“整车+零部件”产业协同发展,以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为方向,以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积极构建“汽车+”新型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提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和水平,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推广应用先行区。
1、推进整车制造高端化发展
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发展氢燃料电池客车为重点,逐步形成多车型、多规格、系列化的产业链条,高水平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产业集中、集聚、集群发展。支持宇通客车持续加强整车研发和动力系统、燃料电池系统、车载供氢系统等领域技术攻关,不断提高整车动力性、经济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巩固氢燃料电池客车技术先进性和行业龙头品牌地位,加快氢燃料电池环卫车、卡车等商用车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乘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新车型研发,鼓励导入氢燃料电池车型。
2、提升核心零部件本地化配套能力
氢燃料电池。依托郑州经开区产业优势,全面引进燃料电堆及关键技术项目,突破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等燃料电堆关键技术,积极推进长寿命低成本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用空气系统、氢气系统和热管理系统等高效辅助系统部件、车载氢系统和加氢站关键设备的研发,加快推动燃料电池整车匹配与集成、系统集成与控制、快速加氢等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制氢、运氢、储氢、加氢等各环节燃料电池产业布局,提升燃料电池研发、检测、验证配套能力。
3、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体系
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站、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扩大推广示范应用领域,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
充换电及加氢设施。科学布局充换电、加氢等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支持建设油、气、氢、电综合能源补给场站。加大财政奖补、项目审批、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电价优惠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配套电网和充电桩的运营管理,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创新运营模式,整合上下游资源,加快推广智能充电及配套产品,推进充电设施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公路沿线等布局,全面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示范推广应用。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鼓励在城市公交、出租、租赁、环卫、物流、机场等领域(区域)推广应用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支持企业、业主、运营服务商、充电设施制造商创新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提高运营维护和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提升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和监测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充换电(加氢)导航、预约、状态查询、费用结算等智能化服务。
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实施“未来产业引领”计划,聚焦量子信息、氢能与新型储能、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领域率先突破,发挥和拓展国家超算中心功能,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超短超强激光实验装置平台等,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形成一批引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示范区。
1、氢能与新型储能
聚焦氢气制取、储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制造领域,强化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推进氢能“制运储用”全链条发展。加快推进氢能生产、储运、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适应氢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生态。
加快氢能全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加强与洛阳、开封、濮阳等周边地市氢能产业的联动发展,协同开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
加快构建供氢体系,积极开发石化、煤化等工业副产氢气供应资源、探索分布式制氢技术研发,多渠道拓展氢气来源保障。培育发展电解水制氢、氢气提纯、氢气储存、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等装备制造业。
推动氢能试点示范和终端应用,为新装备、新技术提供实证场所,加快规模化、商业化进程,牵引氢能产业快速发展,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区。
强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材料研发,开展各类氢燃料汽车推广示范,加快推动以郑州为中心城市群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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