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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耶夫论四种纯粹类型的权威|丹尼尔•达特

丹尼尔•达特 勿食我黍 2021-12-24

 The Notion of Authority: A Brief Presentation
 by Alexander Kojève

 

作者 / 丹尼尔•达特

译者 / 王立秋

 
本亚历山大•科耶夫的《权威的概念》(法文原版于1954年出版)的英译本,是对关于权威的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也是理解科耶夫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文本。尽管科耶夫(1902-1968)富有影响力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讲座在欧陆哲学家雅克•拉康、雅克•德里达和让-保罗•萨特,以及像利奥•施特劳斯那样的美国哲学家的思想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本书却是主要为二战期间的欧洲听众写作的政治读物。这个文本最好与后来关于权威的哲学研究放到一起来读,特别是汉娜•阿伦特的论文,《什么是权威?》和赫伯特•马尔库塞的《权威研究》,这三个文本都力图以不为压迫、父权或传统主义正名的方式,把权威带回政治生活。
 
尽管标题如是,但阿伦特和马尔库塞的书并没有给出权威的哲学定义,科耶夫倒是为理解每一种类型的权威提供了一个定义和图式。科耶夫首先快速地给权威做了一个整体的定义,继而就三个关于权威的分析的独特范畴展开论述,这三个范畴分别是现象学、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科耶夫最终发展出来的(权威)图式可以说是科学的。他指出,权威的总体组合有六十四种,其中包括四种纯粹的类型,和由这四种纯粹类型组成的十一种复合类型。他进而对权威作了政治学、伦理学和心理学上的演绎。
 

亚历山大·科耶夫(Alexander Kojève,1902-1968),法国哲学家、外交家。

科耶夫关于权威的核心定义是“权威只被用来左右能够‘反动’的人,也就是说,能够依代表(或‘体现’、‘实现’、‘行使’)权威的人来做出改变的人”(p.7)。对科耶夫来说,所有权威从根本上说都起源于他所谓的“神的权威”或“父的权威”,他又把权威定义为“能够在我没有可能对之反动的情况下作用于我的东西”(p.12)。本质上说,权威作用于不反动的他人,尽管他们有能力这么做(这就是为什么“权威是不许诺地行动的可能性”,p,9)。这个定义的要点在于,真正权威的行动不会遭到权威加诸于身的人的反对,这样它就不同于对权利的行使,在后者那里反对是存在的。因此,行使权威和使用强力是相互排斥的,因为在一个人使用强力的时候,他们(被强力作用的人)也就有效地消除了他的权威。指出这点是至关重要的,即,在阿伦特和马尔库塞支持一种否定的权威定义的同时,科耶夫却力图对权威给出一个肯定的定义——一个他在二战期间,在政治上可以使用的概念。
 
四种纯粹类型的权威
 
科耶夫辨识出了四种“纯粹”类型的权威:父亲的权威、主人的权威、领袖的权威和法官的权威。这四种类型中的每一种,都有一种独特的本体论和形而上学,以及一个提炼它的哲学思想流派。

 
种源(seminal)的权威是神的权威,这是一个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发展出来的概念。在西方历史的大多数时期来看,权威首先指的是上帝在个体之上,对个体的统治,这种统治的范例,便是父亲对子女的权威。或者换句话说,父亲的权威说到底是一种神学类型的权威,因为在行使他的权威的时候,父亲是站在宇宙的始因的位置上或者说代表宇宙的始因,以上帝的替身的身份来行使权威的。对经院哲学家来说,一切属人的权威都有某种神圣的本质或者说来源。在上帝死后,世俗的父亲(人物)的权威取代了神圣模式的权威,尽管科耶夫并没有对此加以阐发。
 
第二类纯粹类型的权威是主人的权威,就像在G.W.F.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中阐发的那样。黑格尔的理论是对权威的最为发达、发展最充分的哲学描述。但它也有弱点,它的弱点就在于这一事实——即,由于黑格尔看到所有形式的权威都来源于主奴之间的那种权威,它(黑格尔的权威理论)就把权威化约为主奴关系,如此也就没有给父亲的、或者说领袖的权威的独特理论留下任何空间。
 
就理解权威而言,黑格尔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让“风险”扮演的角色(分配给风险的作用)。在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中,主人是在为承认而进行的殊死搏斗中出现的:奴隶选择服从而不是死亡,而主人则做好了冒着失去生命的风险,来获得承认的准备。然而,奴隶不会永远服从。主人的权威预设了战争和流血的革命的可能性,因此,它也就预先设定了它自己的最终的消失(p.82)。因此,带来主人的,是死的风险。
 
在科耶夫的体系中,因为主人的殊死搏斗和它呈现的风险会引发革命或战争,故而,领袖的形象,科耶夫的第三种纯粹类型的权威也就出现了。因此,对科耶夫来说,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必然会经历一个主奴关系的阶段。领袖的权威之概念最早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对科耶夫来说,领袖包括诸如“预言者、先知和祭司”和“院长、导师、相对于弟子的大师、先知等等”(pp. 19-23)那样的人物。领袖的权威基于一种领袖提倡的,以未来为导向的计划或观念。尽管领袖的权威可以通过(在选举中)当选而获得,但指出这点是重要的,即选举本身并不能保障权威,(在选举完成之前)在那个作为候选人的人身上,权威就已经存在了;选举只是显明这种权威。不可把权威与承认权威的外部符号混为一谈。
 
第四种纯粹类型的权威是法官的权威,科耶夫把这种权威和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放到一起来说。对柏拉图来说,不依赖正义的权力只是一种伪-权威,除“作为正义的权威”外的一切权力都只是野蛮的强力。
 
