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为融资,相互开票被稽查
【访问大型税务稽查案例库请点文末“阅读原文”进入】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W412XJ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稽 罚 〔2023〕 1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为了增加银行融资,在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相互开票的形式虚增收入及虚增成本。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罚款500000元。东税稽罚〔2022〕159号作废,对你公司的行政处罚以本文书为准。
罚款金额(万元): 5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1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往期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