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为用——地方志助力武义县“宣莲”商标成功维权
2014年年初,武义县一家电商企业——武义特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上销售武义县著名特色农产品宣莲及其相关产品时,被人举报“武义宣莲”涉嫌商标侵权。淘宝网客服出示了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宣莲”商标注册证书,并判定武义特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使用“宣莲”商标,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以“宣莲”作为销售的宣传点并立即下架相关产品。原来,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宣莲”企业商标,并于2014年2月注册成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虽然规定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宣莲”商标不能直接使用于莲子,但可以将“宣莲”商标用于腌制水果、水果蜜饯、水果片等8类商品,其中包括莲子的相关产品。历史悠久的武义宣莲被抢注商标,还被举报涉嫌商标侵权。消息传开,在武义县广大莲农、经销商贩和社会各界中引起轩然大波。
武义县柳城畲族镇“十里荷花”宣莲种植区
宣莲,因产于浙江历史上原宣平县域(现属武义县)而得名,与福建建莲、湖南湘莲并称全国三大名莲。明代药学家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说,莲子“享清芳之气,得稼穑之味,乃脾之果也”,具有补脾、止泻、益肾涩精、安心养神的功效。新编《武义县志》(1990年版)记载,“宣莲为县内传统名贵特产,因产于原宣平县而得名。宣莲颗粒硕大,圆润饱满,酥而不烂,味美爽口,营养丰富,药用价值高,享有盛名。”二轮志书《武义县志(1996-2005)》也称“宣莲为传统名贵特产,因产于原宣平县而得名,种植历史悠久。”而据《武义县农业志》,宣莲始种于唐显庆年间(656-661),清嘉庆六年(1801)被列为贡品。
《武义县志》(1990年版)所载“乌龙山莲子”传说
《武义县志》(1990年版)还载录了一则在民间广泛流传、有关宣莲的美丽传说:相传,清嘉庆年间,浦江有个祝老大,躲债到宣平下堂村(今武义县西联乡壶源村下塘自然村)居住,在乌龙山脚开出几丘稻田。第二年,田里长出一朵荷花,香气扑鼻,子实也香气沁人。从此,祝老大就以种莲为业。一晃十几年,祝老大背上十几斤莲子回故乡探亲,路过金华罗店歇宿,宿费不够,就抓几把莲子给店家。店家满心欢喜,珍藏起来。一天,一京城官亲路过罗店,店家拿出莲子燉鸡饷客。客人食之,问是何山珍海味。店家说是宣平莲子燉鸡。客人说,全国闻名者为湘莲,可也无此鲜香!店家奉献剩余莲子,官亲回京又奉献皇帝。皇帝赞赏宣莲,下诏官府每年进贡十二担。从此,宣莲身价百倍,一斤竟值一担谷。于是,各地竞相种莲,但色香味皆不及宣平乌龙山莲子。
武义民间传统滋补美食“宣莲燉鸡”
民间传说故事道出了宣莲的美味鲜香以及特殊身价。不过,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的《宣平县志》所载“土产”中,已列有当地种植的“莲子”。由此可知,宣平种植莲子的时间最晚当在明嘉靖二十五年之前,而非传说中的清嘉庆年间,保守估计种植历史已近500年。数百年来,在武义县南部宣平一带,人们口耳相传,普遍广泛认同宣莲始种于乌龙山脚下的壶源行政村下塘自然村。该地处于群山环绕的山谷地带最低处,山泉滋润,土层深厚,尤为适宜莲子生长。
道光《宣平县志》县境图中宣莲发源地壶源下塘村所在位置
武义县西联乡宣莲种植基地盛开的莲花
在武义县南部宣莲种植核心区柳城、西联等乡镇,历史上有割青沤制绿肥以肥田的传统,当地土壤多富含腐殖质。道光《宣平县志》介绍当地土产“莲子”时说“惟处莲为最,亦土性使然”。
道光《宣平县志》记载宣莲“亦土性使然”
而据民国《宣平县志》记载,宣莲“当霉天采摘者曰霉莲,价最高;当伏天采摘者曰伏莲,价稍次;至秋令采摘者曰秋莲,则价又逊焉。然无论何时采摘,一烘焙干燥,即有莲客登门购买运销。且闻宣莲胜于各地,买者欢迎,价亦稍高”。
民国《宣平县志》所载宣莲畅销价高情形
1993年8月18日,当地不仅在原宣平县治所在地柳城隆重举办了首届“中国宣莲节”,而且根据历代地方志书中的有关记述,挂出“天赐宣平黄金土,地育宫廷白玉莲”的楹联,提出了“把宣莲推向世界,促柳城经济发展”的口号。2008年8月11日,武义县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又以县志中关于宣莲种植的地域范围、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记载作为重要佐证材料,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武义宣莲”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12月7日,“武义宣莲”获国家商标局颁发编号为6890855的商标注册证,成为武义县首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武义宣莲由于品牌历史悠久、品质优、产量少,价格高于他处不少,往往有不良商贩从周边县市低价购进冒名销售以牟利。或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出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抢注商标并恶意举报的“李鬼”状告“李逵”事件。