个别地说,这四种类型的权威都没有对权威给出一个完整的描述——这仅仅是因为,它们中的每一个,在一开始的时候,都是作为对权威给出一个普遍有效的解释的方式而发展起来的。但黑格尔的否定与总体的本体论只能解释主人的权威,同样,亚里士多德的原动力论也只能解释领袖的权威(p.57),就像经院学者和柏拉图对其他两种权威的理解那样。然而,一个完整的权威理论,必须对所有者四种纯粹类型的权威都加以解释。
 
权威与国家
 
在本书评的剩余篇幅中,我将解释科耶夫是怎样尝试理解这点的,即,一个国家怎能在没有神的权威/父的权威的情况下运转的。
 
他从攻击“社会契约论”开始,所谓社会契约论是这样一种理论,即,一个社会的成员为获得社会的好处而进入一种不成文的,同意服从该社会之法律的协定。特别地,在《社会契约论》(1762)中,让-雅克•卢梭通过“公意”的概念给多数一种特殊类型的权威:这种权威给社会的整体高于其部分的特权。对科耶夫来说,社会契约论取决于这样的社会观,即,认为社会植根于其物质的(经济的)实在,后者反过来又意味着,社会基于形质遗传,并处在父亲的压迫的权威之下。
 
事实上,卢梭公意观念隐含的权威概念是父亲的权威加上了法官的权威。正如科耶夫指出的那样,社会契约论基于“父亲和法官的组合,但它绝不受领袖的权威的特征的影响”(p.41)。科耶夫更喜欢领袖的权威而不是公意,后者对他来说还是太过于与传统和对集体认同/同一性的保存纠缠不清。

 
科耶夫试图推翻社会契约论的三个方面。首先,他想为社会中的主人和领袖的权威引入一个新的角色(作用)。其次,主人的殊死搏斗带来了革命或战争,因此,一个主奴关系的阶段,对社会来说是必要的。卢梭的公意之权威缺乏主人为压倒他的奴隶而作的斗争。第三,社会契约论中有这样一个危险:如果我们解释多数的权威,那么法官的权威就消失了。
 
实际上,法官的权威与其他三种类型的权威是对立的,因为如果它们(后三者)是正义的,那么就不需要法官了(p.51)。在关于权威的形而上学的部分中,科耶夫指出,所有现世的权威模式都是与永恒、神圣模式的权威相对的,因为根据他对权威的定义,所有权威都必然源于这样一种状态,其中,对权威的反动说到底是不可能的。所以,法官的权威的来源,和父亲的权威一样,也是外在于时间的。像希特勒和他类似的人那样的全权主义领袖并没有父亲的永恒的权威,而只有领袖的,现世的权威;然而,不幸的是,法官的权威并没有驯服他们。他们不具有永恒模式的权威,但他们有一种通过他们对未来的远见而获得的首要性(在斯某人那里,科耶夫是欣赏这点的(p.49))。
 
领袖通过革命(尽管是资产阶级革命)获得他的权力。资产阶级想要向平民一样忘记他们的起源,与他们羞耻的过去脱离关系,所以他们通过摆脱君主和教会而切除了父亲的权威(p.64):“父亲的权威的压制有一种明确‘革命性’的特征:‘宪则’理论出自于反抗和革命的精神,它生成并在同样程度上实现了(’资产阶级’)革命”(p. 64)。资产阶级革命的概念,应该被读作科耶夫对黑格尔的历史之终结与末人的观念的阐发。这一切除引出了领袖的权威,而资产阶级主导的时代,也在对当下,只对当下的迷恋中开始(这也就是为什么资产阶级最关注的是食物和性而不是其他)。然而,说到底这个当下还是失败了,因为它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在这种切除后遗留下来的权威——也就是说,被剥夺了“父亲”要素的权威——是什么?在思考可能遗留的不同类型的权威的时候,科耶夫指出,“’主人和法官’的变种给了我们列式的布尔什维克型的权威,而‘领袖/法官’的变种则给了我们希特勒版的权威,同时,资产阶级的帝国主义则是’法官和领袖’的变种”(p. 68)。在父亲权威被切除的语境中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在消除父亲元素的时候法官与主人对立,那么结果就会导致向“阶级正义”的倒退。一切无稳定领袖、主人和法官的革命都注定要失败,因为它没有平衡。对平衡的需要是明显的——科耶夫写道:“与主人的权威孤立的领袖的权威有‘乌托邦’的特征:与其执行分离的立法建构了一个与当下没有关联的’乌托邦’(也就是说,它未能在当下掌权),它还会拉跨生产它的那种权威——并随之而进一步拉跨’分离形式’的国家本身”(p. 75)。
 
科耶夫为权威的失衡问题——它接近于纳粹占领下的法国维希政权的处境——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他所谓的“国民革命”(révolution nationale)。领袖指导的革命远见不是乌托邦,因为它反对当下并拒绝拿光荣的过去来炒冷饭。但重要的是,我们不应该认为这种革命的远见等同于维希政权下马歇尔•贝当的“国家革命”(Révolution nationale),后者以“工作、家庭和祖国”为口号。贝当的革命观是科耶夫的远见的反题,因为它显然依然与过去的权威和父亲的范式绑在一起。同时,科耶夫支持奠立在“主人-领袖”权威模型之上的国家这一事实也意味着,国家必须奠立在出自主奴辩证法的那种风险之上:也就是说,必须基于革命。但这又是一个进步的迹象:他把允许战争的权威放到他所谓的“显会(manifest assembly)”——一个类似于议会的,由人民组成的机构——手中并因此而没有完全遵从手握权力的个体的权威。



本文译自The Notion of Authority: A Brief Presentation(Verso Books, 2014, 224pps),原题目为“亚历山大•科耶夫的《权威的概念》”。来源:Philosophy Now(2015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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