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方:这个案子,保护伞竟如此强大!
张庆方,1973年出生,山东梁山县人,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
转自:公众号“西绪福斯的辩护”
作者:张庆方
文章所述仅代表作者张庆方律师个人观点,也仅供了解参考,请大家理性阅辨。今天在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与何兵同学一起,参加昌图刘振国涉恶案的二审庭审。
这个案子何兵准备工作做得很细,我就是个打酱油的,在法庭上闲极无聊,就把辽宁省公安厅2022年5月23日将本案作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指定给朝阳市公安局调查时移送的五封举报信细细研读,读到精彩之处,忍不住为全国的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深深地捏了一把汗。
这五封举报信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4月16日两封,举报人张XX;
2020年10月18日一封,举报人F某某;
2020年10月21日一封,举报人X某某;
2020年10月27日一封,举报人Z某某。
五封信不约而同,共同指向铁岭市昌图县民企老板刘振国,指控:
“刘振国势力极其强大,普通老百姓想告刘振国比登天都难,一般人动不了他。
他现在是个大财团,依靠非法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积累了大量财富,用金钱和物质腐蚀了很多有权有势的上层社会人物为他保驾护航,充当其保护伞。
他就是赖昌星的红房,很多实体企业都是他的,昌图县人民医院、老城镇地方骨科医院都是他媳妇房海燕的,他那些黑交易我们老百姓不知道,但是在昌图这个地界,老百姓谈虎色变。他就是一个大毒瘤。”
“以刘振国为首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昌图县及老城镇只手遮天,为非作恶,威胁、欺压无辜老百姓,我们却拿他们一点办法没有,任由其宰割,苦只能默默往肚子里咽!
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向各相关机构反映此事,揭发、控告刘振国的恶行,但无人为我们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我深感无可奈何!
现在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大环境下,我又鼓起勇气,讲出了当年被迫害的事实,因为这件事的遭遇,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我现在身上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吃饭不敢咀嚼,说话吐字不清,牙齿脱落,牙刷子都没有,不能刷牙,对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对我们全家都造成不可磨灭的精神损伤。”
“以刘振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因此,请求各位领导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必须严厉打击刘振国黑恶势力组织,来净化社会环境,还百姓公平正义。”
在这些举报信中,刘振国一伙人穷凶极恶,罪行极其严重:
“在1999年的9月27日下午,我在昌图老城街内看见以刘振国为首的20多人在街上寻衅滋事,准备火拼群殴,出于公民的一份良知,我走过去劝刘振国别打架。
他告诉我你管不了,我厉声呵斥说:‘打什么打,谁敢动一个试试!’我成功地阻止了一场斗殴,避免了一场火拼。
但是却触怒了刘振国,他指着我说:‘敢撅我的面子,你等着!’
当晚6点多,刘振国带领他的马帮队成员张奇、XX,不由分说,强行把我拽上车,把我拉到老城北街街外无人处,把我拽下车。
刘振国掏出一把六四手枪,顶住我的额头,让我跪下管他叫爷爷,并说:‘我让你管闲事,我崩了你。’
我当时不服说:‘你开枪试试。’
紧接着刘振国用枪使劲砸我双侧的脸腮和下颌,左右开弓,再加上拳打脚踢,致使我当时昏迷不醒。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发现我还在刘振国的车上摊着,当时满脸、满嘴都是血,眼睛已经封喉,头肿得老大。
趁其不备,车在行进当中,由于我求生的本能,一股急劲推开车门跳下了车撒腿就跑,跑进了一个胡同。
他们在后面紧追着我,我躲了起来,他们没有追到我,由于害怕,当晚我没有回家,我用袖子擦擦血,之后又晕倒了。”
“在2000年11月中旬某一天,白天我在昌图县老城镇老大厅卖鱼过程中,我的推车与邻摊xxx母亲的推车相撞,后发生了口角。
当天晚上7点30分左右,听到院子里有嘈杂声,狗狂吠叫声,我出去一看一群人匆忙跳墙进了院子,先用棒子把狗打死,之后冲进了屋子。
当时进屋的人都是刘振国马帮队的成员:有张奇XX、XXX(八戒)、XXX(小耳朵)、XXX,还有一个下二台的小伙(不知名)。
张奇进屋就用手枪顶住我的额头,说:‘我崩了你!’
