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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暴力治理 构建良好网络秩序

紫东君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前情回顾#网络暴力#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需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



互联网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网络谣言、网络侵权、网络暴力等时有发生。


2022年,全国两会“两高”工作报告均强调依法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从严惩治网络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报告显示,2021年此类案件同比上升51.3%,共起诉3400余人。可见,网络暴力问题值得各界高度重视。



01

“无孔不入”的网络暴力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有了在公共空间内表达的途径,也让很多人一下子失去了应有规范。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上那些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言行,经过互联网放大传播,很可能让网民的“声浪”变成伤人利刃。



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谁是网络暴力的最大受害者?如何避免将“网络正义”变成“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往往由一个人发起、参与人数众多、公众互动频次高、具备跨平台传播等特点,其危害后果不可预测、不可控制,通常伴有侵犯人的名誉、披露人的隐私、侮辱人的尊严等侵权行为。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用户在用网过程中忽略了真实的社会身份、道德准则和规章制度,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去引导事件走向。



很多情况下,网络暴力蔓延背后甚至存在网络黑产或幕后推手的恶意引导,这也导致了治理的复杂性、紧迫性。

 

不过,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上的言行超过言论自由的合理边界,都将承担相应后果、付出法律代价。


02

治理网络暴力
要以预防为先


因网暴而造成的悲剧性事件时有发生,一方面是各类反网暴措施不断升级,另一方面是网暴的形态不断更新,如何整治网暴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问责处罚失职失责的网站平台等作出要求。



将网络暴力的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是治理网暴的理想状态。在中央网信办下发的《通知》中,“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也被放到了第一项。这也进一步压实了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通知》要求:


01

加强内容识别预警


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结合网站平台业务特点和具体处置案例,不断更新分类标准,持续完善样本库。


02

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


网站平台要综合考虑事件类别、针对主体、参与人数、信息内容、发布频次、环节场景、举报投诉等维度,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网暴行为识别模型,及时发现预警网暴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03

加强内容识别预警


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陌生人私信显著增加、相关话题热度迅速攀升、搜索量快速增长、举报频次加大等情况,及时发现网暴异常行为。



制止“网暴”,网站平台越提早预防、越及时处理,效果就越显著。


例如,当用户遭遇“网暴”风险时,网站平台应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免受“网暴”信息骚扰侵害。


在网站平台评论、私信等位置设置“网暴”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简化投诉举报程序,网站平台对于明确为“网暴”信息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


向用户提供针对“网暴”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快速收集证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网暴”举报。这些都是有利于将网络暴力的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的有效举措。



03

加强执法司法工作
减少恶性网络暴力事件


当然,除了强化平台的监管义务外,还需要同步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发挥司法审判在治理网络暴力中的作用,形成多方协同的网络暴力治理格局。


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法。我国现行立法对有关部门依法治理网络环境的职责做出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及时制止相关网络暴力行为。


主管部门不仅要向受害人和一般网民提供便捷化的违法线索反映渠道,还要及时判断和处置,避免网络暴力事件危害升级。



对于诉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司法机关要切实贯彻好、实施好、落实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需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


应当看到,虽然网络暴力亟须法律规制,但治理网络暴力并非无法可依。


我国已经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尤其是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全面规范了个人名誉、肖像、隐私、个人信息等个人权益,并对网络侵权做了系统全面的规定,为依法治网管网提供了民事基本法层面的依据。


《民法典》有关人格权和侵权的规定,都可适用于网络暴力案件判定。因此,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切实贯彻好、实施好、落实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从而切实保护个人的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


相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制定一些细则,规定网络平台在处理相关侵权信息时的处理标准、处理流程等事项,从而更好地遏制网络暴力的蔓延。




依法治理网络暴力,还需要加强网络空间的正面宣传,加强普法宣传,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具体而言:


一是要加强网络环境的引导和塑造,让优秀、积极向上和正能量的网络文化占据主流,从而使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二是教育引导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看法,不能将互联网视为法外之地。


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树立维护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的意识,增强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观念。长此以往,网络空间才能生机勃勃,井然有序。



责编:孙浪
监制:李红梅


文章参考:
1.《加强网络暴力治理 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中国网信杂志
2.《治理网络暴力要“止于微末”,也要“防于未然”》人民网
3.《治理“网暴”要预防在先》辽宁日报
6.《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网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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