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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资本论》阅读《逻辑学》:自学辩证法

Editor's Note

这篇文章以通俗的语言对比了《大逻辑》和《资本论》的部分范畴,并且还阐释清楚了存在论中的某些晦涩难懂的概念,譬如某物、否定之否定、恶无限……等等。所以,这篇文章是非常适合于对黑马关系感兴趣的初学者阅读的,故而在此推荐给诸位读者。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将被消灭的 Author 红叶泡红茶



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



正文共:7098字

预计阅读时间:18分钟


作者:红叶泡红茶


排版:路觉





正文

一、导言


马克思主义在诞生后的两百年间受到了无数不论是来自论敌还是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误解。而辩证法则是遭受到误解最深的东西。然而,对于辩证法这个“最应该死去的经院残余”,马克思却自称在《资本论》中采用了“辩证的叙述方法”,还直言不讳地在序言中承认“是这位大思想家(黑格尔)的学生”,“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1]。那么,很显然,如果要知道辩证法到底是什么,一定要回到黑格尔那里去。而我认为,如果有一种对黑格尔的马克思主义式阅读,就必须要用马克思的范畴来注疏黑格尔《逻辑学》,这也就是接下来我要做的。


然而,阅读黑格尔的体验就如同饮海水一般苦涩,甚至越喝越渴。马克思早年给父亲的信中也说“先前我读过黑格尔哲学的一些片断,我不喜欢它那种离奇古怪的调子。”[2]天才如马克思在阅读黑格尔的时候都得昏迷一次,更别提我了。

例如,我可以举出一个臭名昭著的例子[3]:“它扬弃了直接性的形式,因此成为了一个直接的东西。”用现在的话说:你搁这搁这呢?

同样的话可以在《大逻辑》中“自为之有自身”一节看到:“自为之有是融合到单纯的有中的无限性;无限的否定性是否定之否定,在现在建立起来的有的直接形式中,却只是一般的否定……在这样的规定性中的有是实有。”稍微翻译一下,自为之有是实有的扬弃,但又只是实有;自为之有是无限的否定之否定,但现在只是一般的否定。“扬弃了,但没完全扬弃”。这样的怪话在《大逻辑》当中不止一处。

这一段话是我在私人阅读中体验最差、最不知所云的一段话,但是在马克思的带领下,我要一点一点把这段话拆分掉、解释清楚。
 

二、辩证法本身


稍微熟悉或者看过黑格尔或马克思哲学导论的读者可能会有这样的看法:辩证就是正反合、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即肯定云云。但这样的解释下辩证法成为了一个抽象的公式,当然不会有任何人能够理解(更别提实践!)。

因此就出现了以下的问题(根据互联网经验收集):辩证法(公式)是否有终极、唯一答案?正反题可不可以交换位置?等等极其庸俗无聊的理解。

事实上,黑格尔在很多地方都不厌其烦地强调,辩证法(《大逻辑》导论部分的原文使用“逻辑”一词)不是一个形式,而是有自己的内容。所以,如果说康德式的形式的辩证法已经不够了,不存在一个永恒的先验形式放在那里等待我们去填充中性内容的话,如何才是“有内容的辩证法”?如果说我们不想要平铺12个范畴,然后用每个范畴的图型将活生生的东西杀死并肢解后放进方框,那么什么是这些范畴自己有生命的内容?

无数的所谓“辩证法”教学的视频或文章下面,有一个判断创作者是否真的懂辩证法的绝妙方法:只要教了,他就不懂。任何讲解辩证法是什么的教学中,全部都是形式的辩证法:例如有一个正题形式,有一个反题形式,有一个合题形式,其中也许有某种否定之否定的联系,然后我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将内容放进去。

至此,出现了“正题和反题既然只有否定联系,那么正反题可以互换”的理解;也出现了任何胡话、腐败现象都可以放进辩证法给自己生成合理性的现象[4]。最好的例子是马克思本人,他曾打算仅用两三页纸来完整诠释一下黑格尔的辩证法,但最终这份仿佛轻而易举、一下午就能完成的工作马克思却并没有提笔尝试。

他没有尝试是对的[5];辩证法并不是一个三两句说明的东西,而是一个体系自己的展开和发展,因此每一本声称用了辩证方法的著作,一般都有五六百页以上。这种大部头的形式下面,就是每一个内容活生生的、独特的辩证法本身,也就是辩证法这个形式自己的活生生的内容。