事件发酵后,武义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新宇在县经济商务局报送的专题信息《“宣莲”电商销售遭遇“李鬼”,依法维权打假刻不容缓》上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副县长邓小章牵头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对策,依法采取维权措施。
在县政府领导牵头下,县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历代地方志书记载内容,结合相关现实材料准备了有理有据、充分详实的申诉书和佐证资料,其中包括武义县宣莲栽培种植资料、获得的各项荣誉以及“武义宣莲”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证明材料等,由武义县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起申诉,要求宣告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抢注的“宣莲”商标无效。
201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武义县提供的证明资料最终作出裁定,出具《关于第11397201号“宣莲”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正式裁定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的“宣莲”商标无效。武义宣莲商标维权大获成功,著名历史品牌终于回归宣莲原产地武义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书
“宣莲”商标遭抢注事件及后续的维权过程,受到媒体广泛关注。《钱江晚报》于2014年12月31日以《“宣莲”商标遭福建一企业抢注,正宗“武义宣莲”成了“假货”》进行专题报道,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网易新闻网、新浪新闻网、浙江在线等网站予以转载。成功维权使武义“宣莲”知名度获得了更大的提升,“宣莲”身价倍增。2016年,金华市市长暨军民在全市农村电商推进会上盛赞武义宣莲是非常好的地标产品。很多游客慕名到座落于武义牛头山脚的荷花农庄采鲜莲蓬、喝莲子粥,精品宣莲卖到每斤120元--150元,买家把它作为好礼馈赠亲朋好友,用它孝敬长辈。县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宣莲”产业发展,对柳城畲族镇、西联乡等南部山区新增种植宣莲的农业企业和农户补助每亩500元,浙江武义牛头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宣莲发源地西联乡壶源村新增300亩地种植宣莲,柳城畲族镇下圩村把上百亩农田改种成宣莲,增加村民收入,“十里荷花”景区又添新景。
成功维权后的武义宣莲“别样红”
2021年,柳城畲族镇、西联乡、桃溪镇、坦洪乡宣莲种植面积8000余亩,产值7000万元左右,其中柳城畲族镇宣莲种植面积6000余亩,产值5200万元左右。柳城畲族镇通过发展和突出“宣莲”主导产业,从事宣莲种植及附属产业发展就业人数达到9820人,占全镇常住人口数的36.8%,全镇全面实现了增效增收,2021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52元,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56元高13.72%,增长9.7%。
武义县还通过大力培育示范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基地、来料加工经纪人和农村种养大户,积极鼓励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户宣莲种植和生产组织化程度,吸纳解决低收入农户就业105户、195人,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86万元,全镇农户每户每年增收4000元左右,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示范带动作用,走出了促进农户就业和增收的新路子,为武义县南部山区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