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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事资讯要览【3月8日—3月14日】

刑事资讯编辑团队 每周刑事资讯要览 2023-10-09


 

涉刑事法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202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号对外公布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意见》共七章二十九条,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民事案件审判中如何甄别发现虚假诉讼犯罪的问题、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的具体问题、虚假诉讼犯罪相关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极少数司法工作人员例如司法鉴定人、公证员、律师等参与虚假诉讼的责任追究问题等作出针对性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因犯罪甄别不及时、沟通协作机制不健全、程序衔接不顺畅所导致的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力度不够等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有效指导。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附全文)

解读


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以来,实践中出现了虚假诉讼行为模式,有为了侵占他人财物而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有为了完成确权而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还有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在上述行为模式中,有的行为人虚构了全部诉讼标的,有的行为人夸大了诉讼标的数额,还有的行为人伪造了民事证据,对于上述行为是否一律能构成犯罪,究竟是构成虚假诉讼罪还是诈骗罪、伪证罪等罪名在实践中存在着争议。为此,两高于2018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虚假诉讼罪的行为特征、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此次,在总结之前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两高两部再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不仅对于虚假诉讼行为的实践形态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总结,更在程序衔接方面加强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发现、查处、移送、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的全面协调。同时,也对所有民事诉讼参与人敲响了警钟!



实时热点速递


NO.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回顾2020年主要工作,汇报2021年工作计划。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出台司法政策,依法惩治涉疫犯罪,审结涉疫犯罪5474件6443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消费诈骗犯罪等,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所涉金额2.9万亿元,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厉惩治腐败犯罪,积极配合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等犯罪案件3.3万件,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加强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严惩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除此之外,全国法院还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完善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推进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坚持加强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相融合,且均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加强政治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建设司法队伍,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详细内容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现场实录版)

解读


一年一度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向全国展示了过去一年中,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纠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贡献了司法智慧、体现了司法担当。在刑事法治建设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更是通过各项举措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一,在疫情期间,最高院通过出台司法政策、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指导全国刑事法律的适用,特别是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刑事程序保障方面凸显了最高司法机关的担当与作为;第二,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间刑事司法合作的增加,国际间追逃追赃工作的开展以及缺席审判制度的落实成为司法担当的必然要求,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缺席审判程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而该制度在贪污罪犯罪嫌疑人程三昌身上的首次适用,也完成了该制度从纸面到行动的转变,充实了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实践内涵;第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最高院通过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依法改判本案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向全社会传递出最高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心,此外,最高院通过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在巡回法庭设立少年巡回审判点、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传达出对于未成年人“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司法原则;第四,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既引入了境外资本,丰富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内涵,同时也带了诸多现实风险,同时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由审核制向备案制改革的全面落实,金融市场面临着更加隐蔽、多元、新颖的刑事风险,各级人民法院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各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国家金融安全;第五,在国家全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各级人民法院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也足以体现其司法担当。

NO.2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回顾2020年的工作情况,展望2021年的工作规划。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自觉担当作为,共办理各类案件301万件,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来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5.7万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定;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起诉涉疫犯罪1.1万人、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2.3万人,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与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积极投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办理,自2018年以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起诉23万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治理;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赵正永等1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发布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两年内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协同行政机关综合惩治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追诉金融领域犯罪行为,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1万人、洗钱犯罪707人,护航金融安全;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妥善处理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268人、涉窨井盖犯罪106件,守护人民“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追诉性侵、虐待、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从严追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医护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起诉涉军犯罪381人、涉医犯罪496人,彰显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在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中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积极作为:积极稳慎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涉罪企业吸取教训合规经营;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促使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创新以公开听证形式审查信访关涉案件,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展望2021年,检察事业将开启新的征程,检察机关将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切实增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在2021年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这个重要时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详细内容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解读


一年一度的检察机关工作报告向全国展现了各级检察机关在2020年的工作成就,在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中国之治、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紧扣民心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强化自身建设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等方面均彰显了检察智慧、贡献了检察力量。在我们看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尤其值得关注:第一,在抗疫期间出台司法政策、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筑牢抗疫法治防线,疫情的突发不仅改变了刑法部分条文的适用范围,更使得“防疫秩序”成为新生法益而存在,在未来一个时期仍将影响着刑事立法的变革与刑事司法的适用;第二,将企业合规制度建设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的前提写入报告中,在此之前,刑事合规理论从“中兴事件”、“华为事件”开始逐渐引起理论界的关注,在2020年逐渐在各级检察机关进行实践试点,而此次最高检对此的确认对于未来全面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实践化、制度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第三,加强网络空间的刑事治理,网络犯罪的发展历经三个阶段,从以网络系统为犯罪对象发展到以网络为犯罪工具,再到如今的网络空间成为独立于现实的空间秩序,网络已经全面嵌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刑事规制不仅在当下具有紧迫性,更在未来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内容;第四,发布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及指导意见,明确向全社会传达“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的法治理念,在此之前,司法实践中往往过于关注案件中受到财产及人身损失一方的利益诉求,而对案发原因、违法性判断有所欠缺,由此导致正当防卫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演化为“僵尸条款”,但是最高检发布的相关案例不仅在技术层面为正当防卫的适用进行“背书”,在制度层面激活正当防卫条款、更是在理念层面传达了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正当性,向全社会传达了正能量;第五,在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过程中,坚持重罪从严惩处、轻罪依法宽缓,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与政策的落实减少审前羁押率,增加轻罪的不起诉率,体现出刑事法治的预防功能,帮助行为人尽早回归社会。



重大活动速递


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律师网上阅卷试点工作 

2021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对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并开通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搭建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具有在线身份核验、阅卷申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主要功能。律师需要互联网阅卷时,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律师身份核验,提交相关材料,即可申请网上阅卷。检察人员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过互联网将电子卷宗提供给律师,并同步向律师发送告知短信,告知电子卷宗的下载密钥、文档密码等信息,实现律师网上阅卷全过程信息及时可知。此次,最高检组织在上海、安徽、重庆三地开展试点,就是为了进一步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待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在全国全面上线运行后,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广。

详细内容链接:

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最高检启动律师网上阅卷试点工作

THE  END 



编辑简介

林东品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四届“东方大律师”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ndongpin@bhslaw.cn


李腾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teng@bhslaw.cn


胡欣琪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huxinqi@bh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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