所以真正的辩证法无法教、也无法从一个体系拿出来,就好像我们研究人怎么走路不能切掉不接触地面的脑袋和手臂,而只观察腿的作用一样。要懂辩证法没有任何捷径,只有顶着昏沉沉的脑袋阅读《逻辑学》和《资本论》这一条路,并且会发现,尽管辩证法的形式确实可以抽象为正反合等等,但每个范畴却有自己特殊的辩证方法,或者说辩证法的形式有自己的内容。而至于怎么阅读、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阅读,则是下面的正文内容。

 

三、辩证法的例子a:坏无限、否定之否定


如果我们听从导师列宁的意见,首先阅读了《逻辑学》再看《资本论》,那一定能够在资本论第一章中读出存在论的味道[6]。而正是在这里突然发展出货币范畴的时候使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这就是辩证法。为了大家能够感受到什么是辩证法,我将用资本论的商品范畴来注疏逻辑学当中的实有[7]

我们先来看看黑格尔的说法:实有、定在、限有(dasein/being-there,也有翻译为existence)就是一个有限的存在。它表现为某物的形式,即具有实在性规定性,这个规定性就是它的。但同时,它也有否定性在自身中,这就是斯宾诺莎“规定就是否定“的黑格尔式理解:某物之所以是某物,是因为它不是其余的一切他物。因此,某物自身中的否定性就是他物,或者说他物就是某物自身的否定性的表现

这个否定性事实上就是某物和他物的一个联系,或者说它们的同一性。在这种同一性中,自为之有表现为它们的真理,但它们还只是潜在的、自在的自为之有,还没有表现出来。因此某物和他物还抽象地对立着,某物自身具有的否定性指向(原文使用“成为”一词)了在它自身之外的一个他物,而这个他物同样是一个某物,它还要指向一个他物,以至无穷。

这就是著名的坏无限:某物和他物的对立仿佛在无穷进展中间穷尽了,但事实上却永远不能达到,只是一个空洞的“应当”,还不是某物和他物矛盾的解决,还不是真理。但另一方面,某物变成一个他物,而某物自身本来就是他物的他物,因此过渡达到之物和过渡之物相同一,这是一种返回自身的否定的自身联系,因此就是真正的无限,是否定之否定(他物之他物)恢复为肯定,因此过渡到自为之有。

我深知这一段表述理解的难度,这也就是黑格尔的著作的缺点:理解成本极高,外行不仅看不懂且让人怀疑是否言之有物,反而有卖弄黑话的嫌疑。然而,当你看到资本论的范畴之后就会恍然大悟。

下面我们看看马克思是如何理解这段文字的(敬请对照阅读):商品就是一个有限的存在。它表现为自然物的形式,即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某种属性,叫做使用价值。但同时,它也有和其他商品的联系在自身中,即具有价值[8]。价值只表现在交换中即表现为交换价值,因此一个单独的商品并不能表现出价值,而只有它潜在地能够和其他商品交换才有交换价值。

这样的交换表现为1把斧头=2斤茶叶。单独地看1把斧头并不能看出它能够交换或有价值,但在这样的等式中,2斤茶叶相对地将斧头可以交换的属性表达了出来,就是说2斤茶叶就是斧头的等价形式,表现了斧头的交换价值(否定性,因此在交换中斧头消失了,表达斧头交换价值的商品茶叶到了商品所有者的手中);而斧头自身则承载了自己对对方交换者有用的属性即使用价值(实在性)。

因此,商品自身中的实在性和否定性的对立表现为在交换中作为某物和他物的对立,或者用资本论的术语,表现为斧头作为相对价值形式表现使用价值,而茶叶被斧头抓到这个等式中作为等价形式,表现斧头的交换价值。当然等式反过来也是成立的,茶叶也可以自己表现自己的使用价值,并且强行抓取斧头表现茶叶的交换价值。

然而,这个价值的表现是非常肤浅、随意、偶然的,因此斧头不满足于表达为茶叶,并觉得没有穷尽自己的可能性,因此还要表现为一定量的绵羊、上衣、麻布等等一切商品,以至无穷。这就是著名的坏无限。事情至此都非常好理解,但某物就是他物的他物是什么意思?

