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人都听过“共享储能”,储能还能共享?怎么共享?
“共享储能”的概念最早是在2018年由青海省提出,是指由第三方投资建设的集中式大型独立储能电站,除了满足自身电站需求外,也为其它新能源电站提供 服务的新模式。
原先,1家储能站只能对应1家发电站,共享储能则是1家储能站对应多家新能源发电站的“1 对 N”的关系。
也就是说,共享储能是由第三方或厂商负责投资、运维,并作为出租方将储能系统的功率和容量以商品形式租赁给目标用户的一种商业运营模式,秉承“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共享储能优势
那么,共享储能有什么优势呢?
1、将分散的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资源进行整合,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2、有利于电网进行调频调峰、平衡输出、缓解电力波动。对于新能源企业:降低了新能源配套储能的建设成本,减少了日常运维成 本,并享受到电网侧储能峰谷电价差的收益,以实现项目收益率的提高,缩短投资收回期。对于电网企业:多点位集中式的中大型储能电站将有利于电网的平衡,实现了新能源电量的消纳。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共享储能模式的探索发展, 鼓励共享储能模式的推广。
首先,国家层面,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在 2021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和2022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新型 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较为明确的提出了探索建设、推广共享储能模式。 除国家多份文件指出鼓励探索共享储能模式外,十余个省份也发布了支持共享储能的文件,部分省份更鼓励新能源场站优先租赁共享储能。据小盒子不完全统计,2022年新增共享储能项目127个,分布在18个省份,建设规模17.15GW、容量38.01GWh。
共享储能的本质是引入第三方投资商,也就是说,在共享储能模式下,业主无需承担建设储能电站成本,只需每年支付租赁费(单位年租金160-200元/MWh不等 ),有利于减轻一次性投入的资本开支,缓解资金压力。事实上,建设储能电站的费用是由第三方共享储能的投资商承担,收益来源为稳定的租赁费用,若考虑调峰辅助服务的收益,经济性较好,收益可观。据小盒子测算,对于业主方来说,按25年维度计算,在仅光伏电站场景IRR为6.77%的项目中,配套共享储能的IRR为5.61%,高于“光伏+自建储能”模式的5.48%,为目前强制配储情况下的最优解。
对于第三方储能投资商来说,假设以20年维度(期间更新1次储能设备),若全容量参与调峰辅助服务(1年参与270次调峰服务),IRR可达到7.48%,具备良好经济效应。据小盒子统计,2022年1-5月中旬全国共享储能拟在建及招投标项目达到 109个,其中陕西25个、河南24个、宁夏14个、山东11个,其他省市均在 个位数。(2022年1-5月中旬全国共享储能拟在建及招投标项目109个)
共享储能模式具备一定经济性,且能减轻新能源配储负担,更兼多地政策倡导,投资有望迎来高峰。随着共享储能模式的推广,将会有更多的发电测配储的项目承担电 网侧调峰、调频等电网平衡调节服务,发电侧和电网侧储能的界限将逐步模糊, 发电侧的储能仍是中国整个储能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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