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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过大功的“大功”局长

赵原野 鹰眼观天涯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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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5月,黄大功出生甘肃民勤县,18岁参加工作,1980年12月正式进入兰州市公安系统成为了一名派出所民警。之后,他还曾在刑侦队、缉私队等部门工作。

此后,黄大功凭着吃苦耐劳、机警能干、敢冲敢闯,屡立战功。

1996年,黄大功任榆中县公安局政委。他从班子开始、从队伍入手、从考核抓起,使班子和队伍达到了空前的团结统一。

按照他提出的理顺、找齐、上台阶"三步走"的思路,榆中县公安局一年一个样,1997年成为全市先进单位,1998年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1999年、2000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

黄大功本人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1999年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0年,黄大功任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局长。他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凡重特大案件都亲临现场,既是一名出色的指挥员,又是一名敢打敢冲的战斗员。特别是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他无私无畏,冲锋在前。

2004年,黄大功荣立个人二等功,2005年4月获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安宁分局先后有两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37人次荣立一、二、三等功,占民警总数的四分之一。

2005年5月,黄大功晋升为兰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5年8月25日,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最高层悉数参加了大会。

大会表彰了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大功等28名“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同时,黄大功曾任局长的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分局”。

当晚,黄大功还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他说:“从内心讲,面对这样高的荣誉,我内心是不安的,觉得受之有愧。”

黄大功表示:“我要将压力变为动力,一切从零开始,扎扎实实地、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以'让人民满意不负重托,保一方平安不辱使命'为己任,让任长霞精神永远鞭策、激励自己!”

因此,黄大功所说“让人民满意不负重托,保一方平安不辱使命”,就是任长霞精神的精髓。

黄大功2005年参与跨省缉毒留下了经典案例,兰州晨报以《任长霞式公安局长黄大功:警民情深》为题,记录了他的事迹片段:

黄大功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和荣立一等功之后,获得1万元奖金,他从中拿出3000元支持山区派出所搞建设,又用6000元为全局每位老民警购买了衬衣,其余1000元全部给了困难民警刘德元。



当然,也有媒体不曾报道的东西。比如2013年,兰州市发生嫖宿幼女案,网络以《兰州被曝又一公安副所长‘嫖宿’数十名幼女》进行报道,当时黄大功担任兰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遮遮掩掩的处置方式饱受诟病。此后,南方周末曝出“兰州市公安局编造黑名单封杀16名记者”的消息,这些都发生在黄大功任内。

之后,黄大功在兰州市公安局扎下了根,先后任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党委书记等职务,并晋升副厅级。还被选为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晋级一级警督。

至此,黄大功可谓在兰州公安系统顺风顺水,立了“大功”。“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可惜,黄大功来不及“功成身退”了。

 2017年1月,原兰州市委书记,时任甘肃省常务副省长虞海燕落马;2017年7月,时任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落马。

2018年5月,57岁的黄大功被免去职务,担任兰州市公安局副厅级干部。

2019年10月29日,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张江武落马,后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而张江武任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黄大功任兰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两人为老同事。

2020年12月,黄大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2月4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了500余字双开通报,黄大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7万元;还请托他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送给他人40万元。

受贿的路数估计都差不多,只是这40万元行贿款,不知是送给了虞海燕还是王三运?或者一人一半?

通报中有一句“藐视党纪国法,执法犯法,拒绝组织挽救,被立案调查后,仍收受贿赂”,这黄大功胆子也太大了吧?是有恃无恐还是“心有不甘”?实属罕见!



应该说,黄大功从一名小民警,成长为一名县级公安局政委、局长,一步一个脚印,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冒过多少回险,拼过多少次命,那些功绩和荣誉应该是个证明!

但黄大功终究是变质了,如此优秀的一位基层领导干部,在获得荣誉和更高的地位之后,为什么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且变得那么彻底:“善于伪装,台上讲廉洁守规矩,台下踩红线搞腐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人一套对己一套。”

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黄大功曾参与侦破过不少黑恶势力恶性案件。

2007年,张苏滩水产批发市场发生爆炸。此案是青海省西宁市一黑恶势力团伙,为垄断西宁水产市场而密谋制造的一起恶性案件。案件发生后,黄大功曾作为副总指挥参与案件侦破工作,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然而,这个当年的黑恶势力“克星”,一方面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另一方面却又滥用执法权,办“金钱”案,违规出具证明材料,为黑恶集团首要分子重罪轻判“铺路架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属于典型的“两面人”!

“让人民满意不负重托,保一方平安不辱使命”,这应该是黄大功的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吧?可惜,之后他“心无戒惧,行无所止”,“丢弃党性原则,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

至于“耍特权、逞威风”“贪婪成性”,这与其早年职业生涯中,获得的“全国特级人民优秀警察”称号,“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的特殊荣誉相对应,完全成为“严重抹黑公安英模形象”的问题。

黄大功现象,是值得我们好好研究的一个标本。因为查处一个腐败分子并不难,难的是找出腐败的根源、路径,从而有针对性地挖断其根、斩断其路,而不仅仅是处理了、移交了、判处了完事。

比如黄大功为求职位晋升,跻身政治“小圈子”,搞人身依附,爬山头、搭天线,捞取政治资本。既然黄大功如此,还有没有其他人也如此?

而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肯定也不是他自己的“首创”,查处了黄大功,如何预防其他人重蹈覆辙?有什么样的可行性措施?

这样一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如果白白浪费了,真是可惜,有关各方不妨就此展开调研,搞清了这个道理,也就解开了许多死结,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

2021年8月10日,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大功受贿、行贿一案,至今尚未宣判。

不论黄大功曾经立下过怎样的功劳,其违纪违法行为都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讳疾焉能痂作瘉,忌医只会疹成疮。莫讽桓侯矜恙小,今人未必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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