那么,我们就要反过来理解,斧头一直把自己当作相对价值形式,强行将一切商品当作自己的等价形式来表现自己欲求不满的价值。那么其余商品不满足自己一直处在被动的地位,终于起来反抗了,它们将斧头排除出了商品世界,让它一个人在等式的另一边成为一般等价形式,即1头绵羊=1把斧头;4件上衣=1把斧头;2斤茶叶=1把斧头;20码麻布=1把斧头。一切商品反抗了斧头的暴政,失败的斧头只能永远承担被动地位,默默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这就是斧头这个某物也是他物之他物,即它也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他物,它被排除了,在它的中介之下,一切其他商品都相互有了(间接)关系。例如1头绵羊和4件上衣因为有1把斧头这个价格作为中介,它们也可以相互公平地交易了。相信大家都看出来了,这就是货币形式的起源。在今后的商业发展中,斧头逐渐被贝壳、金属直到黄金和白银替代,货币正式发展出来了。因此货币就成了自为之有。


四、辩证法的例子b:直接和中介


中介(在概念论的理性推论中翻译为中项)和直接性/间接性并不是逻辑学当中的一个独立的范畴,但却是理解辩证法非常重要的概念。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可以理解为:直接性的不可能性。

任何直接的范畴都是抽象的、要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的,例如上面直接的某物,它自身实在性和否定性就是它的限制性,它因此转化为了一个他物和自己对立。这个矛盾的扬弃就是某物成为了一个有中介的东西而和他物发生关系,因此直接性的形式扬弃了,成为了有中介的东西。但这个有中介的形式本身就是一个直接的东西,因此有了开头的那段话:直接性的形式扬弃了,它获得了一个直接性的形式。

这也就是黑格尔开头句话所要表达的意思:“自为之有是融合到单纯的有中的无限性;无限的否定性是否定之否定,在现在建立起来的有的直接形式中,却只是一般的否定,是单纯的质的规定性,在这样的情形下,自为之有就是实有。”也就是说,这个作为中介的某物本身表现为一个直接的东西,因此它还没有获得完全的无限性,还只是一个实有;但实有在中介运动中成为了自为之有的观念性的环节,因此现在的实有又获得了“为一之有”的规定性,这个一就是被排除出来的中介。直到这时,自为之有才成为为一之有”中介了的实有,成为了自为之有本身,即。所以自为之有再次扬弃了直接性,成为了有中介的东西。

我们再听听马克思怎么说:一般等价形式已经作为被排除的商品到了所有商品的等式的右边,但是这时这个中介形式不是完全的,因此一般等价形式还不是我们说的货币,还表现为一个偶然的商品,和其他商品没有区别。例如在一战后的德国有香烟,在游牧民族中有牲畜等等作为货币。所以自为之有(货币)还只是一个实有(商品)。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一个质上相同量上可分的东西才渐渐出现,即金占据了一般等价形式或货币这个位置。这时货币形式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而放弃了自己的使用价值。但相反,一切商品同时表现货币的价值,即20元值1把小刀、1本书等等。一般等价物在所有商品的中介下,成为了完整的货币形式。

然而,中介过程的扬弃就是直接性的出现,这是所有抽象范畴经过中介和中介扬弃到达下一个范畴时便会出现的情况。自为之有成为了一,一表现为一个直接的东西。或者我们用资本论的原话来说“中介运动在它本身的结果中消失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此,“假象在货币形式中完全形成了,一种商品成为货币似乎不是因为其他商品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而相反以为其他商品通过它来表现价值是因为它是货币”,仿佛货币是一个天然的东西,整个过程表现为真相的倒转,意识形态创造了自己的起源。

另一个例子是《精神哲学》中的精神现象学部分。当灵魂通过习惯对形体性的控制获得了自己精神性的真理之后,或者说扬弃了形体性、将其建立为观念性的环节之后,并不是直接成为了自为的自我意识,而是依然停留在和外物/直接性存在对立的意识阶段,即在直接性的形式中停留为一个实有。


五、辩证法的例子c:观念性


扬弃就是观念化,用上面的例子来说,自为之有扬弃了实有的直接性,因此实有成为了自为之有的环节,或者说观念的环节,因此实有观念化(Idealize)了,而自为之有也成为了理念性(Ideal)的全体[9]

这两个区分在资本论中是这样表述的:“商品的价格或货币形式,是一种与实在的物体形式不同的、因而只是观念的或想象的形式。”当一般等价形式作为被排除商品代表了一切商品的价值(要记住,价值通过化学分析永远找不到,本身就是一个观念的东西)后,它就将一切商品当作了它的观念的环节,而它自己也终于成为货币,获得了自己观念/理念性(Ideal)的实存。

但还要注意,货币远远不只是一个头脑中的东西,它是实实在在的物的观念化,或者观念性(即价值)的物化,因此具有阿尔都塞主义意味的是,意识形态获得了它自己的物的实存,并且货币的询唤中所构造的商品所有者主体不自觉地沉入了商品拜物教之中。


六、总结


在上述可能略显复杂的表述中,我竭力想要通俗地展现一个概念自身的辩证发展,并通过这个具(备形)体的过程来展现有内容的辩证法的粗略面貌。当然,除此之外辩证法还有极其丰富的内核,是本文容纳不下并且我个人没能完全理解的。还要强调,尽管我将所谓的辩证法教学一棍子全打死了,但我所反对的只是将辩证法形式化,即提炼为一个公式的行为,而不反对其中存在形式化的东西(如马克思的名言,辩证法在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便是理解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个人也愿意初步整理一些形式化的要素。

