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平: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的进展与展望
导读 · 2022.6.15
本文内容由大湾区评论学术编辑组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主任李丽平于2022年5月27日在百川论坛上的主题演讲“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进展与展望”整理而成。2020年9月,中欧领导人决定打造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关系,环境与气候合作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本文将围绕环境与气候合作这一主题进行详细阐述。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的进展与特点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进展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步发展阶段(2000年之前),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开展较早,1994年中德两国签署了《环境合作协定》,1995年的《中国欧洲关系的长期政策》确定了环境保护是合作优先领域;第二阶段为机制化开始发展阶段(2001-2012年),2001年中欧领导人第四次会晤同意建立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机制,开启了机制化发展阶段,2003年第一次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会在中国北京召开,标志着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机制正式启动,2005年《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发布,建立气候变化伙伴关系,2010年中欧建立了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机制;第三阶段为新型合作阶段(2013-2020年),2013年欧盟结束对华官方发展援助,但环境合作仍是重点之一,《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将环境作为重点领域;第四阶段为绿色合作伙伴阶段(2020年-至今),2020年中欧领导人决定建立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打造中欧绿色合作伙伴,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进入更高层级、更广范围(见表1)。
表1: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进展阶段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有四大特点:一是合作起步时间早,与其他领域合作相比,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开展较早,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达成合作协定,2003年就开始机制化;二是合作机制规范化,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已形成三大高层对话机制——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会从2003年起迄今共举行了8次,2010年中欧建立了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机制,2021年2月中欧首次举行副总理级别的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2021年9月中国与欧盟举行第二次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三是合作主体多层化,除了政府层面的合作之外,智库、企业民间等环境与气候合作也开展良好,例如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和欧洲环保协会共同开展的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中欧环境与绿色经济合作项目等成果丰硕;四是合作内容广泛化,从合作领域来讲,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包括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治理体制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流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等多个方面。
图源:网络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的成效与挑战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从政治外交角度来说,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促进了中欧关系的发展。中欧领导人会晤机制下也发表了一些宣言和联合声明,特别是2010年的《中欧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联合声明》、2015年的《中欧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声明》以及2018年的《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在中欧领导人历次会晤所发表的公报中,关于气候问题的联合声明都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有的甚至占据了主导地位。从环境与气候治理的角度,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不仅对中欧双方的环境与气候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全球的环境和气候治理。中国在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化学品管理等环境政策制定方面借鉴了许多欧盟的经验,包括一些标准和规则的制定。欧盟通过中欧间的合作,其环境技术和产品也得到了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中欧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边环境治理上也开展了良好合作。
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图源:视觉中国)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在合作主体方面,仍然以政府层面推动为主,民间和智库参与的相对比较少;在合作资金方面,资金仍然十分缺乏,没有专门的中欧环境合作资金。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的展望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新冠疫情推动了绿色的经济复苏,在此背景下,欧盟提出了“绿色新政”,中国也在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欧盟的“绿色新政”把气候和环境政策置于全面计划的核心,提出了“减碳55%”一揽子计划。中国也把“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行“1+N”的政策体系。二是俄乌冲突推动欧盟能源转型,短期可能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长期可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俄乌冲突背景下,为应对能源危机,德国、法国已经提出重起燃煤电厂或是提高燃煤的发电量。石油输出国组织提出构建以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新秩序。三是全球面临气候危机,中欧需要在环境与气候领域达成更紧密的合作。
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总体思路是将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提升到战略位置,加强和深化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机制。从机制来讲,建议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进一步务实合作,除了中欧环境与气候相关机制以外,在副总理级经贸对话机制下,中欧也可以进一步开展环境产品和服务、绿色贸易等相关的对话和交流。从合作领域来讲,要注意基于环境与气候的合作协同,应该进一步加强全球的环境治理,除了气候变化,还应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复苏、绿色贸易、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方面的交流。从合作形式来讲,建议加强双轨合作,特别是推动实施便利化措施,加强智库间的深入交流合作。在强化合作基础方面,建议应该建立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基金,深化相关的合作。
总的来说,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符合双方的利益,在疫情和俄乌冲突的背景下更加凸显了它的战略性,不仅对中欧两国有重要意义,更具有世界意义。中欧双方应携手更加主动和务实地推动合作,构建人类地球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
作者李丽平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
编辑:GBA Review 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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