不由分说,XX就把我儿子抓了过去,用刀逼着我儿子,要挟我说:‘你敢动,我就弄死他。’
我儿子当时只有6岁,还没等我反应过来,XXX(小耳朵)就用一把非常锋利的大刀把我的脑袋砍得鲜血直流,紧接着,张奇对着我的胸口扎了一刀,照着胳膊砍了一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疼得我嗷嗷直叫。
我当时已经无力反抗,之后他们又对我疯狂殴打,把我的门牙打掉两颗,我当时满脑袋、满脸、满嘴都是血,整个上面的牙床子已经掉了,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家里也被他们砸得一片狼藉,我媳妇也被他们拳脚相加,打得够呛。”
举报信中指控的刘振国一伙人的保护伞,包括: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林鲁波,辽宁省副省长闫丰、铁岭市政法委原书记张克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计连科、昌图县委书记王跃、昌图县政法委书记杨宗泽、昌图县公安局局长王军、昌图县公安局原刑警队队长那明军、现公安局管治安副局长那明伟,原治安科长张月华、昌图县派出所所长赵大军、赵新忠、昌图县林业局公安分局局长杨新民、昌图县昌图镇委书记张国军。
“昌图县老城镇刘振国是昌图县一霸,刘振国的保护伞,杨宗泽是(昌图县政法委书记),还有昌图县昌图镇委书记张国军是刘振国的保护伞,还有老城镇(原派出所所长赵大军赵铁石)昌图县公安局原刑警队队长那明军、现公安局管治安副局长那明伟,原治安科长张月华都是刘振国的保护伞。”
“王小峰为了转干私刻公章,被法院判了缓刑,出来之后贿赂县委书记王跃,真的给王小峰转干了,还提了科长。”
“李宗是昌图县昌图镇太阳山书记,几百亩的山地都被他霸了,霸占所有的结婚、婚庆,太阳县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李宗的保护伞是昌图县政法委书记杨宗泽,杨忠泽当昌图县委书记时让李宗在双树子村当村主任,现在的昌图公安局的公安王连元,昌图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杨新民,昌图县现任的镇委书记张国军,李宗给张国军在双树子女村整一块宅基地,张国军盖了一个四五百平米的大楼,张国军卖了。”
“谢海洋的保护伞,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林鲁波,辽宁省副省长闫丰,给谢海洋办的保外就医(谢海洋没有病,办的假病历,身体比牛还棒),敛财几千万元。”
“自打那天之后,派出所的人再也没有来找过我,这件事不了了之,后来我才知道当时老城镇派出所所长是刘振国的干爹赵大军,刘振国每天都在老城派出所住,所以这个案子就不了了之,石沉大海了。
之后我在县医院住了两个多月的院,被确诊为双侧下颌骨骨折,下巴脱落,牙齿松动,掉了三颗牙,我只能靠吸管吸食牛奶和豆浆维持生命,给我身体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病情有了好转之后,我咽不下这口气,想告刘振国,可在昌图地界告不了他,刘振国已经只手遮天,用行贿的手段腐蚀拉拢了很多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成了他的保护伞,所以我这个案子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后来,我又写材料到辽宁省公安厅,还是没有回音,但是这个冤屈和痛苦埋在我心底长达20年之久。”
“我出院之后又继续到派出所,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追究打我这些人的责任,给我一个说法。
并且要求派出所给我验伤,我这么严重的伤,他们竟然不给我验!
一直以抓不到人为借口推脱,不作为,我说他们非法持有枪支的事,派出所却告诉我不让提手枪的事。
这件事我整整找了一年零三个月,去派出所跑了无数遍。从老城镇派出所,到昌图县公安局,再到铁岭市公安局。
这么严重的一件事,竟然没有一个机关为我维护正义,没有将这些不法之徒绳之以法,反而让他们逍遥法外,这些恶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令人无奈的是,这件事后期又不了了之,草率地结案,最后又石沉大海。”
“刘振国开设赌场至今没有被查处的原因在于:
时任铁岭市政法委书记张克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计连科等人为刘振国做“保护伞”,昌图县公安局局长王军,即使有人举报刘振国,公安机关也不立案,致使遭受刘振国迫害的人举报无门,投诉无果,不仅侵害了老百姓的权利,也严重阻碍了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建设。”
“如此严重的指控,后来移交司法的案卷中,无一查实,指控刘振国、张齐持枪恐吓被害人,所谓的枪支没有查获,也无任何枪支来源和去向的线索。
更奇怪的是,被举报作为保护伞的从副省长、副厅长到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到派出所所长,无人因此案受到任何处分。”
读到这里,我为之深感困惑:刘振国涉恶案的总导演——辽宁省公安厅,该如何评价?是坦诚、公正,还是机智,甚至狡诈?
说他们坦诚,他们确实毫不懂得掩饰,把举报自己厅领导的信件,都作为证据移交司法,让辩护人都够拜读,不可谓不坦诚。
说他们机智,没有这些举报信,整个案件就没有正当来源,至于最后罗织出来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一和举报事实有关,那又怎么样!如此办案,不可谓不机智。
说他们狡诈,这种启动所谓涉黑涉恶案件侦查的方式,不但可以对辖区的任何民企老板下手,同时也让各级政法委领导、公安领导全有把柄在手,想查谁,全凭领导一句话。其中的大智慧,虽来俊臣、万国俊,亦不遑多让。
但是,本人在对辽宁省公安厅佩服到五体投地的同时,作为一个良知未泯的法律人,也不能不为扫黑除恶模式担心:
全国各地的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在2018年以来的伟大斗争中,没有出现在举报信中的,没有小辫子抓在上级领导手里的,能有几人?
刘振国案,在他所在的昌图县和铁岭市,2018年以来已经查过几轮,当地公安和检察机关已经认定不涉黑涉恶。
但是,辽宁省公安厅对此不满意,不接受,硬将已经定案的案子,移到朝阳市公安局查处,并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硬是给定了涉恶。
我很好奇:朝阳市公安局领导看到案卷中对兄弟市县铁岭市,昌图县政法委、公安局领导为黑社会当保护伞的举报时,他们心里会不会油然而生一丝凉意?
明天,省厅将朝阳市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铁岭市局侦查时,案卷中会不会同样也有他们的罪证?铁岭市公安会不会毫不客气,把他们的罪证全挖出来?
伦理学上,很多人相信:目标和结果本身可以为手段辩护!
但是,辽宁省的扫黑除恶,究竟为了什么样的目标,实现了什么效果,可以让辽宁省厅以本文陈述的方式办案?这种把对自己人的颜面也完全不顾及的方式,真能取得好的效果?
但愿,在本文被删帖之前,能对辽宁省以及其他省市主持扫黑的政法委、公安局领导有所触动,否则,有扫到他们自己头上,让他们追悔莫及的一天。
来源:公众号“西绪福斯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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