本文囊括了一个一般的辩证运动所具备的大部分要素:自在和自为、观念化、直接和间接、否定之否定等等,在阅读《逻辑学》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套用这些基本概念,来更细致地掌握每个范畴的辩证发展。

同时,辩证法最重要的三元组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也可以用这个例子来表示。单个商品作为个别性是自在的、空虚的,只有在特殊性即它与别的商品的相互关系中才能表达自身的规定性。然而,这个关系却走向了坏无限,在坏无限的扬弃中,或者说以特殊性为中项的推论中,我们得到了自为之有作为普遍性,即前两者的真理。

尽管有形式化的风险,但是这些基本要素套用在辩证法的各个范畴之上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依然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所以必须提醒这些形式的概念依然需要自己的内容,而不是直接-中介-直接,或者否定-否定之否定这样的无聊的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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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端、反思与实在性(上)



 



[1] 见《资本论》第二版序言。


[2]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给父亲的信。


[3] 这里我忘记了出处,并且这也不是原句的表达方式,但是结合上下文进行缩句得到的就是这个“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的表达。


[4] 《小逻辑》的“根据”一节注释中,黑格尔指出“因为诡辩者并不深究所要辩护的东西的内容(这种内容很可能是真的),他只求说出根据的形式,通过这些理由或根据,他可以替一切东西辩护,但同时也可以反对一切东西。”和“世界上一切腐败的事物都可以为它的腐败说出好理由。”后一句话被马克思在《资本论》当中引用。


[5] 后来马克思没有完成这个小册子,但正确地告诉了我们,阅读黑格尔的《逻辑学》吧。当代也许最火的辩证法大师齐泽克有同样的意见,并且多次讲述那个马克思和列宁等革命者在革命失败的时代沉下心来阅读《逻辑学》的故事。正是这个原因,马克思的著作仿佛从没有清晰地说过辩证法是什么,直到你看过了《资本论》才恍然大悟。下水之后才能学会游泳。


[6] 我在此要反对这样的做法,即一些阅读者看出了资本论第一章和逻辑学第二章在辩证方法、体系结构中的位置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想要像黑格尔从纯有到绝对精神这样一个严格的辩证法体系发展过程一样,将资本论的范畴一一对应进去。这样的阅读方法在黑格尔的体系中也许是合适的,例如哲学全书的应用逻辑学部分确实可以较严格地对应到小逻辑的范畴,但是这样也是对辩证法的误读。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完全是形式的,但也不是绝对精神的辩证法。事实上黑格尔也没有将自己的范畴一一对应到逻辑学当中去,例如《精神哲学》中精神现象学一部分如果对应到体系应该是存在论的“量”阶段,但其中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辩证法不如说是自为之有即“质”阶段,或者更接近于本质论即关系或反映或现象阶段,而且他自己也是如此在附释当中举例的。所以将资本论的范畴一一对应,其实也是非常形式的行为而没有理解到事情自己的辩证展开那种活生生的运动。


[7] 实有范畴不一定是最完善地讲解货币起源的范畴,相反尺度范畴可能更方便,因为马克思自己也无数次提到“价值尺度”或“量的关系/比例”等用语;同时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作为反思规定、价值作为差异范畴的比较者等等用本质论的范畴来说明更加恰当。但是实有到自为之有是我个人最熟悉的,同时也是辩证法当中最直观、最容易理解的,加之这也是第一次出现否定之否定和坏无限的扬弃等说法的地方,因此还是采用存在论的实有到自为之有的过渡来讲解。

另外,尽管用了杨一之先生的翻译,但实际上这个辩证过程出自《小逻辑》,相比于从有限-无限过渡到自为之有,小逻辑更加清晰(也因此单独地阅读让人一头雾水)。


[8] “价值是否定性”的意思:价值表现为交换价值就意味着这个商品要从商品所有者手中消失。或者,要表现为交换价值,则所有者不能消费自己的商品,那么就不能表现出使用价值,这两者绝对对立。


[9] 事实上在黑格尔的原文中理念性和观念性是同一个词(Idealitat或英文Ideality),但是观念和理念两个词在德文当中却做了区分,即das Ideelle(观念的东西)和das Ideal(理念)。因此在将Ideality翻译为何者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而我个人的理解是,当一个被扬弃的直接性的东西被建立为环节时,便是下降到了观念性;相反,扬弃它的那个东西则是这些环节的理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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